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研究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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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研究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
中山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注意事项
各位出国(境)研究生:
首先祝贺你们获得了宝贵的出国(境)学习进修机会。在各位远赴异国他乡之际,学校在此提醒你们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行前准备
1.在出发之前,请与导师、家人、院系相关管理部门充分沟通,就学业、答辩、就业等事宜做出合理规划并妥善安排。
2.在出发前,应该了解有关学校和国家、地区的信息,包括签证、交通、治安、生活、以及课程学习等方面的信息。这样有助于你尽快地熟悉文化差异明显的新环境。
3.在出发之前,请检查所有需要携带的文件、资料、财物等。在准备所携带的物品的时候,请注意中国以及外国海关有关物品携带的规定。
4.除留出必要的花费数量外,请尽量以非现金的方式携带或汇寄所需资金。所携带现金数量要遵守海关的有关规定。
二、境外生活
1.请遵守中国、所在国家、地区及当地法律。
2.请咨询外国学校有关国际学生服务的机构,了解有关信息,解决有关问题。联络当地的留学生机构,也可获取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帮助。
3.请珍惜宝贵的学习研究机会,积极参与学校有益的交流活动。在与国外人士交往时,请注意当地的文化礼仪。另外,也要注意对自身安全的保护。
4.家长和学校最为关注的是你的健康和安全。请你注意饮食,进行有规律的作息和运动。请按照当地的规定办理医疗等有关的保险手续。不同国家有关保险的规定不同,如果有强制保险的要求,必须办理。如果没有强制保险,学校也强烈建议办理医疗、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有关保险的办理,请向所在学校的国际学生服务部门咨询。另外,在交友、出游、参加活动时小心谨慎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三、保持联系
1.请你填写附后的“紧急情况联系信息表”,提供紧急情况下你的家庭或朋友的全面准确的联络信息。
2.在到达当地学校后尽快将你的联系方式通知学校,包括电话、E-mail、通信地址等。
3.请与院系负责老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如果有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问题,请随时提出。
4.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学去同一所学校或同一城市,应互相保持联络、互相关照。如果发现其他同学有困难、伤害或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并及时与我校、当地学校、留学生组织以及中国使领馆等联系以寻求帮助。
四、回校手续
回校后,请本人及时持护照或通行证到南校区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208室办理返校登记手续。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个人声明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过“中山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注意事项”,对自己将来独立在境外学习生活的风险有清醒的认识。本人在此承诺在境外生活时,遵守中国以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道德和社会风俗,认真学习,注意健康和安全,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并按时回国完成学业。本人也承诺对于由于自己的过失、他人过失、意外等因素导致的自身人身或财产损失,自己独立地承担风险或追究有关义务人的责任,不向中山大学提出任何法律方面的要求。本人会将此次出国(境)相关情况告知家人。
学生签名:日期:
紧急情况联系信息
请填写当你发生紧急情况时学校应联络的您的家人的通讯方式。
联系人姓名:与本人关系:
电话(手机):E-mail:
通信地址: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使用知悉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学校有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
凡我校师生员工使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立项管理、集中核算的各类经费因公出国(境)的,仅限于按批件执行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合作研究等与学术、学院、学校发展相关的因公出访任务,不包含任何有关旅游、探亲等内容。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批件所批准的国家、天数和任务出访,学校不再受理任何原因(不含自然灾害导致的航班延误等情况)导致的延期、逾期申请。
以上事项本人已知悉。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出访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