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仲裁委整理

合集下载

当今中国仲裁泛化现象之浅析

当今中国仲裁泛化现象之浅析

当今中国仲裁泛化现象之浅析一、我国仲裁制度现状及发展趋势199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实施,使我国真正有了适应国际惯例的仲裁的制度,标志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的解决经济民事纠纷的法律制度的确立。

但与西方国家活跃的仲裁实践和发达的仲裁制度相比较,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仲裁尚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的仲裁制度虽然起步比较晚,但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的仲裁事业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1.国内仲裁机构全面建立。

经过十年的发展,截止2005年我国依据仲裁法规定符合组建仲裁机构的270多个城市当中,已组建了183个仲裁机构①,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全国共有仲裁机构185个,基本上在省会城市和较大的城市均设立仲裁机构。

这个格局彻底改变了原来按行业设立仲裁机构的行政仲裁体制,分布较为广泛,覆盖面较广,基本上能够满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统一大市场的发展和及时解决经济民商事纠纷的要求②。

2.仲裁案件逐年增多,涉案标的额逐渐增大,仲裁在解决当事人争议的选择率逐渐提高。

这些可以从一个侧面反应当事人对仲裁制度的认同度。

而且,随着仲裁制度的日益深入人心,仲裁案件的数量和标的额都是逐年增加。

通过近几年的数据统计可以窥见一斑:2001年(截止当年12月31日),全国仲裁委共受理12360件,比2000年增加了2783件,增长率为22%;案件标的额277亿元,比2000年增加了56亿元,增长率为20%。

2002年,全国各仲裁委共受礼民商事案件17959件,比2001年增加了5832件,增加率为48%;案件标的额为342亿元,比2001年增加了64亿元,增加率为23%③。

2003年,全国仲裁委共受理仲裁案件18835件,比2002年增加了10876件,增长率为60.5%;案件标的额共计421亿元,比2002年增加了79亿元,增长率为23%。

2004年,全国仲裁委受理的案件37304件,比2003年增加了8469件,增长率为29.4%;案件标的额515亿多元,比2003年增加了94亿,增长率为22.3%。

法律援助咨询信息案例(3篇)

法律援助咨询信息案例(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张先生,男,35岁,某市某区居民。

因与邻居李女士就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张先生多次与李女士协商无果,遂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二、法律援助咨询内容1. 张先生咨询: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谁?2. 张先生咨询:如何证明自己对该公共区域享有使用权?3. 张先生咨询:如果李女士不同意调解,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 张先生咨询:法律援助中心能否提供律师代理服务?三、法律援助中心解答1. 关于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土地使用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因此,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业主共有,包括张先生在内的所有业主均享有使用权。

2. 关于如何证明自己对该公共区域享有使用权问题:张先生可以提供以下证据:(1)购房合同:证明张先生是该小区的业主,享有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土地使用权。

(2)物业缴费证明:证明张先生已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用,证明其对该小区的公共区域享有使用权。

(3)其他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证明张先生在公共区域的使用情况。

3. 关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1)调解:张先生可以尝试与李女士进行调解,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诉讼:如果调解不成,张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关于法律援助中心能否提供律师代理服务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以下服务:(1)免费法律咨询:为张先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2)律师代理服务:为张先生提供律师代理,协助其参与诉讼活动。

四、案件进展张先生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收集了相关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代理张先生出庭应诉,为其提供法律支持。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李女士归还张先生在公共区域的使用权。

