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推人员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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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推人员管理制度1

想住APP地推管理制度(讨论版)

为加强渠道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一)说明

二)由地推主管在9:00-21:00时间范围内决定第二天考勤时间和地点,(原则上每日工作时间不超9个小时)地推人员在次日规定

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后在微信群《想住渠道运营团队》里发送微信当前

位置和实景照片后,方可认定正常上班,下班考勤同上班考勤步骤。

三)考勤管理:

1.地推人员上、下班必须要在地推团队主管签到。

2.当天有事必须在考勤时间前1个小时向地推主管进行请假,由地推

主管批复后方可执行。每月当日请假不得超过2次。

3.请假1-2天向地推主管报批后方可执行。每月不得超过2次。

4.3天以上须向部门总负责人及地推主管说明,总负责人及地推主管

批准后方可执行。每日不得超过1次。

5.不得无故迟到、脱岗、早退、旷工。无故出现此情况的,按照以下

制度执行:

迟到、早退10分钟内罚款10元/次

迟到、早退10分钟至30分钟内罚款50元/次;

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罚款30元并扣除当天工资;

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算做旷工;

连续迟到三次,第三次迟到当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罚款50元,扣除2天工资及当天提成,并给予口头警告。

所扣所有款项充入地推团队,用作团队激励专项。

休假制度

一、地推人员上6休1,周1至周6为上班时间,周日地推团队统一休息。

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权利,但可由地推主管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休假档期。

二.三、休假期间如有陪看客户要求地推员工一同陪看,员工应优先满足客户要求,如确实不能一同陪看,应与地推主管协商,由其他同事代为帮忙。

三.抽查管理制度

1.地推人员、主管必须保证在各自的岗位上,不的擅自离岗,一经发现给予地推人员50元的处罚;主管离岗,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200元的处罚。凡未经地推主管同意私自更改业务地点,均视为离岗。

2.地推主管对地推团队考勤/点位等相关情况进行抽查(原则上每周考勤及点位抽查不低于2次),并填写《地推抽查记录表》,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管理。

3.地推人员不得刷单作弊,一旦技术部门或地推主管发现存在刷单现

象,首次扣除当日所有业绩并处罚200元,第二次发现以及首次发现存在恶意大量刷单现象立即开除且扣除当月所有提成部分,只发放底薪薪酬。

4.地推主管不定期抽查各员工所携带WIFI设备,如发现有超额消耗流量情况发生,由设备携带者自行购买超出部分流量。

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每日填码错误量不得高于当日注册业绩总数10%,在允许范围内,填写错误的客户,尽量争取划归该工作人员,超过部分客户不计人当日业绩。

二、每周五上午举行团队沙龙,沙龙分享点-加粉技巧、竞品分享、楼盘详析灯。

三、每周(月)举行一次业绩排名。

奖项包含:最佳业绩奖、最佳无私奖

给与获奖者奖励以资鼓励,小惩罚业绩最差的2位同事。

四、每月团队文化建设活动一次,由地推主管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时间。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制度1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宣传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宣传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读物、安全橱窗、墙报、专栏等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矿的安全管理

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宣传的具体安排:每月办一期安全专栏、墙报,每季度出一次新闻展览橱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宣传评比。

第四条:矿部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例会,主要是学习安全材料、报刊、总结本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星期四、五全矿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所需的安全专题会议,报告或通报全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弘扬全矿的安全文化,增强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二条:职业教育和完全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受教育者进行思

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

进行职业指导,全国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三条:企业有责任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工作内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第四条:企业职工有权利接受教育,有义务加强自身学习、锻炼和提高,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劳动者、创造者。

第五条:企业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职业教育,提取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设立职业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六条:国家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工、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矿部级安全教育,矿部授权的科室:安保科、生产技术科,或专门设立的教育机构负责主办安技教育工作。

2、矿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①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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