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传承人生活补助(65周岁以上

合集下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5号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5号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5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5月1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6月14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

第三条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第五条公民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二)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申请人的学习与实践经历;(三)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四)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五)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攀办函[2010]190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攀办函[2010]190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正文:----------------------------------------------------------------------------------------------------------------------------------------------------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攀办函〔2010〕1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推进我市文化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附件: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序号项目名称所属类别传承人保护单位1羊皮鼓舞传统舞蹈杨兴荣仁和区文化馆2苗族绷鼓仪式民俗杨顺才、杨发高盐边县文化馆3苗族斗釜歌传统音乐马正书、侯兴友盐边县文化馆4傈僳族婚礼民俗谷万里盐边县文化馆5仡佬族送年节民俗熊献青、李大明盐边县文化馆6笮山锅庄传统舞蹈吴友武、沙陇盐边县文化馆7傈僳族拜神树仪式民俗贺树才米易县文化馆8傈僳族舞蹈斑鸠吃水传统舞蹈贺草长米易县文化馆9傈僳族刺绣传统技艺贺春艳米易县文化馆10海塔山歌传统音乐徐朝忠米易县文化馆11傈僳族葫芦笙传统音乐贺国银米易县文化馆12傈僳族织布技艺传统技艺谷建琼米易县文化馆13柳立秀剪纸技艺传统技艺柳立秀西区文化馆14傈僳族音乐舞蹈传统音乐谷正银西区文化馆——结束——。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
结果的通报
正文:
----------------------------------------------------------------------------------------------------------------------------------------------------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文广新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文广新局:
根据《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及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吉文发〔2018〕42号)和《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吉文发〔2018〕160号)的相关要求,我厅委托各市(州)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传承人年度收徒授艺、传承活动与对外交流、传承实践与理论研究等情况。

省文化厅对各地上报的272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将复核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称职人数235人(含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1人),不称职人数14人,已故23人(含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

综上,省级(不含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称职的人数为214人(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业绩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吉林省文化厅
2018年8月2日
——结束——。

传承人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传承人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传承人补助发放实施方案一、补助对象本方案所指传承人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中具有代表性的传承人,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传统手工艺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

二、补助标准1. 一次性补助:对于已经申报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资金,以资助其在传承过程中的相关费用支出。

2. 项目资助:对于已经申报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根据其传承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项目资助,用于支持其传承活动的开展。

三、补助申请1. 申请资格: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均可申请补助。

2. 申请材料:传承人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资格证书、传承计划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 申请流程:传承人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参与相关评审工作。

四、补助管理1. 资金管理: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的管理制度,确保补助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2. 绩效评估:对于获得补助的传承人,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其传承工作进行评估,确保补助资金的有效使用。

五、补助监督1. 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补助发放的监督机制,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违规处理:对于发现有补助资金使用违规行为的传承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补助效果评估1. 效果评估:对于已经获得补助的传承人,应建立长效跟踪机制,对其传承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经验分享:对于传承工作效果显著的传承人,应鼓励其进行传承经验的分享,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七、补助宣传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传承人补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提高传承人对补助政策的了解和认识,鼓励更多的传承人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中来。

在实施方案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和透明,以期更好地支持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度上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报告、项目补助、传承人补助费申报书-V1

度上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报告、项目补助、传承人补助费申报书-V1

度上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报告、项目补助、传承人补助费申报书-V1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自然人口传习惯、意识、信仰、节庆、物质文化、表演艺术等虽无形但具有重要文化价值传统的实物和实践,也是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鉴于其强烈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上海市号召居民重视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为此,城市也设置了一系列专项资金和补助,以支持上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资金申报报告每年,上海市都会分发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这些资金用于保护、维护和传承上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因此,要申请这些资金,需要填写“度上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报告”。

这个报告应该非常详细,并包含以下核心要素:1.项目简介:在申请资金之前,需要明确定义你想要申请的项目。

这个项目必须严格符合上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规定,必须是致力于保护和传承价值的。