李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

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
1. 符合仲裁法 2. 符合仲裁理念 3. 机构完整、用语规范 1.是否公布有外语版本及语种 2.是否发布与国际通行规则的对照比较 3.是否有针对涉外/国际当事人服务的规 则或制度
4.对国际仲裁规则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级指标 五、组庭服务
六、案件管理
二级指标 (四)创新指数 (一)科学合理指数
(二)指定效率指数 (三)创新指数 (一)立案服务指数 (二)办案流程管理 综合指数
1. 制定有仲裁员培训制度并贯彻实施 2. 仲裁员举办、参加仲裁业务学习、交 流的频次
1. 参与经常担任首席/独任仲裁员的人数比例 3.仲裁庭审理案件平均开庭次数/天数 1.仲裁庭制作中间/部分裁决, 管辖权决 定, 保全措施决定,主要程序性决定等
文件的数量
2.近三年仲裁庭撰写的全签裁决书数量、 非全签裁决数 量、出具给当事人的不同
8.当事人、仲裁员对组庭合理性的满意度 评价
1. 组庭平均天数
2. 回避决定平均天数
1.提升组庭科学合理性及其效率的创新 举措
1.提供专业友好的咨询服务 2.一次性告知立案材料和收费 3.提供在线立案等便捷服务 4.保障及时快速完成立案手续 1.有办案秘书负责制度 2.有保障当事人与负责秘书沟通顺畅的 机制
2. 举办或支持重大仲裁宣传推广活动, 影响较好
3. 为社会各界提供公益仲裁宣讲服务 4. 与仲裁同业开放合作,共享发展经验 5. 推广仲裁,产生较好国际影响 1. 发表、出版仲裁研究成果 2. 支持仲裁教育、科研和人才培养 3. 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影响 较好
(二)服务便利指数 (一)服务经济发展 指数
三级指标
5. 仲裁秘书及辅助人员办公实现信息系 统支持
1. 当事人满意度 2. 仲裁员满意度 1.仲裁员起草裁决书所占全部裁决书的 比例

事业单位人事仲裁由哪个部门负责人事仲裁机构

事业单位人事仲裁由哪个部门负责人事仲裁机构

事业单位人事仲裁由哪个部门负责人事仲裁机构事业单位人事仲裁由哪个部门负责如当地人事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未合并前,由人事部门负责。

(部分地区人事部门未建立人事仲裁机构,其业务一般委托劳动保障仲裁机构办理)当地人事与劳动保障部门合并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干什么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间的人事争议的部门。

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人事争议:(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搐(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劳动人事仲裁部门处理的人事有哪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关于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待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争议都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法信汇编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法信汇编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3.10•【文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物权综合规定正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法信”平台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汇编整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第三章登记程序第四章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仲裁机构的选择是否遵循实际联系地原则仲裁地点的选择的原则

仲裁机构的选择是否遵循实际联系地原则仲裁地点的选择的原则

仲裁机构的选择是否遵循实际联系地原则仲裁地点的选择的原则仲裁机构的选择是否遵循实际联系地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且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因此仲裁机构的选择不遵循实际联系地的原则。

仲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基本原则是:(1)自愿原则。

这是仲裁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双方自愿,并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②当事人双方有权自愿选择仲裁机构。

仲裁法第6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当事人协商选定,被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必须仲裁。

③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由当事人自愿选任。

④当事人有权约定仲裁程序中依法可约定的事项。

仲裁法规定了许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如当事人可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约定是否开庭仲裁、是否公开仲裁、是否进行调解。

(2)仲裁独立原则。

仲裁法第8条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这是法律赋予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权力,也体现出仲裁机构的独立性职能。

仲裁的独立性表现在仲裁机构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仲裁庭享有独立的仲裁权,仲裁委员会不作干预;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只是事后监督,不能事前干预。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

根据事实,就是在仲裁审理过程中,要全面、客观、深入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包括纠纷发生的原因、发生的过程、现状及各方的争议所在,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曲直,为适用法律打下良好基础。

符合法律规定,就是仲裁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赔偿数额的大小。

不能撇开法律,随心所欲。

首先是件裁庭处理纠纷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仲裁员不同于律师,他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集锦10篇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集锦10篇

仲裁申请书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集锦10篇在如今这个年代,申请书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

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仲裁申请书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仲裁申请书篇1申诉方:××县××镇××村村委会法定代表人:牛××,村长被诉方:××县××厂,地址:××县城关镇东方红路13号法定代表人:南××,厂长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一)继续履行协议;(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20××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

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

协议书第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

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

”(见附件2)双方于20××年5月筹建施工。

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年元月底建成投产。

不料被诉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

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

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

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

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仲裁法(草案修改稿)和审计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仲裁法(草案修改稿)和审计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仲裁法(草案修改稿)和审计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8.30•【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仲裁法(草案修改稿)和审计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1994年8月30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本次会议于8月24日、25日对仲裁法(草案修改稿)和审计法(草案修改稿)分组进行了审议。

