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商住楼防火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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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层商住楼的防火设计
[摘要] 随着土地资源的紧俏,高层商住楼便迅速占领了市场。然而高层商住楼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难、扑扑救难度大,往往造成很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如何合理的对高层商住楼进行防火设计对于避免广大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起到了极其关键的作用。本文着重论述高层商住楼的防火设计措施。
[关键词] 商住楼防火设计
商住楼是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高层商住楼中商户的电器设施多,可燃物多,商户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功能对屋内结构进行更改,还可能会使用一些易燃的装修材料,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在火灾发生以后,火势蔓延的时间会比较快,持续的时间会比较长,且灭火环境复杂,这样就会给火灾扑救带来很大的难度。而且住宅楼上的用户集中,人员疏散比较困难,再加上建筑进口少,通道少,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因此高层商住楼的防火设计是尤为重要。
1.室内消防给水
高层商住楼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当商住楼分隔成2栋体积不超过上述范围的建筑(即相邻的墙设置为不开门窗的防火墙,该墙体两侧的门窗间距超过2m,内转角门窗间距超过4m或将上述间距范围内的门窗设置为防火门窗)时,考虑到火灾发生时不会导致建筑物之间火灾的相互蔓延且火灾负荷较小,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商住楼中的一类综合楼和建筑高度超过100 m的其他商住楼应设置消防卷盘。层数超过18层或建筑高度超过54 rn的商住楼及住宅部分采用通廊式的商住楼应每层至少设置3根室内消火栓立管和3只(具体设置数量和位置应满足同层有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能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单阀单出口室内消火栓(消防电梯前室设1只),且室内消火栓竖管应相连组成环状。
对于住宅部分采用单元式或者塔式的高层商住楼,住宅部分在一个较小的共享空间或者楼梯平台设置2根消火栓立管和室内消火栓,在实际设计和灭火操作过程中发现,灭火的效果几乎等同于设置1根立管的双阀双出口消火栓,而且增加了投资,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高层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室内消火栓可以根据实际灭火效果和使用情况进行如下设置:
(1)7~18层,住宅部分为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塔式住宅的高层商住楼,当住宅部分无走道或走道长度小于5m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时,可在消防电梯前室设1只带消防卷盘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和1根消防竖管,消防竖管流量应按2支水枪计算。走道长度大于5m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时,除消防电梯前室设置单出vi消火栓外,可在走道设置带消防卷盘双阀双出口消火栓;走道消火栓和前室消火栓竖管可合用,消防竖管流量按2支水枪计算。
(2)7~11层,住宅部分为单元式住宅的商住楼,其住宅部分可在走道设置带消防卷盘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和1根消防竖管,消防
竖管流量按2支水枪计算;12~18层住宅部分为单元式住宅的商住楼,当扑救火灾的消防水带不穿越封闭楼梯间且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时,可在住宅部分消防电梯前室设置带消防卷盘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和1根消防竖管,消防竖管流量按2支水枪计算。
“建规”第8.6.2条第一项规定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对于底部分隔成面积较小的店铺的营业用房2层以上的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为满足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根据“建规”第8.6.2条多层建筑当前层的火灾可以采用相邻层的室内消火栓扑救,商住楼的小隔间营业用房可以考虑每层仅设置1个室内消火栓。
当高层商住楼商用部分高度低于24 m且商业部分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 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住宅隔开,其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可以考虑按照高层建筑的裙房要求进行设计。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
建筑高度超过100 m的高层商住楼,除面积小于5m2的卫生间、厕所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不超过100 m的高层商住楼及其裙房中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底部商业用房及住宅部分的走道等公共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度不超过50m的高层商住楼及其裙房中仅底部商业部分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住宅部分可以不设置。
高层商住楼的底部一二层分隔成小隔间、三层以上商业与一二层完全分隔且三层以上每层面积(小隔间面积除外)超过3000m2或三层以上营业厅总建筑面积超过9000m2或设置有带新风系统及风管的空气调节系统时,其三层以上营业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二层小隔间店铺考虑到管理的需要及其发生火灾不致蔓延的情况,可以设置直接接自市政管网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他大空间营业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小店铺有三层以上时,考虑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及管网的最不利点压力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安全疏散设计
高层商住楼的商业部分安全疏散设计:在建设初期,许多业主就是在设计图中就想当然的随便画画得了。根据对以投入使用的建筑调查发现基本在使用中都没有按最初设计是的使用。象这样其实是给以后带来难以消除的隐患。所以在设计时应考虑以后设计的变更。
对于商场营业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不少商住楼只有两、三层是商业营业厅,按商业面积划是一类高建应设置防烟楼梯间。设置何种疏散楼梯间是按疏散距离和疏散人员数量确定的。对于只有两、三层楼的部分设置封闭楼梯间应可以满足疏散的要求。在实际中可以考虑。因底部有多种使用功能的综合楼按人员疏散模型功能越多人员疏散难度就越大,所以对于综合楼仍应按规范要求设计。
高层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安全疏散设计:对于住宅部分是单元式的按《高规》第6.1.1条要求在第十层起应设置连同阳台或凹廊且楼梯应直通屋顶。也就是说只要超过十层了在第十层起应设置连同阳台或凹廊且楼梯应直通屋顶。可是在实际中屋顶一般是越层且现在一般是坡屋顶,楼梯间通到屋顶也难以通到另一个楼梯间。楼梯间设置连通阳台或凹廊在设计上倒是好设。可是谁也不同意凹廊在自己的窗口经过的,没有现实意义。按《高规》第6.1.1.1条。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可以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其实只要可以让单元式每个单元按一个独立防火分区考虑还是可以按此条执行的。如何让它成为独立的分区我认为在两单元间设置美观的突出外墙宽度为0.4米外挑防火挡墙。如果两单元间相邻房间窗户相隔有4米且其隔墙是防火墙倒可以不设置了。
住宅部分的人员对建筑的疏散路线相对熟悉,疏散楼梯经过商场的屋面后转换位置再到底层,虽然增加了一些疏散距离和时间,但只要满足下列条件,能够保证人员安全疏散:(1)商场屋面上应有明显的疏散通道,疏散宽度应满足规范对疏散走道宽度的要求,并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2)疏散通道中心线距住宅或商场屋顶天窗应不小于该住宅与相邻建筑防火间距的一半。(3)布置疏散通道的商场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按疏散楼梯的耐火极限要求,应不小于1.5h。(4)商场屋面通至地面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处,且应独立设置。疏散宽度及形式满足规范要求。(5)住宅的消防电梯应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