2021年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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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赔偿办法

固定资产赔偿办法

固定资产赔偿办法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条件的改善,固定资产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难免会出现固定资产被损坏、丢失或者被盗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制定并执行固定资产赔偿办法,以保障公平和合理。

一、赔偿责任的界定固定资产赔偿办法的核心是对赔偿责任进行界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或盗窃,应当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人、使用人、保管人等。

对于固定资产赔偿责任的界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 是否存在过错:责任人是否存在差错、疏忽或玩忽职守等过错行为。

2. 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约定,判断责任是否归属于某一方。

3.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责任是否应当由某一方承担。

二、赔偿金额的确定在固定资产损失或损坏的赔偿中,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因素:1. 资产价值:固定资产的价值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可以通过市场评估、零售价值等方式进行估算。

2. 使用年限: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也是确定赔偿金额的一个参考因素,一般情况下,资产的使用年限越短,其价值也越低。

3. 损失程度:固定资产的损失程度是判断赔偿金额的关键因素之一,可以通过专业人员的评估来确定。

4. 附加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可能会导致一系列附加损失,比如停产、生产延误等,这些损失也应当纳入赔偿范围。

对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并遵循公平、合理和受损方的合理期望。

三、赔偿程序的执行为了确保赔偿办法的执行,应当制定相应的赔偿程序。

赔偿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申请赔偿:赔偿的受损方应当及时向责任人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发生证明、资产评估报告等。

2. 赔偿评估: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损失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3. 赔偿支付:责任人应当在确定赔偿金额后,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及时支付赔偿款项给受损方。

固定资产赔偿规定

固定资产赔偿规定

固定资产赔偿规定为了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增强员工爱护公司财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妥善处理资产损坏、丢失赔偿事宜,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赔偿界限第一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事故,造成资产的损坏、丢失,必须核价赔偿。

1、公司设备,属于个人保管、使用,致使仪器设备受震、受潮、损坏、腐蚀、丢失、被盗而造成损失的;2、不听从指导,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照规定进行操作;3、公司仪器设备,属借用过程中或未归还;4、其他情况。

第二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经有关人员鉴定证实,有领导批准,可以不予赔偿;1、因资产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器械疲劳而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2、经过批准,试行新的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3、经领导批准存放物资的地点,并已加强了安全措施,仍未避免的失盗,经公安部门鉴定属于外盗者;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意外损失;5、由于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第三条一切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价值应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计算。

第四条因责任事故损坏、丢失、或借用后未归还的仪器设备,如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电脑、打印机、工具、量具、等常用器材要严格计价赔偿。

计价时,可视设备的新旧情况,按设备原值的20%--100%进行赔偿(原值低赔偿高,原值高赔偿低)。

第五条对各种原因造成损失、丢失的仪器设备、物品,应按以下方式计价赔偿;1、损坏、丢失零配件,只计算零配件的价值;2、局部损坏的仪器设备尚能修理,恢复功能,则计算修理费;3、设备损坏后,性能、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应按性能、质量变化计算损失价值;4、损坏、丢失的设备器材或零配件,应按当时市价合理折旧后计算。

5、对于贵重仪器设备,除按损失部分的实际情况进行经济赔偿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

6、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或零配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的残值计算;3年以内按原价计算;3-5年按80%计算;5-7年按60%计算;7-10年按20%计算;10年以上按10%计算。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处理办法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处理办法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完全和有效使用,避免丢失和不正常的损坏,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生产等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为了提高设备器材的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院师生员工都应该自觉地爱护设备、节约器材。

各部门应该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勤俭办学、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并做到加强对设备、器材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建立科学的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制定各项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度;改善物资保管条件,做好经常的检验和维护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切实防止设备器材的损坏和丢失。

一旦发生丢失、损坏事故,当事者要及时填写“固定资产损坏报告单”。

第三条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丢失的,当事者应予赔偿。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包赔同规格型号的新设备器材,或按现行市价交款:(l)属个人责任丢失录相机、电视机、录音机、照相机、电风扇、电吹风、电子表、计算器、电取暖器等家用电器和生活用装具、工具、服装等低值易耗器、材料者;(2)公物私用,丢失各类设备器材者。

