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整理主要标准规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计档案整理主要标准规章

档案见证历史。(2020年3月)

近年来,国家档案局为规范档案工作,加快了档案标准制定步伐,截至2020年3月,已颁布的档案行业标准已达85项。这些标准涉及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对会计档案整理来说,档案整理主要会用到以下几项标准规章。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

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主要从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应归档范围、保管期限、会计档案处置、移交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各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的主要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有了比较大的变化,各单位在整理会计档案时应严格遵照执行。

2、《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为确保新《管理办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管理办法平稳过渡,2016年3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以财会〔2006〕3号文下发了《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通知就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和电子会计资料归档的衔接问题进行了规定。各单位在整理会计档案时应注意此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

3、《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2008)

《会计档案案卷格式》是由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由国家档案局归口,于2008年6月20日发布,2008年9月1日实施。《会计档案案卷格式》规定了会计档案卷盒及其有关表格的项目设置、规格、质量要求,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各会计人员或档案工作者在整理会计档案时应参照本标准进行。

附相关标准规章查阅及下载地址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daj/bmgz/201512/49f6b5b209524c 8480794a3fbe388d43/files/fc74e63309eb4fe9b2ed621427e794d 3.pdf

2、《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6〕3号)

/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3/t2 0160311_1900332.html

3、《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2008)

/daj/hybz/201806/2a5f4ad602524c0

4be66178373c9ff83/files/3a770cc3006243678c7084683144849 0.pdf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