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制造_基本条件的要求(省)
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要求
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要求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中已有详细要求,现就一些基本要求作扼要介绍。
总的要求是:起重机械应结构良好,由优质材料制造,有满足要求的强度,没有明显的缺陷,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当定期检查和正确合理使用。
1、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主要零部件、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使用与管理应当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2、在起重机械的明显部位,应有超负荷显示仪,司机室内应有注明起重机械技术参数和工作特性的标示牌。
3、在起重机安装过程当中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验,安装后须经试运转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起重机械必须要有可靠的过卷限位装置。
5、轨道式起重机的运转机构,必须要有行程限位开关、缓冲器、轨道端部应有止挡或立柱。
6、在有可能被起重机构件碰撞发生事故的区域内作业,必须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并认认真真的做好监护工作。
7、操作起重机必须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烟雾太大,视线不清或信号不明时,不得进行作业。
(2)不准斜拉斜吊、拖拉物体、吊拨埋在地下且起重量不明的物体。
(3)被吊物体不准从人身上方通过,吊离地面的物体上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起后进行捆绑。
(4)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5)起重机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过卷。
(6)在同一轨道上有多台起重机运转时,相邻两台起重机的突出部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两层起重机作业时,下面服从上面。
(7)吊运物件时禁止调整制动器,制动垫磨损超过一半时,应当立即更换。
(8)起重机吊钩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绳不得少于3圈。
(9)不准用电磁盘吊物件上球磨平台。
8、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上、下起重机,严禁在轨道旁行走。
9、禁止由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撞移另一台起重机。
10、在操作时,应特别注意起重机在不同操作条件下的额定起重量,这是起重机在操作中不允许超过的极限值。
对旋臂式起重机还规定了不同高度的额定起重量。
机械标准-jbt 7688.1-1995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通用要求.
3.1.5 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一般应符合GB1 0183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可按需要另行规定。
.c 3.2 使用性能
3.2.1 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应达到额定起重量(G)。对具有料箱、抓斗、电磁吸盘和专用取物装置等的
w GB 1591 低合金结构钢
GB3 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 632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型式尺寸 GB3 633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技术条件
wGB3 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4 879 防锈包装
GB4 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wGB5 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JB2 299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 JB/T 3241 SWP型剖分轴承座十字轴式万向联轴器 JB4 315 起重机电控设备
z JB5 513 整体叉头十字轴式万向联轴器
JB/T 6392.1 起重机车轮型式尺寸、踏面形状与轨道的匹配 JB/T 6392.2 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GB5 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 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5973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18.1一 95
GB 5974.1 钢丝绳用普通套环 GB 5974.2 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GB 5975 钢丝绳用压板 GB 5976 钢丝绳夹 GB6 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wZBK 260 07 YZ系列起重及冶金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ZBK 260 08 YZR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JT 5028 轧制滑轮
wJB/ZQ 4382 齿式联轴器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
起重机械相关标准
起重机械相关标准引言起重机械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港口码头等场所的机械设备。
它们具有吊装重物的能力,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劳动力成本。
然而,由于起重机械的操作危险性较高,所以必须遵守一系列相关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人身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起重机械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起重机械分类根据功能和结构的不同,起重机械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等。
每种类型的起重机械都有其特定的标准和规范。
下面将以桥式起重机为例介绍相关的标准。
桥式起重机相关标准桥式起重机是一种常见的起重设备,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物流领域。
以下是一些与桥式起重机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的介绍:GB/T 14406-2017 (桥式起重机技术文件要求)该标准规定了桥式起重机的技术文件要求,包括设计文件、制造文件、安装文件、验收文件等。
它对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验收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了桥式起重机的安全和可靠性。
GB/T 3811-2008 (桥式起重机设计与制造)该标准规定了桥式起重机的设计与制造要求,包括结构设计、机电系统、安全设施等。
它要求桥式起重机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起重机使用条件、负荷特点、运行环境等因素,以确保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GB/T 24001-2004 (桥式起重机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桥式起重机制造企业应该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有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确保桥式起重机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JB/T 2603-2007 (桥式起重机金属结构设计规范)该标准规定了桥式起重机金属结构的设计要求,包括材料选择、结构计算和连接方式等。
它对桥式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设计提出了具体的指导,确保桥式起重机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其他相关标准除了桥式起重机相关的标准外,起重机械还有其他一些通用的标准和规范,例如:GB/T 7060.2-2014 (机械起重机械定义和分类)该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的定义和分类,将其分为机动起重机、清污车、起重附件和起重设备等几类。
起重机械相关法律法规
1.起重机械相关法律法规的 历史及现状
起重机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历史
