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的管理,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管理原则1.安全原则:发电厂并网运行必须以安全第一原则为基本原则,确保发电设备和电网的安全运行。

2.稳定原则:发电厂并网运行必须以保持电网的稳定为目标,及时响应电网调度指令,确保电网频率和电压的稳定。

3.协调原则:发电厂与电网之间应保持紧密协调,及时沟通并解决发电厂运行中的问题,共同维护电网运行的稳定。

三、发电厂并网运行准备工作1.发电厂应在并网前进行安全检查和试运行,确保发电设备和系统运行正常,并提交相关检测和试运行报告。

2.发电厂应编制并提交运行计划,包括发电装置的运行参数、计划的输送电量等,并保持与电网调度部门的沟通。

3.发电厂应确保其发电设备满足电网的技术要求,如电压、频率、无功功率等,并保持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四、发电厂并网运行指令1.发电厂应按照电网调度部门的运行指令进行调度,并及时调整发电设备的运行方式和出力,以保持电网的平衡。

2.发电厂应配合电网调度部门进行电网负荷调整,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

3.如发电厂发生故障或其他影响安全运行的情况,应立即向电网调度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采取措施。

五、并网运行监测与检查1.发电厂应建立运行记录,并定期向电网调度部门报送并网运行数据。

2.电网调度部门有权对发电厂的并网运行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发电厂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处罚与奖励1.发电厂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电网调度部门认定,将被处以罚款或限制发电厂的运行。

2.发电厂表现良好,按照要求完成发电任务,可获得奖励或优先接受更多的发电任务。

七、附则1.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电网调度部门所有。

2.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本实施细则的制定,有助于规范发电厂的并网运行管理,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通过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的管理,有助于提高电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降低电网事故的发生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

蓄电池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蓄电池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蓄电池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蓄电池管理规章制度》
蓄电池是一种储存电能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力系统和设备中。

为了保障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许多企业和机构都制定了相关的蓄电池管理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规范蓄电池的存储、维护、充放电以及安全使用,保证蓄电池的性能和寿命,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蓄电池管理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蓄电池的存储管理:规定蓄电池的存放位置、环境要求、防潮防尘措施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等,以保证蓄电池在存储期间不受损坏。

2. 蓄电池的维护管理:包括定期检查蓄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及时清洁蓄电池的端子和外壳,给蓄电池做好充放电周期性维护,以确保蓄电池的正常运行。

3. 蓄电池的充放电管理:规定蓄电池的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充电方式和放电深度等细节,以保证蓄电池的充电过程安全有效。

4. 蓄电池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定蓄电池的安全使用规程和操作流程,对蓄电池的安全运行和事故处理进行规范。

5. 蓄电池的废弃处理管理:明确蓄电池的废弃处理流程和环保
要求,规定蓄电池的回收和处理方式,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延长蓄电池的寿命,减少蓄电池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对于企业和机构的日常生产和运营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制定和执行好蓄电池管理规章制度是每个企业和机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蓄电池行政管理制度

蓄电池行政管理制度

蓄电池行政管理制度一、前言蓄电池是一种电力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力系统中,包括发电站、输电线路、变电站、电网和电动车等。

而蓄电池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完善的蓄电池行政管理制度对于提高蓄电池的使用效率、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以及减少蓄电池的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蓄电池的行政管理制度展开讨论。

二、蓄电池行政管理制度的意义1. 提高蓄电池的使用效率通过建立蓄电池行政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蓄电池的使用和管理,有效地提高蓄电池的使用效率。

通过规范使用流程、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等措施,可以降低蓄电池的损耗,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蓄电池的经济效益。

2. 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建立蓄电池行政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蓄电池的使用和管理,减少蓄电池的误操作和滥用,提高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通过合理的充放电管理、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等措施,可以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提高蓄电池的经济性和可靠性。

3. 减少蓄电池的安全事故建立蓄电池行政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蓄电池的安全管理,提高蓄电池的安全性。

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安全规范、安全培训、定期检查等措施,可以减少蓄电池的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蓄电池行政管理制度的内容1. 蓄电池的分类和标准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型号,对蓄电池进行分类和标准,确定其规格、性能、用途和工作原理,明确其适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2. 蓄电池的采购和选型根据不同的需要,确定蓄电池的采购和选型标准,选择适合的蓄电池供应商和产品型号,保证蓄电池的质量和性能。

3. 蓄电池的安装和调试对蓄电池的安装和调试进行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4. 蓄电池的使用和维护制定蓄电池的使用和维护管理规定,包括充放电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内容,保证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5. 蓄电池的安全管理加强蓄电池的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培训,建立安全检查和月度安全会议,确保蓄电池的安全使用。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华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华北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和并网发电厂协调发展,根据《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电厂并网运行应遵循电力系统客观规律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并网运行的,由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的发电厂(包括并网自备发电厂)。

