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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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点餐环境,把公司对员工的关怀落到实处,结合食堂目前的运行状况,特对食堂就餐和点餐规定如下:
一、人人遵守用餐公约。
1.文明用餐,注意礼让,不大声喧哗,适量拿取,本着
勤俭节约原则,坚决不浪费。
2.用餐时,可将骨头、餐纸等垃圾放置餐桌上,不随地
乱扔,用餐完毕后,自行收集起来弃至餐盘内,并将餐
盘一并放到指定位置。
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如屡教不改者严
罚。
二、具体用餐流程。
1.工作餐
(1)工作餐为公司为每位在职员工提供的一日三餐及
节假日二餐(用餐时间:工作日8:00-8:20 12:00-12:
30 17:00-17:30 节假日10:30-11:00 16:00-16:
30)。
(2)每天各部门助理根据考勤情况将用餐人数额报至
行政部;每周休息日或节假日前员工上报用餐情况。
(3)员工须在以上供餐时段内用餐。
(4)如员工家属或者朋友在此用餐,将按每人6元/
餐标准收费,由食堂人员统计用餐费用,纳入员工额外
用餐明细表中,由财务从该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附:员工额外用餐明细表 2.个人点菜
额外用餐为在职员工除工作餐以外的订餐
(1)个人点菜点餐时间:周一至周日 8:30-19:30,超过此时间食堂可以不予受理。
(2)个人点菜需提前一天在食堂预约(或者电话预约,分机号:),将菜谱告知食堂,并说明就餐人数,以及具体的就餐时间。如未预约,食堂可根据现存食物为员工制作。
(3)个人点菜需在就餐后或预约时,在食堂额外用餐登记表上签预约人的名字,以便行政部月底对账。
(4)每月月底食堂工作人员将额外用餐登记表交至行政助理处,由行政助理统计,交由行政部长核对无误后交由总监签字,原件交由财务部长扣款,复印件张贴于公司公告栏内。
(5)员工额外用餐的费用,费用将由财务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个人额外用餐可根据食堂现有菜单点餐,若员工自行购买原材料交由食堂加工,食堂将依据实际情况酌情收取加工费。
(7)总监以上每人每月最多一次个人聚餐(每次超过四个菜以上)。
附:食堂现有常备菜单工本费明细
3.客餐
(1)客餐是为公司客户、各分公司、各办事处人员提供的用餐。
(2)客餐点餐时间:周一至周日 8:30-19:30,如遇特殊情况,超过此时间段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与食堂人员协商解决。
(3)客餐需提前一天填写客餐申请表:各分公司、办事处人员由行政部申请;各部门客户由客户直接负责人申请,总监签字确认后交由行政部。
附:客餐申请表(4)由行政部通知食堂准备客餐并将客餐申请表交至食堂相关负责人员。如未通知行政部,则按员工餐提供,由部门主管签字核实。
(5)就餐完毕后,由食堂相关人员进行就餐人员及费用确认并在客餐申请表背面填写实际用餐情况,交由行政部长签字。
附:实际用餐情况表(6)食堂相关负责人员每周或每月将本周或本月的客餐申请表交由行政部长签字后交至财务部报销实际费用。
(7)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另行安排。
三、食堂工作人员待遇
(1)周六、周日两日供餐,可按食堂工作人员每人加班半天计;法定节假日则按实际天数分别计食堂工作人员加班。
(2)如每周聚餐(四个菜式以上)超过两次,超出部分按加工费的20%提计至食堂工作人员每月收入中。
四、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客餐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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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用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