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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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居)主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村(居)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机制、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奖惩兑现、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三、村(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积分制考核。主要包括:
1、村(居)组安全领导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4、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治情况;
5、督促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
6、年度安全事故起数、经济损失(与上联相比升降情况);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奖惩
1、纳入对村(居)组年终目标考核的范围一同进行;
2、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胜的组和个人进行表彰;
3、通报表彰和批评;
4、进行物质奖励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