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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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一、引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有序,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2.1 劳动合同的签订1.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2.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姓名、联系号码等。

3.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

2.2 劳动合同的变更1.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三、劳动合同期限与终止3.1 劳动合同期限1.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2.无固定期限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续签。

3.2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劳动合同的备案与保管1.劳动合同的备案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进行,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保管。

2.劳动合同应当妥善保管,劳动者有权进行合理的查阅。

五、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1.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劳动争议。

六、附则1.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维护员工及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关系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公司实施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方式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下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劳动合同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总经理助理及其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委托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进行管理,公司承担管理费用。

第五条公司使用退休人员,应签订《返聘协议书》,返聘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使用借调人员应签订《借调协议书》,借调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使用在校生,应签订《劳务协议书》。

第三章新员工录用与劳动合同订立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将下一年度的用人需求于当年11月30日前报至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结合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于12月20日前制订公司下一年度用人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执行。

年度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计划调整,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公司可采用公开招聘和个别推荐的方式引进员工。

招聘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一般员工由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公司招聘程序1、人力资源部确定招聘方式及程序;2、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并收集、整理应聘人员信息;3、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构成,负责出题、面试、打分等筛选工作;4、公司审批(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权限);5、通知拟录用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6、拟录用人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用人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和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或准备工作。

第十条入职手续办理1、拟录用人持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于指定日期内到人力资源部报到;2、报到后,需向人力资源部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职称证、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4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个人存折帐号;3、填写《公司控股有限公司员工信息采集卡》;4、签订《劳动合同书》;5、领取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6、与用人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办法:入职、转正、调动、离职

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办法:入职、转正、调动、离职

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办法第一条凡我公司员工均需按照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所列条款,以及公司《实行员工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规定,遵守岗位职责、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员工录用一、新进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

二、申请转正人员本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试用期工作总结一份;2、本人转正申请一份;3、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高中以上)、失业证/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4、填写《录用员工资料卡》一份;5、填写《转正申请》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批;6、部门提供本人转正前考核材料。

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申请转正人员的材料,进行转正前审核,具体包括:1、应届毕业生,录用时须提供本人在校档案进行政审、了解情况;2、社会上招聘人员,须提供该人员所在街道/社区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3、特殊岗位人员(如:财务人员)审查时应更严格把关,包括提供父母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等;四、办理转正人员录用手续1、由员工本人填写《招用职工登记表》;2、人力资源部填写《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名单》;3、到辽宁省就业局办理录用手续。

第三条员工异动一、员工调动1、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特长和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调动前各部门及个人可以向公司领导陈述意见,一经决定,任何个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部门应合理安排被调动员工的工作。

2、员工调动程序①公司各部门内部员工因生产(工作)需要变动的,须本部门拟定调岗报告,部门经理签字,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②公司各部门之间员工因生产(工作)需要变动的,须填写公司《员工调岗登记表》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进行。

二、员工离职1、员工的开除(除名)①公司对犯有严重错误,给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触犯刑律的员工,有权开除并发文公布。

②员工接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后必须在七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免发本人当月一切福利待遇,当月工资原则上先扣除有关罚款和赔偿金额以及其他应扣款项后,再将余额发放。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劳动合同的管理符合精简、高效、从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保管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签订:1. 签订劳动合同前,员工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等。

2. 签订劳动合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的学历、资格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3.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工作内容、报酬、福利、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奖惩、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件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与公司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员工不胜任工作的;2.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 公司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除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等事项,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1. 员工应在入职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明确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基本劳动条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相关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将原件归档备查,同时向员工提供一份复印件作为员工个人档案。

第三章劳动合同变更1. 当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劳动合同内容时,应与企业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确认,并经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3.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归档备查,并向员工提供一份复印件。

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满时,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或解除。

2. 因员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致使劳动合同解除的,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解除手续。

3. 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注销员工的劳动合同并进行员工个人档案管理。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程序和要求。

2. 企业应建立员工劳动合同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3. 企业应定期审查员工劳动合同状况,及时与员工沟通协商,以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章法律责任1. 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企业有权要求员工进行相应赔偿。