2、丢失某些稀缺珍贵物品,则按原价的2—3倍赔偿。

原价低于现行市价的,按现行市价的2—3倍赔偿。

3、属于个人责任丢失非生活用器材者,应根据事故性质、设备器材丢失时的新旧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等情况,以及赔偿人的态度,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对一贯遵守制度爱护设备、器材,偶尔疏忽造成丢失,情况及影响不甚严重、检查深刻者,可酌情减少赔偿费,一般掌握在价10—80%。

对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应加重处理。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责任事故,损坏的设备器材尚能修复,不降低性能和精度者,应赔偿维修费和损坏的零件费,认识错误态度好的,赔偿费减少50 %。

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设备器材;3、尚未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轻率动用设备器材;4、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提运不当;5、粗心大意、操作不慎;6、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

实验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教学仪器、音体美、电教设备、其它设备)
1、管理员由于管理不当、失职而造成损坏要原价赔偿。

2、管理员私自借用,造成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3、贵重设备(指日常有使用记录和档案的设备)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使用造成丢失损坏,由管理员照价赔偿。

4、造成丢失损坏的而管理员又找不出责任人的,由部门管理员照价赔偿。

5、到期而管理人员又不及时追回的物品,若有丢失或损坏,领用人负责70%的赔偿,管理员负责30%的赔偿。

6、传达室对出校门的车辆和人员要认真检查,未见有关领导批条而让学校财产出校门的,造成的损失传达室要负一定的责任。

7、担保人对所担保的财产物资丢失或损坏,由担保人负责。

8、教师在课堂上因学生人为而造成的丢失或损坏,责任学生负50%的责任,指导老师负50%的责任。

因教师失职而造成的丢失或损坏由教师负责。

9、各班级、各处室人为损失物品照价赔偿。

固定资产损坏及赔偿文件

固定资产损坏及赔偿文件

固定资产损坏及丢失赔偿处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增强企业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避免损坏和丢失,制定此管理办法.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丢失及损毁的赔偿处理.三、资产损坏赔偿处理办法3.1资产损坏:由于自然灾害、正常损耗或员工操作、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资产功能缺失不能使用的,即为资产损坏.3.2资产损坏处理步骤:固定资产一旦发生损坏事故,员工应该及时报告部门资产管理员和归口部门相关人员;归口部门收到资产损坏信息后,应当及时对资产损坏情况做出技术鉴定,对于紧密、贵重的仪器设备,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对仪器设备的损坏进行认定;损坏固定资产的当事人出具书面报告,写明经过,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和赔偿意见,经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审核,确认赔偿决定;部门提交固定资产维修电子流,部门主管和对应费用权签人审批,如资产账面价值大于两万元则需提交总裁审批;资产管理部确认损坏资产的维修电子流审批情况,归档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审批表,并将相关单据复印件提供给财务资产会计做账务处理.财务部在收到电子流审批结果及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审批表并对责任主体赔偿金额进行确认和收回.驻外机构资产发生损坏时,应该及时通知驻外机构资产管理员,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写相关电子流,通过审批后才允许进行维修;维修尽量在当地完成,非特殊情况不允许送回总部维修.员工进行资产维修时对供应商的选择应该在采购专员指导下完成,最终供应商的确认,也必须由采购专员确认,否则不给予报销.3.2资产损坏维修费用承担说明:备注:维修费用赔偿金要求一次性付清,若维修金额过高赔偿人无力一次性付清,可申请逐月从赔偿人工资中扣除,直至还清为止.四、资产丢失赔偿处理:4.1资产丢失:公司资产进过多次查找,确实无法找回的,即可认定为丢失.4.2具体处理步骤如下:员工发现资产丢失应该及时报告部门资产管理员,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对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丢失的,填写“资产报废电子流”及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审批表,确认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资产被盗被劫的,除提供上述表格外还需提供由直接主管签字的事件经过说明及报案证明.部门主管和对应费用权签人审批报废手续,如资产账面价值大于两万元则需提交总裁审批;资产管理部确认丢失资产的报废电子流审批情况,归档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审批表,并将相关单据复印件提供给财务资产会计做账务处理.财务部在收到电子流审批结果及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审批表后在固定资产ERP系统进行资产销账处理,并对责任主体赔偿金额进行确认和收回.4.3资产丢失赔偿费用承担说明:备注:1、赔偿金要求一次性付清;若赔偿金过高赔偿责任人无力一次性付清,可申请逐月赔付,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直至还清为止.2、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净值率详见附表.五、固定资产丢失、损毁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每个人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区别处理,分担赔偿;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总裁办运营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所有.相关附件,可参考附件文档附件一: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净值率附件二:资产丢失损毁赔偿审批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公司财产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财产损坏后的赔偿责任及流程,确保公司利益不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其对公司财产的保护意识。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权责明确的原则,力求在处理财产损坏问题时,做到合法、合理、透明。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对于因工作疏忽、操作不当、事故等原因导致的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生产工具等财产损坏的情况。

