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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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 • ③ 基础回填土: • V基础回填土=V挖-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 • ④ 余方弃置: • 余方弃置工程量= V挖-回填方体积 • ⑤ 土方运输 • 土方运输包括余土和取土运输,土方运输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
求的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进行计算,其中运输距离按单位工程重心点 至弃土场重心点计算。 • V余土运输= V挖-V回填(余土外运) • V取土运输=V回填-V挖(取土回运)
• 3.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准±30 cm以内的挖、填土方及找 平。挖、填土厚度超过±30 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 4.石方工程 • 本章定额岩石分类,见岩石分类表4.2
• 4.3.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4.3.2.1.土方工程
• 1.土方工程 • (1)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非天然密实
19.46+14.57)×0.35 = 11.91(m3) • 土方回填量= 基础土方回填量+室内土方回填量 • = 81.67+11.91 = 93.58(m³)
4.4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4.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沉管灌注砂(砂石)桩 (1)单桩体积(包括砂桩、砂石桩)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 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 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0.5 m计算。若 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各类灌注桩均同)。 (2)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的 长度减加灌长度后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 解:基础土方回填工程量= 挖土方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 • = 114.48-4.44-23.11-5.30 = 81.67(m3) • 室内土方回填工程量= 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 = [(6.6-0.24)×(3.3-0.24)+(5-0.24)× (3.3-0.24)]×(0.45-0.1)=(
• (6)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 垫层下表面开始计算。
• (7)挖建筑物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 、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 (8)挖管道沟槽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 4.3.2.3 土石方运输 • 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
• 4.5 桩基工程
• 4.5.1 定额说明
• 1. 预制混凝土桩
• 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单节长度超过20 m时,按相 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 2. 灌注桩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注桩中灌注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 和材料损耗,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调整,见 表4.11。
• 4.5.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
V b 2 H 1 L 1 ( b 1 2 C K 2 ) H H 2 L 2
• L —沟槽长(m);其中: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沟槽(无垫层时按基 础底面)之间的净长计算。内外墙突出部分(如墙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工 程量内。
• B—基础底垫层宽度;C—工作面宽度; • H—挖土深度,从垫层底面到设计室外地坪的高度; • K—放坡系数; • b1—基础底宽 • b2—垫层宽度。 • H2—挖土深度,从垫层上表面到设计室外地坪计算 • H1—垫层高度 • L1、L2—挖垫层、挖沟槽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净长线长度计算。
• 2. 水泥搅拌桩 • 单、双头深层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桩长
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 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 地坪标高小于0.5 m或已达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时,另加长度应按实际长度 计算或不计。 • 3. 地下连续墙 • (1)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 m )计算。混凝土浇筑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 (2)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 (3)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
• 【例 4.4】 已知方桩共20根,具体尺寸如图4.20所示,分两节沉桩,采用电 焊接桩,每个接头角钢重2 kg,桩顶标高-2 m,自然地坪标高为-0.3 m,用 步履式柴油打桩机打桩,试计算沉桩、接桩及送桩工程量。
体积计算。
• (2)送桩按送桩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 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0 m计算。
• (3)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以角钢或钢板的重量计算。 • 2.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1)打、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 (2)送桩按延长米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
另加0.5 m计算。 • (3)管桩桩尖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 • (4)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实体积计算。 • 3. 钢管桩 • 按成品桩考虑,以重量计算。 • 4. 桩头钢筋截断、凿桩头 • (1)桩头钢筋截断按桩头根数计算。 • (2)机械截断管桩桩头按管桩根数计算。 • (3)凿桩顶混凝土按桩截面积乘以凿断的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
• 5. 钻孔灌注桩 • (1)钻孔桩、旋挖桩机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另加0.25 m乘以设计
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 成孔长度为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入岩增加费工 程量按设计入岩部分的体积计算,竣工时按实调整。
• (2)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含桩尖)增加1.0 m乘以 设计断面以体积计算。
• (5)桩孔回填土工程量,按加灌长度顶面至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的 长度乘以桩孔截面积计算。