⑴《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1962年4月26日 劳动部[62]中劳护 字第56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 一、为了加强对企业中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保障安 全生产和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提高起重工作效率, 以适应生产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程。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 制造、安装、 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 改造。
• 第七条 制造单位对制造的特种设备的 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 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实行生产许 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 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 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 第二条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 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 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 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防爆电气设备等。 执行本规定具体的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家 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危险性程度提出, 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并公布实施。 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另行制定。
• 三十六、有起重机械的企业,应当建立 和健全关于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定期 检验、安全规程和交接班等制度,并教 育有关人员认真执行。起得机械在铁路 沿线或铁路上工作时,操作人员应当熟 悉铁路行车信号和有关安全规程。
• 三十七、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起重机进 行登记,详细记载每台起重机的规格、 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历次技术检 验、大修理、改变起重机的重要性能和 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查考。
办理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
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种,从事起重机械制造行业的企业必须持有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表详细介绍了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的具体条件和各类起重机的具体要求,希望对打击有所办帮助。
一、基本条件
注册资金的要求:A级起重机械1500万元;B级起重机械800万元;C级起重机械300万元。
人员要求:A级要求机械工程师13人,电气工程师8人,技术负责人是高级工程师,检验人员8名其中3名工程师,技术工人电工8名以上,电焊工4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
B级要求机械工程师7人,电气工程师4人,技术负责人是高级工程师,检验人员6名其中2名工程师,电工6名以上,电焊工25名以上,均有资格证;
C级要求机械工程师4人,电气工程师2人,技术负责人是工程师,检验人员4名其中1名工程师,电工4名以上,电焊工1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
二、生产条件
厂房建筑面积:A级要求3000、结构车间至少1600;B级要求2000、结构车间至少1000;C级要求1000、结构车间至少600。
生产设备:梁式起重机须具备剪板机、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镗床或专用镗床、龙门刨焊接设备;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剪板机、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CO2气体保护焊机或自动埋弧焊机、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数控切割机(A级要求)、钢轨校直设备、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代办咨询机构中心,从事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电梯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铁路产品CRCC认证以及其他各类行政许可证取证咨询服务。
起重机械复习资料120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6.1施行。
2.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提升高度≥2m4.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1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2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5.…….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全面负责。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依法履行7.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具备条件: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二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8.特种设备出厂资料1.设计文件2.合格证3.使用说明书4.监检证9.…………随机文件1合格证2.使用说明书3.装箱清单10.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后30天内向直辖市或地级市11.登记标记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显著位置。
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至少“月检”。
14.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月提出“复审”。
一般2年复审1次。
15.简易提升机由一年一审。
16.……..必须“持证上岗”。
17.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工种分类:1设备安全管理人员2设备操作人员----司机,司索,指挥,安装维修。
18.1特别重大事故2.重大事故3.较大事故(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4.一般事故(四)主要受力结构折断或起升机构坠落。
19.1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或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
.2.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3.较大由省,市,自治区20.2000~2万罚款,1特种设备投入前后30日内未登记,擅自投入使用。
2未按届满前1月 3.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21.5-20万。
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未报废,办理注销,安监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
