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群众宗教信仰状况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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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民群众宗教信仰状况调查研究

——以环江县龙岩乡为例

(作者蒙柳转)

【摘要】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对神秘事物产生敬畏和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的一种文化现象。本文运用人类学的田野式调查和社会学的参与式观察以及深度访谈等方法搜集资料。归纳总结出龙岩乡群众的摩教信仰和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情况,并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在前人的基础上,分析出宗教信仰所具有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最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字】人民群众、宗教信仰、调查研究、龙岩乡

前言

龙岩乡地处九万大山西麓,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北部,东与柳州市融水县接壤,南与本县东兴、明伦两镇相依,西与本县驯乐乡相连,北与贵州省从江县秀塘乡、加榜乡毗邻。全乡总面积407平方公里,下辖1个社区,12个行政村,215个村民小组,257个自然屯,总人口22179人,居住着壮、汉、瑶、苗、水、侗等少数民族。龙岩乡是传统的农业乡,主要种植的农作物有水稻、玉米、小米等,主要经济来源有林业、种蚕养蚕、外出务工等。

龙岩又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乡,摩教、基督教、佛教和道教都有一定的信教群众。各少数民族传统的民间宗教,在本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为了清楚地认识各少数民族的社会形态、文化结构和心理素质,更好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研究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情况,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一、龙岩乡人民群众宗教信仰状况。

从文化史角度来看,龙岩乡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大致有两种情况:1、各民族传统的民间宗教;2、近代帝国主义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文化侵略,一部分少数民族信仰了基督教。本文仅就上述两方面作概略的介绍。

(一)各少数民族的传统信仰

龙岩乡各少数民族基本上都具有本民族传统的宗教信仰,这些宗教信仰习惯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同整个社会意识混同在一起,表现出强烈的世俗化和民族全民性特点。因

此,学者们称这些传统的宗教信仰为民族民间宗教。龙岩乡各少数民族的民间宗教一般都还保留着原始宗教的特点,其自发的成分相当浓厚,表现形式也大致相同,都大致表现为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我们以壮族的摩教来作具体阐述,摩教是壮族地区的主要民间宗教,是一种原始宗教,融合了道教和佛教的特点,形式主要表现为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宗教活动往往同整个壮族的社会活动融合在一起,宗教职业者①(摩公)也还未从生产劳动中脱离出来[1]。下面,我们就从这几种表现形式,来阐述壮族民间宗教——摩教的特征。

1、自然崇拜。龙岩乡自然崇拜现象普遍存在,其崇拜的对象主要是大树、巨石、高山、水井、蜘蛛等,人们对这些自然物赋予了灵魂,使之神圣化。有些孩子认大树、巨石为干爹,在元宵节时给干爹祭拜,期望能如大树般茁长成长,意志如巨石般坚定。龙岩几乎每个自然屯都有一棵大树作为树神庇佑整个屯内的人们;无一例外,每个庙宇和神社都设在大树或巨石旁边。在这里自然物本身已被人格化的神灵所替代,即变成了拜神教意义上的自然崇拜了。

2、祖先崇拜。祖先崇拜也是龙岩乡其他少数民族民间宗教最主要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以家庭为中心的家族性祭祀活动。

清明节是专门用来祭拜祖先的节日,是祖先崇拜典型的家族性祭祀活动。壮族人很重视清明节,从隆重程度上讲,清明节是既春节之后的最为隆重的节日,甚至比起春节其隆重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清明节时,家族内在外的人都要回来,聚在一起给自己的祖先过节。其他民族会选择在清明节期间的某一天对家族内的所有墓地进行扫墓,祭拜过后把祭品带回家再吃,即便在墓地上吃,也是象征性①的吃一点。但是壮族人扫墓却有很大的不同,他们一天只扫一个路线上的墓,甚至是一天只扫一个墓。祭品鸡鸭鱼肉样样齐全,而且大家要在墓地上吃大餐,就像是去祖先的“家”里过节一样。这样的一种祖先崇拜寄托着一种“感恩”的情怀,也希冀着人通过修正自己的行为后能得到祖先的保佑。

