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资料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4d51b8ea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5797f59.png)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直以来,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着准入门槛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为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并对出租车企业进行绩效评估,取消无效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给予有条件的优秀企业更多发展机会。
二、完善政府监管体系政府监管在保障服务质量和行业秩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应该建立健全出租车行业的监管体系,加强对出租车企业的监管,明确责任和权力,建立细致的考核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同时,要加大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三、推动出租汽车升级转型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出租汽车行业也应该与时俱进,推动行业的升级转型。
应该鼓励出租汽车企业引入新能源车辆和智能化技术,提高车辆的环保性能和服务质量。
同时,也要支持和鼓励创新企业的发展,推动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融合发展。
四、加强行业合作与协调出租汽车行业是一个群体性行业,各个企业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可以建立行业协会或组织,定期召开行业座谈会和培训会议,促进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
同时,出租汽车企业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升行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五、优化服务体验出租汽车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为此,出租车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驾驶员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安全驾驶和文明服务。
同时,也要加强用户投诉和建议的受理和处理,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提升用户满意度。
六、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舆论引导和宣传是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舆论引导,通过媒体和宣传渠道,向公众普及行业的最新政策和成果,增强公众对出租车行业的了解和认同。
同时,也要加强对出租车企业的宣传,展示企业的优质服务和社会责任。
总之,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建设部、交通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建设部、交通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ca3fe8f7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49.png)
建设部、交通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财政部,建设部(已撤销),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2.20•【文号】建城[2002]43号•【施行日期】2002.0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建设部、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0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0]22号)下发后,各地对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市场进行了认真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一些城市仍存在出租汽车总量供大于求、经营权出让、转让不规范和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致使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实行总量调控,保持行业稳定(一)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各城市要明确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职能,强化管理机构的作用。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管理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地域分割、部门分割、多头投放、无序管理等方面问题。
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后妥善解决有关部门经费的通知》(预字[1998]372号)的规定,切实落实城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须的经费。
(二)城市人民政府要对出租汽车市场供求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统一市场准入规则,建立切实有效的总量调控机制。
出租汽车有效里程利用率低于70%的城市和地区原则上不宜以审批、拍卖等形式向市场投放或变相投放新的运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f7c9ea11376baf1ffc4fad2b.png)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6]89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10.10【实施日期】2016.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以及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改革创新。
立足乘客安全便捷出行,坚持问题导向,推广“互联网+”技术应用,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发展。
统筹兼顾,依法规范。
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新老业态、乘客驾驶员与企业的利益,完善法规体系,依法推进改革。
因地制宜,稳慎推进。
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把国家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因城施策,循序稳慎实施改革。
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优服务、促改革、保稳定、强监管”。
优服务--适应市场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品质化出行服务;促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保稳定--做好风险预判,强化应对,维护行业稳定;强监管--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和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通过深化改革,到2020年,力争全省每个市县达到“4个具备”:具备体系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备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具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区;具备监管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在服务方式、车辆配置和劳动关系等方面力争达到4个“100%”:100%实现巡游车提供电召、APP服务;100%提供电子支付;100%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100%实现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16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6d2a241f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d9.png)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的基本思路,坚持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发展,倒逼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转型升级,推进出租车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错位发展、融合发展,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品质化城市交通出行服务体系。
二、深化巡游车改革(一)改革巡游车客运经营权管理制度。
自2016年7月1日起,城区实行巡游车客运经营权无偿使用,不再向经营者收取巡游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政府免征的巡游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金主要用于提高驾驶员劳动待遇及巡游车企业管理服务水平等。
新增巡游车客运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既有的巡游车客运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禁止炒卖和擅自转让巡游车客运经营权。
调整巡游车经营许可期限。
巡游车经营许可期限由5年调整为6年,经营许可终止后需重新申请许可。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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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资料深化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资料:一、背景概述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城市的重要公共交通服务,直接关系到市民出行安全和便利。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密集度的增加,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已成为许多城市面临的重要问题。
然而,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存在诸多问题,如服务质量不稳定、运营标准不统一、乱象丛生等,亟需深化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方针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并积极推动监管方式由事中监管向事后监管转变,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机制。
2.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向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方向发展,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并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用户满意度。
3.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向清洁、低碳、绿色、智能的方向发展,引导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并提供相应的政策、财税优惠措施,同时加大对燃油车淘汰的政策支持力度。
4.发展共享经济模式:鼓励出租汽车企业与共享经济平台合作,推动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创新业务模式的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
三、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法治化水平,明确行业准入条件和运营标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机制,健全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2.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建立统一的出租汽车信息平台,整合出租车企业、驾驶员和乘客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联,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非法运营、价格垄断、违规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增加监管力度和措施,保障市民的出行权益。
4.推动技术创新:鼓励出租汽车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自动驾驶、智能调度等技术的应用,提升行业智能化水平、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5.加强行业培训:加大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道德的教育,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水平。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8233f799b6648d7c0c74615.png)
、
。
落 实 首 都 城 市 战 略定 位 综 合
,
考虑本市 人
、
数 量 经 济 发展 水 平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城 市 交 通拥 堵
、
、
状况 公共 交通 发展 水平
出
、
出
租汽 车 里 程利 用 率 等
因
素 合理 把握
,
租汽车运 力 规模 及在 城 市综 合交 通运输体 系
运 输 服务
。
出
租汽 车服务 主要包括巡游
,
、
网
络预 约 等 方 式
,
。
本市
将继 续优先 发 展 公 共 交 通 适 度发 展
,
出
租汽 车 优化城市 交通结
。
构 构 建 多 样 化 差 异 化服 务 的 超 大 型城 市 客 运 交 通格 局
、
(
四
)
建 立 总 量 动 态调 控 机制
,
众提 供 安 全 便 捷 舒适 经 济 的 个 性化
、 、
、
出
行服务
。
二
、
明 确 出 租汽 车行业 定位
)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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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租汽 车服务
。