委员们认为,两个草案修改稿吸收了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的意见,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通过。

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法律委员会于8月26日、27日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委员们的意见,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关于仲裁法(草案修改稿)(一)根据一些委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把“仲裁机构”明确规定为“仲裁委员会”。

(二)草案修改稿第十条规定:仲裁机构是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法人”。

一些委员提出,把仲裁委员会的性质规定为事业单位法人不够准确、清楚。

建议删去这一规定。

(三)草案修改稿第十二条规定:“仲裁机构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或者其他城市设立”。

一些委员提出,“其他城市”的面太宽,为保证仲裁的质量,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一些大、中城市设立。

因此,建议把在“其他城市”设立仲裁委员会,修改为“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仲裁委员会。

(新修改稿第十一条)(四)一些委员提出,应当明确规定仲裁协会的章程和职责。

因此,建议在草案修改稿第十五条中增加规定:“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

“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中国仲裁协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新修改稿第十五条)(五)一些委员提出,仲裁员有违法行为的,草案修改稿第三十八条仅规定将其除名还不够,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国际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国际贸易争端日益频繁。

为此,中外贸易双方逐渐倾向于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端,以保持贸易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有关仲裁的法律规定已经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贸易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仲会)由国务院设立。

中仲会是中国专业的、具有法律地位的国际贸易仲裁机构。

它在中外贸易争端中承担起维护和保护两国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是中国国际贸易秩序稳定的重要基础。

中仲会受国务院领导,运用国际贸易仲裁的国际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调处和解决中外贸易争端,实行独立,公正和有效的仲裁活动,保证中外贸易关系的稳定发展。

既然中仲会肩负着如此重要的职责,且它的工作也受到全国人民的充分关注,以及相关仲裁机构的及时关注。

为此,中仲会制定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指导其在仲裁活动中的操作行为,并确保仲裁工作的准确和有效执行。

一、规则的作用规则的主要作用是指导中仲会的仲裁活动,维护中仲会的权威和独立性,保证仲裁行政的准确,有序和有效。

它赋予中仲会实行独立,公正,有效的仲裁活动的权力,符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法的规定,遵守中外贸易规则的规定,并依据国际惯例和有关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确定和实施中外贸易仲裁活动。

二、规则的内容《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仲裁程序:该规则针对以合同争端、违约责任、知识产权、投资纠纷等主要仲裁事项,结合实际情况,规定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活动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仲裁、组建仲裁庭、审理仲裁、裁决书执行等程序。

2、仲裁费用:本规则已经明确规定的仲裁费用,并在此表示,中仲会将根据中外贸易双方洽谈并签订的仲裁协议,根据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3、仲裁结果:中仲会将在仲裁结束后,根据仲裁程序规定,及时公布仲裁结果,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规则的实施中仲会将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具体规定,制定完善相关操作规范。

2022工伤劳动纠纷怎么处理,处理流程

2022工伤劳动纠纷怎么处理,处理流程

2022⼯伤劳动纠纷怎么处理,处理流程如今员⼯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伤纠纷也越来越多。

那么发⽣了⼯伤纠纷该怎么办呢?有哪些处理流程呢?法律上有相关规定吗?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伤劳动纠纷怎么处理,处理流程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家阅读!⼯伤劳动纠纷怎么处理,处理流程⼀、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对因⼯伤发⽣的劳动纠纷应分别以下情况作不同处理:(1)关于⼯伤认定的时效问题。

⽬前劳动⾏政部门对受理劳动者⼯伤申诉没有时效规定。

如劳动者与⽤⼈单位因⼯伤认定及可否享受⼯伤待遇发⽣争议,当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不加区别地将职⼯负伤之⽇确定为劳动争议发⽣之⽇,⽽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争议发⽣之⽇,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和处理。

(2)关于因⼯伤认为发⽣争议的处理问题。

现⾏认定⼯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会《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等规定,负责监督执⾏⼯伤保险政策的是名级劳动⾏政部门的社会保险⾏政机构的。