地(市)、县电力调度机构及其直接调度的并网发电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对并网电厂运行考核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华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电力调度机构)在电力监管机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并网电厂运行的考核和结算,考核结果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后执行,依据考核结果并网发电厂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电网经营企业(简称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华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按其调度管辖范围负责华北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电力调度规程及规定。

第七条并网发电厂应贯彻执行《华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办法》及所在电网安全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装置(PSS)、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

第八条重大政治活动或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电网公司应制定保供电方案和措施,并网发电厂应贯彻落实,并在进入保电阶段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第九条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将整改结果报电力监管机构,抄送电力调度机构,电网公司应配合并网发电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发电厂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其高频开关电源(以下简称直流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发电厂直流母线保持合格电压和蓄电池的放电容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装要求2.1直流设备通风应良好,运行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30℃,安装地点应装设温度调节装置。

2.2直流系统可采用单、双充电器、电池组和电源母线。

2.3独立的蓄电池室应有充足的照明,并采用防爆灯具。

2.4蓄电池采用串联接线,蓄电池之间应保持2cm以上距离,若电池安装在柜内,上下层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5cm。

蓄电池应保持清洁,极板、极柱接触应良好,连接螺丝应牢固,不得有放电现象。

第三章交接验收项目及标准3.1检查蓄电池容量。

对电池组进行三次充放电试验,放电终止电压根据制造厂的规定,2V蓄电池为1.8V。

其中一只蓄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不合格。

3.2测量电池的绝缘电阻。

220V电池组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2MΩ,11 0V电池组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1MΩ。

3.3测量充电设备的稳流精度不大于±(0.5%-1%),稳压精度不大于±(0. 1%-0.5%),及直流母线纹波系数不大于(0.2%-0.51%)。

3.4测量每只电池端电压符合厂家规定。

3.5检查厂方提供的安全阀开启闭合试验报告,闭阀压力应在1kPa~1 0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10kPa~49kPa范围内。

第四章运行维护要求4.1为提高蓄电池的使用寿命,要做好初充电(一般初充电由厂方进行)。

4.2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电压宜控制在(2. 23-2.28)V×N,均衡充电电压宜控制在(2.30-2.35)V×N。

4.3运行中主要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值和绝缘状况。

并网管理规定(3篇)

并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并网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并网发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

第三条并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二)高效利用,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益;(三)公平公正,维护并网发电设施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四)科技创新,推动电力行业技术进步。

第二章并网条件第四条并网发电设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电力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二)具备必要的并网设备和技术;(三)并网发电设施的技术参数应当符合电力系统的运行要求;(四)并网发电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五)并网发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并网发电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电力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并网发电设施的技术参数、设备清单、工程图纸等;(二)并网发电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三)并网发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方案;(四)并网发电设施的建设单位资质证明;(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并网程序第六条并网程序如下:(一)申请:并网发电设施建设单位向电力管理部门提出并网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二)审查:电力管理部门对并网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三)协议签订:并网发电设施建设单位与电力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四)设备接入:并网发电设施建设单位按照协议要求完成设备接入;(五)调试:并网发电设施进行调试,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六)验收:电力管理部门对并网发电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正式并网。

第七条电力管理部门在收到并网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八条并网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并网发电设施的技术参数、设备清单、工程图纸等;(二)并网发电设施的运行方式、调度方式;(三)并网发电设施的上网电价、结算方式;(四)并网发电设施的维护、检修责任;(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方式。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DOC)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DOC)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一、规定目的
为保证蓄电池组在发电厂并网运行中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规定。

二、蓄电池管理制度
1.蓄电池保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相关规定。

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蓄电池性能测试,并对蓄电池中液位、密度、电解液温度等进行监测和测量,确保蓄电池的安全性能和寿命。

2.发电厂应建立蓄电池组档案,包括蓄电池组的基本情况、性能测试检验报告、故障维修记录、更新更换记录等。

3.蓄电池组应定期进行化学试验和内阻测量,确保蓄电池的健康状态。

4.蓄电池组应进行定期充电和放电,保证其正常运行。

5.蓄电池组应备有充电设备、放电设备、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计等工具。

三、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
1.发电厂方应制定蓄电池组的运行计划,确保在负荷变化过程中蓄电池的充放电状态均衡。

2.发电厂方应每天记录蓄电池的运行参数,包括电压、电流、内阻、充放电容量、充放电时间等,并进行比对分析,确保蓄电池组的正常运行。

3.发电厂方应制定蓄电池组故障预防措施,并建立故障预警机制,及时处理蓄电池的异常情况。

4.发电厂方应定期对蓄电池组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蓄电池组表面、紧固螺母,检查电缆连接等。