出
租汽 车 是城 市 综 合 交 通 运输
,
体 系 的 组 成 部 分 是城 市 公 共交 通 的 补 充 为 社 会公 众提 供 个 性 化
提升行 业 管 理和 服务水平
、
要依法制 定巡 游车 经 营 者车 辆经 营 权 转让
出
租汽 车 的 基本 思路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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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e82ae22743323968011c92f6.png)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新华社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分5章15条,从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指导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按照“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指导意见》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
科学确定出租汽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逐步融合发展。
由城市人民政府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二是深化巡游车改革。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现有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逐步过渡。
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降低过高的承包费和抵押金。
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实现转型升级。
三是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
给予网约车合法地位,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
明确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备的营运条件和需规范的经营行为。
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并规范其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2beea3d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dd.png)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
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01
【摘要】<正>(2016年11月28日)沪府发[2016]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
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
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更好地发挥出租汽车行
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方便市民出行、提
【总页数】4页(P3-6)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J], ;
2.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西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J], ;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J],
5.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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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172fbac8b9f3f90f76c61b49.png)
租 汽车 发 展 定 位
综 合 考 虑人 口 数 量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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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
、
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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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出 租 汽车 里 程 利 用 率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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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交 通 拥 堵状 况
,
、
推动行业 转 型 升 级
,
。
各 城 市人 民 政 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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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理 把握 出 租 汽车 运 力 规 模及 在 城 市 综 要 结 合 实 际
以 向 社 会公 众提 供 品 质化
目
多 样化 的 运输
经 济 发展
处 理 政府 和 市 场 的 关 系
强 化 法治 思 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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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
根 据 城市 特 点
,
、
群 众 出 行需 求 和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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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 善 出 租 汽 车 行业 制 度 体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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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汽 车 运 力 由 市 场 调 节
新 增 和 更 新 出 租 汽 实 行 公 司 化 经 营
、
一
发挥 市场 机 制 作 用 和 政府 引 导 作 用
展 公 共交 通
监管 能 力
系
,
坚 持 优 先 发 坚持 稳步 推进 。
,
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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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 度 发 展 出 租 汽车 的 基 本 思 路
,
推展改 革
(
、
公安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db9f7638bcd126fff7050b2f.png)
网 络 预 约 等方式 升
。
,
清 洁 生 产水平大 幅 提 升
,
先进 适用 清 洁 生 产技
、
指导意见》 要求
,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要优 先 发 展 术 工 艺 及装 备 基 本 普 及
,
钢铁
,
水泥
、
造纸等 重点
、
公 共交通
适 度 发展 出 租汽 车
优化城市 交 通 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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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 经 济 发 展 示 范 项 目 等 新 型 战 略 产业 用 海 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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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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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点 支 持 已 批 准 的 区 域 建 设 用海规划 内 建 设项 目 用
,
海需 求 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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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持 蓝 色 海 湾 整 治行 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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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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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业 绿 色发 展 推 与过 去 建 设 用 地 审 批 需 要 多 次 报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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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 土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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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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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绿色 开 放 发 展 等 十 大 主 要 任务 征 地 制 度 改革 以 及 建 设用 地 管 理 工 作
为 全 省 经济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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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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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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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色 发 展 理 念 将 成 社会 发展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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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工 业 全领域 全过 程 的 普 遍 要 求
甘 肃 省 国 土 资 源厅 以 服 务保 障 为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548c98c7f1922791688e8ac.png)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鼓励创新,促进转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认真领会改革的核心思想。
牢固树立并坚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处理好“城市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新业态与老业态,政府和市场,乘客、驾驶员和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稳步推进改革的各项任务。
深入贯彻国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精神,既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发展实际,又要审慎借鉴先行先试城市做法,因地制宜、因城施策。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和创造性,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寻求改革“最大公约数”,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改革政策落地。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
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
各市(地)政府(行署,含绥芬河、抚远市政府,下同)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
要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65a8d8a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92.png)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9.10•【字号】甘政办发〔2019〕90号•【施行日期】2019.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9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租汽车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任务(一)深化巡游出租车改革。
