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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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2010年市委组织部牵头开展全市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我区城市社区实行“居站分设、一社多居”管理模式,每个社区设置多个居委会。2019年随着开发区代管范围调整和油地融合工作推进,东营区12个城市社区和油田11个社区移交开发区代管,目前我区城市社区共31个(不含广利港社区),88个居委会(不含村转居),居民约15.01万户,社区规划设置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社区规模过大、管理服务不精细。我区20个地方城市社区中,目前管理服务居民户和商户总数超过5000户的有11个,占地方城市社区总数的55%。其中,东城街道文昌社区和胜利街道胜景社区、新兴社区3个社区管理服务户数超过1万户。同时,部分社区管理服务地域范围过大,面积4平方公里以上的社区有8个,东城街道天水社区和胜利街道新胜社区、阳光社区服务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由于规模过大,社区难以提供精细化管理服务。
(二)居委会功能弱化,管理服务能力不强。实行“居站分设、一社多居”管理模式以来,推动了社区工作站行政职能和居委会自治职能的分离,尽管有效提升了社区层面统筹资源的能力,但也导致了行政事务向社区集聚,出现社区工作“行政化”倾向、居委会服务功能和能力“弱化”的问题。街道、社区工作力量既难以有效下沉居民区、社区网格,居委会又不能及时回应居民服务需求。
(三)油地社区交织,管理服务融合深度不够。我区地方城市社区划分时,四至范围已经明确,并覆盖全部城市区域。部分油田社区设置时,仅明确了管辖的居民小区,对社区四至范围没有明确,出现地方城市社区区域包含油田社区,但油田社区又自我管理服务的问题,没有真正实现油地融合。
(四)社区工作有要求,规范提升还不到位。2016年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3000户左右规模及时划分城市社区,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体系”。2018年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先后印发《关于全面加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强城市基层党建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
就社区规模调整提出工作要求。2019年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资源力量下沉社区”。2019年考核反馈中,明确指出我区存在城市街道社区“行政化”倾向明显、部分社区规模过大、与精细化管理服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为贯彻落实这些工作部署要求,需要对全区城市社区进行规范提升。
二、文件制定依据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省市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要求为指导,突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核心要义,注重发挥街道的主体地位,统筹考虑全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管理范围、油地融合和居民区开发等因素。总体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对规模过大的城市社区,按照管理服务半径和人口数量进行拆分,按照3000户左右的规模合理划分社区;二是打破油地社区分割局面,将油田社区和地方社区一体调整划分,做到“地
域相近、四至清晰、便于服务、居民认同”;三是调整划分城市社区以“一社区一居委会”为主要模式,实现社区居委会规范运行。
按照上述调整划分原则,在充分征求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对部分社区居委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区共设置城市社区居委会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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