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ppt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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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PPT课件(2020)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课件(2020)

可以作为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有(
)。
A.省政府确定的单位测定的面积
B.土地使用权证书确定的面积
C.由纳税人申报的面积为准,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整
D.税务部门规定的面积
【答案】ABC
肆 税收优惠
土地用途
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注意】公园、名胜古迹内附设的营业单位占用的土地, 非经营性 免 如“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 镇使 土用 地税
壹 征税对象及征税范围

贰 纳税人

叁 应纳税额的计算
肆 税收优惠
伍 征收管理
壹 征税对象及征税范围
(一)征税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 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
A.30000×5=150000(元)
B.(30000-7500)×5=112500(元)
C.(30000-500)×5=147500(元)
D.(30000-22000)×5=40000(元)
【答案】A
【课堂练习】
【例●单选】甲盐场占地面积为30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地 35000平方米,生活区用地15000平方米,盐滩用地250000平 方米。已知当地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8元。 甲盐场当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
结 束
购置存量房
“办证”次月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 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 书之次月起

第十五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法PPT课件2019)

第十五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法PPT课件2019)

二、征收管理
❖ (二)纳税期限
❖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结合当地情况,一般分 别确定按月、季、半年或一年等不同的期限缴纳。
❖ (三)纳税申报
❖ 纳税人应依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 报表》,将其占用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面积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其 他内容,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文 件资料。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 登记。纳税人如有住址变更、土地使用权属转换等情况,从转移之日起 ,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变更登记。
❖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 纳
❖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 用人纳税
❖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纳税人 应根据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按比例分别计算并缴纳城 镇土地使用税。
三、税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 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 平方米土地年应纳税额。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 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 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税收优惠
(九)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 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39张)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39张)

0.6~12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其计算公式为: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 [例8.6]某企业2004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 000平方米, 其中子弟学校占地3 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 200平 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 000平方米。计算该企业 2004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土地使用税4 元/平方米) •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5 000-3 000-1 200) ×4=243 200元
第四节
契税
•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 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 财产税。现行契税的基本规范,是1997 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 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 条例》。
一、契税的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 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其具体的征税对象包括:
节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 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 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合 理、节约使用土地,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 之间的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 • •
• 例2: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 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 格为200 000元,将另一套两 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处 一室住房,并支付给丙换房 差价款60 000元。试计算甲、 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的契 税(假定税率为4%)。 • (1)甲应缴纳契税=60 000×4%=2 400(元) • (2)乙应缴纳契税=200 000×4%=8 000(元) • (3)丙不缴纳契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土地使用税幻灯.ppt

土地使用税幻灯.ppt
-----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三条
(二)征税范围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 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面积:
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证》和《土地房屋权证》的,以证书记载的土 地面积为准。
(五)减免税
◆《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说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 土地;
(说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 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比照免征土 地使用税)。
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六)纳税期限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 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申报缴纳期限由市、 县地方税务局确定。----《福建省城镇土地 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七条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税种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闽地税发〔2006〕 229号 2006-09-15)
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征税,税负有失公平。 外资企业使用土地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造成内外资企业用地成本的差异,不利于不 同经济类型的企业共同协调发展,也不符合 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
因此,需要对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 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对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 更主要是配合国家对土地进行宏观的 需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 的供需矛盾变得更加尖锐: 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张 2、土地利用相对粗放 3、用地结构不够合理

《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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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特殊情形P172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衔接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土地 (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适 房外一律征税。 (3)企业绿化用地,如果厂区以外的公菜绿化 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免征。
第十条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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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P177
一、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之间的区别。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 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缴出让金。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 种方式出让土地。 2、划拨土地与 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 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 不同。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 其主要特征;一般来讲,划拨土地上没有商品房。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 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 换和赠与。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78
1、一次性付款的,在办理过户登记前一次性缴纳。
2、分期的,先算纳税总额,再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和收款比例确 定应纳税额。
3、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可以对部分先行转让的项目预征土
地增值税,以预售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可以办理结算和转交手续前
取得的收入,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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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件PPT: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课件PPT: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 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 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的一种税。
一、 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 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 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 的纳税人 。
二、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土地。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 能源、来自通、水利设施用地和 其他用地。
五、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 — 按年计算, 分期缴纳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纳税地点
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 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 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 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具 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 (二)税率 — 幅度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四、 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 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 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 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等公共 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 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 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 的月份起,免税五至十年;

