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取样规定及标准
油品取样规定及标准
油品取样要求及标准一、术语(1)点样:从油罐内要求位置上,或在泵送操作期间,在要求时间在管线中取得样品。
(2)上部样:在油品液体顶层面下其深度1/6液面处所取得样品。
(3)中部样:在油品液体顶层面下其深度1/2液面处所取得样品。
(4)下部样:在油品液体顶层面下其深度5/6液面处所取得样品。
(5)组合样:按要求百分比合并若干个点样所得到代表整个油品试样。
在油品计量中,组合样常按下列情况之一合并而成:1、等体积百分比合并,分上、中、下部样2、对于非均匀油品,在处于3个液面上所取得一系列点样,按其所代表油品数量成百分比掺和。
3、从多个油罐或油船油仓中取得单个样品,每个样品全部和其中盛装油品总量成百分比。
4、在要求间隔(时间或累计流量),从管线内流体中采取一系列等体积点样。
二、取样标准1、用于试验试样,必需对被取样油品含有代表性。
要确保做到这一点,有很多注意事项。
它们取决于石油及石油液体产品特征,被取样油罐和管线和对试样要进行试验性质。
2、当油罐内样品是静止状态时才能够进行取样操作。
为了从一个静止油罐中采替换表性试样,通常采取上、中、下部取样,并按要求混合。
二、依据标准油品取样分为手工取样和自动取样手工取样操作应根据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
该标准关键用于各类容器(如油罐、油罐车、游轮等)及管线油品输送取样。
从油罐中取样时,其罐内压力应为常压,而且油品温度不宜过高,并为液体。
自动取样法应符合SY/T5317- 《石油液体管线自动取样法》相关要求,该标准适适用于管输油品连续自动取样,客服了手工取样不足。
三、取样准备及要求1、取样条件应选择清洁干燥、不渗漏并有足够强度、容量适合取样器、取样设备和试样容器。
试样容器是用于储存和运输试样接收气,容积为0.25-5L,能够是玻璃瓶、塑料瓶(不能用于储存油品)、带有金属盖瓶,应有适宜瓶塞、帽或阀密封试样。
2、取样部位对于大型卧式圆筒形取样可按下表进行。
关于新油品取样操作
关于新油品取样操作取油样工作是整个操作的第一个环节,若操作不慎,会影响到分析结果的正确性,为了使试验结果正确、可靠,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取样。
1、取样工具:取样瓶500~1000ml磨口具塞玻璃瓶,并应贴标签。
适用范围:适用于常规分析。
2、取样瓶的准备:取样瓶先用洗涤剂进行清洗,再用自来水冲洗,最后用蒸馏水洗净,烘干、冷却后,盖紧瓶塞。
3、注射器:应使用20~100ml的全玻璃注射器(最好采用铜头的),注射器应装在一个专用油样盒内,该盒应避光、防震、防潮等。
注射器头部用小胶皮头密封。
适用于油中水分含量测定和油中溶解气体(油中总含气量)分析。
取样注射器使用前,按顺序用有机溶剂、自来水、蒸馏水洗净,在105℃温度下充分干燥,或采用吹风机热风干燥。
干燥后,立即用小胶头盖住头部待用(最好保存在干燥器中)。
4、取样方法和取样部位4.1 油桶中取样(1)新采购油,批量10桶以下时不抽检;(2)试油应从污染最严重的底部取样,必要时可抽查上部油样;(3)开启桶盖前需用干净棉纱或布将桶盖外部擦净,然后用清洁、干燥的取样管取样;(4)从整批油桶内取样时,取样的桶数应能代表该批油的质量,具体规定数量见表所示:个混合油样。
注:单一油样就是从某一个容器底部取的油样。
混合油样就是取有代表性的数个容器底部的油样再混合均匀的油样。
(6)所有油品须有本批次油品检测报告;(7)取样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无异常,签名确认。
4.2油罐中取样(1)在取样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程;(2)油样应从污染最严重的油罐底部取出,必要时可抽查上部油样;(3)从油罐中取样前,应排去取样工具内存油,并用样油清洗后取样;(4)检查油的脏污及水分时,自油箱底部取样。
(5)取样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无异常,签名确认。
4.3油船中取样(1)随机选择两个或以上货油舱进行取样;(2)对同一舱位取上、中、下三个部位点样,按该舱每一部位所点容积的比例进行混合;(3)采取上、中、下取样时,应按从上到下顺序进行,以免取样时扰动较低一层液面,影响样品的代表性;(4)对各取样舱样品进行混合成一个混合样;(5)油样应能代表本船油整体油质,应避免在油循环不够充分的死角处取样。
油品取样分析管理规定
油品取样分析管理规定
一、油品的采样
1、馏出口采样必须定点定时,各生产装置馏出口采样点必须
固定,并设有明显的标识,取样频次执行现有的公司标准,由
装置当班操作人员进行采样。
2、取样点应设置在照明良好、便于操作、风向可选、有利
于应急撤离等场所,悬挂醒目标示牌,标明装置名称、样品名称、取样质量要求、安全防护要求等;高处取样时必须落实防
坠落措施并指派监护人。
临时取样点、取样点变更时,提出部
门必须确认检验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安全防