2019版起重机械制造安装(含修理)许可相关要求与规定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含修理)许可相关要求与规定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和TSG07-2019编辑2022/1/11[键入公司名称]thinkpad起置机械制造安装(含修理)许可相关要求与规定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和TSG07-2019编辑目录起重机械制造安装(含修理)许可相关要求与规定 (1)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和TSG07-2019编辑 (2)目录 (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2019版)—起重机械许可参数级别 (4)《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附H (5)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许可条件 (5)Λ级—桥式/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资质专项资源条件 (22)机械式停车设备—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安装(含修理)许可证资质专项资源条件 (23)A级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取证专项条件 (24)A级起重机安装许可证认证专项条件 (30)B级流动式起重机安装(含修理)许可证资质专项资源条件 (31)B级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许可要求 (32)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资质现场评审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3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2019版)一起重机械许可参数级别注:是指额定起重量(吨)。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附H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许可条件H1基本条件H1.1人员(1)生产单位应当任命至少一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设计、制造、改造、安装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审定工作;(2)制造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一名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任命设计(含安装方案设计,下同)、工艺、材料(含零部件)、焊接、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制作、无损检测、产品检验和安装调试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负责各质量控制系统的管理;(3)安装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一名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且应当根据其许可项目,任命安装方案设计、吊装、焊接、调试、检验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负责各质量控制系统的管理;(4)质量保证工程师、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称、经历、资格和数量等应当满足本附件相应专项条件的要求;纳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应当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1.桥式、门式起重机(A),流动式起重机(A),门座式起重机(A)1.1人员1.1.1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2)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3)材料与零部件、焊接、电控系统制作、产品检验、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无损检测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3技术人员(注2)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注2:技术人员可以担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下同。
1.1.4检验人员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包括持有相应Ⅱ级无损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外委的不要求)。
1.1.5作业人员安装人员不少于8人,指挥不少于2人,司机不少于2人,焊工不少于20人(注3),电工不少于5人。
注3:主要受力结构件采用自动焊接生产线或者焊接机器人焊接时,焊工的数量可以减少50%,下同。
1.1.6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1.2工作场所(1)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小于5000m2;(2)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400m2;(3)仓库面积不小于400m2。
1.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1.3.1桥式、门式起重机(A),门座式起重机(A)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1)数控切割机,不小于10m×3m×30mm(有效切割长度×宽度×厚度);(2)相贯线切割机(适用于门座式起重机);(3)压力机(压力不小于200t)或者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2000kN);(4)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10 台;(5)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3台;(6)回转支承座圈加工设备(适用于门座式起重机,外委的不要求);(7)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抛丸预处理后的材料表面清洁度达到Sa2 1/2 级(外委的不要求);(8)结构车间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40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20t);具有焊接翻转架的,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32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6t);(9)桥式、门式起重机结构件制作平台,采用铸造平台的,不小于30m×3m×20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采用钢板平台的,不小于30m×3m×3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无变形;采用网架型式平台的,不小于30m×3m (总长×宽度),并且平整、无变形;(10)门座式起重机结构件制作平台,采用铸造平台的,不小于10m×3m×20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采用钢板平台的,不小于10m×3m×3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无变形;采用网架型式平台的,不小于10m×3m (总长×宽度),并且平整、无变形;(11)臂架组焊工装(适用于门座式起重机)。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1.司机守则;____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____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____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____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X00X2012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X00X-2012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Crane Manufacture Licensing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2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资质许可基本条件和要求 (2)第三章资质许可程序 (3)第一节申请与受理 (3)第二节鉴定评审 (5)第三节审查发证和公告 (7)第四节许可证变更与换证 (7)第四章型式备案程序 (9)第五章监督管理 (10)第六章附则 (11)附件A 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资质许可级别覆盖表 (12)附件B 塔式起重机额定起重力矩含义 (13)附件C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14)附件D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型式备案证(起重机械) (15)附件E 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资质许可条件 (16)附件F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资源确认表 (40)附件G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备案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格式) (48)附件H 起重机械不予型式试验备案通知书(格式) (49)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制造许可分为制造单位资质许可(以下简称资质许可)和型式试验备案(以下简称型式备案)两种方式。