城镇土地使用税讲课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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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建造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次月起按 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日期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 交付日期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税面积的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标注的土地面积,计算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暂按实际占地面积 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计税面积中扣除。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已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开发项目房屋总 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 3、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季缴纳。 应纳税款按每一季度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上述自用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的公务用地, 事业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宗教寺庙举行宗教仪式等用地和 寺庙内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公共参观游览用 地及管理机构的办公用地。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出 租房屋用地,仍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中的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的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行政事业经费的各 种社会团体。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 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专门从事农、 林、牧、渔业单位的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 农副产品加工场的生活、办公用地。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 具的证明文件作为依据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39页)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39页)
• (2)只有在取得住房时才缴 纳契税,出售住房时不缴纳 契税。
• 该运动员应缴纳契税 =80×3%=2.4(万元)。
• 例2: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 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 格为200 000元,将另一套 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 处一室住房,并支付给丙换 房差价款60 000元。试计算 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 的契税(假定税率为4%)。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表8.3 城镇土地使用税定额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 (元)
50万人 以上
1.5~30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中等城 市城市
小城市
20~50 万
20万以
1.5~30 0.9~18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其计算公式为: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 [例8.6]某企业2004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 000平方米,
• 契税实行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 幅度税率。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税率规 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以适应不同地区纳税人的负担水平和调 控房地产交易的市场价格。
三、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 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的确定也有 所不同。
以外汇结算的,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 人民币计算。
• 例1:某省体育器材公司于 2006年10月向本省某运动员 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格80 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 元的价格将奖励住宅出售, 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 算该运动员应缴纳的契税。 解:(1)以获奖方式承 受土地、房屋权属,应当征 收契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课件

《城镇土地使用税》课件
减免政策的实施方式
减免政策的实施方式包括直接减免和间接减免。直接减免是指直接减少 应纳税额,而间接减免则通过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方式实现。
03
减免政策的影响
减免政策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时,减免政
策也可以引导和促进特定行业、地区或群体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和社
会进步。
税收返还政策
0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背景与目标
改革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面临诸多挑战,如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
改革目标
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城市可持续 发展。
改革内容与措施
01
02
03
04
扩大征收范围
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扩 大到所有城镇土地,包括农村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与发展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案例分析
01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其他优惠政策的实施 方式
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方式可能包 括直接减免、间接减免、抵扣、 抵免等。具体实施方式取决于政 策的制定和规定。
其他优惠政策的影响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降低纳税人的 税收负担,提高其经济效益和投 资积极性。同时,这些优惠政策 也可以引导和促进特定行业、地 区或群体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和社会进步。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课程PPT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课程PPT
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 工矿企业所在地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三) 税率
表7-4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县城、建制镇、工矿

非农业人口(人)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50万以上
1.5~30
20万~50万
1.2~24
20万以下
0.9~18
地; ④港口的码头用地、盐场的盐滩和盐矿的矿井用地; ⑤水利设施管护用地; 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
构自用的土地; ⑦机场飞行区用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一) 税收 优惠 — 免税 项目
(11)下列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集体或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及幼儿园用地; 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用地; 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
) 税 额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凡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面积的,以测

定面积为依据。

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
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 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纳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 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购置存量房,为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 税的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 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 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税率: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类别 大城市
七、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 用税(房产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 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 产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要求: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解析】 (1)商场占地应纳税额=6000×4=24000(元) (2)分店占地应纳税额=4000×2=8000(元) (3)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000×1=1000(元) (4)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5)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24000+8000+1000=33000(元)
A.57500元 B.62500元 C.72500元D.85000元
【答案】C. 【解析】企业,学校、医院、幼儿园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几个单位共同拥有一块土地使用权的,应以各自实际占用土 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 用权未确定,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应纳城镇土地税 =(10000—1000+2500+3000)×5=72500元。
【答案】×。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纳税单位应
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 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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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和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新征用的土地,如属于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 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 如属于非耕地,则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0/8/10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ppt 6)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概述
(一)纳税人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所征收的一 种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城市、县城、建制镇 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 (二)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内 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面积计量为每平方米,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 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 计核算
➢ 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 ➢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
”科目,贷记本科目; ➢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 ➢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城镇土地
使用税。
2020/8/10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3年。 ❖ 企业办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能明确区分的,免税。 ❖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
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其他符合特殊规定的用地免税。
2020/8/10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 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城镇土 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可以通过纳税人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段适用税额求得,其 计算公式为: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税率
❖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 大城市:人口50万以上,每平方米税额0.5~10元 ❖ 中等城市:人口20万~50万,税额0.4~8元/平米 ❖ 小城市:人口20万以下,税额0.3~6元/平米 ❖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税额0.2~4元/平米 (四)税收优惠
2020/8/10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
➢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 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 地使用税;
❖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 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 土地使用税;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税; ❖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免税;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税; ❖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税;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 ❖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之月起免交
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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