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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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规范从教行为,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推动全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教育队伍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二、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考核内容
1.教师:按《**镇初级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附件3)组织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考核。
2.单位:考核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单位师德建设及师德考核开展情况;二是各学段、幼儿园及教师是否存在违反本办法列举的违规行为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学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
1、成立考核小组。成立师德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初中师德考核小组:
组长:王国峰
副组长:张玉志段超徐国智
成员:林海林海林丁姜建妮于江飞刘华军刘丽华段佳利于丽李振宝高全伦林乐森段昭辉李辉周莉莉
2、制定师德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师德考核小组要制定《**镇初级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备案。
3、组织考核工作。师德考核工作包括现实表现和师德评议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现实表现占60%,评议占40%。
(1)现实表现考核:由各学段、幼儿园师德考核小组负责,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教师的违规行为做好登记,并定期向教师进行通报,每学年末,进行统计汇总。按百分制计分,再按60%进行折算。(2)组织评议: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和领导干部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及家长评议、教师评议各占10%,领导干部评议占20%。评议设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评议结束后可按公式(100×a+90×b+70×c+0×
d)/(a+b+c+d)转换成分数(各等次分值为优秀100,良好90,合格70,不合格0,a、b、c、d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数)。评议原始票需妥善保存,以备查证。
学生(家长)评议: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或家长)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评议时只评议任教本班的教师,评议内容要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各有侧重,力求真实反映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评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只征求一方面意见,但必须保证覆盖每个学生或家庭。
教师评议:以级部或学科组等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进行互评。领导评议:领导干部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对教师进行评议。
领导干部的师德评议:由市教育局在干部考察时组织教职工一并进行,占师德考核40%。
评议实行百分制,学生(家长)、教师评议计算出的分数分别乘以10%为该教师的学生(家长)、教师评议得分;领导干部评议计算出的分数乘以20%为该教师的领导干部评议得分。
教师个人师德最后得分=教师师德现实表现得分+教师师德各项评议得分。4、综合评定。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教师师德现实表现和师德评议情况,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确定等次。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被考核人数的30%,各学段、幼儿园可根据教师个人师德得分和单位人数确定优秀等次人数。凡个人师德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xx功等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造成极坏影响的。
(2)对工作敷衍塞责,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本人越级上访、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的。
(4)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和网上购物等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屡教不改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单位正常工作安排的。
(6)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从事有偿家教,以各种名目办班及参与社会办班,或组织、变相组织学生购买各种书刊杂志、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它物品,或擅自组织学生参与社会活动谋取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8)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9)违反禁酒、婚嫁宴请和公车管理等各种规定的。
(10)未经许可,私自将所掌握的学生或其他教职工的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或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
(11)为骗取荣誉、职务和资格等,弄虚作假的。
(12)未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擅自离岗超过规定期限的。
(13)利用网络造谣生事或传播谣言等,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应,造成严重后果的。
(14)向学生及家长索要、变相索要钱物或要求家长办私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5)煽动、串联教职工不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16)有性侵、猥亵学生等违法乱纪行为的。
(17)同事间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
(18)其它严重违反上级规定或所在单位规章制度的。
考核拟定等次要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单位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各学段、幼儿园要规范建立个人师德考核档案,认真填写《乳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
(二)单位师德建设工作考核
市教育局将在综合督导考核中设定一定的权重。先按百分制计分,再根据权重折算。考核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1、单位师德建设工作及开展师德考核工作情况的考核:根据《各单位师德建设工作考评细则》(附件4)对各单位师德建设及开展师德考核工作情况,通过查看相关资料或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
2、单位及教师违规情况的考核:主要采取扣分方式进行考核,对教师违规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凡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师德建设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因单位教育管理不力,造成所在单位教职工集体或越级上访的。
(2)对教职工管理不到位,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3)由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教师性侵学生等恶性案件发生的。
(4)学校教师中出现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在各级组织的公益活动中,因宣传发动不到位或措施不得力,影响教育系统工作大局和集体荣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