四、附则
1.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发电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内容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内容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内容一、蓄电池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制定1. 管理制度的建立建立蓄电池管理制度是对蓄电池进行科学管理的前提。

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相关专业人员对蓄电池的特性、使用环境、维护方式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以便根据蓄电池的实际情况来建立合理科学的管理制度。

2. 管理制度的制定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厂家的建议和指导。

在制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考虑蓄电池的规格、技术指标、使用要求、保养方式等方面的具体情况,以保证制定的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蓄电池管理制度的内容1. 蓄电池的购买和安装管理在进行蓄电池的购买和安装时,需要根据使用环境和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蓄电池型号和规格。

购买时需要注意蓄电池的生产日期、品牌、产地等信息,并对蓄电池的运输和安装过程进行严格监控,以避免因为不当操作导致蓄电池在运输或安装过程中受损。

2. 蓄电池的使用管理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a. 使用环境的控制:蓄电池应该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高温、高湿和强光等恶劣环境的影响。

b. 充放电管理:对蓄电池的充放电过程进行科学控制,避免过度充放电对蓄电池的损害。

c. 保养管理:对蓄电池进行定期的保养工作,包括清洁蓄电池表面、检查电解液液位等。

3. 蓄电池的维护管理对蓄电池的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定期的检查、清洁和充电。

定期检查蓄电池的外观、连接线路、绝缘、电解液等部位,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定期清洁蓄电池表面,去除污垢和锈斑。

另外,对蓄电池进行正确的充电,确保蓄电池的性能稳定和寿命延长。

4. 蓄电池的报废管理蓄电池在使用寿命结束后需要进行定期更换,而在报废蓄电池时有关要求和标准,需要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处理。

5. 蓄电池的安全管理在蓄电池的使用和维护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蓄电池的安全运行。

三、蓄电池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 管理措施的实施在制定蓄电池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管理措施,并组织全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制度范本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发电厂并网运行的安全、稳定、高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用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结合本发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发电厂所有并网运行的生产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发电厂并网运行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3. 优质服务,保障供应;4. 节能降耗,保护环境。

第二章并网运行管理第四条并网申请与审批1. 发电厂并网前,应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并网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电力调度机构对发电厂的并网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并网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

第五条并网技术要求1. 发电厂并网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 发电厂应具备完善的并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组、变压器、线路、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等。

3. 发电厂并网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并网运行监控1. 发电厂应建立并网运行监控体系,实时监测并网设备运行状态。

2. 电力调度机构对发电厂并网运行进行监控,确保并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并网运行操作1. 发电厂并网运行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 发电厂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

第八条并网运行故障处理1. 发电厂并网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发电厂应制定故障处理预案,确保故障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发电厂负责人对本发电厂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1. 发电厂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发电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发电厂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公司蓄电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蓄电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蓄电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蓄电池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公司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蓄电池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蓄电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3. 严格检查,定期维护;4. 节能降耗,提高效益。

第二章蓄电池的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蓄电池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要求进行,确保蓄电池的质量和性能。

第五条采购部门在采购蓄电池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第六条蓄电池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检查蓄电池的外观、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蓄电池进行充电试验,确保其性能达到规定标准。

第七条验收合格的蓄电池应填写验收报告,并由验收人员、采购人员、供应商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蓄电池的储存与使用第八条蓄电池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防尘的专用库房内,库房温度应控制在5℃-35℃之间。

第九条蓄电池在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剧烈振动和化学腐蚀。

第十条蓄电池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如需长期储存,应定期进行充放电维护。

第十一条蓄电池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损坏、变形、泄漏等现象。

第十二条蓄电池的使用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三条蓄电池的充电应使用专用充电器,并严格按照充电规范进行。

第四章蓄电池的维护与保养第十四条蓄电池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检查、清洗、除垢、调整等。

第十五条蓄电池的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内容包括:1. 蓄电池外观检查;2. 电解液液位检查;3. 蓄电池连接线检查;4. 充放电状态检查。

第十六条蓄电池的保养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内容包括:1. 清洗蓄电池外壳;2. 调整蓄电池连接线;3. 检查电解液质量;4. 充放电维护。

第五章蓄电池的报废与处理第十七条蓄电池达到报废标准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1. 蓄电池容量下降到规定标准的50%以下;2. 蓄电池内部短路、漏液、鼓包等严重损坏;3. 蓄电池绝缘性能严重下降。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DOC)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DOC)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引言为了保障发电厂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同时确保蓄电池对发电系统的影响最小化,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蓄电池维护1.1 蓄电池的充电管理1.1.1 充电电流:蓄电池的充电电流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超高电流或过低电流充电,从而延长蓄电池的寿命。

