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书记届期内调整办法(试行)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村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换届。
一、领导成员任职条件
1、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较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市场经济意识强,有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走共同富裕道路;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统揽全村工作、顾全大局、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原则性强、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工作精力充沛。
2、副书记和委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处事公正廉洁,群众威信高;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工作精力充沛
二、换届选举程序
1、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然后就开会大体时间及下届班子的设置名额向镇党委请示。
2、做好选举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经镇党委批准后,写好工作报告,并广泛征求党员和各方面意见。
组织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提出下
届委员候选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就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及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向镇党委呈报第二次请示报告。
经镇党委批复后,将选举会议内容和时间通知全体党员。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五分之四,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方式进行。
4、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镇党委批准,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村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村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差额为1名。
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_”,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讨论,经半数以上应到会党员同意后实施。
村党支部20__年月日各位领导、各位党员:大家好!今年是村“两委”换届年。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在今年的“两委”换届过程中,我村先进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后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经村支委会研究,确定今天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
会前,经本村群众、党员推荐,并经镇党委考察,确定了名支部委员候选人,今天将由到会的本村全体党员,投票选举产生本村下届村党支部委员。
XX区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办法

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驻村第一书记队伍建设,更好发挥第一书记队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XX区委《关于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实施方案》(XX党发〔2018〕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一村一名第一书记”的原则,对全区50个行政村及4个村改居党组织实行全覆盖选派。
第三条按照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数量的一定比例进行选派。
第四条第一书记人选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二)一般应当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三)派出单位在职正式干部;(四)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综合能力强;(五)热爱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六)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作风实,不怕吃苦,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乐于服务;(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第一书记:(一)党性观念弱,政治素质低的;(二)履职能力弱,责任担当不足的;(三)纪律观念差,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的;(四)对群众感情淡漠,工作作风不实的;(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六)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影响期或者处分期未满的;(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八)不具备履职所需身体条件的;(九)其他不适宜担任第一书记的情形。
第六条按照“好中选优、精锐出战”的原则,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
选派人选: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在区直单位工作的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其他表现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
第七条选派工作按照个人报名、单位初审、人选复核、组织审定、组织任命、集中培训和到村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各派出单位通报选派名额及人选资格条件,组织干部职工对照条件进行报名。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12•【文号】•【施行日期】2018.07.1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2018年7月12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全文如下。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本意见印发前已换届的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调整统一规范、平稳衔接。
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等相关换届准备工作,及时提醒督促按期换届。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由中央军委规定。
五、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他有关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村级换届移交方案

村级换届移交方案1. 背景介绍村级换届是指根据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将原村级组织的职位和管理权力移交给新一届的村级组织。
这是村级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涉及村级组织的继任和权力交接,对于保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村级换届移交的程序和步骤,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换届移交程序2.1 村民大会决定换届时间和方式在村级组织任期即将届满前,应召开村民大会,由村民自主决定换届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村民大会应提前至少30天进行通知,确保村民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决策。
2.2 组织村级换届选举根据村民大会的决定,组织村级换届选举。
具体步骤如下:1.组织选举委员会:由村级组织负责人组织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和监督换届选举工作。
2.公布选举公告: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前至少15天公布选举公告,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候选人条件和选举程序等。
3.提名候选人:村民可以通过个人或团体提名方式提名候选人,提名应当符合村民大会决定的条件。
4.复核候选人资格:选举委员会负责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候选人符合条件。
5.公示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前至少5天公示候选人名单,确保村民了解候选人情况。
6.选举投票:选举日到来后,在指定的投票地点进行选举投票。
选举委员会负责管理投票过程,确保投票公正、公平。
7.统计选票并产生当选人: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负责统计选票,产生当选人。
8.公告当选结果:当选人名单应在选举后的48小时内公告,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3 移交职位和权力选举产生的当选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方式下来接任原村级组织的职位和管理权力。
具体步骤如下:1.召开职位移交会议:原村级组织向当选人召开职位移交会议,介绍各项工作情况,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材料。
2.移交工作计划制定:当选人需要根据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移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
3.移交过程监督:上级主管部门应派员监督移交过程,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心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模板】