护措施;取样点环境不清洁或泄露、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时,
取样人员有权拒绝取样。
3、采样容器由化验中心人员送到装置,并对取样进行监督检查。
采样容器必须保证取样容器要保证干净、清洁,不被污染,采样容器一律密闭或带盖(重油除外)。
采样时,装置当班操
作人员对馏出口所采样品必须充分置换,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
表性。
4、采样必须在规定分析时间内进行,不得在取样时有意调
整操作或变更取样点,否则按取假样处理。
二、油品的加样
在装置开停工、生产异常、产品质量不合格及出现原料性
质变化较大及原料、操作参数无大的波动,而质量差别较大的
情况下,可对装置馏出口进行加样。
油品取样与测温指南知识讲解
油品取样与测温指南2.3取样、测温操作指南2.3.1 油品取样操作取样操作按GB/T4756-1998《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进行。
取样所用器具有取样器、装油容器、防静电绳。
基本术语(1)上部样:在液面顶下,其深度的六分之一处所采的试样。
(2)中部样:在油品中部所采的试样。
(3)下部样:在罐(舱)底上六分之五所采的试样。
(4)顶部样:在液面下150mm处所采的试样。
(5)底部样:在油罐(舱)底部所采的试样。
2.3.1.1油罐取样(1)油罐卸船前照GB/T4756-1998方法,取液位中间的点样。
(2)油罐收油后按照GB/T4756-1998方法,在油罐取样器处放取上、中、下三点混合样,如不能放出或放出后有明水,则上罐在计量口取三点样,每罐各取3份1000ml样品,分别由商检、油库做分析,另一份封存。
(3)油罐装船前按照GB/T4756-1998方法,在油罐取样器处放取或上罐取发油段样,每罐取4份,由商检、油库各留两份。
(4)取样后立即封样,并填写取样罐号、日期,由商检和油库操作人员会签,并同时填写样品流转单,做好交接记录。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5)封存样品保留时间45天。
2.3.1.2外轮取样(1)外轮到港后,按照ASTMD4057-06方法,每个油种取3份1000ml混合样,1~3个舱全取,4~64个舱取4个,取上、中、下三点样的混合样。
(2)取样后立即封样,并填写取样船舱号、日期,由商检与船方会签,同时填写样品流转单,做好记录。
(3)样品由商检、油库各留一份做分析,另一份由商检保存,保留时间45天。
2.3.1.3装船后船舱取样(1)装船后按照GB/T4756-1998方法随机选取船舱:2~8个船舱以下取2个船舱,9~15个船舱取3个,16~25个取5个。
(2)样品为混合样,共取4份,每份1000ml,由商检、油库、船方各留一份,另一份商检封存。
(3)取样后立即封样,并填写取样船舱号、日期,由商检、油库和船方操作人员会签,并同时填写样品流转单,做好交接记录。
油品取样安全操作规程(格式规范)
油品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一.执行标准和取样原则
手工取样法按《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进行,取样基本原则:用于试验的试样必须对被取样油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二.取样工具
1、玻璃瓶:配软木塞、玻璃塞等,对光敏感的油品用棕色玻璃瓶,挥发性的油品不应使用软木塞。
2、塑料瓶:用高密度聚乙烯或聚四氟乙烯制成,厚壁未着色的塑料瓶在不影响油品被测性质可用于取样,但不能用非线性聚乙烯材料制成的塑料容器取样,以免引起试样污染或试样容器损坏。
3、军用桶:用镀锌铁皮冲压制成。
4、取样器:瓶口系有绳索,取样器的塞子可在任一要求界面开启。
三.取样方法(取样器)
1、降落取样器直至器口部达到要求的深度(看取样绳上标尺),用适当方法打开塞子在要求的界面处保持取样器至到充满为止。
2、分层取样,分上部、中部、下部,分别取样;注意从上往下按顺序取样,避免搅动下面的液体影响样品的代表性。
上部样:在油品顶液面下深度1/6处采取的试样;
中部样:在油品顶液面下深度1/2处采取的试样;
下部样:在油品顶液面下深度5/6处采取的试样;
3、三层混合均匀即为油品的组合样,放入清洁干燥的瓶子中贴好标签。
四、注意事项
1、取样者必须穿戴不产生静电火花的鞋和服装;
2、在上浮顶罐取样前应接触某个导电部件,消除身上静电;
3、油罐取样时,应站在上风口,避免吸入油品蒸气;
4、取样时,应戴不溶于烃类的防护手套,在有飞溅危险的地方,要戴眼罩或面罩;
5、为在油罐中降落及提升取样器具,应使用导电、不打火花材料制成的绳(不能完全用人造纤维制作)或链。
加油站成品油抽样技术规范
加油站成品油抽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成品油抽样的样品容器、抽样条件、抽样准备、抽样步骤、样品运输和贮存、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通过燃油加油机销售的汽油、柴油开展日常监督、监督抽查工作时的抽样。
