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智慧交通管控系统及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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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智慧交通管控系统及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政采JL2016-028
工程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智慧交通管控系统及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人: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0一六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工程阶段监理单位。
工程概况:工程以“平安包头”建设为基础,满足城市道路交通、人们出行需求、城市建设发展、城市应急管理工作等需要,促进道路安全畅通、社会和谐稳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在我市全面开展智能交通管控及服务系统建设,根据建设规划,2016年先期开展闯红灯违法抓拍、卡口及中心应用系统建设,具体包括150个路口闯红灯、40处卡口及中心应用系统,工程范围在包头市辖区,工程预算为1亿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对前端每个点位进行现场监理,并记录现场施工情况。
监理招标办法:本工程为监理方案(含监理费用)招标。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方案。
工期:10个月或至项目验收。
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30%,工程初验后支付合同额60%,工程终验后支付合同额10%。
3、投标人资格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1.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监理投标人应具有完整系统化先进管理能力的监理机构,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总监。
3.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工程要求投入的人员专业及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和监理班子,具有同等规模工程监理经验。
注: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双方约定或招标承诺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各标段监理机构均必须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确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须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变更或调换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予以经济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直至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重新选派合格人员,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双方损失。发包人将此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计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b、当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或某个技术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复合条件的人员。c、监理单位的工作需要接受项目管理单位或发包人监督,如发现监理工作不严、与项目承建单位勾结等现象,发包人有权终止监理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3.1.3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岗位证书,并持证上岗。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并取得国家注册信息工程监理师资格,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信息工程监理师证书;监理员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相关专业知识。
3.1.4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
3.1.5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1.6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最近2年财务报表(主要是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制作资格审查文件一份,无须密封,将下列证书复印件按顺序编制以供
评标委员会评审: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监理项目部人员资历介绍(包括监理业绩);
4、总监的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证书、注册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管理师证书等;
5、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备,须提供相关执业、岗位证书等(包括注册监理师证书);
6、投标人近两年(2012年及2013年度)财务报表(主要是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项目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取得及处置
投标人应购买招标文件(盖章有效)。从他处复制的招标文件或无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
招标文件应作保密处置,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此次招标活动。
6、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投标书
第六章资格审查申请书
第七章评分细则
除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根据前附表第6项以书面形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