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 社情民意调查机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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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符镇初级中学

祥符镇教育改革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制

度和祥符镇教育系统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的实施办法

根据资阳市委维稳领导小组的要求和资阳市教育局关于《资阳市教育改革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资阳市教育系统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的通知和(资教发【2010】13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祥符镇教育改革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制度和祥符镇教育系统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实施办法,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开展好社会风险评估和社情民意调研工作。

祥符镇教育改革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实施办法

根据《资阳市教育改革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我镇教育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和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长效机制,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不当给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和谐因素,维护校园安定和社会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民主决策、主动维稳,对我镇教育系统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和维稳工作水平,确保全镇

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评估范围

(一)关系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二)关系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落实;

(三)关系广大师生员工利益的重大改革;

(四)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切实利益的重点工程项目;

(五)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敏感性问题;

(六)在公共场所举办的有较多师生参加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活动;

(七)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举行的有可能涉及学生安全的重大活动。

评估的范围还涉及教育规划、教育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教育收费、校点布局调整、重点工程、学校建设、校企合作、考试改革、职称评定、舆情监控、助学政策等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

三、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

主要测评:(1)决策事项是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党的方针政策;(2)教育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3)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

主要测评:(1)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2)是否符合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具备其必要性和可行性;(3)是否正确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兼顾了各方面利益群众的不同需求,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可行性评估。

主要测评:(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核、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2)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3)编制的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4)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相应的主、客观条件是否基本具备;(5)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并与周边地区相关政策基本协调一致,不会导致相关地区、行业、群众的相互攀比。

(四)安全性评估。

主要测评:(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起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2)是否可能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较重大的影响;(3)对可能出现的治安和涉稳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预警性评估。

主要测评:近期和较长一个时期内是否可能引发较大的不稳定事件,是否可能出现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分别是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评估内容的五个方面逐一分析预测,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五、评估步骤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经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重点评估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

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以及信访、维稳等部门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利益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评估责任主体单位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的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作出综合评判,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形成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报告,对社会稳定风险作出风险很大、风险较大、风险较小的评价;对重大事项的实施提出不实施、暂缓实施、实施的建议,并根据情况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评估责任主体单位在评估结束后5日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主管部门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四)审查评估报告,形成审查决定。主管部门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通常在接报后10日内,由组长或副组长牵头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评估事项风险审查会议,对评估报告涉及的不稳定情况和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论证,依照有关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决策事项作出不实施、暂缓实施、实施的决定。

(五)反馈审查报告,提出维稳要求。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审查决定反馈责任主体单位,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维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需要报经党委、政府同意的决策事项,要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和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一并报党委、政府。

(六)坚持全程跟踪,落实维稳措施。评估责任主体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已经批准实施的决策事项要进行全程跟踪,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对可能出现的重大不稳定问题要制定应急预案,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七)信息畅通,注重指导协调。涉及重大事项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建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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