2.项目预算:在申请资金之前,需要提供明确的项目预算,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场地租金、设备费用等等。

3.项目时间表:明确项目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和阶段。

4.项目规划:提供一个全面的项目规划书,这个规划书应该详细说明你的项目将如何保护和传承上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你需要的专项资金是用于什么目的的。

项目补助一旦你的资金申报报告被批准,你就可以开始申请项目补助。

这些补助不仅包括直接的项目资金,还包括其他支持,比如:为参与项目的人提供培训等活动。

这些培训活动可以帮助你的团队更好的了解和传承上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技能。

传承人补助费申报书除了项目补助外,上海市还提供传承人补助费。

这些补助费用的目的是支持有资质的传承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相关地方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

传承人补助费申报书是你申请这些补助的主要途径。

这个申报书应该非常详细,并提供以下核心信息:1.传承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传承人所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承遗产的相关信息和源流历史等。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最新版)目录1.引言:介绍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重要性2.补助资金的种类和用途3.使用明细模板的步骤和注意事项4.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5.结语:强调使用明细模板的必要性和规范性正文【引言】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

为了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非遗项目的传承活动,国家提供了一定数额的补助资金。

为了规范补助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本文旨在介绍这个模板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补助资金的种类和用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传承人补助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生活补助:用于改善传承人的生活条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2.传承活动补助:用于支持传承人开展非遗项目的传承、传播和研究活动。

3.培训补助:用于支持传承人参加非遗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4.资料整理和出版补助:用于支持传承人整理、出版非遗资料和研究成果。

【使用明细模板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在使用传承人补助资金时,需按照以下步骤填写和使用明细模板:1.填写明细模板:首先,传承人需要详细填写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表,明确资金用途、金额、时间等相关信息。

2.提交申请:将填写好的明细表提交给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执行项目:在资金拨付后,传承人应按照申请时填写的明细表开展活动,确保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报账和验收:项目执行完毕后,传承人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发票、证明材料等,进行报账。

相关部门将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资金使用情况。

在使用明细模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填写明细表时,应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领资金。

2.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传承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申请时明确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3.合理安排资金:传承人应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为保障补助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采取以下措施:1.设立专项资金:为补助资金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贺政电〔2017〕2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贺政电〔2017〕2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贺政电〔201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申报、评审和公示后上报的我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贺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贺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贺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4日附件1贺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保护单位1传统音乐八步瑶族过山音八步区八步区文化馆2传统舞蹈八步瑶族盘王舞八步区八步区文化馆3传统技艺平桂黄田扣肉制作技艺平桂区平桂区文化馆4传统技艺平桂瑶族凿纸印花技艺平桂区平桂区文化馆5传统技艺平桂广式鲁班尺勘测术平桂区平桂区社科联6平桂瑶族医药平桂区平桂区社科联7传统技艺平桂瑶族弩机制作技艺平桂区平桂区社科联8传统医药平桂传统中医药疗法(黄田曾氏中医药疗法)平桂区平桂区文化馆9传统技艺平桂瑶族神像画制作技艺平桂区平桂区文化馆10传统戏剧钟山大田桂剧钟山县钟山县文化馆11传统音乐钟山瑶族朝踏歌钟山县钟山县文化馆传统技艺象棋山茶制作技艺昭平县昭平县文化馆13民俗富川瑶族油炸果条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14传统音乐瑶族喇咧香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15传统技艺平地瑶手工扎龙技艺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16传统技艺富川瑶族草木染织锦技艺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附件2贺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传承人姓名传承项目名称保护单位性别年龄民族1赵县英八步瑶族过山音八步区文化馆女49瑶2赵金明八步瑶族盘王舞八步区文化馆男61瑶3李小莲瑶族服饰八步区文化馆女61瑶4萧永贤平桂黄田扣肉制作技艺平桂区文化馆男50汉5李金胜平桂瑶族凿纸印花技艺平桂区文化馆男51瑶6古礼祝平桂广式鲁班尺勘测术平桂区社科联男65汉7赵金安平桂瑶族医药平桂区社科联男41瑶8邓小林平桂瑶族弩机制作技艺平桂区社科联30瑶9曾碧珍平桂传统中医药疗法(黄田曾氏中医药疗法)平桂区文化馆女60汉10黄金春平桂瑶族神像画制作技艺平桂区文化馆男77瑶11莫兰连钟山大田桂剧钟山县文化馆女71汉12赵永才钟山瑶族朝踏歌钟山县文化馆男7113杨谦荣黄姚豆豉加工技艺昭平县文化馆男57汉14刘光日象棋山茶制作技艺昭平县文化馆男64汉15杨丽媛富川瑶族油炸果条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女31瑶16杨家雄富川瑶族油炸果条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男45瑶17黄道旺瑶族喇咧香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男60瑶18廖玉翠瑶族喇咧香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女48瑶19周竞生平地瑶手工扎龙技艺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男69瑶20李冬梅富川瑶族草木染织锦技艺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女53瑶——结束——。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传承发展**市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和鼓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市级文化主管部门认定,承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传播、弘扬、振兴等责任,在特定领域和行政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传承人。

