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美——马克思主义美学中的审美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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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主义美学是马克思主义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审美意识,对构建艺术审美体系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美的本质;审美价值;社会意识
绥化学院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SJ10003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本质表现为不同的层次。美的本质也是如此。具体地说,美的本质由表及里、从浅到深,主要表现为三个层次,即美的本质论意义、美的根源论意义和美的中介论意义。
一、美是主观的
美是什么?这是美的本质问题。从本质论讲,我同意中国当代美学家吕荧的观点,即美是主观的,“美是人的社会意识”。为什么美是主观的,是“人的社会意识”呢?美,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但是对于美的看法,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相同的。同是一个东西,有的人会认为美,有的人却认为不美;甚至于同一个人,他对美的看法在生活过程中也会发生变化,原先认为美的,后来会认为不美;原先认为不美的,后来会认为美。所以美是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这实际上就是说,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就在于它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的一种熟悉、反映、判定或评价。
在历史上,西方很早有人就已从与客观事物的联系和关系上提出美是主观的,比如,像朱狄所说,是十七世纪荷兰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斯宾诺莎“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美是主观的观点”。斯宾诺莎说:“假如神经从呈现于眼前的对象所接受的运动使我们舒适,我们就说引起这种运动的对象是美的;而那些引起相反的运动的对象,我们便说是丑的。”后来十八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不仅提出美是主观的,是人的感觉或意识,而且他“并不完全否认美与客观事物的秩序和结构有关”,也就是说,不否认美与客观事物之间具有某种联系和关系。他说:“虽然美和丑还有甚于甜与苦,不是事物的性质,而是完全属于感觉,但同时也须承认:事物确有某些属性,是由自然安排得恰适合于产生那些非凡感觉的。”
马克思主义的美学研究在批判地继续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的基础上,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新世界观”为武器,把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研究进一步明确地、大刀阔斧地引进了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从与社会存在的关系角度比较全面、系统和深入地提出了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的思想。我认为,对美的主观论看法上的这种明显变化,是时代的进步,也是美学的进步,具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美是客观的
美是从哪里来的?这是美的根源问题。我认为,从根源论意义讲,美是客观的,也就是说,美本身来自客观,它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所内在固有的审美价值的一种熟悉、反映、判定或评价。社会意识源自社会存在,是对社会存在的熟悉和反映,这是马克思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社会生活中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自然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它也只能来自客观,是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的一种熟悉、反映、判定或评价。它熟悉和反映了一种审美价值,具体地说,它应该是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所内在固有的审美价值的一种审美熟悉、审美反映、审美判定或审美评价。
那么,审美价值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我个人认为,审美价值的本质就是客体与主体的统一。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就在于它与人之间具有着一种现实的联系或本质上的统一性,即客体与主体的统一,这就是审美价值,这实际上也就是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所熟悉和反映的具体客观内容或实际意义。
三、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美这种社会意识对审美价值是怎样进行熟悉、反映、判定或评价的呢?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对美的思考就进入了中介论,因为“一切都在中间环节融合,通过中介过渡到对方”(恩格斯语),而关于这种“中介”的理论,在哲学界就叫中介论。我认为,从中介论视界来审阅,客观事物的审美价值符合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人作为审美主体就认为客观事物美,就给予客观事物以美这样由衷的审美判定、审美评价,从而美又显著地呈现出一种客观与主观相统一的本质特征。
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对客观对象的审美价值的审美熟悉、审美反映、审美判定或审美评价不是简单的、直接的,而是复杂的、间接的。具体地说,它要通过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或者说,它要以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为“中介”。审美观念作为人这个审美主体在审美经验中所逐渐形成的对客观对象的审美熟悉、审美反映、审美判定或审美评价的一种理性熟悉,实际上也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审美价值的观点、意识、看法或意见等等,无疑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具体衡量和实际确认客观对象美与不美的主观尺度或意识标准。既然人作为审美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审美判定、审美评价以自己主观的审美观念为尺度,为标准,即客观对象符合自己的审美观念,人作为审美主体就认为它美,那么从中介论意义讲,美就显著地表现为一种客观与主观相统一的根本特点。
上述我们从本质论意义上探讨了美是主观的,从根源论意义上探讨了美是客观的,即美源自于一种客观存在的审美价值,从中介论意义上探讨了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而把所有这些联系、综合起来看,对美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就比较具体的理解,即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实际上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通过自己的审美观念对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统一性即审美价值的一种审美熟悉、审美反映、审美判定或审美评价,在最终和根本的意义上,美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的一种自我意识。
参考文献:
[1]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2]朱立元主编,《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吕荧,《吕荧文艺与美学论集》 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4]袁贵仁,《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北京出版社,2003.[5]文杜里著,《西方艺术批评史》,海南人民出版社,1983.[6]顾丞峰,《观念艺术的中国方式》,湖南美术出版社,2002..[7]樊波,《中国书画美学史纲》,吉林美术出版社,1998.
看清美——马克思主义美学中的审美本质
杨 阳 (绥化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黑龙江绥化 15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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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向帆. 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 江西美术出版社,2009.12
[2]{德}安德烈亚斯•于贝勒 导向系统设计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8.12作者简介
杨帆,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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