按本标准抽取的样品不适用于检验蒸气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受检样品用于检验的样品。
3.2备检样品指与受检样品同时抽取,用于复检的留存样品。
3.3抽样基数指抽样时被抽样品加油机加油枪所对应油罐中成品油的存量。
4 样品容器样品容器应为清洁干燥具有密封功能的金属容器(由不含铅、锌材质制成)或棕色玻璃瓶。
5 抽样条件5.1 抽样应有2名以上(含2名)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同时参加。
5.2 加油枪应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5.3 在卸油期间不应进行抽样工作,待卸油结束,油罐内的成品油静置30min后再进行抽样。
6 抽样准备6.1 抽样前宜先将油罐至加油枪管线内静置成品油放出(根据油罐至加油枪距离不同由加油站陪同人员确认放出量),再进行抽样。
6.2 抽样前抽样人员对抽样容器进行清洗,并对清洗后的废油进行妥善处置。
6.3 填写样品标签及封条,样品标签信息依据GB/T 4756附录 B的4.8执行,封条上分别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人员签名。
6.4 抽样基数由抽样人员根据被抽样油枪所对应油罐液位仪的读数确定;未安装液位仪的加油站,通过人工计量或数据计算获得;对液位仪无法正常读取和无法通过人工计量或数据计算获得的,按安全容量计算。
6.5 按照抽样要求填写抽样单。
注:抽样单至少应具备的信息见附录A。
7 抽样步骤7.1 抽取加油枪受检样品和备检样品应满足检验和备检需要,样品容器中的成品油占总容量的75%以下。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
SH/T0635-1996《半自动取样法》 适用于从立式油罐中 采取液体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试样。
对于原油和非均匀石油液体用半自动法所取试样的代表性 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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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
2. 取样原则及要求
(1)取样基本原则 用于试验的试样必须对被取样油 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1)取样基本要求 油罐内液体在静止状态时才能取 样;容器内油品均匀时,取上、中、下或上、中、出口三个 液面的样品等比例合并;油品不均匀时要在多于三个以上的 液面取样制备分析样;管线输送的均相油品的代表性试样, 由等量合并若干个等时间间隔试样而得到。
应使用自动取样装置从管线中泵送的油品中采取试样。
二、取样工具和取样操作方法
(6)管线取样 采取管线流量比例样前,先放出一些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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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
品,把全部取样设备冲洗干净,取样时,按下表规定从取样 口采取试样,并将所取试样等体积掺合成一份组合样。
管线流量比例样取样规定
Hale Waihona Puke 输油数量/m3 ≤1000
1000~10000 >10000
取样规定 在输油开始时(指罐内油品流到取样口时)和结束时(指停止输油前10min)各一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1000m3,取样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000m3,取样1次
⑧气体闭锁机构 用于从压力罐特别是使用惰性气体 系统保护的油罐中取样。
⑨试样冷却器 用于高温液体取样。
2.取样操作方法
(1)立式油罐取样 ①点样 降落取样器或瓶,直到其口部达到要求的深 度(看标尺),用适当的方法打开塞子,在要求的液面处保 持取样器直到充满为止,提出取样器。 ②底部样 降落底部取样器,将其直立停在油罐底上, 待装满(不冒气泡)后提出取样器。 ③罐侧样 从装在油罐侧壁上的取样阀放出试样。 ④组合样 把具有代表性地单个试样的等分样转到组 合样容器中混合均匀而成。
油品取样规定及标准
(6)管线油品的手工取样,可以分为流量比例样和时间比例样,推荐使用流量 比例样,取样应在适宜的管线取样装置进行。取样前,要被取样的油品冲洗 样品管线和装有阀的连接件,然后再将样品放进样品容器中。 流量比例样和时间比例样分别按下表规定从取样口取样,取样后以相等的体 积掺合成一份组合样。 流量比例样 输油数量/方 取样规定
