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家坪镇一中2015年中考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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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黎家坪镇一中2015年中考奖惩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具体内容:
本制度由初三升学奖励制度、学生就读县内职业学校奖惩制度、初二生地会考奖励制度和领导蹲点奖励制度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初三升学奖励制度
(一)、奖项与奖金的设置
1、综合排名奖:
(1)在中考中,如果全校的综合排名名列全县同类学校的第1-3名、4-6名、7-10名、11-13名、13名以后,学校则分别奖励36000元、32000元、28000元、24000元、20000元。若全校平均合格率达到80%,按上述标准发放此项奖金;若全校平均合格率未达到80%,每低1%按上述奖金标准减少1%发放;若全校平均合格率超过80%,每超过1%按上述奖金标准增加1%发放。
(2)普通班综合排名奖由升学人数奖、合格率奖、优秀率奖组成。三者分别占综合排名奖的30%、50%、20%。
2、平均合格率奖:
(1)实验班:班平均合格率达到90%—94%,奖励该班700元;班平均合格率达到95%—99%,奖励该班1050元;班平均合格率达到100%的,奖励该班1400元。
(2)普通班:班平均合格率60—69%,奖励该班700元;班平均合格率达到70%—79%,奖励该班1050元;班平均合格率达到80%及其以上的,奖励该班1400元。
说明:此项班平均合格率的计算方法:(1)本班参评人数=本班定案人数—职高技能班人数(包括县内其他职高人数);(2)班平均合格率=本班合格人数/本班参评人数;(3)计算科目按初三7门文字科计算。各项指标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3、特殊贡献奖:
(1)普通班学生录取到祁阳一中就读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奖励到班;
(2)实验班录取到祁阳一中就读的人数超过24人的,按每人300元标准奖励到班。
以上三项奖金一同计入各班奖金,统一分配到人。
4、单科名次奖:
在中考中,按单科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各占30%、50%、2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得分,再按综合得分排列名次(1-6名),分别奖各科任课教师180元、165元、150元、135元、120元、105元(实验班计算并列名次)。
此项奖金直接分配到个人。
(二)、奖金的分配方法:
综合排名奖按初三班数分配到实验班和普通班,一个实验班占此项奖金的1/6,五个普通班占此项奖金的5/6。
A、普通班奖金到班:
1、升学人数奖:
(1)每个上线人数的奖金=普通班升学人数的总奖金÷所有普通班上线人数之和。
(2)各普通班的升学人数奖金=每个上线人数的奖金×该班的上线人数。
(3)上线人数的认定:
a中考成绩达到县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均属上线人数;
b每一个在县内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均算一个上线人数(已上县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除外)。
2、合格率奖:
a、记分方法:按中考七科(包括语、数、英、物、化、政、史)计算,单科合格率列第1名的均记10分,第2名的记9.5分,其余每减一个名次减记0.5分;
b、奖金分配方法:
各普通班合格率奖金=所有普通班合格率总奖金÷所有普通班合格率各项的总得分×各班合格率各项的得分。
说明:合格率指该科成绩达到60分的学生人数与各班参评人数的比率。
3、优秀率奖:
a、记分方法:按中考七科(包括语、数、英、物、化、政、史)计算,单科优秀率列第1名的均记10分,第2名的记9.5分,其余每减一个名次减记0.5分。
b、奖金分配方法:
各普通班优秀率奖金=所有普通班优秀率总奖金÷所有普通班优秀率各项的总得分×各班优秀率各项的得分。
说明:优秀率指该学科成绩达到80分的学生人数与各班参评人数的比率。
B、实验班综合排名奖落实方法:
1、实验班上祁阳一中分数线人数达到15人,按此项奖金的80%发放到班;
2、实验班上祁阳一中分数线人数达到17人,按此项奖金的90%发放到班;
3、实验班上祁阳一中分数线人数达到20人,按此项奖金的100%发放到班。
C、奖金到个人:
1、单科名次奖均直接归各学科任课教师所有(包括语、数、英、物、化、政、史七科)。
2、班主任管理奖:班主任得该班综合排名奖的奖金总额12%。
3、体育教师奖:体育教师得该班综合排名奖的奖金总额5%。任教多个毕业班体育教师享受该奖时,按下列标准折算:任教二、三、四个班的分别按80%、70%、60%进行折算,折算后剩余的奖金归学校。
4、文字科教师奖:
(1)、毕业班7门文字科教师共得该班综合排名奖的奖金总额的83%。另外,平均合格率奖与特殊贡献奖计入各班统一进行分配。
(2)、文字科教师奖的奖金按照工作量和教学效果各占一半的原则进行分配。
a、按工作量分配:
(1)根据学校《2011年下期新工作量核算方案》计算出各班周工作总量。
(2)各任课教师的工作量奖金=该班周工作量总奖金÷该班任课教师的周总工作量×该任课教师周工作量。
b、按教学效果分配
(1)教学效果奖金由该科人平名次、单科优秀率及单科合格率三项的综合排名得分确定。
(2)三项综合得分列第1名的记10分,第2名的记9分。其余每减一个名次减记1分。
(3)各任课教师教学效果奖金=该班教学效果总奖金÷该班任课教师教学效果三项综合得分×该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的三项综合得分之和。
(4)教学效果奖金的折算:任教两个毕业班的按80%折算,任教三个毕业班的按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