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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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国家在大学生创业方面的政策支持

创业政策国家在大学生创业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方面的政策支持一、企业注册登记方面1、程序更简化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

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

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

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

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

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

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

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二、金融贷款方面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

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是什么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是什么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是什么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减免政策施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创业:(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学生享受收受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1)学生网上申请。

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效劳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自主创业证》。

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内容同离校创业。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

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国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国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国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1.社保补贴政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创业补贴政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3.创业培训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可报名参加为期十天免费的SYB大学生创业培训。

考核通过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享受国家其它优惠政策。

4.租金补贴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微小型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按规定给予每年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房租物业水电补贴对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

6.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和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7.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8.工商优惠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出资方式,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可咨询工商部门2021年就业创业相关政策问答1、申报就业见习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需准备哪些材料?答: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且有发展前景的本区企业和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包括学校、医院、培训机构和社会团体,可以申办就业见习基地:1单位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2能够提供技术含量高、操作性强的就业见习岗位;3具有完善、规范的就业见习管理标准和规程;4有专门的就业见习管理和指导人员;5具备能够满足开展就业见习的场地、设备设施等相应条件。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促进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本文将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大学生了解政策并获取相应的支持。

一、就业支持政策1. 就业培训补贴针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旨在提供更多的就业技能培训机会。

通过参加培训,大学生可以增强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政府将给予参加培训的大学生一定的补贴,帮助他们支付培训费用。

2. 就业创业咨询服务政府设立了就业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提供就业市场信息、创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大学生可以通过咨询服务了解就业趋势,获取行业动态,并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

3. 校企合作实习就业计划为了加强大学生与企业的联系,政府鼓励高校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就业计划。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提前接触实际工作环境,增加就业机会。

政府会提供补贴和支持,鼓励校企双方积极参与。

二、创业支持政策1. 创业培训补贴政府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补贴。

通过参加创业培训,大学生可以学习到创业的相关知识和技巧,增加创业的成功率。

政府将给予参加培训的大学生一定的补贴,帮助他们支付培训费用。

2. 创业担保贷款政府设立了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资金支持。

大学生可以凭借项目方案和个人能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贷款担保,帮助他们顺利创业。

3. 创业创新基金政府设立了创业创新基金,用于支持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和创新科研。

大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基金来获取启动资金,开展自己的创业项目。

政府将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来评估和审批基金申请。

三、政策获取途径1. 政府官方网站大学生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的最新动态。

政府网站通常会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申请材料,大学生可以从网站上下载和查阅相关内容。

2.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每个地区都设有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可以到当地的服务中心咨询政策细则、申请流程和相关政策文件。

河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河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18年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4月目录一、自主创业政策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税收优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二、企业吸纳政策企业吸纳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三、就业援助政策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四、职业培训政策技能培训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家庭手工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五、引导鼓励到基层就业政策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待遇倾斜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六、其他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名校英才”房租补助政策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一、自主创业政策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表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额为限。

补贴期限3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6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是什么政策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是什么政策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是什么政策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就业扶持政策一、就业见习补贴(一)补贴对象:开展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

(二)条件及办法:就业见习基地吸纳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为期至少3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

见习期满后,由就业见习基地向所属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三)补贴标准:按就业见习基地每完成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每人每月补贴800元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申领程序:1.申请者向县以上就业局提交申请材料;2.县以上就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报同级人社局审核;3.人社局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局复核;4.财政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局就业资金专户,由就业局直接支付到申请者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5.就业局将补贴资金转付后,把享受政策补贴信息录入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二、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一)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

(二)办理程序:毕业生向其所在高校提出申请,高校初审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复审后送同级人社部门核准,财政部门向学校下达补贴资金支出预算;由学校向学生发放补贴。

(四)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毕业生本人每人800元。

三、一次性就业补助(一)补助对象: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二)条件及办法: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半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3000元。

由高校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所属县以上就业局提出申请。

(四)申领程序:县以上就业局受理、初审;同级人社局审批;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划拨资金到就业局专户;就业局向申请人发放补助。

四、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补贴对象: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中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中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中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一览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一览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一览国家对高校生创业政策一览国家对高校生创业政策有哪些?2023年国家对高校生的创业创新政策都有哪些要求及留意事项?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带来国家对高校生创业政策,盼望大家喜爱!国家对高校生创业政策同学创业政策(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从2022年起,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

鼓舞高校毕业生依法以学问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高校毕业生以股权出资自主创办企业。

(二)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限制。

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允许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以家庭住宅(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凭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三)减免有关行政管理费用。

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关证照免费办理制度。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中心和省有关收费减免政策的,均可享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待政策。

(四)实行优质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

各级工商部门要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设立创业注册登记优先窗口,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五)享受税收减免优待。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销售额(营业额)未达到现行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增值税、营业税;开办其他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待政策。