• (6)注浆管、声测管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 标高的长度另加0.2 m计算。
• (8)钻(冲)孔灌注桩,设计要求扩底,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计 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 6.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 (1)单桩体积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
• 厚度(每边按100 mm计算)。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凡放 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支挡土板,支挡土板
• 后不得再计算放坡。挖沟槽土方如图4.14所示。
• ① 挖沟槽土方工程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 设工作面不放坡:
• V=(B+2C)×H×L
• 自垫层下表面放坡:
• V=(B+2C+KH)×H×L
• 自垫层上表面放坡:
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 • 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0.5 m计算。
若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各类灌注桩均同 )。 • (2)夯扩(单桩体积)桩工程量= 桩管外径截面积×(夯扩或扩头部分高度 +设计桩长+加灌长度),其中夯扩或扩头部分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 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复打部分乘以系数0.85。 • (3)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 的长度减加灌长度后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4.3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4.4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4.5桩基工程 4.6 砌筑工程 4.7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4.8 钢筋工程
4.3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 4.3.1 定额说明 • 1.本章定额土壤分类,见土壤分类表4.1。
• 2.沟槽、 基坑、 一般土方的划分: 底宽≤7m 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 底长 ≤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 在土方开挖前,为便于施工,对施工场地进行的厚度在 ±30 cm以内的就地挖填、运土及场地找平等工作称为平 整场地,如图4.17所示。施工的方法有人工平整和机械平 整。
• 平整场地工程量: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 m,以m2计算。
• 对矩形或可划分为几个矩形的多边形场地,可按 下式计算:
• S平整场地= S底+2L外+16 • 式中: • S底—— 底层建筑面积(m2); • L外—— 外墙外边线的周长(m)。
• 2.2. 回填土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 (1)建筑物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 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包括基础垫 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 回填土包括场地回填、室内回填、基础回填、管 道沟槽回填,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如图4.18所示。具体计算如下
• ① 场地回填土: • V场地回填=场地面积×平均回填厚度 • ② 室内回填土: • V室内回填土=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 式中,回填土厚度为室外与室内设计地坪高差减去地面面层或垫层的
• [例4-1] 某建筑物基础平面图和剖面图如图4.19所 示,土壤类别为Ⅱ类土,求该工程平整场地的工 程量。
• 解:根据定额计算规则,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设 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底层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增 加2m计算。
• S底= (3.30+5.0+0.12×2+4)×(3.30×2+0.12×2+4 )-(3.3×5.0)= 119.43(m2)
土方(如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和松填体积)应按表4.3 折算。
• (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 2. 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 (1)挖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及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 计或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包括图示沟槽 、基坑底宽、加宽工作面和挡土板
• ② 挖基坑土方工程量的计算
• 挖基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 深度计算,同时应考虑施工工作面和放坡工程量,具体计 算如图4.15、图4.16所示。
• 地坑底面积有矩形、圆形等,计算公式如下:
• (4)挖沟槽、基坑计算放坡时,在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 复工程量不扣除。
• (5)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面开始 计算。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 算。
• 【例 4.2】 图4.19所示为某建筑物基础平面图和剖面图(土壤为Ⅱ类 ,外运3 km),根据图示尺寸,试计算挖基础土方的工程量。
• 解:根据定额计算规则,从垫层底面开始放坡。按图示尺寸以及前面 的注解计算得:
• 放坡深度:H= 1.8-0.45 = 1.35(m) • 土壤类别为Ⅱ类土,H>1.2 m,故需放坡,放坡系数K= 0.5。 • 基础为混凝土,故工作面宽度B= 0.3 m。 • 基础开挖量: • L1= 外墙垫层中心线长+内墙垫层净长 • = 3.3×2×2+(3.3+5.0)×2+(3.3-0.7×2)= 31.7(m) • V=(B+2C+KH)×HL=(1.4+2×0.3+0.5×1.35)×1.35×31.7 =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学习要求:
•理解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掌握定额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工程量的概念及规则:
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 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脚手架 工程,垂直运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本章主要以《湖北省2013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装饰、公共专业)》 (2013版)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
114.48(m³) • 基础土方开挖量:V= 114.48 m²。
• 【例 4.3】 图4.19所示为某建筑物基础平面图和剖面图,混凝土基础以下的C15混凝土 垫层体积为4.438 m3,钢筋混凝土基础体积为23.11 m3,砖基础体积为5.30 m3,室内 地面厚度为100 mm,室内地面高程为±0.000,试计算土石方回填的工程量。
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 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 余土外运体积 = 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或按 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为负值时为取 土体积。