同心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规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治区《关于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宁组通〔2019〕82号)及《吴忠市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吴党办发〔2019〕3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坚持“备管结合、重在管理”,以县为单位统筹培养、管理、考核,严把标准关、人选关、任免关,着力选拔党性强、作风好、能带富、善经营、会管理、受拥护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动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
第二章备案管理内容第三条备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履职、奖惩等情况。
(一)任职情况。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新任、离任、免职等情况;本人基本情况、乡镇(开发区)党(工)委调整工作方案、资格联审、任免文件等。
(二)履职情况。
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工作台账,主要包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党组织星级评定、党员民主评议、报酬待遇、绩效考核等情况。
每年第一季度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上年度履职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奖惩情况。
本人获得各级各类表彰奖励情况;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等情况。
第四条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个人档案。
县委组织部“一人一档”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学历(培训)证书、入党资料、任免文件、表彰奖励证明、违纪违法处置情况、民主评议结果、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及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动态梳理更新。
第五条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联审机制。
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每半年召集县纪委监委、统战、政法、信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扶贫、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进行联审,沟通信息,对存在违纪违法及其他影响任职情形的及时予以处置。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同志们:刚才,阮市长就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阮市长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下面,根据安排我仅就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操作程序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作说明,供大家参考,讲得不全面或错误的地方请参加会议的领导补充和纠正。
一、关于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操作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村党支部(含村党总支,下同)每2年或3年换届一次,湖北省统一3年换届一次。
党支部换届与村委会换届的不同之处是直接参与选举的对象“人较少、面较窄、素质较高、比较容易操作”。
当然,工作要求比较高,也面临一些工作压力,丝毫不能掉以轻心。
如继续提倡并积极推动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一肩挑”村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要有1-2名35岁以下的成员,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成员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等。
全市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其操作程序概括起来讲,应把握6个环节(即2次支部会、3次全体党员大会、1次新一届当选成员的支部会),这6个环节的会议,是整个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每次会议既不能颠倒,也不能简化,必须按程序一个个进行。
下面,我分别将6次会议按顺序具体讲一讲(15天时间6个环节全部完成,即11月1日至11月15日)。
1、村支部召开第一次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乡镇党委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培训骨干等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召开的第一次村党支部会议。
这次会议讨论的具体事项有:一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统一支部成员的思想认识。
二是确定本村选举工作专班,研究具体实施方案。
三是审定党员选举资格并逐一登记,明确应参加会议的有多少党员,其中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有多少党员。
村班子调整实施方案

村班子调整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村班子调整成为了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
村班子作为村级领导班子,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村班子调整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村班子工作效能,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本次村班子调整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村班子成员的调整和优化,提高村班子的整体工作效能和治理水平,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实施步骤。
1. 调研摸底。
首先,需要对当前村班子成员的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包括成员的履职情况、工作表现、群众评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为后续的调整提供依据。
2. 制定调整方案。
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村级工作实际,制定村班子调整方案,明确调整的原则、范围和方式,确保调整方案符合村级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3. 组织实施。
组织村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包括人员的调整、职责的调整等,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落实到位。
4. 宣传解释。
在调整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宣传解释工作,向村民群众充分说明调整的意义和目的,消除可能存在的疑虑和误解,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村班子调整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工作,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个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宣传引导。
在调整过程中,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引导村民群众理解和支持调整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3. 健全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调整后的村班子成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激励优秀,引导不足,确保调整工作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五、总结。
通过村班子调整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村班子的整体工作效能和治理水平,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同时,也为农村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为农村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结束语。
村班子调整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全体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也需要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协助。
2024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_1