(六)实行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首次胜利地从事非农产业创业,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赐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中,个人创业的,赐予一次性2000元创业补贴;个人创业并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赐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详细补贴方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七)实行胜利创业嘉奖。

对_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正常经营在6个月以上的,分别按以下方法嘉奖:(1)对个人创办的企业,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嘉奖3000元;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每增加10万元(含不足10万元)另嘉奖3000元,总嘉奖金额最高不超过9000元。

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有哪些

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有哪些

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有哪些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2]19号)中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

从事个体经营和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要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49号)中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2022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切实落实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22]48号),为切实落实国办发[2022]49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提出了六项有利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规定。

2022年6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22]1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经验,积极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并与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后续扶持有机结合起来。

充分利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远程创业培训网络和创业培训的项目,集中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库,搜集一批创业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帮助。

2022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工商个字[2022]第76号)文件中,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收费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有哪些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大学毕业生各种灵活就业形式越来越多,自主创业不失为一项很好的就业形式。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国家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希望对你创业之路有所帮助!(一)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我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划目标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参与高校与经费支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

大学生创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创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创业政策有哪些(一)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二)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三)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五)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六)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八)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享受各地区、各高校推出的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完整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完整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完整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政府大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那么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希望能帮助到你们!欢迎阅读!1.税收优惠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②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①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②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①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②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国家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汇总

国家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汇总

国家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汇总近年来,国家对于创业以及就业问题十分重视,下面店铺整理的国家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汇总,欢迎阅读。

国家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汇总: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适应对象: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农村劳动力、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

补贴标准: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补贴期限:自其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等。

国家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汇总:自主创业税收优惠适应对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

补贴标准: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额为限。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实,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字样。

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

国家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汇总: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适应对象: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移创业的农民,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网络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4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

大学生创业国家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国家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国家优惠政策大学生的创业一直很受关注,现在国家对于大学生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看完店铺整理的大学生创业国家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大学生创业国家优惠政策大学生创业完全手册政策关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

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大盘点一、创办市场主体基本流程大学生自主创业可采用的市场主体类型主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等。

创办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1、个体工商户(1)需准备的材料:(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三)经营者身份证明;(四)经营场所证明;(五)《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六)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七)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我国对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

我国对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

我国对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现行的国家对大学生有哪些创业的政策帮助呢?下面由店铺给大家分享我国对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欢迎参阅。

国家对大学生的创业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据研究表明,创业政策对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机会以及创业质量都有着显著地影响。

因此,研究大学生创业政策对创业教育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构建大学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大学生是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群体,蕴含着巨大的创造热情和创业潜能。

各级政府要把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业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构建绿色通道。

1.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激励。

要全面梳理现有创业、就业有关政策,把扶持政策统一到“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一导向上来,把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结合起来,把创业项目开发与创业培训结合起来,把毕业生创业与相关政策结合起来,建立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相结合的创业机制。

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毕业生创业的支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据了解,前不久,央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手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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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集纳
发布时间:2015/3/18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到基层就业。

”近年,国家针对毕业生就业推出了哪些政策呢?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1.各地区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各地区要结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

3.继续统筹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

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5.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为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3.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4.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物价水平,适当提高培训费补贴标准。

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1.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通过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

2.各地要采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收优惠、场地扶持等各项服务和政策优惠。

3.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有关部门要研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根据需求开展创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4.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5.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商登记、场地支持、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拓宽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出资方式,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6.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

7.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9.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10.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本着风险可控和方便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原则,降低贷款门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贷款审批效率。

通过进一步完善抵押、质押、联保、保证和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多途径为高校毕业生解决反担保难问题,切实落实银行贷款和财政贴息。

11.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12.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推动改善创业环境。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面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
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对支持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1.各地区要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
务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2.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密切协作,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切实保证服务不断线。

教育部门要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信息及时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实行实名制就业服务。

3.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及时主动
与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摸清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跟踪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持续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

4.各地区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需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意愿
及需求,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提升就业见习质量,确保凡有见习需求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机会。

要根据当地物价水平,适当提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参加职业培训的,按现行政策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5.各地区要继续推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需求,创新职业培训课程,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要提升改造一批适应高校毕业生特点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
和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培训机构,要选择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

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根据高校毕业生特点和求职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2.加强网络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全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招聘信息全国联网,更多开展网络招聘,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高校毕业生求职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

3.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特别是要让高校毕业生知晓获取就业政策和岗位信息的渠道。

4.精心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和每季度的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月等专项服务活动,搭建供需信息平台,积极促进对接。

5.高校要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积极聘请专家学者、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优秀校友担任就业导师。

6.各地区、各高校要将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实施
重点帮扶。

7.要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全部发放到位,求职补贴标准较低的要适当调高标准。

8.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
对象范围。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残疾高校毕业生。

9.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就业公平。

用人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

省会及以下城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

2.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依法纠正性别、民族等就业歧视现象。

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按时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消除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5.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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