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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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行政办公及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及总监办部管理实施办法,尽心做好总监办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
2.负责总监办日常文印及收发文登记、归档及管理工作。
3.负责总监办各处室人员考勤汇总登记,按规定核算和发放总监办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奖金。
4.负责总监办办公、生活及试验易耗品等物资采购,按规定做好登记、分发及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总监办日常开支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饭堂后勤开支监督和驻地办公,生活等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7.组织总监办党、团活动开展及墙报策划、出版、宣传等工作。
8.负责做好会议布置、接待及相关服务工作,并做好非技术会议的记录整理工作。
9.做好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及上级单位领导、工作人员接待和服务工作。
10.组织做好总监理月刊的策划、约稿、编辑、出版及发放管理工作。
11.负责总监办驻地的安全保卫及防火防盗工作。
监理处职责
监理处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控、质量事故处理、工程计划、进度报表等工作,并指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1.根据工程的总工期目标,组织编制指导性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和年度、月度进度指导计划,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编写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报表和各阶段的监理报告,整理会议纪录及纪要。
2.审查承包人上报的施工月报、年报,编制全线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巡视工地,检查工程质量,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组织对监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会同设计代表及有关领导确定有关工程技术变更方案,办理工程变更;严格按合同条款和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工程变更,切实控制工程投资。
4.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正图纸中重要的遗漏、错误,及时提供设计图纸。
5.参与审查有关优化设计,节省投资的方案、措施,参与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6.审查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质、仪器和机械设备。
7.负责组织桥梁基础、总体及桥面、跨径5米以上的盖板涵及通道工程、高度大于6米的大型挡土墙、高度大于20米的高边坡防护、填方大于8米的高路堤基底处理、路床压实和路面工程等关键部位或主要分项、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参与各主要工程的隐蔽工程的中间检查。
8.负责进度协调工作,当承包人进度滞后时,协助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调查原因,促使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或提出处理意见上报。
9.负责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
10.负责有关工程图纸、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督促承包人及时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全线工程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等竣工文件的编制、审查和出版工作。
11.参与工程交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工作。
计量室职责
计量室负责工程合同管理、投资控制、计量支付及相关资料整理等工作。
1.根据合同文件制定整个工程计量支付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有关人员的业务学习。
2.负责全线合同段计量支付证书的审查,为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支付证书、竣工结算书、最终支付证书提供可靠依据;协助监理处进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事宜。
3.负责对工程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的核定与回收。
4.负责对计日工审定,办理保留金支付及退还。
5.负责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支付单价不清之处进行解释,对争论之点得出处理建议。
6.对承包商提出的一般变更单价进行复核,报总监审批。
7.深入现场了解承包人的经济状况及计量支付动态,进行经济分析,编写流动资金需求及月用款计划。
8.对计量审定过程中发现可能不合理部分以及主要隐蔽工程部分,负责组织现场核定。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主持和管理总监办的监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监理公司报告监理工作情况;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依据监理合同和监理规主持编制监理项目的总体监理计划,制定完善的项目监理规章制度和监理程序、监理表格,按合同规定报批后全面组织实施,审批监理细则。
3.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按合同规定管理和指导监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监理人员的业绩。
4.在合同工程开工前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主持重要的监理会议,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5.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时修正总体进度计划,对工程进度进行协调调度;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耕地保护和环境保护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复杂技术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6.主持审查验收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审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实施管理、控制;参与、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7.组建监理的中心试验室及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检查试验、检测工作;审批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原材料、成套设备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审查和监督重点试验工程的实施。
8.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支付证书、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签发工程设计变更令,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认交工结账证书,签认最后支付证书,签发主要监理人员任免令,签署总监办发出的文件、指令、报告。
9.主持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资质。
10.审核施工单位延期申请,并报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费用索赔申请,签发费用索赔报告报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核定施工单位提交的价格调整和计日工;调查分析违约事件,审核并签发监理对合同违约事件的处理意见;对一方或双方提出的争端协调申请,提出解决建议。
11.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12.协调驻地办的工作和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以及与建设单位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好参与建设各方的关系。
1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工程师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工程质量,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配合建设单位做好交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14.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15.监理合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