1.1.2 充电时间:为了避免对蓄电池的损害,充电时间需要控制在规定时间范本内,每次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1.1.3 充电周期:需要定期对蓄电池进行充电,以保证其在不调整电池电位的情况下,保持充电电位水平。

1.2 蓄电池的放电管理1.2.1 放电时间:为了保障蓄电池的寿命和安全,避免过度放电,每个放电周期时间不应超过 5小时。

1.2.2 放电深度:需要控制蓄电池的放电深度,每周期放电深度不应超过 50%,以保障蓄电池的寿命。

1.3 蓄电池检测需要在每个放电周期的最后阶段对蓄电池进行检测,确保其电压达到规定范围,以便进行必要的改进。

1.4 蓄电池维护需要根据维护记录对蓄电池进行定期维护,包括保持清洁、紧固电极等等,以及更换老化电极等。

二、蓄电池管理2.1 蓄电池台帐需要建立蓄电池台帐,记录蓄电池的规格、品牌、数量等基本信息,以便管理和跟踪。

2.2 蓄电池使用发电厂的工作人员需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蓄电池,确保蓄电池的正常运行。

2.3 蓄电池交接班在交接班时需要对蓄电池的充放电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交接班。

2.4 蓄电池检修需要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检修,确保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三、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3.1 并网运行原则发电厂在与电网连接时,需根据电网要求实施并网运行,尽可能降低对电网的影响。

3.2 接入电网发电厂要向供电公司或电网进行接入,遵照国家电力有关规定和标准。

3.3 运行管理发电厂通过并网运行,需要对电网的电压、频率变化进行监测,确保与电网同步运行。

3.4 故障处理在并网运行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故障或电网故障,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电网部门。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确保发电厂安全稳定并网运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发电厂并网运行的管理要求。

二、发电厂准备阶段1. 发电厂应在投产前完成系统连接、试运行、调试等工作,并通过技术验收。

2. 发电厂应定期对关键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机组控制系统等)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三、发电厂并网前准备1. 发电厂应按照电网企业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信息。

2. 发电厂应及时向电网企业报备发电计划,并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发电厂的发电计划。

3. 发电厂应配备足够的运行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四、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要求1. 发电厂应按照国家电力调度命令、电网企业的要求进行发电调度,严格按照调度计划进行发电。

2. 发电厂应按照电网企业的要求,参与电网调度和协调,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状态符合电网要求。

3. 发电厂应配备专门的运行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发电机组状态、电网负荷等运行参数,并及时上报。

4. 发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发电厂内部安全生产和运行。

5. 发电厂应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关键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发电厂应建立运行数据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保存运行数据,以备日后参考和分析。

7. 发电厂应加强与电网企业的沟通和配合,及时处理电网企业提出的运行问题和要求。

8. 发电厂应按照电网企业的要求,配合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9. 发电厂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 发电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发电厂运行数据报告1. 发电厂每日应按照电网企业的要求,报送运行数据报告,包括发电量、发电机组运行状态等。

2. 发电厂应按照电网企业的要求,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事故和停机等情况。

六、发电厂事故处理1. 发电厂发生事故时,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电网企业报告。

发电厂蓄电池管理制度范本

发电厂蓄电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蓄电池的管理,确保蓄电池安全、可靠地运行,提高发电厂生产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发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内所有蓄电池的采购、安装、运行、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合理规划、科学管理;(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第二章蓄电池采购与安装第四条蓄电池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型号、技术参数等;(二)对蓄电池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三)组织专家对采购的蓄电池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蓄电池安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装前,对蓄电池进行检查,确保其外观完好、无损坏;(二)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安装质量;(三)安装完成后,进行系统调试,确保蓄电池运行正常。

第三章蓄电池运行与维护第六条蓄电池运行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蓄电池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其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确保其在正常范围内;(二)蓄电池运行过程中,应避免过充、过放,以延长其使用寿命;(三)蓄电池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放电试验,检测其容量和性能。

第七条蓄电池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清洁,保持其表面清洁;(二)定期检查蓄电池连接线,确保其连接牢固、无腐蚀;(三)定期检查蓄电池通风系统,确保其通风良好;(四)定期对蓄电池进行充电,保持其充电状态。

第四章蓄电池报废与更新第八条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一)蓄电池容量下降至额定容量的70%以下;(二)蓄电池性能严重下降,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三)蓄电池出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第九条蓄电池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发电厂生产稳定。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发电厂年度考核,对执行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范本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范本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蓄电池的管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蓄电池的部门,所有使用蓄电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成立蓄电池管理委员会,负责蓄电池的管理、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第四条蓄电池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成员数不超过十人。

