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供货合同模板标准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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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供货合同模板标准版2篇
Standard version of ceramic tile supply contract templ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瓷砖供货合同模板标准版2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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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章1:瓷砖供货合同样本实用版
2、篇章2:【瓷砖购销合同2】
篇章1:瓷砖供货合同样本实用版
需方:国贸中基C座精装修工程
签订日期: xx年9月27日
供方: xx经销部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金额
供货总金额(大写):叁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小写):38256.00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东三环大北窑东北角中基新东方C 座。
三、结算方式:
货款在供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清,供方开具普通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供货。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保修条款:按照国家规定。
七、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
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 %/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
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
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
应首先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二、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
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
在供方发货前 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
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无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壹份。
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xx年 9 月 27 日;合同签订地点: xx筑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需方: 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盖章)
供方: 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篇章2:【瓷砖购销合同2】【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
JC/T2195-2013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
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
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
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
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 25 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年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
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
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
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
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