第三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应当立足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力,尊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增强社区和群体的认同感,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第四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锤炼忠诚、执着、朴实的品格,增强使命和担当意识,提高传承实践能力,在开展传承、传播等活动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得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五条市级文化主管部门根据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际,组织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认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请、审核、评审、公示、公布等程序。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被推荐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三)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项目所在领域和行政区域内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四)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中具有核心、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第八条公民提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地文化主管部门提出。

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

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

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知识与实践技能等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为我国宝贵的文化瑰宝,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

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和传承非遗项目,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非遗的传承工作。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非遗项目的特点,各级政府制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

一般来说,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包括经济补助、培训支持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首先,经济补助是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遗传承人通常是从事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创作工作,他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为了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各级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这些补助可以用于购买材料、器具和设备,也可以用于支付工作和生活的费用。

经济补助的标准根据非遗项目的复杂程度、传承人的工作量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其次,培训支持也是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重要内容。

非遗项目的传承需要一定的技能和知识,传承人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

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传承和发展非遗项目,各级政府会组织培训班和研讨会,邀请专家和老师进行指导和培训。

同时,政府还会提供一定的培训经费,用于传承人的培训和学习费用。

最后,社会保障也是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非遗传承人通常是自由职业者,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比较不稳定。

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各级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障。

这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通过社会保障的支持,非遗传承人可以更加安心地从事非遗项目的传承工作。

总之,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和传承非遗项目,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非遗的传承工作。

经济补助、培训支持和社会保障是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的重要内容。

通过这些补助,非遗传承人可以更好地从事非遗项目的传承工作,为我国非遗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关注和支持,让他们在传承非遗项目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最新版)目录1.传承人补助资金概述2.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主要内容3.传承人补助资金的使用规定4.传承人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发放流程5.传承人补助资金的意义和作用正文一、传承人补助资金概述传承人补助资金,是指为了支持和鼓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和传播等工作,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一项专项资金。

该资金旨在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积极性,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

二、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主要内容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传承人基本信息:包括传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地区、所属非遗项目等。

2.资金用途:明确资金用于的具体项目或活动,如非遗项目的传承、研究、保护、传播等。

3.资金使用计划:详细列出资金的使用计划,包括各项活动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预期效果等。

4.资金使用明细: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详细列出每一笔资金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

三、传承人补助资金的使用规定传承人补助资金的使用需遵守以下规定:1.资金用途需符合非遗保护、传承、研究和传播等工作的要求。

2.资金使用需遵循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的最大程度利用。

3.资金使用需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4.资金不得用于非法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四、传承人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发放流程1.传承人需向所在地的文化和旅游部门提交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资金用途、使用计划等。

