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印刷服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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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装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号

招标人:

日期:二0一年六月日

文件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3)

第二章:合同条款 (16)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第四章:商务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理。遇不可抗力因素,招标人有权对开标时间、地点进行变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资质

投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次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印刷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2、必须符合以下硬件条件:

(1)在晋城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2)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有六开以上幅面胶印机2台以上(含2台);

(4)从事印刷行业不少于2年。

3、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等内容组成。

2、招标文件的解释

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澄清,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15前,招标人招标文件做出的书面修改及补充,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为使各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和补充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取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投标文件要求

1、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

(1)投标函;

(2)授权书;

(3)供应商承诺函;

(4)投标一览表(即印刷常用纸张报价表);

(5)投标文件;

(6)相关业绩证明;

(7)其他优惠条款。

2、保证金: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保证金在开标前5日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提交:

凭银行凭证由代理公司开具收款收据。此据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回:

A、提供虚假资质或证明材料,骗取成交的;

B、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C、投标人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D、无论何种原因,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的。

E、有证据证明投标供应商参与了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5)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3、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构成内容及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共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如正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投标文件的总报价页应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分别密封。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将招标文件封在正本包装内。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与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的,视为不具备开标资格。

4、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

(2)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4)投标文件的应答不满足商务条款要求或技术要求。

(5)投标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条“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内容。

(6)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114年月日午时

五、开标程序

整个开标过程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1、开标

(1)2014年月日上午9时楼会议室开标。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同样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

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单位的平均下浮比例进行报价评分。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b、正本及有关资料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c、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

d、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前未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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