三、责任划分
1. 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坏,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损坏系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公司认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责任。

3. 如损坏由多人共同行为导致,应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摊赔偿金额。

四、赔偿标准
1. 财产损坏的赔偿金额应根据财产的原值、使用年限和残值等因素综合评定。

2. 对于可修复的财产,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对于无法修复或丢失的财产,按市场价值减去折旧后的净值计算赔偿金额。

五、赔偿程序
1. 发现财产损坏后,责任人应立即向直属上级报告,并填写《财产损坏报告单》。

2. 相关部门对损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3. 根据调查结果,财务部门计算赔偿金额,并与责任人协商一致。

4. 责任人按照协商结果一次性支付赔偿金,或按公司规定分期支付。

六、其他规定
1. 公司将对财产损坏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参考之一。

2. 对于故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七、结语。

公司固定资产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赔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的赔偿责任,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工具、办公家具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固定资产赔偿行为,提高员工对固定资产保护意识,降低公司资产损失。

第二章赔偿范围第四条固定资产赔偿范围包括:1.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丢失或丢失后无法找回的;2.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3. 因工作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正常使用过程中,超出合理损耗范围的;4.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赔偿情况。

第三章赔偿标准第五条赔偿标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 按照固定资产原值或残值计算;2. 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新旧程度、市场价值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3. 赔偿金额应包括维修、更换、购置等费用。

第四章赔偿流程第六条赔偿流程如下:1.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或丢失后无法找回,当事人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2. 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向行政部报告;3. 行政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4. 调查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赔偿金额;5. 当事人根据赔偿金额,按公司规定缴纳赔偿款;6. 行政部对赔偿款进行审核,确保赔偿款及时、足额到位;7. 行政部将赔偿款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更换或购置。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八条对故意损坏、丢失固定资产的当事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对因工作失误导致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当事人,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公司资产丢失与损坏赔偿规定

公司资产丢失与损坏赔偿规定

-行政(补充)-001 公司资产丢失与损坏赔偿补充规定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公司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当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借用或保管公司资产时,应自觉爱护使其免受损坏或丢失;
二、在员工借用公司资产期间,不得私自将其转借他人,如因转借导致丢失、损坏,赔偿义务仍由资产保管人承担。

三、如所借/保管资产在员工借用/保管期间遭到损坏或丢失,员工将要严格按照下述规定进行相应赔偿;
1、对于公司固定资产损坏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a. 自然损耗引起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b. 非法操作引起的,维修费用由操作人全部承担;
2、对于资产固定丢失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a、在公司办公区内丢失的,按照固定资产净值的60%赔偿。

b、在公司办公区外丢失的,按照固定资产净值的80%赔偿。

上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请相关人员认真保管好公司贵重资产,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丢失,当事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

办公室
2011年11月。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到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生产运营安全以及经济责任的界定和执行等方面。

本文将从制度的定义、基本原则、执行流程等几个方面来探讨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一、定义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是企业为了保障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营,并对其进行合理保护而确立的一套损坏赔偿规则和制度。

它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和约束员工、管理者以及相关利益方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护,减少损坏发生,并对不可避免的损坏进行赔偿。

二、基本原则1. 责任明确原则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要求明确确定每个部门或个人在资产使用和保护中的责任,并对责任进行明确界定。

不同的岗位和职责应有相应的责任界定,以便于实施和监督。

2. 先保护原则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倡导在保护固定资产的前提下,防止损坏的发生。

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安全培训和管理流程优化等手段,提高对固定资产的保护水平,降低损坏发生的概率。