在油品计量中,组合样常按下列情况之一合并而成:
1、等体积比例合并,分上、中、下部样; 2、对于非均匀油品,在处于3个液面上所取的一系列点样, 按其所代表的油品数量成比例掺合; 3、从几个油罐或油船油舱中所取得的单个样品,每个样品 都与其中盛装的油品总量成比列; 4、在规定的间隔(时间或累计流量),从管线内的流体中 采取的一系列等体积的点样。
取样容器数
油船舱2-8个取 各取一份按 两个,9-15个 等体积1:1: 取3个,16-25 1混合成平均 个取5个
龙车2-8个取2个, 9-15个取3个, 16-25个取5个, 26-50个取8个, 必须包括首车
立罐液面低于 3m,卧罐容器 中部:液面深 小于60方,铁 度1/2处 路罐车(每罐 车) 立罐 出口液面向上 每米间隔取样
手工点样取样器可选用取样笼或加重的取样器。 2、取样部位 对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型卧式圆筒形和椭圆形油罐车的取样可按下表规定进 行。所取样品作为点样。
取样部位及取样分数
容器名称 立罐液位3m以 上,油船舱 (每舱) 均匀油品 取样部位
上部:顶液面下1/6 处 中部:液面深度1/2 处 下部:顶液面下5/6 处
取样分数
不超过1000 1000-10000 10000
在输油开始时和结束时各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1000方一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000方一次
油品取样规定及标准分析
手工点样取样器可选用取样笼或加重的取样器。 2、取样部位 对于大型卧式圆筒形和椭圆形油罐车的取样可按下表规定进 行。所取样品作为点样。
取样部位及取样分数
容器名称 立罐液位3m以 上,油船舱 (每舱) 均匀油品 取样部位
上部:顶液面下1/6 处 中部:液面深度1/2 处 下部:顶液面下5/6 处
取样分数
不超过1000 1000-10000 10000
在输油开始时和结束时各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1000方一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000方一次
时间比例样
输油时间/h
取样规定
不超过1
1-2 2-24 超过24
在输油开始时和结束时各1次
在输油开始时,中间和结束时各1次 在输油开始1次,以后每隔1h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h1次
各取一份
非均匀油品
每份分别试 验
3、取样方法及操作注意事项
(1)不应从未打孔的静止管、导向柱或立管中采取样品,因为未打孔管中的内 含物对油罐中相同深度或管外相对位置的大量内含物一般没有代表性。 (2)取样时,首先用待取样的油品冲洗取样器一次,再按照取样规定的部位、 比例和上、中、下的次序取样,以免取样时扰动较低一层液面。取样时,降 落取样器(或瓶或笼),直到其口达到要求的深度,用适当的方法打开塞子, 在要求的液面处保持取样器直到充满为止。 (3)试样容器应有足够的容量,取样结束时至少留有10%的无油空间(不可将 取满容器的试样再倒出,造成试样无代表性) (4)试样取回后,应分装在两个清洁干燥的瓶子里密封好,供试样分析和提供 仲裁使用。贴好标签,注明取样地点、容器(罐)号、日期、油品名称、牌 号和试样类型等。 (5)装油品的龙车的铁路罐车也是指装有同种油品的铁路罐车数和随机取样的 油品罐车数,但必须包括同油品的首车。
成品油取样与密度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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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下向上看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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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油品密度测定法
液体的水平面
0.7200
弯月面 上缘读数
弯月面
0.7300
0.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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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密度读数要求: A:在油品计量测定密度时,试验温度应与容器实际温度 不得相差±3℃; B:按规范读取密度计数值,应估读至0.0001g/cm3; C:测量完视密度后立即测量试验温度; D:视密度测定要测定两次,两次的温度值不得相差0.5℃, 视密度值不得相差0.0005g/cm3; E:测试密度计时,保持清洁干管,未浸油干管沾油高度不得 超过密度计两个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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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分数 3 按体积1︰1︰1 混合成平均试样
