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六安市金安区从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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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六办发〔2013〕22号)和《关于开展县区委组织部直接管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3〕75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在金安区行政区域内任正职满3年(截止报名时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以及任职满6年的现任社区“两委”其他成员。上述对象不包括大学生村官担任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以及有关单位选派到村的党组织第一书记。

三、招聘名额

1、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仅限于村干部报考;

2、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仅限于社区工作者和涉农街道的村干部报考;

四、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政策、方针和路线;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村(社区)“两委”正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元月1日后出生),社区“两委”副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元月1日后出生);

5、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近5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一票否决情况的;

5、搞宗教、宗派活动,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5年9月21日在六安先锋网、金安区政府门户网站、金安先锋网上发布公告,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公告栏、宣传栏等处张贴招考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2日。报名地点设在金安区委组织部。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填写《金安区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初审。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招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够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考职数。

(四)组织笔试。 2015年10月31日上午组织统一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侧重于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做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工作和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省、市、区情等(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将在金安政府网、金安先锋网上公布。

(五)面试。按照招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对任期内获得省、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3分、2分、1分,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考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分数相同的,面试得分高的优先。

(六)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用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八)递补。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九)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岗位与待遇

1、岗位确定。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村干部(社区工作者)原则上聘用到任职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任职。所有拟聘人员具体岗位,由区编委会研究后确定。

2、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金安区政府网、金安先锋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安区委组织部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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