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服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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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服务招标文件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LNJTSH2013-SYX-0317-1

(辽宁交通商会) (商业保险)

招标人: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招标代理: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受行业内企业委托,对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对此项目有合作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NJTSH2013-SYX-0317

招标组织类型及方式:分散委托采购,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会员单位保险服务项目,对商会会员单位

的辆车辆共计个座位进行承保,本次报价为第1年的保费,总保险期限为

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当地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为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

3、投标人成立须五年以上,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前三年内未受

到保险业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

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

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投标人须在沈阳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注:以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符合性审查的证

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3月17日至2013年3月20日上午9:00-

11:30时至下午14:00-17:00分止(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沈阳市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座617;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另付50元邮寄

费;

4、获取标书时需提供的资料:

a、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d、投标人的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等: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25日上午9:3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地点: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3月25日上午9:30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开标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2)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缴纳方式:可将保证金(现金)直接送至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见招标须知前附表,逾期未交的作废标处理)(不接受保函),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予以确认。联系电话:。

八、协会联系方式

全称: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

地址:沈阳市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617

联系人:联系电话: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 2013年3月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保险公司。所有程序均按国家

有关法律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由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招标人为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

3.定义

3.1“招标人”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法人或组

织。

3.2“业主单位”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各需求单位的法人或组

织。

3.3“投标人”系指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要求规定的独立法

人。

3.4“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

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4.合格投标人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完成时间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6内容。

6.招标方式

6.1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

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投标委托

8.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

身份证。

(二)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构成

9.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9.2除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发

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

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

以书面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或派人将书面材料送至沈阳市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617。招标人将以招标补充文件形式进行统一解答和澄清。

10.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

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均以书面补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天,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1.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

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

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要求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3.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

语言印制的资料,但与投标实质性内容有关的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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