因此,劳动者和⽤⼈单位对⼯伤认定问题发⽣争议,当事⼈可向当地劳动⾏政部门的社会保险⾏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由劳动⾏政部门的社会保险⾏政机构处理的,当事⼈对其认定结论不服时,可依法提起⾏政复议或⾏政诉讼;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委托当地劳动⾏政部门的社会保险⾏政机构进⾏认定,然后依据认定结论和国家有关规定进⾏处理。

(3)关于职⼯因要求伤残鉴定发⽣争议的处理问题。

职⼯被认定⼯伤后,因要求进⾏伤残登记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的问题与⽤⼈单位发⽣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先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委托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进⾏伤残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论及国家有关规定进⾏处理。

2024年仲裁委办案秘书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仲裁委办案秘书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仲裁委办案秘书工作总结作为仲裁委办案秘书在过去一年中的工作总结我们秘书团队在过去一年中一直致力于为仲裁委案件处理过程提供高质量的秘书服务。

在各种案件中,我们一直保持高度的专业精神和负责任的态度。

以下是我们工作的总结:首先,我们积极参与案件的调查和准备阶段。

在受理案件后,我们会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保持沟通,确保他们提供的所有材料都是完整和准确的。

我们会仔细审查和整理他们的材料,并为主任法官和仲裁庭提供案情摘要和法律研究报告,以帮助仲裁庭更好地了解案情和法律问题。

其次,我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协调和组织作用。

我们会与仲裁庭成员、当事人和律师保持密切联系,并安排听证会和开庭时间。

我们会确保所有相关方都及时收到通知,并按时出席。

在听证会和开庭期间,我们会负责记录所有的过程和证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如投影仪、录音设备等。

第三,我们在案件裁决阶段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一旦仲裁庭达成裁决意见,我们会负责编写详细的裁决书,并确保每个仲裁庭成员都对文书内容进行了审查和确认。

我们会确保裁决书的语言准确、逻辑清晰,并及时将裁决书送达给各方。

最后,我们还积极参与团队的学习和培训。

我们了解到仲裁法和相关法律的发展,参加各种研讨会和培训课程,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案件处理工作。

我们还会不断提高自己的沟通和组织能力,以更好地协调和配合仲裁庭的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团队共处理了50多个案件,并成功完成了各项任务。

我们得到了当事人和仲裁庭的一致好评。

他们对我们的工作质量、专业素养和效率表示赞赏。

然而,我们也要面对一些挑战。

部分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大量的证据材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由于案件数量的增加,我们必须更好地管理时间和资源,以确保每个案件都得到及时处理。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为仲裁委案件处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将加强与当事人和律师的沟通,确保他们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我们还将不断学习和提高技术能力,以处理更多类型的案件。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23.12.28•【文号】总工发〔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发〔2023〕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书记处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2023年12月28日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更好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职工为本,坚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坚持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县级以上总工会应当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健全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保障机制,促进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各级工会加强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公安、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律师协会等部门的沟通,推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协作联动机制,协力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中国仲裁行业发展历程

中国仲裁行业发展历程

中国仲裁行业发展历程中国仲裁行业发展历程源远流长,可追溯到古代的商朝时期。

商朝时期的商业繁荣促使了商人之间频繁的贸易往来,而贸易争端的解决往往需要一个公正第三方的介入,这表明早期的中国商人已经开始使用仲裁来解决争议。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仲裁制度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在清朝时期,仲裁机构多为各地商会组织的私人机构,这些机构根据民间习惯和道德准则来解决争端。

然而,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对国际经济合作的需要促使了仲裁制度的整体改革。

1982年,中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这标志着中国仲裁制度从传统的民间组织向法治化转变的开始。

仲裁委员会成为了法律授权的机构,负责处理各类争议,并依法进行仲裁裁决。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进行了一次重大修订,使中国的仲裁制度更加透明和规范。

根据修订后的法律,中国设立了全国性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负责处理国内外商事争议和国际商事仲裁。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中国的仲裁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00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进一步提升了中国仲裁制度的国际化水平。