3. 公平合理原则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要求在损坏发生时,对责任方进行公平合理的赔偿,确保每个责任方按照其对损坏贡献的程度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避免赋予过高或过低的赔偿额度。

三、执行流程1. 损坏报告与评估当固定资产损坏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责任部门报告损坏情况,并进行损坏程度的评估。

损坏报告应包括损坏时间、地点、原因、损失估计等信息,评估应通过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进行,确保评估过程准确可信。

2. 责任追究与赔偿在完成损坏评估后,责任方应按照制度约定的责任界定进行责任的追究,并对损坏进行相应的赔偿。

责任追究可以依据岗位职责或过错程度进行,赔偿额度应根据损失评估的结果确定,确保赔偿公平合理。

3. 效果跟踪与总结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执行后,应对效果进行跟踪和总结。

通过对赔偿情况的分析和汇总,可以发现制度的不足之处,并对制度进行改进,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的保护和运营效率。

结语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企业的资源保护和生产经营安全至关重要。

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实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固定资产可能会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对企业的利益保护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

1. 赔偿责任的划分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赔偿责任的划分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若固定资产的损失或损坏是由于合同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违约责任应由该方承担。

同时,企业内部也应设立赔偿责任的内部规定,明确各部门或个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赔偿标准的确定在确定固定资产管理赔偿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资产的价值、残值、使用年限等因素。

通常情况下,对于损坏的资产,可以根据其残值和剩余使用年限来确定赔偿金额;对于丢失的资产,则应参照市场价格或者重新购买的成本来确定赔偿标准。

3. 赔偿程序的规定为了保证赔偿工作的有序进行,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赔偿程序。

赔偿程序包括赔偿申报、评估、审批、支付等环节,应设立专门的赔偿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赔偿相关工作,确保赔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进行。

4. 赔偿审核的机制为了确保赔偿工作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企业应设立赔偿审核机制。

在赔偿申报后,应由专门的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避免赔偿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况发生。

5. 赔偿责任的约束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时,应明确赔偿责任的约束规定。

包括赔偿责任的期限、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等内容,以避免违法违规赔偿或者恶意索赔的情况发生,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结语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和资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具体规定和实施,均衡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风险控制,确保赔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效进行。

公司财产损坏赔偿制度模板

公司财产损坏赔偿制度模板

公司财产损坏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产管理,减少公司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与公司有合同关系的第三方。

第三条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设备、设施、物资、资金等。

第四条公司财产损坏赔偿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赔偿范围及标准第五条赔偿范围:1. 因员工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公司财产损坏的;2. 因第三方行为导致公司财产损坏,且公司无过错的;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财产损坏,经公司认定的。

第六条赔偿标准:1. 固定资产:按照财产原值或修复费用计算赔偿金额;2. 无形资产:按照财产评估价值或修复费用计算赔偿金额;3. 存货:按照存货成本或市场价值计算赔偿金额;4. 设备、设施、物资:按照财产原值或修复费用计算赔偿金额;5. 资金: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计算赔偿金额。

第七条赔偿金额的计算和支付:1. 赔偿金额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财产损坏情况及相关证据进行计算;2. 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或其他公司认可的方式;3. 赔偿金额从责任人工资或其他收益中扣除,直至赔偿完毕。

第三章赔偿程序第八条财产损坏发生后,责任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上级管理人员,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第九条上级管理人员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财产损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第十条调查核实后,由财务部门根据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并将赔偿通知送达责任人;第十一条责任人应在接到赔偿通知后7日内履行赔偿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公司有权依法追偿;第十二条赔偿金额从责任人工资或其他收益中扣除的,公司应提供相关证据,确保扣除的合法性;第十三条公司在扣除赔偿金额后,应将赔偿情况纳入责任人绩效考核,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责任及豁免第十四条责任人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财产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五条第三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财产损坏的,第三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财产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赔偿及赔偿金额;第十七条公司在财产管理过程中,如有疏忽或失误导致财产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八条公司在赔偿过程中,如发现责任人存在违法行为,应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本月修正2023

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本月修正2023

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持有的,具有长期使用价值且不易转换为现金的物品。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重要的管理职能之一,它涉及到企业财务、运营和决策等多个方面。