2. 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1.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员工对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共同维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2. 企业应积极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3. 企业应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遵循合法、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公司与员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争议处理等事宜,公司各部门配合人事部作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六条员工应如实告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公司不得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

如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未向公司如实说明的,应由员工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1―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代表对公司规章制度和附件内容的认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等岗位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司保密事项的信息安全。

员工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

第八条员工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员工,应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外借、外派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权限及程序(一)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员工应当主动出示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各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证明无竞业限制问题,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二)原则上员工应在入职5天内在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合作。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二、合同签订1.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并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

2.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4.公司应保存合同原件,同时将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合同档案进行妥善管理。

三、合同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

–工作岗位及职责,包括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假等。

–工资及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

–合同期限及解除条件,包括试用期、终止条件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纪律、保密义务、知识产权等。

–培训及晋升机制,包括培训计划、晋升机会等。

–绩效考核及奖惩措施,包括考核标准、奖励方式、惩罚措施等。

–工作终止方式,包括解除合同、合同到期等。

四、合同变更和解除1.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订。

2.合同终止的情况应包括合同到期、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等。

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据实给予相应的赔偿。

3.合同解除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和交接工作。

公司应支付员工在合同期间的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

五、合同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存。

2.公司应定期对员工劳动合同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3.员工有义务向公司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及时更新,以便公司进行合同管理和福利发放。

六、合同纠纷处理1.如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1.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3条合同签署权限1. 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所列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 人力资源部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存档工作。

第2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4条公司招聘员工时,应当审查应聘者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了解应聘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信息,择优录取;同时向应聘者说明公司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

第5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用中文书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盖章。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6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内容包括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

1. 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2. 工作内容。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 劳动报酬。

5. 保险福利待遇。

6. 劳动纪律。

7.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8. 经济补偿与赔偿。

9.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0. 劳动争议处理。

11.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包括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约定的条款,如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本办法、有关专项协议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公司按相关法律统一缴纳社会劳动保险等相关费用,如本人已在其他地方缴纳,可以声明申请自行缴纳。

如聘用离、退休人员时,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国家离、退休人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公司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7条对以下员工,应当与其约定服务期。

1.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公司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公司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二、劳动合同分类(一)公司员工合同分为《聘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两种。

(二)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基础,本办法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相关法规执行。

(三)所有员工用工合同均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双方经协商另立的条款可签订补充协议。

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分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作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属秘密级资料,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人按照保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一)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各区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二)员工入职时应签署集团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三)员工试用期表现合格,经所在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转正后,还应签定《补充合同》。

(四)《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员工应亲笔签署,员工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五)劳动合同续签: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济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合征询员工委员会意见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被迫裁减人员。

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

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

xx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本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公司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岗位聘任协议书》,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签订专项协议书。

《岗位聘任协议书》和各专项协议书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应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内容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保险福利待遇;(六)劳动纪律;(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八)经济补偿与赔偿;(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十)劳动争议处理;(十一)其他。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签订(一)上级任命、聘任或公司选举产生报上级审批的公司法人代表、党组织负责人,与上级机关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其他员工与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劳动合同。

(三)凡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应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或专项协议书。

(四)下列情形的员工分别签订专项协议书:l、经批准全脱产学习、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书》;2、享受医疗期待遇病休人员签订《医疗期协议书》;3、哺乳期的女工签订《计划生育息工协议书》;第六条《劳动合同书》经公司和员工双方签订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都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劳动合同期限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公司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条劳动合同中注明终止日期的,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中不注明终止日期,但约定其它终止条件的,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于完成单项工作或临时工作的员工,可签订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确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办法适用于宇鑫货币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第四条总部员工的劳动合同统一由总部人事部组织签订并存档,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由分公司负责人或综合管理员组织签订,并于签订后第二日通过快递送至总部存档。

第二章劳动合同类型第五条劳动合同有三种类型,分别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除了特殊人员(总裁、董事长、副总)以外,其他人员均须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六条签约年限指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合同可选择的年限。