第五条蓄电池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蓄电池的使用、维护和更新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蓄电池管理工作。

第二章蓄电池的选购和更新第六条公司在购买蓄电池时应选择正规的蓄电池生产厂家,购买前应对蓄电池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比较,确保购买到质量合格的蓄电池。

第七条蓄电池的更新应根据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和性能进行,更新蓄电池前应对其性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更新后的蓄电池符合公司的使用要求。

第八条更新蓄电池时,应将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废旧电池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第三章蓄电池的使用第九条蓄电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负荷使用蓄电池,以免损坏蓄电池,影响正常使用。

第十条蓄电池的使用应注意防水、防晒和防爆,避免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第十一条蓄电池的使用过程中,发现蓄电池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蓄电池管理委员会,由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第四章蓄电池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二条蓄电池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厂家的操作保养手册进行,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检查和清洁。

第十三条蓄电池在长时间不使用时,应进行定期充电,以保持蓄电池的正常性能。

第十四条蓄电池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进行蓄电池的维护。

第五章蓄电池的报废处理第十五条蓄电池达到更新标准后,应及时报废,并交由有资质的废旧电池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报废的蓄电池应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任何损害。

第十七条报废的蓄电池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蓄电池的回收和处理工作安全、合法。

发电工区蓄电池管理办法

发电工区蓄电池管理办法

发电工区蓄电池管理办法蓄电池是发电工区中不可或缺的设备,因其能够储存电能并在需要时供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了确保蓄电池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延长使用寿命,制定一套科学高效的蓄电池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可行的蓄电池管理办法。

一、蓄电池的购买与保管1. 采购要求首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蓄电池品牌,并优先选用最新生产的型号。

其次,在购买蓄电池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一年,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此外,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产品规格、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

2. 蓄电池的保管蓄电池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保持在20摄氏度左右)的场所。

当储存数量较大时,应按型号分类堆放,并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因相互接触导致短路。

此外,蓄电池应避免与易燃易爆物品共存,并定期清理、检查蓄电池的外壳是否有破损。

二、蓄电池的安装和使用1. 安装要求在蓄电池的安装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士进行,确保安装按照相关指南进行,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

安装时应注意防止蓄电池与金属物质直接接触,以避免出现漏电或短路等安全隐患。

2. 使用规范(1)充电管理:蓄电池的充电管理非常重要,应根据不同型号和规格的蓄电池选择合适的充电设备,并按照厂家提供的充电指导进行操作。

充电过程中应避免过度充电或过放电,以免降低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2)维护管理: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管理是确保蓄电池正常运行的关键。

清洗蓄电池壳体及连接部位应使用干净的抹布擦拭,避免蓄电池受潮,以免影响电池性能。

(3)防护措施:在蓄电池的使用过程中,应加装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网等,以保护蓄电池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或损坏。

三、蓄电池的检测和维修1. 定期检测对蓄电池进行定期的电气参数测试,如电压、电阻、容量等,以确保蓄电池的性能符合要求。

充电状态的监测也非常重要,可以通过监测蓄电池的温度、电流等指标来判断充电情况。

2. 维修和更换当蓄电池出现故障或性能下降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及流程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及流程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蓄电池使用管理制度1.1 蓄电池采购管理制度蓄电池采购管理制度是指在公司内部对蓄电池的采购过程和标准进行规范和管理。

在采购蓄电池时,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认证、质保书和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等文件,以确保购买到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并且要对厂家的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1.2 蓄电池入库管理制度蓄电池入库管理制度是指对蓄电池的入库过程和标准进行规范和管理。

在蓄电池入库时,要对蓄电池的整体外观、包装、铅板、电解液等进行检查,确保产品没有破损和泄漏等情况。

同时要对蓄电池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1.3 蓄电池领用管理制度蓄电池领用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对蓄电池领用过程和标准进行规范和管理。

在蓄电池领用时,要对领用人的身份和领用数量进行核实和记录,确保蓄电池使用符合规定。

1.4 蓄电池使用管理制度蓄电池使用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对蓄电池的使用过程和标准进行规范和管理。

在使用蓄电池时,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蓄电池的基本原理和使用方法。

同时要定期对蓄电池进行充电、放电和周期性检测,确保蓄电池的性能和安全性。

1.5 蓄电池维护管理制度蓄电池维护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对蓄电池的维护工作和标准进行规范和管理。

在蓄电池的维护工作中,要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清洁、保养和检测,确保蓄电池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同时要对蓄电池进行故障排除和修理,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

1.6 蓄电池报废管理制度蓄电池报废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对蓄电池的报废处理和标准进行规范和管理。

在蓄电池报废时,要对蓄电池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记录,确保蓄电池的维护和使用记录完整。