2.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传承人。

3.审核通过后,文化和旅游部门向传承人发放补助资金。

4.传承人按照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资金,并定期向文化和旅游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五、传承人补助资金的意义和作用传承人补助资金的设立,对于保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具有重要意义:1.激发传承人积极性:通过提供资金支持,激发非遗传承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研究和传播等工作的积极性。

度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传承人补助费申报书-V1

度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传承人补助费申报书-V1

度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传承人补助费申报书-V1尊敬的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我是上海市的某位传统技艺的传承人,非常感谢您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大力支持和赞助。

我非常希望能够在这个专门的平台上对于自己的传承项目进行申报,来获得贵委员会的认可和资助。

以下是我的申报书,希望能够得到您们的重视和支持。

申报人姓名:xx申报文化遗产名称:xx传统xxx一、个人简述作为xx传统xxx的传承人,我承载着家族文化所赋予的使命,将这一技艺保管至今。

为了继承和发扬这项独特技艺,我不断学习和钻研,历经风雨,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在xx年被确定为xx传统xxx的传承人。

对于这项传统技艺滋养我的同时,也意识到了它的文化价值,认为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具有重大的贡献。

二、申报内容1. 申报用途本次申报主要用于xx传统xxx的传承和发扬方面。

通过申报,可以提高我们族传统技艺在市民中的认识度,让更多的年轻人了解、学习、传承这项技艺。

并且资助可以用于购买学习材料、器具、场地租赁,参加相关培训课程以及开展传承活动等方面。

2. 申报内容细节(1)学习材料、器具、场地租赁通过购买书籍、工具书、学习视频等材料、器具,帮助年轻传承人对于xx传统xxx的技艺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场地租赁是为了为大家提供适宜的练习、培训环境。

目前我们的练习场地局限于家庭环境,场地狭小,不利于年轻人的学习。

通过租赁场地,可以为年轻人提供更多周围的学习机会。

(2)参加相关培训课程通过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年轻传承人可以更好地学习到更广泛、更深入的xx传统xxx技艺,并且广泛接触全国其他地方的类似传统文化,有助于传统技艺的发扬和推广。

(3)开展传承活动传承活动是为了向更广泛的市民、特别是青少年介绍xx传统xxx文化,让他们了解和体验这一文化。

通过开展传承活动,可以利用传统文化的良好形象和吸引力,为年轻人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三、申报结语希望贵委员会能够给予我的支持和帮助,在这次申报中获得专项资金支持,为我传统技艺的传承和推广尽自己的努力。

深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以下简称补助经费),是指经市政府同意,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经费。

补助经费补助范围为我市市级及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补助经费列入市文体旅游局年度部门预算。

第三条补助经费的标准根据项目的最高级别确定,分别为:国家级代表性项目补助6万元/项/年,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4万元/项/年,市级代表性项目补助3万元/项/年;代表性传承人补助1万元/人/年。

代表性项目级别提升,于次年按照其最高级别标准补助。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市财政委员会负责牵头制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审核补助经费年度预算,办理补助经费资金下达,组织实施补助经费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

第五条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参与制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组织补助经费项目的申报及评审,编制补助经费年度预算,组织补助经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各区(含新区,下同)文化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做好本区补助经费项目申报、审核和经费划拨、管理监督和绩效自评工作,负责本区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汇总、报送工作,检查、监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七条各区财政部门配合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及时将市财政安排的经费下达给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配合开展补助经费的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八条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严格按照开支范围进行支出,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自觉接受和配合有部门的监督管理。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05.27•【字号】杭文广新发[2008]13号、杭财教[2008]504号•【施行日期】2008.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杭文广新发〔2008〕13号、杭财教〔2008〕504号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的保护,鼓励和支持开展传习活动,促进我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弘扬,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9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杭政办函[2006]217号),参照《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浙文社[2007]8号),从2008年起,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实施补贴制度。