立式油罐
1 3 按体积1︰1︰1 混合成平均试样
二、油品密度的测定
油品密度的测定应符合GB/T1884—2000《原油和液体石 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的规定。
1、术语 ⑴密度:在一定温度下,单位体积所含物质的质量,用ρt 表示。 ⑵试验温度:在读取密度计读数时的液体试样温度,用t′ 表示。单位为℃。 ⑶视密度:在试验温度下玻璃密度计在液体试样中的读数, 用ρt′表示。 ⑷标准密度:我国规定在20℃下的密度为标准密度,用ρ20 表示。常用单位为kg/m3、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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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样部位及份数:
罐种 油高 油高≥3m 取样部位 上部:油面以下深度的1/6处; 中部:油面以下深度的1/2处; 下部:油面以下深度的5/6处。 油高≤3m 油高≥3m 卧式油罐及 铁路罐车 中部:油面以下深度的1/2处; 上部:油面以下深度的1/6处; 中部:油面以下深度的1/2处; 下部:油面以下深度的5/6处。 油高≤3m 汽车油罐车 中部:油面以下深度的1/2处; 中部:油面以下深度的1/2处; 1 1
油品取样规定及标准素材课件
润滑油的取样实例
润滑油取样的应用
润滑油取样是对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测和评估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润滑油的取样分析,可以了解润滑油的性 能变化和污染情况,为及时更换润滑油提供依据。
取样操作规定
在润滑油的取样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取样时应选择合适的取样器具,按照 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避免交叉污染和误差。
取样方法
采用规定的取样方法,确保取 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样品混合
如果需要,将取得的样品与容 器中的其他样品混合,以确保
样品的均匀性。
样品量控制
确保取样的量满足分析需求, 同时避免浪费。
记录和报告
详细记录
对取样的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包括取样时间、取样位置、样 品状态等信息。
样品标识和存储
对取得的样品进行标识,并按 照规定进行存储,确保样品的 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油品取样法规的更新和变化
更新情况
随着科技发展和油品性质的变化,油品取样的法规和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例如,新版国家标准 《石油产品取样方法》相较于旧版更加注重环保和安全要求,同时增加了对新型油品的取样规定。
变化趋势
未来油品取样法规和标准的变化趋势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安全性和智能化技术应用。例如,引入智 能化取样设备、加强取样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等,以提高油品取样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采样人员的培训
对采样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 了解油品特性及取样方法,能够正确、 规范地进行取样。
质量监控方法
01
02
03
定期检查采样工具
定期对采样工具进行性能 检查,确保其符合使用要 求。
实时监测采样过程
在取样过程中,对采样的 温度、粘度等关键参数进 行实时监测,确保采样的 准确性和代表性。
油品取样与测温指南
2.3取样、测温操作指南2.3.1 油品取样操作取样操作按GB/T4756-1998《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进行。
取样所用器具有取样器、装油容器、防静电绳。
基本术语(1)上部样:在液面顶下,其深度的六分之一处所采的试样。
(2)中部样:在油品中部所采的试样。
(3)下部样:在罐(舱)底上六分之五所采的试样。
(4)顶部样:在液面下150mm处所采的试样。