2024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_1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成立选举委员会。
为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选举委员会,负责整个选举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制定选举办法。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
3.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选举的重要性,提高村民的参选意识和积极性。
4.选民登记。
对全村选民进行登记,确保每位选民都能参加选举。
5.候选人推荐。
采取自荐、村民联名推荐等方式,产生初步候选人名单。
二、选举过程1.确定正式候选人。
根据初步候选人名单,经过选举委员会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
2.发放选民证。
在选举日前,将选民证发放给每位选民,方便他们参加选举。
3.设立投票站。
在选举日当天,设立若干投票站,方便选民投票。
4.投票。
选民在选举日当天,携带选民证到投票站进行投票。
5.唱票、计票。
投票结束后,立即进行唱票、计票,确保选举结果公正、公开。
6.公布选举结果。
将选举结果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三、选举后的工作1.颁发当选证书。
对当选的村委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正式就职。
2.组织培训。
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意识。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新一届村委会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村委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4.开展民心工程。
新一届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民心工程,为村民谋福利。
5.接受监督。
村委会成员要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定期向村民报告工作,确保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
1.选举委员会成员要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宣传发动阶段,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让村民充分了解选举的重要性。
3.选民登记要准确无误,确保每位选民都能参加选举。
4.候选人推荐要公平公正,充分体现村民意愿。
5.投票站设置要合理,方便选民投票。
6.唱票、计票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选举结果公正。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实施细则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扩大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村党组织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或设副书记1人。
村党组织委员任期3年,任期届满的,采取“两推一选”(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内选举)的办法进行换届选举。
第三条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村党组织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准备工作第四条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以及“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等。
第五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第三章党员和群众推荐第六条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参加会议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分别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
第七条镇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测评会上,村党组织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
第八条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不高于拟定职数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
村社干部辞职办法

XX县村(社区)干部辞职承诺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从严选配、从严管理基层组织带头人,建立不称职和不胜任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退出机制,有效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根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第三条村(社区)“两委”换届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须在选举大会上作辞职承诺。
村(社区)“两委”换届结束后,乡镇(街道)党委及时与当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签订《村(社区)干部辞职承诺书》。
届中调整时,乡镇(街道)党委及时与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签订《村(社区)干部辞职承诺书》。
第四条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街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承诺内容第五条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村(社区)“两委”的决议。
2.结合本地实际,带领群众因地制宜发展增收致富产业,促进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社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不低于本地平均水平。
3.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动真碰硬解决自身“四风”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积极进组入户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
4.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及时调处矛盾纠纷,辖区无阻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5.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建好用好活动阵地、民事代办站点等服务平台,改进服务方式,就近就便服务群众,努力创建基层服务型示范党组织。
6.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7.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村(居)务、党务、财务公开制度,严于律己,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最新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范文

最新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同意,本次大会选举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根据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确定本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
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员、村级组织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召开户主会议或组织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届末考察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批复村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党支部书记人选须经镇党委考察,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后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五、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以下几类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病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虽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但因个人意见或其他非正当理由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镇党委确认并同意,可参照上述几种情况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等形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3年内受行政拘留处罚累计超过 15日、正在被立案侦查的;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的;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4、长期拖欠村级集体公款不还的;5、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6、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7、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8、连续两年被列为计划生育整治村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通过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当选的,经查实,当选无效。
关于关于青岛市村级干部管理规

青岛市村级干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村级用人机制,保证党在农村基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村级干部,主要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所辖建制村。
第二章选举任用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选举原则。
第五条主要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三)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四)群众威信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
第六条基本条件。
(一)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下同)新任职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二)村干部应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新任职的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
(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女干部和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第七条选拔渠道和范围。
村干部的选拔应坚持依法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内选、外引、下派、公开选拔等多种方式,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村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
对确实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从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村中选派,也可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选拔。
第八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选拔方式。
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调动和保护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强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力度,切实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构建科学规范、奖惩合理、充满活力的村“两委”干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两委”干部,是指全区各行政村(社区)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相关程序选举、任命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村级班子和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严格选拔任用。
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采取“两推一选”或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选举产生。
要发扬民主,拓宽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复退军人、外出返乡人员中选拔村“两委”干部。
届中村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或不能胜任等特殊情况,乡镇(街道)党(工)委可按程序调整任命。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区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从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优秀干部中向扶贫开发重点村、软弱涣散村、矛盾问题突出村选派“第一书记”。
第五条注重后备干部培养。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重视农村后备干部的培养、储备,制定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采取结对帮带、定期培训、跟踪培养等方式做好培养工作。
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定。
村主要干部后备人选,一般应从村“两委”班子成员或村组干部中产生。
第六条强化教育培训。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区委负责培训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集中轮训一遍,乡镇(街道)党(工)委也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村级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乡镇街道办农村党组织书记届中调整程序说明