• 4.3.2.4 回填及其他
• 1. 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 m, 以m2计算。
求的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进行计算,其中运输距离按单位工程重心点 至弃土场重心点计算。 • V余土运输= V挖-V回填(余土外运) • V取土运输=V回填-V挖(取土回运)
• 3.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准±30 cm以内的挖、填土方及找 平。挖、填土厚度超过±30 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 4.石方工程 • 本章定额岩石分类,见岩石分类表4.2
• 4.3.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4.3.2.1.土方工程
• 1.土方工程 • (1)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非天然密实
19.46+14.57)×0.35 = 11.91(m3) • 土方回填量= 基础土方回填量+室内土方回填量 • = 81.67+11.91 = 93.58(m³)
4.4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4.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沉管灌注砂(砂石)桩 (1)单桩体积(包括砂桩、砂石桩)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 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 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0.5 m计算。若 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各类灌注桩均同)。 (2)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的 长度减加灌长度后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 解:基础土方回填工程量= 挖土方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 • = 114.48-4.44-23.11-5.30 = 81.67(m3) • 室内土方回填工程量= 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 = [(6.6-0.24)×(3.3-0.24)+(5-0.24)× (3.3-0.24)]×(0.45-0.1)=(
• (6)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 垫层下表面开始计算。
• (7)挖建筑物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 、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 (8)挖管道沟槽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 4.3.2.3 土石方运输 • 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
• 4.5 桩基工程
• 4.5.1 定额说明
• 1. 预制混凝土桩
• 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单节长度超过20 m时,按相 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 2. 灌注桩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注桩中灌注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 和材料损耗,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调整,见 表4.11。
• 4.5.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
V b 2 H 1 L 1 ( b 1 2 C K 2 ) H H 2 L 2
• L —沟槽长(m);其中: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沟槽(无垫层时按基 础底面)之间的净长计算。内外墙突出部分(如墙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工 程量内。
• B—基础底垫层宽度;C—工作面宽度; • H—挖土深度,从垫层底面到设计室外地坪的高度; • K—放坡系数; • b1—基础底宽 • b2—垫层宽度。 • H2—挖土深度,从垫层上表面到设计室外地坪计算 • H1—垫层高度 • L1、L2—挖垫层、挖沟槽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净长线长度计算。
• 2. 水泥搅拌桩 • 单、双头深层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桩长
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 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 地坪标高小于0.5 m或已达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时,另加长度应按实际长度 计算或不计。 • 3. 地下连续墙 • (1)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 m )计算。混凝土浇筑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 (2)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 (3)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
• 【例 4.4】 已知方桩共20根,具体尺寸如图4.20所示,分两节沉桩,采用电 焊接桩,每个接头角钢重2 kg,桩顶标高-2 m,自然地坪标高为-0.3 m,用 步履式柴油打桩机打桩,试计算沉桩、接桩及送桩工程量。
体积计算。
• (2)送桩按送桩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 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0 m计算。
• (3)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以角钢或钢板的重量计算。 • 2.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1)打、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 (2)送桩按延长米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
另加0.5 m计算。 • (3)管桩桩尖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 • (4)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实体积计算。 • 3. 钢管桩 • 按成品桩考虑,以重量计算。 • 4. 桩头钢筋截断、凿桩头 • (1)桩头钢筋截断按桩头根数计算。 • (2)机械截断管桩桩头按管桩根数计算。 • (3)凿桩顶混凝土按桩截面积乘以凿断的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
• 5. 钻孔灌注桩 • (1)钻孔桩、旋挖桩机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另加0.25 m乘以设计
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 成孔长度为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入岩增加费工 程量按设计入岩部分的体积计算,竣工时按实调整。
• (2)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含桩尖)增加1.0 m乘以 设计断面以体积计算。
• (5)桩孔回填土工程量,按加灌长度顶面至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的 长度乘以桩孔截面积计算。
• (6)注浆管、声测管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 标高的长度另加0.2 m计算。