第二条补贴发放对象:(一)杭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65岁以上的代表性传承人;(二)杭州市文化行政部门命名的65周岁以上的“杭州市民族民间艺术家”;(三)其他在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发展中有突出贡献且生活困难的民间老艺人;(四)已经享受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的传承人不在本《办法》补贴范围之内。

第三条补贴用途:此专项补贴主要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带徒授艺、培训讲习、整理出版有关资料、展演展示、学术交流和生活予以补助。

第四条补贴发放标准:(一)65至75周岁(含)的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的补助;(二)75周岁以上(含)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

第五条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传承人(民间老艺人),须向所在区、县(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8〕11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8〕11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8〕6号)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我市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档案建设全面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和数字化保护工程全面实施,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稳步推进,市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全面启动;力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至4项以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至32项以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至160项以上;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人数达到5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人数达到62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人数达到220人;力争成功申报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达到3个,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传习馆(所、室)数量达到25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将资源调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开展,使调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在充分利用已有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民族学、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调查方法和手段,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存续状态、生存环境、传承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更广泛、深入、系统的调查记录,及时掌握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变化,为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原创实用版】目录1.引言2.传承人补助资金概述3.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内容4.传承人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5.结语正文【引言】随着国家对传统文化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

为了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我国设立了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

本文将为您介绍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的相关内容。

【传承人补助资金概述】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为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而设立的一项资金,旨在保障非遗传承人的基本生活,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补助资金的发放对象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内容】为了让非遗传承人更好地使用补助资金,相关部门制定了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模板。

该模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基本信息:包括传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信息。

2.补助资金用途:明确补助资金用于开展非遗传承活动的具体内容,如传承教学、资料整理、作品创作等。

3.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详细列明每次补助资金的支出情况,包括支出时间、支出金额、支出用途及发票等相关凭证。

4.承诺书:传承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传承人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为确保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相关部门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1.补助资金发放实行实名制,确保资金发放到传承人本人。

2.传承人应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挪用、侵占、冒领。

3.传承人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对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的传承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结语】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对于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尽快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晋文办发[2010]33号

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尽快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晋文办发[2010]33号

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尽快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尽快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晋文办发〔2010〕33号)各市文化局、省直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促进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我省2010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申报范围仅包括已公布的山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二、申报数量各市从历年未补助过的项目中申报3至5个项目。

三、申报时间各市请于4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四、申报要求1、申报项目要区分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统筹安排,重点项目应选择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价值且生存状况濒危的项目,企业类的项目或生存状况好的项目不予补助;2、申报经费项目要按照重点优先、抢救优先的原则合理排序,列在前面的项目应是各市认为需要优先进行补助的项目,补助过的项目不再补助;3、申报项目的补助资金额度应适度,应在5万元以内;4、《2010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资金申报表》的填写应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合理,内容具体,数字准确。

具体讲清楚保护措施和资金用途,严格把握资金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5、各市请将2006年至2009年期间中央及省专项资金补助过的国家级、省级名录项目保护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文化厅社文处。

附:2010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资金申报表(略)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结束——。

关于对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补助的通知

关于对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补助的通知

关于对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补助的通知根据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法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繁荣发展,现决定对我市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进行补助。

具体通知如下:一、补助范围及标准1.补助对象:我市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非遗传承团队。

2.补助项目:包括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创作、推广等相关活动。

3.补助标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最高可申请补助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

二、申请条件及流程1.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非遗传承团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项目计划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2.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3.补助资金将直接划拨至申请人指定的账户,用于支持项目的开展。

三、项目管理及要求1.补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相关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补助资金必须用于项目的具体实施,不得挪作他用。

3.补助项目需按照申请材料中的计划书完成,并按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

4.补助项目完成后,需接受文化遗产保护部门的验收,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

四、监督与管理1.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将对补助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进度跟踪,督促项目的顺利实施。

2.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其补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非遗传承团队积极准备申请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申请。

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推动我市非遗事业的发展和传承,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贡献力量!。

论据

论据

数据:1.温州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传承人截至2010年6月一共为258名,其中65周岁以上128名,89%都是在1960年之前出生。