乡镇街道办农村党组织书记届中调整程序说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农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届中调整程序进一步明确,供各乡镇(街道)届中调整村党组织书记时参考使用。
一、准备工作1.召开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根据村情,作出届中调整决定;2.酝酿、确定候选人;3.组织乡镇(街道)本级职能部门对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4.向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调整情况报告,主要包括:调整原因、候选人基本情况、本级职能部门审查结果、调整前村级班子结构和拟调整后结构等情况;5.组织县级职能部门进行资格联审;6.县委组织部将县级审查结果反馈乡镇(街道);7.乡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严格考察,形成考察情况报告,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8.召开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根据拟任人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具备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条件的。
二、产生方式农村党组织书记届中调整的方式分两种,一种是召开选举大会,另一种是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任命。
(一)召开选举大会1.清点人数;2.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3.发放选票,报告发放选票张数;4.收回选票,报告收回选票张数;5.计票,报告得票情况;6.宣布选举结果。
(二)直接任命1.根据前期准备情况,召开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情况,提出任职结论;2.印发职务任免文件(红头文件)。
三、会后工作1.做好调整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2.村党组织书记任职后,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于10个工作日内,将当选结果、任命文件、任职登记表、职能部门审查结果、考察报告等材料报县委组织部装入个人档案。
村干部调换实施方案

村干部调换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村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我村计划对村干部进行调换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一、调换范围。
本次调换范围包括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和其他相关职务的村干部。
二、调换原则。
1. 突出实效。
调换要以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为目标,确保调换后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
2. 公平公正。
调换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避免利益输送和人事安排不当的现象发生。
3. 灵活多样。
调换可以根据村干部的个人意愿和工作表现进行安排,灵活多样地进行调动。
三、调换程序。
1. 征求意见。
在确定调换范围和方案之前,应当充分征求村干部的意见,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个人意愿。
2. 制定方案。
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结合村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调换方案,包括调换的人员名单、调换的职务和工作地点等内容。
3. 组织实施。
在方案确定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换,确保调换过程有序进行,避免出现混乱和不必要的纠纷。
四、调换效果评估。
1. 工作考核。
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要对村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 满意度调查。
定期开展对村干部的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对调换后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的满意程度,为今后的调换工作提供参考。
3. 效果总结。
根据调换后的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调换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提高调换的实效性和合理性。
五、调换后的工作保障。
1. 培训支持。
对调换到新岗位的村干部,要进行相关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他们能够胜任新的工作任务。
2. 管理指导。
在调换后,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指导,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3. 激励激励。
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村干部,要及时给予激励和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调换实施方案的保密工作。
在调换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确保调换方案和调换过程的保密工作得到严格执行,避免出现信息泄露和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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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书记届期内调整办法(试行)
届期内村党组织书记空缺或根据《村党组织书记动态调整机制》需个别调整的,应按照下述流程进行。
1、印证考察。
镇(街道)党(工)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组织村(原)党支部书记、管区党总支书记和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分别提出建议人选,镇(街道)党(工)委多方对比印证提出初步人选,派员组织考察。
2、区镇联审。
镇(街道)党(工)委组织纪委、派出所、法庭、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信访、税务等部门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联合审查。
审查结果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区级联合审查。
3、两级研判。
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印证考察、联合审查情况向区委组织部书面报告,说明调整事由、考察审查情况、拟任人选情况等。
区委组织部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书面批复。
4、调整备案。
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区委组织部的批复意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可从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其一:①按照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组织选举;②对拟任人选在村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镇(街道)党(工)委进行任命。
调整任免文件于5个工作日内报区委组
织部备案。
5、后续工作。
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1个月内向区委组织部提报工资调整请示;3个月内,镇(街道)党(工)委进行任职培训,加强教育,6个月区级组织培训。
村党组织委员、村委会成员进行调整的,执行完印证考察、区镇联审、两级研判相关程序后,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程序进行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