其中,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全路面起重机、高空作业车,以及境外制造在境内使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进口起重机械)实施型式备案;输变电施工用抱杆和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不实施资质许可和型式备案;其他起重机械实施资质许可。
第三条资质许可按照设备类别和参数,划分为A1、A2、B、C四个许可级别。
同类别许可级别从高向低覆盖,覆盖关系见附件A。
型式备案以同一型号,按照规格(指主参数,下同)从高向低覆盖。
注1:型号,是指主要结构(特指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形式相同,起升机构形式相同的一种机型的代号,代号由产品品种名称、结构形式、机构形式组成,并以字母、数字或者其组合表示。
常用施工机械安全要求(三篇)
常用施工机械安全要求主要涵盖施工机械的设计、操作、维护和安全保护措施等方面。
以下是常见施工机械的安全要求的详细介绍。
一、起重机械安全要求1. 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相应的型式试验和检测。
2. 起重机械应采用滚动轴承或滑动轴承,并配备相应的润滑装置和运动传动装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3. 起重机械的载重能力应明确标识,并根据工作条件合理选择和使用起重机械。
4.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能够熟练操作起重机械,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5. 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装置和传感器的正常工作。
6. 在使用起重机械时,应选用合适的吊钩和吊具,并采取适当的吊装措施,确保起重物品稳定、安全。
7. 在起重作业时,应根据工作条件和起重物品的特点,合理布置起重机械的工作位置,并保持工作区域清晰、无人员通行。
8. 当起重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停机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防止人员误入。
9. 起重机械在使用中应避免超载、载重不均等危险操作,严禁在风大、地面不稳等恶劣环境下使用。
10. 起重机械的相关安全装置和保护装置应始终保持有效并进行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二、混凝土搅拌车安全要求1. 混凝土搅拌车的驾驶人员应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专业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和驾驶混凝土搅拌车。
2. 在操作和驾驶混凝土搅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驶安全。
3. 混凝土搅拌车的搅拌鼓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搅拌效果。
4. 混凝土搅拌车的罐体内部应定期清洁和检查,以防止混凝土残留和结块。
5. 在装载和卸载混凝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使用安全带、固定罐体等。
6. 混凝土搅拌车在行驶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稳定,避免急转弯、急刹车等危险操作。
7. 混凝土搅拌车的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分级)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许可有效期内业绩要求满足《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资质许可必备条件》
(二)在制造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反现行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许可证。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制造许可有效期满前30日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十、全部材料目录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人员(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型式试验不合格的,须在一年后重新提出制造许可申请。
(四)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七、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六、许可时限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条文释义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条文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章共3条,明确了本规定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职责。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宗旨和依据的规定。
(一)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和必要性。
1、起重机械广泛使用于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已成为社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设备。
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危险性较大,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共有各类起重机械有82余万台。
起重机械事故情况从近几年发生事故情况看,设备总量在逐年增加,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在特种设备事故中所占比例较大。
鉴于起重机械具有较大危险性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特殊作用,其安全问题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通过立法、采取行政手段等强制性措施予以专门的监督管理,建立了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制度.但是现行相关法规不健全,已经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起了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根据起重机械行业的历史和发展现状,需要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方法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比如在起重机械设计文件的采用,进口起重机械的管理,现场制造的管理,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外包和购买的要求,改造的要求,吊、索具的管理,承租使用,(分级管理问题、流动作业设备的管理)旧设备管理和拆卸过程的监管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因此制定本规定是十分必要的,目的是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
和条例相辅相成。
在条例下边是部门规章,再下边是技术规范,形成法规体系。
04年6月份组成了规程的起草组,11月份形成草案,05年的5月份征求意见在网上,06年10月份送法规司,11月形成审议稿报,于07年6月份公布实施。
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大的是条例-各个《规则》已经制定,按上位法执行,再修改完善下位法TSG系列完善。
纳入本规定对条例进行细化和完善。
进一步细化,本规定对条例的一些原则性问题进行细化。
起重机械制造基本条件的要求
设备设施
成形设备
折弯机
揽索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切割设备
切割机
揽索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焊接设备
CO2气体爱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
揽索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其它设备
(1)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2)油压机或压力〔3)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揽索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工装设备
承载索索头浇铸工艺装备
揽索起重机
国家
塔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工装设备
(1)标准节工装(2)吊臂工装(3)塔顶工装(4)平稳臂工装(5)套架工装(6)上支座工装(7)下支座工装(8)小车工装
塔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检验工具
(1)砝码(2)钢卷尺
塔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仪器外表
(1)压力表(2)声级计(3)温度计(4)角度测量仪(5)转速表(6)测力计(7)弹簧压缩试验机(8)红外线测量仪(9)专用周密测量卡尺(10)油管水压机。