每名传承人每年获得市级补助2000元2. 2001年通过的:昆曲 2003年通过的:古琴艺术;2005年通过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2009年通过的:中国蚕桑丝织技艺、福建南音、南京云锦、安徽宣纸、贵州侗族大歌、广东粤剧、《格萨尔》史诗、浙江龙泉青瓷、青海热贡艺术、藏戏、新疆《玛纳斯》、蒙古族呼麦、甘肃花儿、西安鼓乐、朝鲜族农乐舞、书法、篆刻、剪纸、雕版印刷、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妈祖信俗。

截止2009年,一共26项。

(数量逐年增加,现代化威胁加大)3. 英语的普及却造成全球5000多种语言的丧失4. 北京的胡同从六千条减少到600条,带回一块砖头,看一下胡同影像,就能感受胡同的其乐融融呢?5.2006年和2008年国务院公布了两批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命名了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07至2009年评定并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命名了闽南文化、羌族文化、客家文化(梅州)、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6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6. 。

经历了1000多年的岁月,目前敦煌壁画中约1/3至1/2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病害。

莫高窟约有106个洞窟、1246平方米的壁画有白粉层起甲病害。

一半以上患有被称之壁画“癌症”的酥碱病。

而颜料层龟裂、霉变、脱落、空鼓等问题也使壁画保护面临巨大挑战。

7. 敦煌莫高窟正式对外开放始于1979年。

20多年来,先后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万人次游客来此参观。

近年来,莫高窟旅游人数明显呈上升趋势,每年接待量已超过30万人次,预计未来5一10年内,到敦煌莫高窟旅游的人数还会迅速增加。

2004年“五一”期间,敦煌研究院对游客参观藏经洞过程中的行为进行了监测,发现了在18212人的总参观人数中,共有708人触摸了壁画,占参观总人数的3.9%8. 一个年画项目国家级传承人,2011年做年画卖了150万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940.12
69
渔鼓
101
刘祖珍

1942.09
67
矾塑
102
薛勋郎

1942.09
67
苍南夹缬
103
李道亮

1944.09
65
李道亮彩扎技艺
104
雷新兵

1937.06
73
苍南古建筑营造技艺
105
钟大梅

1934.08
75
畲族彩带编织技艺
106
陈照锻

1939.06
71
马仙信俗
107
陈星海

1934.08

1943.09
66
温州鼓词
44
瑞安市8名
林初寅

1934.04
76
木活字印刷术
45
王钏巧

1933.02
77
木活字印刷术
46
池庆云

1925.01
85
瑞安老酒汗传统酿制技艺
47
王永达

1937.12
72
燛薪堂中医正骨疗法
48
永嘉县7名
李素兰

1927.07
82
定位
49
金美月

1932.06
78
定位
张月池

1934.11
75
温州瓦当花檐制作技艺
22
乐清市
18名
王岩秀

1920.03
90
象阳龙缠柱
23
孔宪占

1919.12
90
温州参龙
24
周维宏

1941.01
69
乐清斗歌
25
黄永良

1927.10
82
南拳(乐清南拳)
26
黄德清

1942.07
67
乐清龙档
27
王笃纯

1932.10
77
乐清黄杨木雕
84
编梁木拱桥营造技艺
122
潘连守

1933.08
76
传统木船制造技艺
123
王尤原

1936.09
73
泰顺竹编
124
周尔经

1923.04
87
泰顺手工制陶技艺
125
蔡梨香

1927.08
82
拦身裙花编织技艺
126
张文平

1943.03
67
张惠生堂儿科中医草药疗法
127
潘立宇

1937.12
72
泰顺铁枝
附件1:
2010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传承人生活补助名单(65周岁以上)
序号
申报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龄
项目名称
1
市本级
8名
陈茶花