1.加快出租车经营权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结合实际,把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作为破解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关键抓手,对于现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仍实行有偿使用或变相实行有偿使用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遗留问题;2016年8月以后新增出租车一律按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的要求规范,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与此规定不符的要抓紧整改,并于2019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2.完善出租车价格形成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对本地区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考虑春运、“气荒”、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有序推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市场需求关系和运营成本,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巡游车运价水平,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加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的使用管理,确保足额落实,补贴到位。
要以降低出租车“份子钱”和高额抵押金为突破口,规范承租合同(协议)。
兼顾各方诉求,完善传统承租经营模式中企业和承租人经营风险共担机制,维护双方正当利益。
(二)降低经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3.进一步优化出租车经营审批服务。
坚决破除出租车经营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结合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坚决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必要的证明事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ee7324c976a20029bc642d0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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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 预 约 出 租 汽 车 以 下 简 称 网 约 车 共 同 构 成 的 多 层 次 差 异 化 出 租汽 车 市 场体 系() Nhomakorab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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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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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 巡 游 车 改 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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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态调整 运 力 规 模
、
体 系 规 范 完 善行 业 管 理 改革创新 运 营 机制 更 好 地为 人 民 群 众 提 供 安 全 便 捷 舒
, ,
,
、
、
适 多样 的 个 性化 出 行 服 务
、
。
二
(
、
主 要 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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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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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 学定 位 出 租汽 车 服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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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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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 同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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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化 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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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进 江 宁 江 北 溧 水 高 淳等 区 域 性 出 租汽 车 改革 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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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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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 实 施 全 天 候 全 程 双计 费 交通 高 峰时 段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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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 化 价格 政 策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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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 步 实 现市 场 调 节 充 分发 挥 价 格 的 杠 杆 作 用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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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2•【字号】榆政办发〔2018〕73号•【施行日期】2018.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8〕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9号)精神,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品质化的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以乘客安全、便捷出行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足点,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
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统筹新老业态发展,统筹安全稳定和创新发展,循序推动改革。
坚持依法规范。
以问题为导向,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依法推进行业改革,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坚持属地管理。
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省、市改革精神,因城施策,稳慎实施改革。
二、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及改革目标(三)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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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1•【字号】滁政办〔2017〕74号•【施行日期】2017.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滁政办〔2017〕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4号),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优化出租汽车行业结构为切入点,以提升服务品质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要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
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要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一)深化巡游车改革。
1. 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
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无偿使用。
存量巡游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以服务质量、诚信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巡游车经营权配置、管理和退出制度,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配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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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超 限检测 站布 局 ,及 时筹集 拨付 专项 资金 ,
做到 专款 专用 ,确 保资 金安 全和 效益发 挥 。
3 . 收费 公路 的安 全设施 和 超 限检测 站等 交
通管 理设 施所 需资 金 由收 费运 营单位 承担 。
省政 府 办公厅 文 件
河南 省人 民政府公 报 ( 2 0 1 6 —2 2 )
直管县 ( 市 )政 府作 为本 地 公 路 安 全 生 命 防护
工程 的责 任 主 体 ,要 加 强组 织 领 导 ,建 立 工 作 机制 ,明确责 任 分 工 ,强 化 要 素 保 障 ,科 学 组 织实 施 ,确保 本 地公 路 安全 生 命 防 护 工 程顺 利
出租 汽 车行 业 改 革 与发 展 事关 人 民群 众 出
行 ,事 关 社 会 稳 定 大 局 。党 中 央 、 国务 院 高
河南 省人 民政府 公报 ( 2 0 1 6 —2 2 ) 行需 求 具有 重 大 而深 远 的意义 。 改 革 开 放 以来 ,我省 出租 汽 车行 业 快 速 发
为贯 彻落 实 《 国务 院办 公 厅关 于 深化 改 革
推进 出租 汽车行 业健 康发 展 的指 导意见 》( 国办 发 ( 2 0 1 6 ]5 8号 ,以 下 简 称 《 指导意 见》 ) 、
《 网络 预 约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服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 交通 运输 部令 2 0 1 6年 第 6 O号 ,以下 简称 《 管
用 ,成 为 展 示 城 市 形 象 的 “ 窗 口” 和 “ 名
片” 。但 随 着经 济 社 会 的 快 速 发 展 尤 其 是 城 市 发 展 缓 慢 ,
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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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
近年来,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较好地适应了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出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出租汽车行业“打车难”、服务质量不高、无法有效满足多层次出行需求等问题日益凸显。
同时,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普遍应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应运而生,在满足市民个性化出行需求的同时,也给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影响了行业稳定发展。
为切实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稳定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破除我省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机制上的历史积弊,有效解决中心城市“打车难”的问题,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相互融合,推动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乘客为本。
始终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2.坚持改革创新。
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满足乘客高品质、差异化的出行服务需求。
2023年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市级)(精选3篇)
![2023年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市级)(精选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2aace4d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90.png)
2023年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市级)
(精选3篇)
篇一:
2023年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市级)
一、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1. 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公司的监管,确保运营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严禁非法营运和运营安全隐患。
2. 建立健全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机制,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服务质量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3. 加强对出租汽车车辆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二、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科技创新
1. 鼓励出租汽车公司引入新技术,提高服务品质和效率。
加强与互联网科技企业的合作,推动出租车在线预约、支付等功能的普及和应用。