除特殊申请人员以外所有人员合同签约年限均为三年。

第七条试用期包括在签约年限内,3年年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续签合同无试用期。

第三章劳动合同签订第八条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公司须于新员工入职1周内按规定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附件,劳动合同及附件以书面形式订立。

不签订者立即停止试用。

主件为《劳动合同》,附件为《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等。

第九条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人事部通过邮件告知用人部门负责人所属员工合同到期情况,2个工作日内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交流意见后,同意续签的通过邮件回复通知人事专员把《续签合同意向表》发给员工;员工应在收到意向表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好续签意向表,并交还给人事专员,人事专员于2个工作日内找相关领导签署完意见,公司确定不续签的提前15天通知员工;续签没有通过或员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相关领导审批好的意向表交还到人事部的,视为个人不续签劳动合同,走辞职/辞退流程。

第十条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劳动合同为公司统一范本,定制内容不得随意更改;(二)合同内容应使用黑色墨水填写,不得采取复写或复印;(三)合同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生效,代签或冒签无效,划改处应当由当事人按手印认可;(四)多页合同必须盖骑缝章,以示唯一严密;(五)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个人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最新7篇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最新7篇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最新7篇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管理着员工的行为举止与做事态度等,无论什么职业,都需要制度的设立。

这次牛牛范文为您整理了7篇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员工劳动合同篇一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时,沪上国有企业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记者昨天获悉,市国资委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

由此,国企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要以使用劳动合同制员工为主,逐步减少非“三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比例。

优秀高技能劳务派遣员工还将有计划地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并享受正常的晋职晋级。

在一些用工不规范的企业中,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并没有遵循《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三性”要求。

为此,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将在这方面进行尝试。

指导意见就指出,企业要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合理确定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围。

不仅如此,还明确要求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应以使用劳动合同制员工为主,逐步减少非“三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比例,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国企还要制定吸纳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制度。

其中,符合企业用人要求的优秀高技能劳务派遣员工,要有计划地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并予以正常的晋职、晋级,增强他们对用工单位的归属感。

在这方面,市国资委要求企业集团将有关制度与计划报主管部门备案。

统一规范薪酬分配制度同工不同酬现象,是上海展开劳务派遣用工调研中发现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为此,市国资委表示,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将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动合同制员工纳入同一薪酬管理与业绩考核体系,破除工资分配中的“二元”结构。

同时,要按照企业的特点,综合考虑岗位、资历、学历、技能和绩效等因素,建立企业员工正常工资调整机制,并纳入集体协商的范围。

企业还要重视改善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要将其纳入集体协商内容。

在劳动保护方面,要以人为本,一视同仁,为企业员工提供同等的、充分的保障。

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职责和权限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导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终止、解除和存档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协助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续签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保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到期后可以续签。

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续签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十五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六、劳动合同的存档和管理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合同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和归档,确保劳动合同的合规性。

七、法律责任和争议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给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造成的损失。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公司在招聘新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二)新员工入职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公司和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三)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加强人员劳动关系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利益,充分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员工劳动合同管理第一条劳动合同是企业与企业员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集团所属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员工岗位、职责、员工培训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手册》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第四条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释各个环节的管理;(二)负责经办本单位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三)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员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集团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四)对企业所属各基层单位或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说明本单位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为订立劳动合同,员工可向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单位工会寻求帮助。

二、单位应当与员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到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进行劳动用工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本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公司名称】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以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劳动合同签订管理1.合同签订程序(1)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用工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初次签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前,通过问询、书面考察等方式了解劳动者的身体状况、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等情况。

(3)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主商议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普通不得超过三年。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无需另行续签,但劳动者有权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终止(1)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及时进行续签或者解除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规章的规定对解除合同相关费用进行支付。

(3)发生合同解除时,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方承担。

三、人事档案管理1.员工档案的建立(1)公司对员工的档案建立范围,应当以员工的个人资料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岗位聘用合同(含社保、公积金等信息)、各类培训证书等。