1931.03
79
瓯剧
2
李子敏

1929.03
81
瓯剧
3
杨玉洗

1936.09
73
瓯剧
4
孙来来

1942.01
68
瓯剧
5
翁墨珊

1943.06
67
瓯剧
6
吴小红

1939.10
76
平阳童谣
65
蔡炳涨

1938.02
72
吹打(平阳吹打)
66
陈均钓

1945.04
65
平阳集锦头通
67
毛传臻

1940.08
69
萧江大鼓舞
68
平阳县
32名
卓乃金

1933.08
76
平阳木偶戏
69
张增周

1923.07
86
平阳木偶戏
70
叶夫照

44.08
65
单档布袋戏
71
董光花

1932.08
77
71
太公祭
115
泰顺县
林实乐

1941.09
68
碇步龙
116
泰顺县
14名
周尔禄

1945.02
65
泰顺药发木偶
117
欧名阀

1929.02
81
泰顺药发木偶
118
李学木

1938.01
72
泰顺药发木偶戏
119
季桂芳

1942.01
68
泰顺木偶戏
120
蔡永家

1945.05
65
泰顺拨子书
121
董直机

1925.11

1942.03
68
渔鼓
80
温端坚

1931.11
78
南拳(平阳白鹤拳)
81
温从富

1938.08
71
温州南拳(平阳)
82
陈方

1935.05
75
十五巧板
83
陈菊英

1928.03
82
平阳太平钿剪纸
84
柯娟娥

1937.12
72
太平钿剪纸
85
林朝瑜

1932.10
77
温州蛋画
86
徐世甫

1926.05
50
林媚媚

1941.11
68
永嘉昆剧
51
林天文

1937.01
73
永嘉昆剧
52
吕德明

1941.11
68
永嘉昆剧
53
麻福地

1943.01
67
乱弹(应界坑乱弹)
54
滕玉英

1940.06
70
永嘉花鼓
55
洞头县
7名
许楚义

1939.01
71
海洋动物故事
56
许根才

1941.02
69
海洋动物故事
57
邱爱绒

1932.03
78
王顺发船模工艺
15
龙湾区4名
张立辉

1939.06
71
张阁老传说
16
张德良

1935.03
75
山歌(温州撞歌)
17
陈金东

1928.07
81
温州鼓词
18
项有礼

1941.06
69
玻璃银光刻
19
瓯海区
任银和

1944.03
66
参龙
20
瓯海区
3名
杨方林

1943.01
67
瓯海门神画
21
28
林邦栋

1927.08
82
乐清细纹刻纸
29
叶胜隆

1939.10
70
彩泥塑(乐清彩泥塑)
30
吴正山

1933.02
77
竹壳雕
31
潘锡存

1943.06
67
乐清石雕
32
朱岩北

1924.12
85
虹桥谷龙
33
黄宣法

1939.07
70
蓝夹缬技艺
34
陈松尧

1942.07
67
蓝夹缬技艺
35
张承桃

1937.05
128
汤孝相

1925.01
85
陈十四信俗
说明:
1、温州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传承人截至2010年6月一共为258名,其中65周岁以上128名。
2、每名传承人每年获得市级补助2000元。
3、以上传承人共计补助25.6万。
84
木活字印刷术
87
徐世荣

1943.07
66
木活字印刷术
88
马必重

1930.05
80
平阳头发吊灯制作技艺
89
金可春

1942.08
67
平阳牛筋琴制作技艺
90
周珠莲

1933.05
77
头发吊灯制作技艺
91
金洪标

1916.07
93
鳌江划大龙
92
平阳县
32名
池云亮

1944.11
65
畲族婚俗
93
王德贵

1945.01
65
鳌江划大龙
94
苍南县
14名
李孙涨

1929.10
80
卖技
95
黄友平

1937.10
72
吹打(苍南吹打)
96
高福玉

1934.09
75
民间八仙戏
97
林开场

1942.09
67
苍南民间八仙戏
98
林开储

1932.07
77
嘭嘭咚(渔鼓)
99
周振凤

1943.1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