(5)底部样:在油罐(舱)底部所采的试样。
2.3.1.1油罐取样(1)油罐卸船前照GB/T4756-1998方法,取液位中间的点样。
(2)油罐收油后按照GB/T4756-1998方法,在油罐取样器处放取上、中、下三点混合样,如不能放出或放出后有明水,则上罐在计量口取三点样,每罐各取3份1000ml样品,分别由商检、油库做分析,另一份封存。
(3)油罐装船前按照GB/T4756-1998方法,在油罐取样器处放取或上罐取发油段样,每罐取4份,由商检、油库各留两份。
(4)取样后立即封样,并填写取样罐号、日期,由商检和油库操作人员会签,并同时填写样品流转单,做好交接记录。
(5)封存样品保留时间45天。
2.3.1.2外轮取样(1)外轮到港后,按照ASTMD4057-06方法,每个油种取3份1000ml混合样,1~3个舱全取,4~64个舱取4个,取上、中、下三点样的混合样。
(2)取样后立即封样,并填写取样船舱号、日期,由商检与船方会签,同时填写样品流转单,做好记录。
(3)样品由商检、油库各留一份做分析,另一份由商检保存,保留时间45天。
2.3.1.3装船后船舱取样(1)装船后按照GB/T4756-1998方法随机选取船舱:2~8个船舱以下取2个船舱,9~15个船舱取3个,16~25个取5个。
(2)样品为混合样,共取4份,每份1000ml,由商检、油库、船方各留一份,另一份商检封存。
(3)取样后立即封样,并填写取样船舱号、日期,由商检、油库和船方操作人员会签,并同时填写样品流转单,做好交接记录。
成品油检验细则
6
蒸气压
GB17930-2006
GB/T8017
7
实际胶质
GB17930-2006
GB/T8019
8
诱导期
GB17930-2006
GB/T8018
9
硫含量
GB17930-2006
GB/T380
E、备份样本保存地。鉴于油品检验项目对存储环境的要求,一般应当将样本保存在检验机构,如果确实需要保存在其他地点的,应当证明样本在保存期间保存环境符合具体检验要求,否则,备份样应当视为无效。
二、检验项目与标准
表1.汽油检验项目与标准
序号
检验项目
产品标准
检验方法标准
备注
1
研究法辛烷值
GB/T510
12
冷滤点
GB252-2000
SH/T0248
13
闪点
GB252-2000
GB/T261
14
十六烷值
GB252-2000
GB/T386
1
15
馏程
GB252-2000
GB/T6536
16
密度
GB252-2000
GB/T1884、1885
10
硫醇
GB17930-2006
SH/T0174
11
博士实验
GB17930-2006
GB/T1792
12
铜片腐蚀
GB17930-2006
GB/T5096
13
水溶性酸或碱
GB17930-2006
油品取样与测温指南..
2.3取样、测温操作指南2.3.1 油品取样操作取样操作按GB/T4756-1998《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进行。
取样所用器具有取样器、装油容器、防静电绳。
基本术语(1)上部样:在液面顶下,其深度的六分之一处所采的试样。
(2)中部样:在油品中部所采的试样。
(3)下部样:在罐(舱)底上六分之五所采的试样。
(4)顶部样:在液面下150mm处所采的试样。
(5)底部样:在油罐(舱)底部所采的试样。
2.3.1.1油罐取样(1)油罐卸船前照GB/T4756-1998方法,取液位中间的点样。
(2)油罐收油后按照GB/T4756-1998方法,在油罐取样器处放取上、中、下三点混合样,如不能放出或放出后有明水,则上罐在计量口取三点样,每罐各取3份1000ml样品,分别由商检、油库做分析,另一份封存。
(3)油罐装船前按照GB/T4756-1998方法,在油罐取样器处放取或上罐取发油段样,每罐取4份,由商检、油库各留两份。
(4)取样后立即封样,并填写取样罐号、日期,由商检和油库操作人员会签,并同时填写样品流转单,做好交接记录。
(5)封存样品保留时间45天。
2.3.1.2外轮取样(1)外轮到港后,按照ASTMD4057-06方法,每个油种取3份1000ml混合样,1~3个舱全取,4~64个舱取4个,取上、中、下三点样的混合样。
(2)取样后立即封样,并填写取样船舱号、日期,由商检与船方会签,同时填写样品流转单,做好记录。
(3)样品由商检、油库各留一份做分析,另一份由商检保存,保留时间45天。
2.3.1.3装船后船舱取样(1)装船后按照GB/T4756-1998方法随机选取船舱:2~8个船舱以下取2个船舱,9~15个船舱取3个,16~25个取5个。
(2)样品为混合样,共取4份,每份1000ml,由商检、油库、船方各留一份,另一份商检封存。
(3)取样后立即封样,并填写取样船舱号、日期,由商检、油库和船方操作人员会签,并同时填写样品流转单,做好交接记录。
油品分析取样管理规定
润滑油油品取样管理制度1、目的润滑油分析计划对评价润滑油的状况、受污染程度和部件磨损来说是一个有效地预防维护工具,而正确和有效地润滑油分析需要正确地取样程序,故编制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设备部各装置在进行润滑油取样时作为指导性文件。
