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建设分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地铁建〔201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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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文件
成地铁建…2015‟71号
成都地铁建设分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投融资承办单位、各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地铁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形象,有效推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三化建设,让地铁建设工地更好的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结合近年来地铁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挂牌公示的总体考核情况,建设分公司对《成都地铁工程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挂牌公示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重新编制。现将新编制的《成都地铁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原成地铁建…2012‟42号《成都地铁工程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挂牌公示管理办法(暂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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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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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建设工地
文明施工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成都地铁工程建设文明施工形象,有效推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三化建设,让地铁建设工地更好的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结合地方法律、法规及现行标准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条通过本考核实施细则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在建工地建设行为,搭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经验的交流平台,树立地铁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样板和标杆,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高成都地铁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总体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地铁在建工地(含代建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具体时段为:自工程进行管线迁改至工程全部移交权属单位。文明施工考核主要为: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地铁包保范围内路面及交安设施维护等。
第四条以下细则中提到的文明施工考核公示牌,即:“成都地铁工程文明施工先进工地”牌(简称红牌)和“成都地铁工程文明施工整改工地”牌(简称灰牌)。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第五条建设分公司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对成都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建设分公司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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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参建单位接受统一指挥协调进行日常文明施工管理。
一、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组成
委员会主任由建设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建设分公司分管安全质量副总经理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建设分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职责
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公司分管文明施工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安全质量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负责成都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归口管理。
三、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领导成都地铁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二)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对在建工地进行文明施工考核。
(三)协调解决因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的重大问题。
四、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文明施工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建设分公司各部门及投融资承办单位、各参建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二)督促公司各部门及投融资承办单位、各参建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对工地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
(三)组织对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的参建单位进行约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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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处理意见。
(四)牵头组织和参与在建工地文明施工考核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
五、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法律法规、公司相关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承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各阶段的具体工作。
(一)前期工作部:全面负责管线迁改单位日常文明施工管理,做好管线改迁单位文明施工考核工作,与现场业主代表共同做好迁改单位与文明施工地盘管理单位责任划分工作。
(二)工程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管段内各参建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文明施工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对管段内土建、机电标进行交底工作,须明确打围占道手续办理、地铁包保责任区域、后期交安设施及路面恢复等文明施工管理任务;负责机电装修单位进场前与土建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划分工作。
六、各参建单位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以及地铁公司各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章文明施工考核
第六条成立文明施工考核工作组。根据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职责并结合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需要,工作组组长由建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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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建设分公司分管生产副总及分管安全质量副总担任,小组成员由建设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安全质量部组成。
第七条文明施工考核工作组成员职责。建设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文明施工的管理和考核,安全质量部负责文明施工督查及牵头组织月末考核并汇总考核结果。安全质量部将每月考核结果上报至考核工作组进行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第八条文明施工考核采取“红牌”、“灰牌”挂牌制度,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进行现场检查,由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建设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安全质量部、各投融资单位、各施工及监理单位共同参加。
第九条文明施工考核总分为100分,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质量部打分权重为0.6和0.4,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质量部考核打分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考核办公室汇总。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围挡、市政道路及交安设施管理、井盖治理、环境综合治理、封闭管理等。(详见考核评分表)
第十条文明施工月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的工地为“成都地铁工程文明施工先进工地“;月度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不含80)工地为“成都地铁工程文明施工整改工地”;考核公示结果无比例和数量限制。
第十一条参与考核挂牌公示的工地凡在文明施工方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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