同时要根据蓄电池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废处理,确保对蓄电池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蓄电池管理流程2.1 蓄电池采购管理流程蓄电池采购管理流程包括需求申请、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质量检验和入库等环节。

在蓄电池采购流程中,要对需求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合作,确保采购过程符合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蓄电池管理制度

蓄电池管理制度

蓄电池管理制度1. 引言蓄电池是一种能够储存电能的装置,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力系统中。

为了确保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蓄电池管理制度。

本文档将介绍蓄电池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2. 目的蓄电池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保障电力系统的可靠运行。

具体目标包括:•确保蓄电池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蓄电池的使用效率和整体性能;•减少蓄电池的故障和事故发生率;•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降低蓄电池的运维成本。

3. 蓄电池管理职责蓄电池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审查蓄电池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蓄电池管理人员:负责蓄电池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巡检、维护和报修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蓄电池管理的安全工作,如安全培训和事故调查等;•维修人员:负责对蓄电池进行维修和更换工作;•监测人员:负责蓄电池的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

4. 蓄电池管理流程蓄电池管理流程是指蓄电池的巡检、维护、更换和报修等一系列管理环节。

以下是常见的蓄电池管理流程:•巡检:定期巡检蓄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检查蓄电池的外观和连接情况;•维护:根据巡检结果,进行蓄电池的清洁、润滑和调整等维护工作;•更换:当蓄电池发现严重故障或已达到使用寿命,及时进行更换;•报修:当蓄电池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及时向维修人员报修,并记录故障情况。

5. 蓄电池管理要求蓄电池管理制度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管理要求,以确保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以下是常见的蓄电池管理要求:•定期维护:根据蓄电池的使用情况和厂家要求,制定定期维护计划,保证蓄电池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严格巡检:定期巡检蓄电池的相关参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合理充放电:按照蓄电池的充放电曲线和使用需求,合理控制充放电流程,避免过充或过放;•完善记录:建立蓄电池管理档案,记录蓄电池的巡检、维护、更换和报修等情况;•安全防护: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提高蓄电池管理的安全性;•数据分析:对蓄电池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了解蓄电池的工作状况和趋势,及时采取措施。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范文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范文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范文蓄电池是一种储存能量的装置,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如电动汽车、太阳能发电等。

为了确保蓄电池的长期可靠工作和延长使用寿命,必须对蓄电池进行全面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蓄电池的各项管理制度。

一、蓄电池的选型管理制度1.1 蓄电池选型参数蓄电池的选型参数包括容量、电压、放电深度、充电电流等,根据具体的应用需求,制定相应的选型管理制度。

1.2 蓄电池选型技术要求蓄电池选型要根据具体应用环境和使用需求来确定,确保蓄电池能够满足系统工作要求和使用寿命要求。

1.3 蓄电池选型评估进行蓄电池选型评估时,要考虑蓄电池的性能指标、经济性、环保性等因素,并与其他品牌进行比较评估。

1.4 蓄电池选型记录对蓄电池选型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选型参数、评估结果和具体选型方案,以备后续参考和借鉴。

二、蓄电池的安装管理制度2.1 蓄电池的安装位置选择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要考虑蓄电池与其他设备的空间要求、散热条件、防尘、防潮等因素,确保蓄电池的安全和正常工作。

2.2 蓄电池的安装固定蓄电池在安装过程中需要进行稳固的固定,确保蓄电池不会因为外力造成损坏或倾斜。

2.3 蓄电池的连接蓄电池的连接应该采用合适的接线方式和规定的线径,并进行绝缘处理,以确保电流传输畅通和安全。

2.4 蓄电池的维护通道蓄电池的安装位置应该留有足够的维护通道,方便日常维护和检修。

三、蓄电池的充电管理制度3.1 充电设备的选择根据蓄电池的类型和容量等参数选择合适的充电设备,确保充电设备能够满足充电需求和充电速度要求。

3.2 充电时机的确定根据蓄电池的放电深度、剩余容量等参数来确定充电时机,避免过早或过晚充电导致蓄电池寿命缩短。

3.3 充电过程的监控在充电过程中要对充电设备和充电状态进行监控,确保充电电流和电压等参数处于安全范围内。

3.4 充电记录的保存对蓄电池的充电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充电时间、充电电流、充电电压等参数,以备后续参考和分析。

四、蓄电池的放电管理制度4.1 放电过程的监控在蓄电池放电过程中,要对放电电流、放电时间、放电深度等参数进行监控,确保放电过程安全可靠。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

蓄电池各项管理制度一、蓄电池的选择与采购1.1 蓄电池的选择蓄电池的选择应该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和需求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环境、容量要求、寿命要求、工作温度范围等。