3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4 术语和定义无5 职责5.1动设备科职责(1)动设备科负责每月组织各装置按时进行润滑油取样分析;(2)每月20号由动设备科到检测中心拿回取样瓶,并通知各装置负责人取回;(3)各装置将已完成取样的取样瓶送回后,动设备科负责送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应正确填写检测项目。
(4)动设备科负责拿回油品分析结果,记录存档,同时通知各装置取回分析结果。
5.2各装置职责(1)各装置负责配合动设备科做好润滑油取样分析工作;(2)每月20日各装置接到通知后须及时安排人到指定地点取走取样瓶;(3)各装置拿到取样瓶后应立即安排人进行润滑油取样工作,并必须在21日中午前将取好样的取样瓶送至动设备科指定位置;(4)各装置负责正确填写润滑油取样标签,并粘贴在取样瓶适当位置;(5)各装置在拿回分析结果后须及时存档;(6)对于不合格的润滑油各装置负责通知机务检维修对润滑油进行处理,按规章制度对润滑油进行过滤或彻底更换润滑油;6、润滑油取样规则(1)在对润滑油进行取样时,应严格遵守公司和车间的制度和要求。
(2)取样前应注意润滑油管道的温度和压力,避免发生危险。
(3)要有一致性。
即要以同样的方式在同一样本点取样。
(4)必须保证取样瓶的清洁。
必须使用检测中心提供的干净、干燥的取样瓶,直到准备装油样才能取下取样瓶盖。
(5)采集油样应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或在机器刚停机,仍保持运作温度时进行。
(6)取样完毕,检查设备的用油是否足量,是否要添加新油。
注意:在取样前不要往设备中添加新油。
(7)应尽量在油箱的中间位置的取样口进行取样,取样前应对取样口进行清理,同时泄放部分润滑油对取样口进行冲洗,避免将取样口上的杂质带入取样瓶中,影响分析结果。
油品取样规定及标准
二、依据的标准
油品取样分为手工取样和自动取样。 手工取样的操作应按照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 样法》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该标准主要用于各类容器 (如油罐、油罐车、油轮等)及管线输送油品取样。从油 罐中取样时,其罐内压力应为常压,而且油品的温度不宜 过高,并为液态。 自动取样法应符合SY/T5317-2006《石油液体管线自动取 样法》的有关规定,该标准适用于管输油品的连续自动取 样,克服了手工取样的不足。
手工点样取样器可选用取样笼或加重的取样器。 2、取样部位 对于大型卧式圆筒形和椭圆形油罐车的取样可按下表规定进 行。所取样品作为点样。
取样部位及取样分数
容器名称 立罐液位3m以 上,油船舱 (每舱) 均匀油品 取样部位
上部:顶液面下1/6 处 中部:液面深度1/2 处 下部:顶液面下5/6 处
取样分数
三、取样的准备及要求
1、取样的条件 应选择清洁干燥、不渗漏、耐溶剂作用并有足够强度、容 量适合的取样器、取样设备和试样容器。 试样容器是用于贮存和运送试样的接受器,容积一般为 0.25-5L,可以是玻璃瓶、塑料瓶(不能用于贮存油品)、 带金属盖的瓶或听,应有合适的塞盖、帽或阀密封试样。 其中,软木塞不能反复用于不同类型的油品,听和瓶子的 螺旋帽应配有软木或其他耐腐蚀材料的垫片,垫片只能使 用一次。
取样容器数
油船舱2-8个取 各取一份按 两个,9-15个 等体积1:1: 取3个,16-25 1混合成平均 个取5个
龙车2-8个取2个, 9-15个取3个, 16-25个取5个, 26-50个取8个, 必须包括首车
立罐液面低于 3m,卧罐容器 中部:液面深 小于60方,铁 度1/2处 路罐车(每罐 车) 立罐 出口液面向上 每米间隔取样
油品取样
•
•§2- 3 其它油品取样 -
一 . 固 体 和 半 固 体 油 品 的 取 样
• 2.采取试样的一般要求 • (1)应根据足够分析这些指标的使用数量采取。 • (2)采取试样用的工具和容器必须清洁。采取 •
试样前,这些工具和容器应该用汽油洗涤,待干 燥后使用。 (3)对于用来掺成一个平均试样所需要的试样, 允许用同一件取样器或钻孔器采取,而且这件工 具在每次放入石油产品之前不必洗涤。采取试样 用的工具和装贮试样用的容器,使用后必须用汽 油洗净,经过晾干,收藏妥当。
•
一 、 按 油 品 性 状 分 类
二 、 按 取 样 位 置 和 方 法 分 类
2
1
• 2、代表性试样 代表性试样
• •
、 性
性 代表 性
•§ 2-1 油品试样分类 -
一 、 按 油 品 性 状 分 类 二 、 按 取 样 位 置 和 方 法 分 类
• 2、代表性试样
• (1)组合样 按等比例合并若干个点样,所获得
二 按 取 样 位 置 和 方 法 分 类 、
2
1
样
• 1、点样 •
-
样
样
•
一 、 按 油 品 性 状 分 类
二 、 按 取 样 位 置 和 方 法 分 类
2
1 油品试样
• 1 点样
• 撇取样(又称表面样) 从罐内顶液面处采取的 • • • • • •