然而,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由于人为或其他原因,固定资产可能会被损坏或丢失,从而给企业带来损失。

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损坏与丢失的分类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之前,首先需要对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进行分类,以便进行相应的管理和赔偿。

1. 损坏分类:- 自然损坏:固定资产因老化、腐蚀等自然因素导致的损坏。

- 人为损坏:固定资产因人为疏忽、错误使用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

2. 丢失分类:- 灭失:固定资产完全无法找到,无法恢复。

- 丢失:固定资产暂时无法找到,但有可能会找回。

二、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的制定为了合理处理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问题,制定一套明确的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些可供参考的制定原则和具体办法。

1. 制定原则:- 公平合理:赔偿办法应当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 综合考虑:考虑到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

- 限制责任:对于人为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当明确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具体办法:- 自然损坏:- 固定资产寿命终了:对于达到寿命终了的固定资产,按照其残值进行赔偿。

-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实际情况评估损失,合理进行赔偿。

- 人为损坏:- 疏忽或错误使用: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故意破坏等恶意行为:动用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3. 管理办法:- 定期检查与维护: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降低损坏和丢失的概率。

- 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使用规范、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有条不紊。

三、赔偿的实施与评估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需要进行赔偿,但赔偿的实施和评估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

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赔偿办法在固定资产管理中,难免会出现损失或损坏的情况,因此需要制定一套赔偿办法以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本文将从赔偿的原则、流程以及赔偿方式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有效保护企业的固定资产,并提供相关参考。

一、赔偿原则在固定资产管理的赔偿办法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责任明确原则:赔偿责任应当明确,明确资产损失由谁负责。

2.损失位于原则:赔偿应当基于实际损失,保障被损失方的合法权益。

3.责任与权益相适应原则:赔偿应当与责任相适应,既要对损失方进行补偿,也要对损失的责任方进行适当处罚。

4.赔偿方式合理原则:赔偿的方式应当合理,包括金钱赔偿、物品修复或替换、技术支持等。

二、赔偿流程1.损失登记一旦固定资产遭受损失或损坏,首先需要进行损失登记。

损失登记应当包括资产信息、损失原因、损失程度等详细信息。

该登记由资产管理部门或专门的责任人员负责,并及时报告相关责任人。

2.赔偿责任认定在损失登记完成后,需要对损失责任进行认定。

这涉及到查明损失的原因与责任方。

责任认定一般由资产管理部门与相关责任方进行协商或调查后确定。

如确证责任方、责任成因,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方式选择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合适的赔偿方式。

例如,对于损坏严重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修复或替换;对于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则可以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对于因固定资产损失而导致的停产造成的损失,可以按一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赔偿等。

4.赔偿确认与执行赔偿金额确认后,应将赔偿金额记录在相关文件中,并通知相关责任方进行赔偿。

资产管理部门需要监督和催促赔偿责任方履行赔偿义务,并确认赔偿是否及时到位。

三、赔偿方式1.金钱赔偿金钱赔偿是最常见的赔偿方式,即由责任方支付相应的金钱赔偿作为补偿。

金钱赔偿应基于损失的实际价值进行计算,并确保被损失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修复或替换对于一些可以修复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修复或替换的方式进行赔偿。

修复或替换应当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和价值恢复。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属于国家财产,各单位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保管、检验、维护、使用制度及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推进岗位责任制度,改善物资保管条件并做好经常的检验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 在处理赔偿时,可根据具体情节、资产性质、价值大小、责任人的表现和态度第三条等,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除按规定赔偿外,原则上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

对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除责令其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赔偿费由相关责任人负责交纳,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使用人、资产管理员、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共同交纳。

学校任何单位不得给予报销。

第二章赔偿界限第五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丢失的,应予以赔偿:(一)属个人责任丢失稀缺珍贵资产的,按原价的3倍赔偿。

原价低于现行市场价的,按现行市场价的3倍赔偿。

(二)属个人责任丢失的公、民两用性较强的固定资产,如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录像机、电视机、冰箱等,一律按同规格型号资产的现行市场价赔偿;属隐匿者或经查实擅自处置的加倍赔偿。

