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春中学控制学生流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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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度上期

丽春中学控辍保学实施方案(修改稿)

(丽春中学2013年7月5日教代会讨论、修改并通过)

一、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洪云

副组长:张应滨王书建

成员:彭全林彭年沛王欢杨干勇周晓鸥张桂君王英王俊曾迅伍洲刘小蓉黄晓萍杨晓东蒋艳王璀

荣(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

林富均向传琼(会计和出纳)

二、控辍保学政策宣传:

教师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义务教育法》,学习《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提高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端正办学思想,转变传统的人才观,价值观,质量观,树立全面质量的意识,在教学中所有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健康地发展。要保证让每位同学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控辍保学是每一位教师的责任。任何教师不能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三、控辍保学责任落实:

1、开学初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家庭状况及本人的思想动态掌握了解清楚,对有厌学情绪的同学及早做好转变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发现学生情绪的不稳定要及时帮助解决。开学初教导处准确统计各班学生名册和班主任校对无误录入学籍。

2、关心爱护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得到学生的热爱。作为一个人民教师,必须与学生打成一片,建立一个新型的师生关系。既要教好学生,又要爱护学生。要在学生学习、生活、身体、思想上时刻给予关心。

3、对确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影响学生就读的,学校按有关政策实行两免一补,帮助其完成学业。

4、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待学生一视同仁,不偏爱成绩好的学生,不歧视差生,并应特别注意加强后进生的管理和转化工作。

5、以班主任为核心,各科教师组成责任小组,负责后进生的帮助和教育。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科任教师要帮助后进生学习,使后进生到校后有事可做,并逐渐对学习产生兴趣,使学习成绩不断提高。

6、每学期要召开1-2次家长座谈会,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现,以及学校对学生的要求,明确学校对控制流失生所做的工作。

7、对暂时未到校的学生,要无条件地把学生从家中请回学校,各科教师要负责为返校的学生补课,不得造成再度流失。

8、实行人数月报制度。

四、控辍保学奖惩措施

1、控制“流失生”工作与教师的年度考核挂钩。凡是控制“流失生”工作不力的班级教师,将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受到影响。

2、若当学期该班流失学生超过0.4%,扣班主任津贴100元/生,每超过0.4个百分点加扣50元;各任课教师每人40元/生(教多班的教师,所任教各班流失扣款之和除以班数),每超过0.4个百分点加扣30元。

3、学生流失,超过规定的流失的比例外,扣班主任津贴50元/生,各任课教师每人15元/生(教多班的教师,所任教各班流失扣款之和除以班数)。

4、学年内巩固率达到100%的班,班主任奖励200元,该班任课老师各奖励40元(教多班的教师,所任教各班奖励款之和除以班数)。

5、控流责任:开学初到学年末控流责任在该班所有任课教师;学生参加期末考试后到新学年开校之间流失的,原班级任课教师和新班级任课教师各负责50%。

五、说明:

1、下列情况的学生不算流失

(1)正常转出具备正规手续者;

(2)因各科疾病而导致无法继续学习而休学者(见县级以上医院手续并到学校办理了手续)或死亡者;

(3)违反法律或治安处罚条例已不适合再入学者;

2、控制学生流失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流失学生的最后确定以教务处开学初报名录入学籍人数为准,学期期末以参加考试人数为准进行核对。

控制流失生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需要广大教师的不懈努力,做到为学生负责,为家长负责,为社会负责,扎扎实实地做好控流工作。

彭州市丽春中学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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