• (8)钻(冲)孔灌注桩,设计要求扩底,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计 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 6.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 (1)单桩体积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
• 厚度(每边按100 mm计算)。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凡放 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支挡土板,支挡土板
• 后不得再计算放坡。挖沟槽土方如图4.14所示。
• ① 挖沟槽土方工程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 设工作面不放坡:
• V=(B+2C)×H×L
• 自垫层下表面放坡:
• V=(B+2C+KH)×H×L
• 自垫层上表面放坡:
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 • 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0.5 m计算。
若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各类灌注桩均同 )。 • (2)夯扩(单桩体积)桩工程量= 桩管外径截面积×(夯扩或扩头部分高度 +设计桩长+加灌长度),其中夯扩或扩头部分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 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复打部分乘以系数0.85。 • (3)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 的长度减加灌长度后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4.3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4.4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4.5桩基工程 4.6 砌筑工程 4.7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4.8 钢筋工程
4.3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 4.3.1 定额说明 • 1.本章定额土壤分类,见土壤分类表4.1。
• 2.沟槽、 基坑、 一般土方的划分: 底宽≤7m 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 底长 ≤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 在土方开挖前,为便于施工,对施工场地进行的厚度在 ±30 cm以内的就地挖填、运土及场地找平等工作称为平 整场地,如图4.17所示。施工的方法有人工平整和机械平 整。
• 平整场地工程量: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 m,以m2计算。
• 对矩形或可划分为几个矩形的多边形场地,可按 下式计算:
• S平整场地= S底+2L外+16 • 式中: • S底—— 底层建筑面积(m2); • L外—— 外墙外边线的周长(m)。
• 2.2. 回填土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 (1)建筑物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 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包括基础垫 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 回填土包括场地回填、室内回填、基础回填、管 道沟槽回填,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如图4.18所示。具体计算如下
• ① 场地回填土: • V场地回填=场地面积×平均回填厚度 • ② 室内回填土: • V室内回填土=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 式中,回填土厚度为室外与室内设计地坪高差减去地面面层或垫层的
• [例4-1] 某建筑物基础平面图和剖面图如图4.19所 示,土壤类别为Ⅱ类土,求该工程平整场地的工 程量。
• 解:根据定额计算规则,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设 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底层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增 加2m计算。
• S底= (3.30+5.0+0.12×2+4)×(3.30×2+0.12×2+4 )-(3.3×5.0)= 119.43(m2)
土方(如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和松填体积)应按表4.3 折算。
• (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 2. 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 (1)挖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及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 计或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包括图示沟槽 、基坑底宽、加宽工作面和挡土板
• ② 挖基坑土方工程量的计算
• 挖基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 深度计算,同时应考虑施工工作面和放坡工程量,具体计 算如图4.15、图4.16所示。
• 地坑底面积有矩形、圆形等,计算公式如下:
• (4)挖沟槽、基坑计算放坡时,在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 复工程量不扣除。
• (5)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面开始 计算。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 算。
• 【例 4.2】 图4.19所示为某建筑物基础平面图和剖面图(土壤为Ⅱ类 ,外运3 km),根据图示尺寸,试计算挖基础土方的工程量。
• 解:根据定额计算规则,从垫层底面开始放坡。按图示尺寸以及前面 的注解计算得:
• 放坡深度:H= 1.8-0.45 = 1.35(m) • 土壤类别为Ⅱ类土,H>1.2 m,故需放坡,放坡系数K= 0.5。 • 基础为混凝土,故工作面宽度B= 0.3 m。 • 基础开挖量: • L1= 外墙垫层中心线长+内墙垫层净长 • = 3.3×2×2+(3.3+5.0)×2+(3.3-0.7×2)= 31.7(m) • V=(B+2C+KH)×HL=(1.4+2×0.3+0.5×1.35)×1.35×31.7 =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学习要求:
•理解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掌握定额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工程量的概念及规则:
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 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脚手架 工程,垂直运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本章主要以《湖北省2013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装饰、公共专业)》 (2013版)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
114.48(m³) • 基础土方开挖量:V= 114.48 m²。
• 【例 4.3】 图4.19所示为某建筑物基础平面图和剖面图,混凝土基础以下的C15混凝土 垫层体积为4.438 m3,钢筋混凝土基础体积为23.11 m3,砖基础体积为5.30 m3,室内 地面厚度为100 mm,室内地面高程为±0.000,试计算土石方回填的工程量。
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 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 余土外运体积 = 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或按 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为负值时为取 土体积。
• 4.3.2.4 回填及其他
• 1. 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 m, 以m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