此外,应当考虑蓄电池的品牌、生产厂家、性能指标和质保期等因素。

1.2 蓄电池的采购在选择蓄电池后,应当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注意签订正规的合同。

在采购蓄电池时,应当核实蓄电池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保证蓄电池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与此同时,还要注意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避免由于运输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蓄电池质量出现问题。

二、蓄电池的安装与调试2.1 蓄电池的安装蓄电池的安装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其安装位置符合要求,有足够的通风和散热条件,同时要保证蓄电池的接线正确牢固,避免出现电气故障。

2.2 蓄电池的调试蓄电池在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必要的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充电特性测试、容量测试、内阻测试等,以保证蓄电池的正常工作。

同时,应当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和记录调试结果,为后期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依据。

三、蓄电池的使用与维护3.1 蓄电池的使用在蓄电池的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蓄电池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合理利用蓄电池的充电、放电性能,避免出现过放、过充等情况,延长蓄电池的寿命。

3.2 蓄电池的维护蓄电池的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电解液的液位和密度、清洁蓄电池表面、检查接线、定期充电和放电等,确保蓄电池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此外,在蓄电池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排除故障、维修或更换。

四、蓄电池的报废与回收4.1 蓄电池的报废蓄电池在寿命结束或者性能严重下降时应当及时报废,遵循环保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报废时应制定详细的报废方案并进行合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2 蓄电池的回收已报废的蓄电池应当进行合法回收和处理,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同时,要确保回收的蓄电池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置和再利用,降低资源消耗,保护环境。

综上所述,蓄电池的管理制度对于蓄电池的性能和寿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发电厂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其高频开关电源(以下简称直流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发电厂直流母线保持合格电压和蓄电池的放电容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装要求2.1直流设备通风应良好,运行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30℃,安装地点应装设温度调节装置。

2.2直流系统可采用单、双充电器、电池组和电源母线。

2.3独立的蓄电池室应有充足的照明,并采用防爆灯具。

2.4蓄电池采用串联接线,蓄电池之间应保持2cm以上距离,若电池安装在柜内,上下层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5cm。

蓄电池应保持清洁,极板、极柱接触应良好,连接螺丝应牢固,不得有放电现象。

第三章交接验收项目及标准3.1检查蓄电池容量。

对电池组进行三次充放电试验,放电终止电压根据制造厂的规定,2V蓄电池为1.8V。

其中一只蓄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不合格。

3.2测量电池的绝缘电阻。

220V电池组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2MΩ,11 0V电池组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1MΩ。

3.3测量充电设备的稳流精度不大于±(0.5%-1%),稳压精度不大于±(0. 1%-0.5%),及直流母线纹波系数不大于(0.2%-0.51%)。

3.4测量每只电池端电压符合厂家规定。

3.5检查厂方提供的安全阀开启闭合试验报告,闭阀压力应在1kPa~1 0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10kPa~49kPa范围内。

第四章运行维护要求4.1为提高蓄电池的使用寿命,要做好初充电(一般初充电由厂方进行)。

4.2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电压宜控制在(2. 23-2.28)V×N,均衡充电电压宜控制在(2.30-2.35)V×N。

4.3运行中主要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值和绝缘状况。

4.4蓄电池一般3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充电装置应自动或手动进行一次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

使蓄电池组随时具有满容量,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4.5投运后的蓄电池组,每2-3年应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运行6年以后的蓄电池组,每年应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4.5.1一组蓄电池。

站内只有一组蓄电池,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做全核对性放电,只能用I10电流恒流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蓄电池组端电压不得低于2V×N。

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充放2-3次,恢复蓄电池组容量,查找蓄电池组存在的缺陷。

4.5.2两组蓄电池。

站内若有两组蓄电池,可相对其中一组蓄电池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10电流恒流放出,当蓄电池端电压下降到1.8V×N 时,停止放电,间隔1-2小时后,再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充放2-3次,恢复蓄电池组容量,查找蓄电池组存在的缺陷。

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电,蓄电池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应安排更换。

4.5.3充放电记录(1)充放电电流;(2)电池组电压;(3)电池端电压;(4)环境温度;(5)充放电时间;4.6日常运行检查4.6.1应建立健全运行检查记录,一般由值班人员随班检查,主要内容有:(1)控制母线电压、电流;(2)合闸母线电压;(3)充电电压、浮充电流;(4)蓄电池端电压;(5)环境温度;(6)电池外观、卫生及连接情况4.6.2定期检查记录蓄电池定期检查由检修人员进行,每季度一次,主要内容有:(1) 控制母线电压、电流;(2) 合闸母线电压;(3) 充电电压、浮充电流;(4) 蓄电池端电压;(5) 蓄电池开路电压;(6) 蓄电池内阻;(7) 环境温度;(8) 电池是否渗液(9) 电池外壳是否有凹凸、裂纹破碎现象;(10)电池联接螺丝是否松动;(11)蓄电池柜(室)卫生情况;以上记录均应有工作人员签名长期保存,以便于对蓄电池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4.7故障处理4.7.1如发现电池极柱上有硫化现象应将其清除,必要时涂抹凡士林。