升降机〔升船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仪器外表
(1)声级计(2)静态应变仪(3)角度仪(4)秒表(5)电流表(6)温度计(7)压力传感器(8)拉力传感器。
升降机〔升降台〕
国家
A
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
(1)依照工艺要求配备的要紧机加工设备,包括减速器箱体箱盖加工专用机床(2)焊接设备(3)起吊设备。
轻小型起重设备〔葫芦生产厂〕
桥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成形设备
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f)应采用合适的量具测量焊缝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强光、放大镜以及其他有助于这种检验的手段目测检验焊缝、母材上裂纹以及其他不连续性的缺陷。
3.4高强度螺栓连接
3.4.1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JGJ 82的规定。
GB/T 10051.3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使用检查(GB/T 10051.3-1988,eqv DIN 15405-1:1979)
GB/T 12470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GB 15052 起重机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 总则
GB/T 17908 起重机和起重机械 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GB/T 17908-1999,idt ISO 7363:1986)
3.3.3结构件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且应符合GB/T 5117或GB/T 5118的规定。焊丝应符合GB/T 8110或GB/T 5293的规定。
b)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相应的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应符合GB/T 5293和GB/T 12470的相关规定。
3.2材料
起重机械承载结构构件的钢材选择应符合GB/T 3811-2008中5.3的规定。
3.3结构件焊接要求
3.3.1金属结构制作或安装施工单位应根据JGJ 81或有关标准制定本单位的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3.3.2制造单位或安装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型号、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工艺以及焊接参数、预热或后热工艺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甲板起重机及载人等起重设备。如不涉及基本安全的特殊问题,本部分也可供其他起重机械参考。
湖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及起重吊装安全管理技术指南
湖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及起重吊装安全管理技术指南一基本要求1.1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业务。
1.2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出租单位、监理单位应按建设部166号令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3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禁止出租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1.4方案编审要求1.4.1塔式起重机、(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着)、拆卸作业须提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单台、单项,拆卸方案应在拆卸之前另行编制,不得与安装方案合并编制,同一项目多台设备安拆方案不宜合并编制,方案编制内容、审批流程、专家论证等应符合建办质〔2018〕31号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应急预案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要求单独编制并应具有指导性,并与专项施工方案一同审核审批。
1.4.2群塔(2台及以上)作业专项方案或其他超危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
1.5施工过程控制1.5.1租赁单位在设备维修后应对重要焊接部位进行磁粉探伤检测,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等部门联合对设备各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电气装置进行检查,确保所有构件符合说明书安装要求,并做好检查检测记录。
1.5.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基础方案要求完成基础制作,经地勘单位验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基础隐蔽性验收,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后方能进行设备安装。
1.5.3施工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待吊装设备、辅助吊装设备、吊索具等组织验收工作,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及说明书要求,并做好进场验收记录。
1.5.4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其中塔吊安拆、顶升需配备7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1名电工、1名司机、1名信号工、4名安拆工,均持有效证件);施工升降机(货用施工升降机)安拆顶升需配备4名特种操作人员(1名电工、3名安拆人员);所有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
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种,从事起重机械制造行业的企业必须持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资格,从而承接相关工程项目。
第一条资质许可基本条件和要求,包括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和制造单位资源条件要求两部分。
第二条制造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的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保持有效运行。
第三条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且具备与申请许可级别和设备类别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场地、厂房、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人员等资源条件,具体要求见《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资质许可条件》。
制造单位不得与其他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共用同一资源条件。
第四条制造单位的生产场地和厂房(包括厂房附属的起重设备)允许承租。
承租方应当与出租方签订自评审之日开始有效期至少5年的租赁合同。
出租方的土地使用证明、房产证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其它有效证明应当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
许可条件要求的生产设备(厂房附属的起重设备除外)、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不允许承租,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一制造许可证有多处制造地址的,每一处制造地址所用的日常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作业人员、技术工人不允许与其他制造地址内的相应资源共用,其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可以共有,但其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生产要求。
同一制造许可证的同一制造地址中制造不同类别的起重机械,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人员允许共享。
第五条制造单位应当与附件E中要求的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聘用期的劳动合同(所聘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所聘人员缴纳工伤等相关保险。
第六条A1、A2级制造单位的无损检测和理化性能检验工作不得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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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工装设备