2. 推广无人驾驶技术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应用,提高出行安全性和舒适度。
3.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个人隐私泄露和数据泄露风险。
三、优化出租汽车市场环境
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行业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市场竞争公平公正。
2.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内部合作。
3. 推动出租汽车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机融合,提高出行效
率和服务体验。
这些实施意见旨在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出行体验,并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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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15年10月10日来源:新华网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实现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科学定位适度发展(一)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出行需要,同时根据城市自身特点、交通需求、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使其与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多样化服务提升社会满意度。
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喷涂、安装明显的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标识,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预约出租汽车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电话预约出租汽车等形式,具有预约出租汽车专用标识,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各城市要本着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规范发展、循序渐进的原则,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三)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调整。
出租汽车运营实行许可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
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情况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
二、改革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制度(四)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对于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在考虑各方面因素基础上,充分协商论证后合理确定经营期限,实现平稳过渡。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
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五)完善经营权的准入退出机制。
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
出租汽车经营权准入,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或依据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等方式进行配置,并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与经营权取得人签订经营协议。
城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出租汽车经营权退出机制,对经营权期限届满、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以及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等情形,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六)规范经营权的使用管理。
公司化经营的企业,经营权与车辆产权应“两权合一”,不得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个体经营者取得经营权后,要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实施注册管理。
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三、完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七)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劳动合同应当明确驾驶员的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险福利等事项。
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应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
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
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八)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出租汽车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严格落实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准入、注册、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和退出,建立服务标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九)鼓励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探索实行员工制管理。
引导个体经营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有组织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十)推动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
鼓励出租汽车行业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引导巡游出租汽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减少车辆空驶,方便公众乘车。
鼓励巡游出租汽车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按规定开展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构建出租汽车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行业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和分析。
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现优胜劣汰。
(十一)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作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承担承运人责任。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并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相关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并在服务所在地具有相应机构和服务能力。
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许可证件。
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一定时间安全驾驶经历,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提供运营服务,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购买相关保险。
加强网络和系统安全防护,依法合规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和管理相关数据及信息,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十二)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等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教育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举报电话,切实保护乘客合法权益。
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加强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与应用,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
(十三)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继续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要依法规范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十四)推动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
财政、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要推动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在保证驾驶员合理收益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取消或减免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指导企业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等综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促进出租汽车回归合理定位。
(十五)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
交通运输部要加强对地方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改革监管方式,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监管能力。
各地要定期公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经营主体、数量、取得方式及变更等信息,以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有关信息,并向社会及时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等结果,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的透明度。
建立部门协同联合工作机制,强化对出租汽车的事中事后监管。
(十六)完善服务设施。
城市人民政府要统筹考虑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等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划定出租汽车候客区域,为乘客和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
(十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
建立和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打击非法运营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非法运营惩处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六、加强组织保障(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人民政府要成立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机构,加强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组织领导。
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工商、通信、法制、网信、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履职尽责,文明执法,形成合力,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共同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十九)完善法制建设。
加快制定完善出租汽车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出租汽车管理和经营行为作出相关规定,明确管理职责,规范资质条件和经营许可,加强经营服务和运营管理,强化市场监督和法律责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经营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十)维护行业稳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全面落实维稳主体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社会沟通,强化社会监督,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听取各方意见,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引导各方预期,回应社会关切,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提前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
对改革中的重大决策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维护社会稳定。
对违反法律法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引发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方案,明确具体目标,细化分解任务,抓好督办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出租汽车改革发展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讨论修改,起草形成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