(三)属个人责任丢失的公、民两用性不强的固定资产,应根据事故性质、资产新旧程度、造成后果、认识态度等,按原价的30-50%赔偿。

(四)经公安机关鉴定,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放地点不当造成资产被盗的,按原价的50%赔偿。

第六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一)属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且无法修复的,按折旧价的30%赔偿。

2021年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2021年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2021年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公司所有物品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手段,是公司资产的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

特定以下制度: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责令赔偿和处分。

1.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3.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4.宿舍楼的床铺、桌椅、门窗、卫生洁具、电器、水龙头等,有相应的员工负责;如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坏、遗失者;5.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务损坏者;二、各办公部门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部门___赔偿;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

属正常损坏,经办公室___,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偿,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

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其中,厂区公共财产,如道路、道路侧石、绿化带等由基建部负责;三大车间里的财物(含厂房墙板、门窗等)由各厂长负责;钣金库、油化库由资材部负责;加压泵房、空压站由动力设备部负责;保安室由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及宿舍楼公共部分由办公室负责;各宿舍由各寝室长负责;三个坐标室由质量部负责。

包干到人,落实到位,并纳入各部门考核,宿舍楼和厂区的公物包括门窗、空凋、开关、日光灯、床铺、热水器、自来水等。

应倍加爱惜,树立节约用水用电意识。

如宿舍蹲坑漏水,漏电等现象;叉车、试验车撞坏公共财物、损坏公共绿化带等;知情不报者,人力资源部将对其进行考核;四、严禁私接电源和私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一经___核实,除赔偿外,还需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罚。

五、赔偿责任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修复费用的___%、___%、___%、___%计价赔偿;2、丢失赔偿,同上。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办法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增强员工对公司固定资产爱护及保管的责任心,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集团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脑及打印设备、网络设备、公用设备、电子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施等。

一、责任划分1、固定资产在所在部门(或项目部)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的,由部门经理(项目总监或项目部负责人)负责查明责任人并书面报告公司,由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全额承担经济损失。

2、部门(或项目部)资产丢失或损坏不能明确责任人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部门(或项目部)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其中部门经理项目总监或项目部负责人)负担30%,其余由部门其它人员平均分摊。

二、赔偿标准1、资产丢失原则上按固定资产净值(原值减折旧)予以赔偿。

若被丢失资产净值较现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按现行市场同品种同型号的平均价格予以赔偿。

2、因固定资产丢失,导致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重要技术资料被泄露,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承担赔偿所丢失财产损失外,并扣发责任人当年的年终奖。

3、因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不能修复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所损坏的财产损失。

4、赔偿金要求一次性付清,若责任人无力一次性付清,可逐月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直至还清为止。

5、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及净值率详见附表。

三、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行政事务部、财务部负责实施。

XX集团Xx年xx月xx日附表一折旧计提年限/净值率序号固定资产类别一年二年以后1 电脑70% 45% 25%2 数码相机70% 45% 25%3 数码摄像机70% 45% 30%4 电视70% 45% 25%5 自行车70% 45% 25%6 电暖气50% 30% 25%7 铁皮柜90% 60% 25%8 床50% 30% 25%9 桌子50% 30% 25%10 椅子50% 30% 25%11 工作服40% 20% 0%12 安全帽丢失按成本价扣除13 卷尺丢失按成本价扣除14 检测尺丢失按成本价扣除。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有资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避免因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定科学的保管、检验、维护、使用制度及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资产使用、管理人员责任制,改善资产保管条件并做好经常的检验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凡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并对单位资产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在考虑赔偿责任时,根据事故具体情节、资产性质、价值大小、当事人的事后态度等具体分析,责令赔偿损坏、丢失资产价值的全部或部分或免予赔偿。

第二章赔偿界定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追究当事者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拆卸、改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二)擅自将固定资产公物私用、外借造成损坏;(三)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进行操作造成固定资产损坏;(四)产品质保期内因未使用导致没有发现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如实上报,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五)由于管理员或使用人工作失职、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造成固定资产损坏;(六)其他由于管理员或使用人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固定资产丢失的,应追究当事者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单位管理混乱或个人保管不善(如装修搬迁、工作调动或离职退休时资产未移交)等其他原因造成固定资产丢失;(二)因公物私用造成固定资产丢失;(三)因擅自外借造成固定资产丢失。