点样。 顶部样 在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顶液面下 150mm处所采取的点样。 150mm处所采取的点样。 上部样 在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顶液面下其深 度的1 度的1/6处所采取的试样。 部样 在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顶液面下其深 度的1 度的1/2处所采取的试样。 下部样 在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顶液面下其深 度的5 度的5/6处所采取的试样。 部样 从油罐 部或 从 的 点处的 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 采取的点样。 液面样 从油罐内 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 的 液面处取 的点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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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1)点样:从油罐内规定的位置上,或者在泵送操作期间,在规定的
时间在管线中取得的样品。
2) 上部样:在油品液体的顶层面下其深度1/6液面处所取得的样品。
3) 中部样:在油品液体的顶层面下其深度1/2液面处所取得的样品。
4) 部样:在油品液体的顶层面下其深度5/6液面处所取得的样品。
5) 组合样:按规定的比例合并若干个点样所得到的代表整个油品
的试样。
在油品计量中,组合样常按下列情况之一合并而成:
1、等体积比例合并,分上、中、下部样
2、对于非均匀的油品,在处于 3 个液面上所取得的一系列点样,按其所代表的油品数量成比例掺和。
3、从几个油罐或油船油仓中取得的单个样品,每个样品都与其中盛装的油品总量成比例。
4、在规定的间隔(时间或累计流量) ,从管线内的流体中采取的一系列等体积的点样。
二、取样原则
1 、用于试验的试样,必须对被取样油品具有代表性。
要保证做到这一点,有许多注意的事项。
它们取决于石油及石油液体产品的特性,被取样的油罐和管线以及对试样要进行试验的性质。
2 、当油罐内样品是静止状态时才能够进行取样操作。
为了从一个静止的油罐中采取代表性的试样,通常采取上、中、下部取样,并按规定混合。
二、依据标准
油品取样分为手工取样和自动取样
手工取样的操作应按照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标
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该标准主要用于各类容器(如油罐、油罐车、游轮等)及管线油品输送取样。
从油罐中取样时,其罐内压力应为常压,而且油品的温度不宜过高,并为液体。
自动取样法应符合SY/T5317-2006《石油液体管线自动取样法》的有关规定,该标准适用于管输油品的连续自动取样,客服了手工取样的不足。
三、取样的准备及要求
1、取样的条件
应选择清洁干燥、不渗漏并有足够强度、容量适合的取样器、取样设备和试样容器。
试样容器是用于储存和运送试样的接受气,容积为,可以是玻璃
瓶、塑料瓶(不能用于储存油品)、带有金属盖的瓶,应有合适的瓶塞、帽或阀密封试样。
2、取样部位
对于大型卧式圆筒形取样可按下表进行。
所取得的样品作为点
取样部位及取样分数
3、取样方法及操作注意事项
(1)取样时,首先用待取样的油品冲洗取样器一次,在按照取样规
定的部位,比例和上、中、下的次序取样,以免取样时扰动较低一层液面。
取样时,降低取样器,直到其口达到要求的深度,用适当的方法打开塞子,在要求的液面处保持取样器直到充满为止。
(2)试样容器要有足够的容量,取样结束时至少留有10%的无油空间
(3)试样取好后,应装在干燥洁净的瓶子里密封好,供试样分析和仲裁使用。
贴好标签,注明取样地点、容器(罐)号、日期、油品名称、牌号和试样类型等。
(4)管线油品的手工取样,可以分为流量比例样和时间比例样,推荐使用流量比例样,取样时应在适宜的管线取样装置进行。
取样前,要用被测油品冲洗取样器。
(5)防静电:有静电电荷的产生;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集聚;有合适的火花间隙;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4 个条件)
我们采取防静电的措施?
上罐取样事故案例
2005 年春末,某企业采样人员携带一个样品瓶、一个铜制采样
瓶,一个采样框(铁丝匡),在一个化工清油罐灌顶取样作业。
8 点30 分左右,当采集完罐下部和上部样品,将第二瓶样品向样品瓶中倒完油时,采样瓶挂扯了采样框并碰到了样品瓶,样品瓶内少量油品洒落到灌顶,为防止样品瓶翻到,采样人员下意识去扶样品瓶,几乎同时,撒出的及采样绳上吸附的油品发生着火,采样人员立即将罐顶采样口盖上,把已着火的采样瓶及采样绳移至梯口处,在罐顶呼喊不远处人员报警。
事故分析:闪爆着火事故发生后,认为静电是引起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