(2)在建立员工档案时,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记录,并严格保管员工档案资料。

2.员工档案的使用(1)员工档案的使用必须遵循保密原则,除经当事人授权外,不得向不相关人员提供。

(2)员工档案应当经过员工允许方可使用,在使用员工档案资料时,应当按照“最小授权原则”来授权。

3.员工档案的保存和归档(1)员工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归档。

(2)员工档案的破损丢失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及时补充或者更改。

四、所涉及附件如下:暂无。

五、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与集团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集团公司与员工依法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集团公司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劳动者即为集团公司员工,双方分别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和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续订第四条劳动合同应于劳动者在集团公司工作的第一个月内订立。

在同一工作时期内,员工只能与集团公司一方建立劳动关系。

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人事关系介绍信或毕业生报到证,以及其它证明材料,必要时还要提供本人档案材料。

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

第六条劳动合同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及员工本人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满50日前,员工所在单位应向集团公司提出是否与该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初步意见,在劳动合同期满30日前,集团公司决定是否与其续订劳动合同,由所在单位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与拟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协商,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续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该员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由于个人原因待岗的,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可直接续签至退休。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内容第十条集团公司与新聘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集团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2、生产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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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确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使劳动合同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武汉公司及各二级公司全体员工劳动合同签订、鉴证、续签及终止等管理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3 作业内容:
3.1 劳动合同的签订:
3.1.1 以公司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1.2 新进员工于报到当日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
知书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
当日办理的,则必须于七日内办理完毕;合同终止
日为合同到期当月最后一天。

3.1.3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原则。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3.1.4 劳动合同签订方式:
除在劳动合同中依经营管理需要载明特别约定的条
款(包括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等条款)外,所使用的
劳动合同书制式文本,签订份数等均依当地政府劳
动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

3.2 劳动合同期限:
3.2.1 以完成具体的工作为期限:
此类合同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下。

3.2.2 固定期限:
此类合同期限初签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续签为
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3.2.3 无固定期限:
员工在公司内服务年限连续满十年以上,员工与所
在公司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员工提出订
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

3.3 劳动合同的鉴定:
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部委托专人,依当地政府规定期限和程序,到当地政府劳动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3.4 劳动合同的续签:
3.4.1 人力资源部应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组织部
门经理填写《续签劳动合同名册》(附件一)并呈报
副总经理审核。

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合同续签需经公司
总经理批准:
a 合同期内有记过惩处记录的员工;
b 合同期内考核排名在最后的员工;
c 合同期内有违法记录的员工。

3.4.2 员工若不续签者,即依《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办理离
职手续。

3.4.3 部门不予续签的,由部门经理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
呈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劳动合
同期满通知书》(附件二),于合同到期前交由员工本
人,依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办理离职手续。

3.5 劳动合同的解除:
3.5.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无须预告本人,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
A 在试用期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B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调转人事关系;
C 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被除名。

3.5.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所在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A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B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
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
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5.3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濒临破产进行法
定整顿,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三十日向全体员
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经向当地政府劳动、人事
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向所在公司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辞职):
A 在试用期内;
B 员工所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
段强迫劳动;
C 员工所在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
提供劳动条件。

3.5.5 除上款外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应提前三十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公司。

3.5.6 经员工和所在公司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5.7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依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3.6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3.6.1 依本规定 3.5.2 和 3.5.3 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公
司应给予经济补偿。

3.6.2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当地劳动法规的规定办理。

3.7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员工有下列情形,其所在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7.1 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7.2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7.3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

3.7.4 法律、国家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劳动争议的处理:
3.8.1 员工收到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如有争议,可在接
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政府劳动仲裁委员会
提出书面申请,进行调解和仲裁。

3.8.2 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
公司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对拒不赔偿经济损失
的,公司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并在仲裁结案前请求冻结该员工的社会保险基金和
人事关系。

A 违反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造成
经济损失;
B 违反培训合同,应向而未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
C 原有工作未行交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D 有员工本人签名的单据证明欠有公司债务;
E 因员工本人过错损坏公司资产、资料等使公司遭
受经济损失。

4 相关制度与表单:
4.1 《续签劳动合同名册》(附件一)
4.2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4.3 《劳动合同期满通知书》(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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