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监护仪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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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管理制度
1、定位放置:监护仪放在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 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 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监护仪表面每日由固定班次以250-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 固定班次日班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 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 设备科定期检修。
7、使用中若监护仪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必要时用手动血压计测量血压,立即通知设备科维修并做好标记,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抢救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