此外,中国还加入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SIAC)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HKIAC),使中国的仲裁机构与国际标准接轨。

在过去几年中,中国的仲裁行业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

中国的仲裁机构处理了大量的商事争议,其中包括许多涉及国外企业和投资者的案件。

这表明中国的仲裁机构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近年来,中国政府也开始重视仲裁行业的发展。

2017年,《关于进一步健全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意见》发布,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推动仲裁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这些政策包括对仲裁员的培训和评估,对仲裁机构的监管和评估,以及对仲裁程序的规范等。

可以预见,中国仲裁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日益加深,仲裁作为一种高效、灵活、具有国际化特征的争端解决方式,将在中国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长沙拖欠工资打12333举报流程是什么

长沙拖欠工资打12333举报流程是什么

长沙拖欠工资打12333举报流程是什么一、拖欠工资打12333怎么操作的一、拖欠工资打12333怎么操作的有关如何通过拨打12333热线处理欠薪问题,我们这里有小小一步:首先你得找到12333这个热线电子话号码,之后按照接通时的语音引导来选“投诉举报”这一项。

接着就可以选择进入“人工服务”去问问劳动监察大队那边的电子话是多少了。

当然在开始下一步之前,记得先把工资条、劳动合同这些重要的劳动关系证明文件给整理妥当。

一切准备就绪后,就拨打劳动监察大队那边的电子话,尽可能详细地介绍你的情况,并且把搜集到的那些证明文件上传过去。

再强调一次哈,12333这个电子话主要是提供咨询和投诉服务的,要想真正解决欠薪问题还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出马才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拖欠工资法院终审后怎么处理1.行政处罚:针对克扣农民工工资这样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是会依法严肃处理的!他们会要求用人单位赶紧把欠下的工资还清,确保咱们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2.如果有人通过转移财产、藏匿行踪等手段来逃避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或者明明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延不付,而且金额还不小的话,那就等着被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吧,如果还是不支付,那就要面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指控,相关责任人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3.如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对方仍然拒绝履行支付义务,那么法院是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的。

三、人民劳动法拖欠工资是犯法的吗拖欠工人工资定不是好事!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工钱应该每个月都按时、如数地用现金发给咱们这些劳动者,不能随便就拖欠。