3、鬼神崇拜。壮族信仰鬼神,崇拜祖先,认为人由魂魄组成,人死后魂魄分离,灵魂在阴间继续阳间的生活。壮族人相信人死后其魂在阴间生活,这样的灵魂称之为“鬼”。鬼可以与人的灵魂相遇,而一般人(摩公、巫婆除外)却不自知,它们通过保护或伤害在世人的灵魂达到对其体魄进行保护或伤害的目的,因此信仰摩教的人对鬼很敬畏。人在明,鬼在暗,暗箭难防,所以他们往往会因此而约束自己的行为以符合正道,期望得到自己祖先的庇佑,避免他人祖先的攻击。而他们也经常进行祭拜鬼神的活动,以安抚阴间的厉鬼。七月十四是

①宗教职业者,各民族民间宗教都有自己的宗教职业人员,如苗族的“鬼师”,彝族的“毕摩”,壮族的“摩公”,布依族的

“布摩”等。他们在进行宗教活动时,是人与鬼神间的使者,除此之外,则又是普通的群众。他们还未形成一个独立的阶级,平时既不脱离生产劳动,也无任何特权,在宗教活动中所得到的报酬也很微薄。同时,他们还是本民族的知识分子,能背诵民族迁徙的路线,若干代祖先的姓名和反映民族历史的古歌,还会采药医病。

壮族人和布依族人一个重要的大节日,而这个节俗称“鬼节”。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在

一定程度上是联系在一起的。

壮族民族节日中的一半以上都直接或间接与民族宗教有关,日常生活中(起房子、进新房、婚礼、葬礼等活动)都要摩公来主持。这一现象反映了宗教观念在少数民族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影响。

(二)近代帝国主义利用宗教进行的文化侵略—基督教在少教民族地区的传播。

近代帝国主义对我国进行文化侵略,传教士曾起到先锋队的作用。19世纪初叶,伴随着欧美等新兴资本主义国家海外扩张事业的迅速发展,基督教新教首次传入中国大陆。20世纪上半叶,新教的发展速度比天主教更快。到1920年,教会团体有130余个,教徒有36万人。1935年,教徒达到51万人,至1948年,则达到70余万人,比1900年增长了6倍[2]。从基督教本身来看,作为一种外域的宗教,它之所以能在旧中国的土壤上受到接纳而得以扩展,也绝不是偶然的,这和它传入中国以后便以中外统治者为其后盾,从各方面适应中国的国情,特别是设法谋求与中国固有的文化相结合是分不开的。

龙岩乡辖区内共有4个基督教堂点(安山上料、龙岩板邦、广荣拉才、久伟达坚),基督教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传播进入我乡,现共有教徒和信众近300人,分布在全乡的各个村屯及周边附近的明伦、驯乐一些村屯。基督教信徒们不吃血、不吃盐水、不点香、家中不设祭拜祖先的祠堂。基督徒的信仰习惯与摩教徒的信仰习惯在很大程度上是冲突的,特别是关于祖先的问题(下文我们会具体谈到)。这基督教文化作为一种后起的文化力量和独立的文化形态,参与到农村社区原有的文化形态中,并与其相互作用。农村社区作为一个村落共同体,自身有着独特的发展机制,基督教文化浸入后,社区内部各个要素的融合与协调受到影响。

二、宗教信仰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壮族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信仰,壮族民间宗教信仰是从自然崇拜开始,到祖先崇拜,最后

发展到多神教信仰,这体现了壮族文化非整合性的特征。无论是自然崇拜、祖先崇拜还是后来的具有壮族特色的多神教信仰,都曾在壮族历史上发挥过重大的作用。时至今日,壮族民间宗教信仰仍在壮族百姓的社会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其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下面就

以广西环江县龙岩乡壮族为例来论述。

(一)积极作用。

1、提供精神支柱。哈维兰认为:“所有宗教都是为了满足那些社会和人类心理上的需求”。广西是壮族居住的地方,尤其是桂西北一带,恶山险水横亘,毒虫野兽出没,气候湿热,可耕作

的土地稀少贫瘠,民间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说法。这样的自然环境给世代居住的壮族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生活压力。当壮族先民们对电闪雷鸣、毒蛇猛兽、旱涝灾害等等自然界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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