(1)铸造平台(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
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检验工具
(1)30m、50m经检定的钢卷尺(带修正值)(2)二级(及以上)角尺(3)钢丝(Ф0.49~Ф0.52)(4)150N重锤(5)千分尺(6)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
塔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工装设备
(1)标准节工装(2)吊臂工装(3)塔顶工装(4)平衡臂工装(5)套架工装(6)上支座工装(7)下支座工装(8)小车工装
塔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检验工具
(1)砝码(2)钢卷尺
塔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仪器仪表
(1)压力表(2)声级计(3)温度计(4)角度测量仪(5)转速表(6)测力计(7)弹簧压缩试验机(8)红外线测量仪(9)专用精密测量卡尺(10)油管水压机。
流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
(1)剪板机(2)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4)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5)机加工设备(6)碳弧气刨(7)焊接设备(8)起吊设备。
铁路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工装设备
(1)起重臂加工工装(2)回转平台加工工装(3)车架加工工装
铁路起重机
流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检验工具
(1)标准重块(2)直线跑道(3)静态测试平台(4)千分尺。
流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无损检测相关设备
探伤仪
流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仪器仪表
(1)压力表(2)声级计(3)温度计(4)角度测量仪(5)电流表、电压表、转速表(6)管形测力计(7) 标准(或设计)规定坡度的坡道或行驶牵引综合测试仪器(8)化学分析(9)疲劳试验机(10)漆膜测厚仪(11)百分表(12)硬度计(13)光度计。
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成形设备
折弯机
桥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切割设备
(1)剪板机(2)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3)数控切割机
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除外)
国家
A
设备设施
焊接设备
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
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除外)
国家
A
设备设施
其它设备
油压机或压力机、钢轨校直设备、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起吊设备
塔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
(1)焊接设备(2)自动下料自动切割设备(3)自动冲剪折边设备(4)油压机或水压机(5)数控设备(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7)涂装设备(8)平板机(9)起吊设备。
流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工装设备
1)起重臂加工工装(2)回转平台加工工装(3)车架加工工装(4)拼接平台(5)变位机(6)热加工工装(模锻,热处理等)。
铁路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成形设备
弯机
门座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切割设备
(1)剪板机(2)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
门座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焊接设备
(1)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等焊接设备(2)碳弧气刨。
门座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无损检测相关设备
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
门座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仪器仪表
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除外)
国家
A
设备设施
工装设备
(1)铸造平台(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小车轨道压板压模(7)小车轨道压板压紧夹具
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除外)
国家
A
设备设施
仪器仪表
(1)经纬仪(2)水准仪(3)兆欧表(4)接地电阻测试仪(5)万用表(6)秒表(7)声级计(8)钳形电流表。
A
企业资质
法人资格
有法人资格
国家
A
企业资质
机构代码
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
A
企业资质
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 1500万元
国家
A
人员条件
专职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国家
A
人员条件
技术人员
机械工程师13名电气工程师 8名。
国家
A
人员条件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国家
A
人员条件
技术工人
电工8名以上,电焊工40名以上,均有
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无损检测相关设备
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
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仪器仪表
(1)经纬仪(2)水准仪(3)框式水平仪(4)声级计(5)500V兆欧表(6)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7)漆膜测厚仪(8)百分表
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
(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5)起吊设备(6)探伤设备。
镗床或专用镗床、 龙门刨
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切割设备
剪板机
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其它设备
焊接设备、起吊设备、油压机或压力机
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工装设备
(1)主梁连接板点焊胎具(2)主梁U型槽拼接点焊胎具(3)主梁U型槽与工字钢连接胎工设备(8)主端梁连接孔钻模(悬挂起重机(1)、(8)不需要)
国家
A
设备设施
检验工具
(1)标准重块(2)标准试验路轨(3)静态测试平台
铁路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无损检测相关设备
射线探伤、磁粉或超声波探伤仪
铁路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仪器仪表
(1)经纬仪(2)水准仪(3)框式水平仪(4)声级计(5)500V兆欧表(6)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7)漆膜测厚仪(8)百分表。
桥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成形设备
折弯机
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切割设备
(1)剪板机(2)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3)数控切割机
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焊接设备
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
门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其它设备
(1)油压机或压力机(2)钢轨校直设备(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4)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国家
A
设备设施
检验工具
(1)30m、50m经检定的钢卷尺(带修正值)(2)二级(及以上)角尺(3)钢丝(Ф0.49~Ф0.52)(4)150N重锤(5)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5)千分尺
桥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无损检测相关设备
(9)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
桥式起重机
国家
A
设备设施
机加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