要是无缘无故拖欠工钱的话,那一般来讲就是违法劳动法规了,这其实就是个小事儿,但是也得找相关部门处理,比如劳动保护监察大队或是直接上法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构名称
北京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天津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 济金融仲裁中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 重庆仲裁委员会 沧州仲裁委员会 保定仲裁委员会 承德仲裁委员会 衡水仲裁委员会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邯郸仲裁委员会 长治仲裁委员会 运城仲裁委员会 晋城仲裁委员会 太原仲裁委员会 阳泉仲裁委员会 大同仲裁委员会 沈阳仲裁委员会 阜新仲裁委员会 大连仲裁委员会 鞍山仲裁委员会 葫芦岛仲裁委员会 通化仲裁委员会 州仲裁委员会 淮安仲裁委员会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威海仲裁委员会 烟台仲裁委员会 枣庄仲裁委员会 德州仲裁委员会 东营仲裁委员会 聊城仲裁委员会 济南仲裁委员会 青岛仲裁委员会 淄博仲裁委员会 洛阳仲裁委员会 三门峡仲裁委员会 安阳仲裁委员会 平顶山仲裁委员会 郑州仲裁委员会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 包头仲裁委员会 乌海仲裁委员会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武汉仲裁委员会 荆门仲裁委员会 荆州仲裁委员会 襄樊仲裁委员会 宜昌仲裁委员会 十堰仲裁委员会 株洲仲裁委员会 永州仲裁委员会 益阳仲裁委员会 邵阳仲裁委员会 衡阳仲裁委员会 湘潭仲裁委员会 张家界仲裁委员会 岳阳仲裁委员会 长沙仲裁委员会 娄底仲裁委员会 郴州仲裁委员会
湖南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海南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贵州 贵州
常德 广州 清远 肇庆 惠州 佛山 珠海 梅州 广州 汕头 深圳 鹤山 韶关 江门 中山 东莞 柳州 北海 桂林 南宁 梧州 海口 攀枝花 成都 德阳 广元 乐山 泸州 绵阳 内江 遂宁 自贡 南充 贵阳 六盘水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内蒙古 内蒙古 内蒙古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威海 烟台 枣庄 德州 东营 聊城 济南 青岛 淄博 洛阳 三门峡 安阳 平顶山 郑州 呼伦贝尔 包头 乌海 呼和浩特 哈尔滨 武汉 荆门 荆州 襄樊 宜昌 十堰 株洲 永州 益阳 邵阳 衡阳 湘潭 张家界 岳阳 长沙 娄底 郴州
昭通仲裁委员会 曲靖仲裁委员会 昆明仲裁委员会 拉萨仲裁委员会 西安仲裁委员会 宝鸡仲裁委员会 渭南仲裁委员会 咸阳仲裁委员会 汉中仲裁委员会 铜川仲裁委员会 延安仲裁委员会 兰州仲裁委员会 嘉峪关仲裁委员会 天水仲裁委员会 西宁仲裁委员会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
云南 云南 云南 西藏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甘肃 甘肃 甘肃 青海 新疆 新疆
常德仲裁委员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 清远仲裁委员会 肇庆仲裁委员会 惠州仲裁委员会 佛山仲裁委员会 珠海仲裁委员会 梅州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州办事处 汕头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鹤山仲裁委员会 韶关仲裁委员会 江门仲裁委员会 中山仲裁委员会 东莞仲裁委员会 柳州仲裁委员会 北海仲裁委员会 桂林仲裁委员会 南宁仲裁委员会 梧州仲裁委员会 海口仲裁委员会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 成都仲裁委员会 德阳仲裁委员会 广元仲裁委员会 乐山仲裁委员会 泸州仲裁委员会 绵阳仲裁委员会 内江仲裁委员会 遂宁仲裁委员会 自贡仲裁委员会 南充仲裁委员会 贵阳仲裁委员会 六盘水仲裁委员会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安徽 安徽 安徽 福建 福建 福建 江西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南京 南通 宿迁 苏州 泰州 无锡 盐城 扬州 镇江 淮阴 徐州 宁波 舟山 温州 杭州 湖州 嘉兴 金华 台州 丽水 衢州 绍兴 芜湖 铜陵 合肥 泉州 福州 厦门 南昌 莱芜 滨州 济宁 临沂 日照 泰安 潍坊
省份
北京 北京 上海 上海 天津 天津 重庆 重庆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山西 山西 山西 山西 山西 山西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吉林 江苏 江苏 江苏
城市
北京 北京 上海 上海 天津 天津 重庆 重庆 沧州 保定 承德 衡水 张家口 邯郸 长治 运城 晋城 太原 阳泉 大同 沈阳 阜新 大连 鞍山 葫芦岛 通化 常州 淮安 连云港
昭通 曲靖 昆明 拉萨 西安 宝鸡 渭南 咸阳 汉中 铜川 延安 兰州 嘉峪关 天水 西宁 克拉玛依 乌鲁木齐
南京仲裁委员会 南通仲裁委员会 宿迁仲裁委员会 苏州仲裁委员会 泰州仲裁委员会 无锡仲裁委员会 盐城仲裁委员会 扬州仲裁委员会 镇江仲裁委员会 淮阴仲裁委员会 徐州仲裁委员会 宁波仲裁委员会 舟山仲裁委员会 温州仲裁委员会 杭州仲裁委员会 湖州仲裁委员会 嘉兴仲裁委员会 金华仲裁委员会 台州仲裁委员会 丽水仲裁委员会 衢州仲裁委员会 绍兴仲裁委员会 芜湖仲裁委员会 铜陵仲裁委员会 合肥仲裁委员会 泉州仲裁委员会 福州仲裁委员会 厦门仲裁委员会 南昌仲裁委员会 莱芜仲裁委员会 滨州仲裁委员会 济宁仲裁委员会 临沂仲裁委员会 日照仲裁委员会 泰安仲裁委员会 潍坊仲裁委员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