第六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经技术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经审批后,可免予赔偿:(一)遵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但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检修、试运行等),使得损坏具有不可预见性;(-)因固定资产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器械疲劳而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三)经过批准,试用非常见仪器设备或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方法, 虽已采取预防措施,但仍未能避免的损坏;(四)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突遇停电、停水等)造成固定资产意外损坏;(五)经公安部门鉴定,已采取严密防范措施,仍未能避免被盗、被抢。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固定资产损坏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如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导致损毁或毁坏的情况。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重要财务资源,损坏或毁坏将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各国都建立了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

直接损失是指固定资产本身的损坏或毁坏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例如修理费用、重新购置费用等。

间接损失是指固定资产损坏所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例如生产中断、订单延迟等。

赔偿范围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规定。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的赔偿标准是制定该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例如资产的价值、使用年限、损坏程度等。

一般来说,赔偿标准可以根据资产原值、残值、折旧费用等因素进行计算。

此外,赔偿标准还应考虑公平合理原则,确保赔偿金额能够真实反映损失的实际情况。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的赔偿责任是另一个重要的方面。

赔偿责任通常由损坏责任方承担,包括事故责任人、自然灾害责任人等。

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根据损坏原因、责任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对于事故责任人,可以根据事故责任主体的追责机制进行赔偿;对于自然灾害责任人,可以通过政府机构或相关保险机构进行赔偿。

为了确保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法律体系。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行政执法机构、仲裁机构等,负责对赔偿事项进行监督和调解。

法律体系可以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为赔偿活动提供合法依据和操作步骤。

总之,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制度之一、通过明确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和赔偿责任,可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法律体系,可以提高赔偿制度的执行效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之欧阳学创编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之欧阳学创编

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赔偿制度第一章第二章目的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安全与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内容第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切实防止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1)擅自动、用、拆、改设备。

2)擅自将固定资产公物私用。

3)维保期内不如实上报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其它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损坏的。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固定资产、小型设备丢失,应予赔偿:1)因保管不善,防范不严,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或被盗。

2)公物私用后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

第五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对有关责任者,可免于赔偿。

1)因硬件故障,造成设备损坏。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久远而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加强安全措施,仍未避免的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被盗,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鉴定属于外盗,确属非责任事故。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第六条赔偿的标准1)丢失、损坏且不可修复的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设备,按设备的账面价值赔偿损失。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且不影响原有性能的,只赔偿修理费。

如修理后性能或精度有大幅下降的,按实际情况调整赔偿金额。

3)丢失损坏金额小于1000元的小型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行政部,如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通知行政部导致发生的损失其责任由相应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

第九条责任人应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一周内至财务部提交赔款。

赔偿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催还,财务部负责收款并开收据。

2021年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2021年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2021年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
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5-10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

三、桌椅、锁及其它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10-20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___、修理好。

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___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___校小主人。

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___。

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
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

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20元。

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3-5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10-15元。

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15-20元。

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80-100元。

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5-20元。

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5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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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章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二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安全与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内容
第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切实防止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
1)擅自动、用、拆、改设备。

2)擅自将固定资产公物私用。

3)维保期内不如实上报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其它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损坏的。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固定资产、小型设备丢失,应予赔偿:
1)因保管不善,防范不严,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或被
盗。

2)公物私用后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

第五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对有关责任者,可免于赔偿。

1)因硬件故障,造成设备损坏。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久远而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
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加强安全措施,仍未避免的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被盗,经公
安部门或保卫部门鉴定属于外盗,确属非责任事故。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赔偿的标准
1)丢失、损坏且不可修复的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
固定资产设备,按设备的账面价值赔偿损失。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且不影响原有性能的,只赔偿修理费。


修理后性能或精度有大幅下降的,按实际情况调整赔偿金额。

3)丢失损坏金额小于1000元的小型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行政部,如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通知行政部导致发生的损失其责任由相应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

第九条责任人应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一周内至财务部提交赔款。

赔偿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催还,财务部负责收款并开收据。

对拖欠不交者,财务部将从次月个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并加收每天0.5%的滞纳金。

第十条如当事人离职未缴纳赔款,责任由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四章附则
1)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部门和当事人,除责令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罚,触犯法律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规范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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