4.7.2放电时,如发现个别电池电压低于最低电压应将其解除放电。

必要时应单独对其进行过充电处理直至恢复容量。

4.7.3如发现电池组有落后电池,而无法恢复容量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发现多只电池容量落后而无法恢复,影响到直流母线电压时,应更换电池组。

如到使用年限应加强对其监视,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7.4如有鼓肚、裂纹时应及时更换。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厂网协调,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

第三条发电厂并网运行遵循电力系统客观规律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行统一调度,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电网企业、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所在电网的电力调度规程。

第六条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置、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电力监管机构及所在电网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电力调度机构针对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制定反事故措施;涉及并网发电厂的,并网发电厂应予落实。

第八条并网发电厂按照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预案的统一部署,落实相应措施,编制全厂停电事故处理预案及其他反事故预案,参加电网反事故演习。

第九条电力调度机构应及时向并网发电厂通报电力系统事故情况、原因及影响分析。

并网发电厂应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会4号令)的规定配合有关机构进行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条因并网发电厂或电网原因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的允许次数、时间及相关补偿标准,由并网发电厂与电网企业协商,在购售电合同中约定。

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并认可的并网发电厂低谷消缺不列入非计划停运。

第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并网发电厂涉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并网发电厂应积极配合,使涉网一、二次设备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第十二条并网发电厂和变电站应在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下,落实调频调压的有关措施,保证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商所在区域电力企业规定区域内各省(区、市)并网发电厂必须加装自动发电控制(AGC)设备的机组容量下限,加装AGC设备的并网发电厂应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并网发电厂一次调频能力和各项指标应满足所在区域电力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电力调度机构和并网发电厂应按照国家电监会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并网发电厂与电网企业应参照《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及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不得无协议并网运行。

第十七条属电力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装置)参数整定值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整定值执行。

并网发电厂改变其状态和参数前,应当经电力调度机构批准。

第十八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运行方式和发电调度计划曲线。

电力调度机构修改曲线应根据机组性能提前通知并网发电厂。

第十九条并网发电厂运行必须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指挥,并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

若电厂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向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第二十条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结构和并网发电厂的电气技术条件,按照同网同类型同等技术经济性能的机组年累计调整量基本相同的原则,安全、经济安排并网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备用。

并网发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备用情况由电力调度机构记录,按季度向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并向所调度的全部并网发电厂公布。

调峰、调频、调压、备用服务实行市场机制的区域,按照所在区域电力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并网发电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机组能力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峰幅度应达到所在区域电力监管机构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并网发电厂应根据发电设备检修导则和设备健康状况,提出设备检修计划申请,并按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提交。

电力调度机构统筹安排管辖范围内并网发电厂设备检修计划。

检修计划确定之后,厂网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电网一次设备检修如影响并网发电厂送出能力,应尽可能与发电厂设备检修配合进行。

第二十四条并网发电厂变更检修计划,应提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请并说明原因,电力调度机构视电网运行情况和其他并网发电厂的检修计划统筹安排;确实无法安排变更时,应及时通知该并网发电厂按原批复计划执行,并说明原因;因并网发电厂变更检修计划造成电网企业经济损失的,并网发电厂应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因电网原因需变更并网发电厂检修计划时,电网应提前与并网发电厂协商。

由于电网企业原因变更并网发电厂检修计划造成并网发电厂经济损失的,电网企业应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电力调度机构应合理安排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调度自动化及电力调度通信等二次设备的检修。

并网发电厂此类涉网设备(装置)检修计划,应经电力调度机构批准后执行。

电力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二次设备检修应尽可能与并网发电厂一次设备的检修相配合,原则上不应影响一次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七条并网发电厂中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通信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励磁系统及PSS装置、调速系统、直流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应纳入电力系统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性评价要求。

第二十八条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电力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开展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技术指导和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并网发电厂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通信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水电厂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励磁系统和PSS装置、调速系统和一次调频系统、直流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以及涉及机网协调的相关设备和参数等。

第三十条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指导和管理内容包括:(一)装置和参数是否满足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要求。

(二)重大问题按期整改情况。

(三)因并网发电厂原因造成接入电网事故情况。

(四)因并网发电厂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能正常投入造成电网安全稳定性和可靠性降低的情况。

(五)到更换年限的设备配合电网企业改造计划按期更换的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