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国家局新版GSP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4〕20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是保障药品安全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对于药品经营企业来说,了解并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规范的执行和质量的控制,监管部门需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以下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的指导原则。
一、检查机构的职责和义务1.检查机构应承担起责任,确保检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督执法的规范要求。
2.检查机构应对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进行检查,包括品质管理、储存管理、物流管理、文档管理等。
二、现场检查的范围1.现场检查应包括药品储存、销售、物流和质量控制等环节,检查覆盖面广,确保相关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2.对于重点检查的药品,除了以上环节,还应对药品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供应商审核记录等进行检查。
三、现场检查的程序1.检查机构应事先通知被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并告知检查的时间和地点。
2.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机构应了解被检查企业的经营情况,逐项核查相关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指导意见。
3.检查机构应及时记录、整理检查结果,并向被检查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反馈。
四、现场检查的内容1.质量管理体系: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包括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有无监督和审计的记录等。
2.储存管理:对药品存放的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3.物流管理:对药品运输、装卸过程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和设备的卫生条件、货物运输记录等。
4.药品销售:对药品销售、验收和出货的过程进行检查,包括购销合同、销售记录、追溯能力等。
5.质量控制:对药品质量控制文件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包括质量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置记录等。
五、现场检查的要求1.检查机构应全面、客观地了解被检查药品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偏袒、不纵容。
2.检查机构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解释和指导,促使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合规。
3.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行为,检查机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告诫、责令整改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是人们常用的一种医疗材料,在保证人们健康的同时也需要做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下面将详细介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一、检查时机及范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应在药品经营者常态经营期间进行,包括采购、配送、仓库存储、销售等环节。
检查涉及的范围应包括药品质量体系建设、人员素质、设施设备、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跟踪追溯、不良反应汇报等方面。
二、检查提醒与准备检查前,检查组应通知被检查者,通知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被检查的内容、检查组成员等。
被检查者应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证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良事件报告等。
三、检查方式1. 全程陪审。
被检查者应全程陪审,协助检查组查看资料、核实信息、解决问题等。
2. 现场查看。
检查组应详细查看被检查者的企业环境、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药品储存、销售记录等资料。
3. 不定期抽查。
检查组应不定期随机对被检查者进行抽查,以确保被检查者持续遵守相关法规要求。
四、重点检查内容1.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检查组应将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准作业程序文件、检测文件等,对其进行评估,指导被检查者修正和完善。
2. 质量管理人员素质。
检查组应了解被检查者的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包括培训记录、资格认证等,指导被检查者完善人员培训计划,提升人员素质水平。
3. 药品储存。
检查组应对被检查者的药品储存环境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储存环境的适宜性、可靠性和合理性,指导被检查者在储存方面达到规范要求。
4. 药品售后跟踪。
检查组应对被检查者的药品售后跟踪系统进行评估,指导被检查者完善售后跟踪流程,及时处理不良反应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五、检查人员要求检查组成员应达到以下要求:1. 具有相关药学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2.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与被检查者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3. 具备扎实的法律法规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4. 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能够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
2024新版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2024新版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024新版GSP(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规范我国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重要标准。
GSP现场检查是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手段。
针对新版GSP现场检查,制定了以下指导原则:一、全面检查: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检查,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药品信息管理等。
二、重点突出:根据新版GSP的重点要求,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管理的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如药品质量控制、库存管理、采购渠道管理等。
三、规范操作:在现场检查中,严格按照检查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确保检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检查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做到检查全面、客观、公正。
四、查证取证:对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检查人员应及时查证取证,采取合适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及时纠正: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检查人员应及时提出整改和改进措施,并要求医疗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六、信息化监管:运用信息化技术,对医疗机构的GSP现场检查进行监管和管理,实现监管工作的高效和科学。
七、跟踪评估:对医疗机构的GSP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掌握医疗机构药品经营管理的改进和问题解决情况。
八、公开透明:对GSP现场检查的结果要及时公开和透明,为社会公众提供参考和监督的依据,增强监管的公信力。
九、强化宣传:对新版GSP现场检查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GSP意识,增强其自觉遵守和执行度。
十、加强协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管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之间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新版GSP现场检查工作的进行。
总之,新版GSP现场检查的指导原则是全面、重点突出、规范操作、查证取证、及时纠正、信息化监管、跟踪评估、公开透明、强化宣传和加强协作。
这些原则的贯彻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经营管理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附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说明一、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本指导原则包含《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
检查有关检查项目时,应当同时对应附录检查内容。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三、本指导原则检查项目分三部分。
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6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10项,主要缺陷项目(*)103项,一般缺陷项目143项;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76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8项,主要缺陷项(*)53项,一般缺陷项115项;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检查项目共185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9项,主要缺陷项(*)70项,一般缺陷项106项。
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五、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以及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药品储存、运输的,参照本指导原则有关检查项目检查。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二、附录部分(一)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三)温湿度自动监测(四)药品收货与验收(五)验证管理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二、附录部分(一)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二)药品收货与验收第三部分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GSP(Good Supply Practices,药品经销质量管理规范)是指在药品经销过程中要求药品经销商必须按照一定的质量管理要求,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为了保障药品市场的正常运作和药物安全,各国药监部门会定期进行药品GSP现场检查。
以下是药品GSP现场检查的指导原则。
一、检查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检查目的:药品GSP现场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评估药品经销商是否按照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进行经营,对于药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是否合规。
2.收集资料:检查前,应收集相关资料,包括该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药品的购销记录、仓库管理记录等,以了解企业的运作情况。
3.制定检查计划:根据资料收集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和重要环节。
二、现场检查的步骤1.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与国家药品GSP要求相符合,包括组织结构、人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等方面。
2.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检查药品的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药品要求,包括温度、湿度等方面,以及防潮、防尘、防盗等安全措施。
3.检查药品的运输情况:查看药品的运输车辆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药品的运输温度是否在要求范围内。
5.检查药品的验收和分装工作:查看药品的验收记录和分装记录,确保符合药品的质量要求,以及避免药品的混淆和被窜改。
6.检查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查阅企业的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完整、准确可靠。
7.检查人员培训情况:查看企业的人员培训记录,了解员工的培训情况,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三、现场检查的注意事项1.公正公平:检查人员应做到公正、公平,不为私利干预检查过程和结果。
2.建立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要详细记录,确保能够追踪和跟踪整改情况。
3.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检查过程中,应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最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gsp
最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gsp
序号条款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方法
3.检查有关投诉或销售记录,确认为假劣药的,是否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向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同一企业生产的同品种的其他批号药品进行排查;
4.投诉涉及药品不良反应的,是否按照规定报告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1.查制度,核对企业是否建立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制度,是否明确适
当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是否确定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信息的途径、程序和
记录;
2.查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记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查培训档案,是否对岗位负责人员进行了培训;
4.查顾客意见簿、质量投诉资料等,核对有无涉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1.查制度,核对企业有无对已售出药品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追回的
管理制度,是否有预案、流程和记录的规定;
2.查记录,核对企业发现严重质量问题药品是否采取措施追回并做好有关记
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查顾客意见簿、质量投诉、收集的质量信息资料等,核对是否有售出药品有
严重质量问题的信息。
1.查企业是否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或能否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
务;
2.查企业是否有药品召。
国家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明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
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二、附录部分
(一)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
新版GSP指导原则解读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0 1
0 2 0 3 0 4 0 5
执业药师挂证;
**05805 企业计算机系统应当有符合《规范》要求及企业管理实
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
0 1
0 2 0 3 0 4 0 5
企业未配备计算机系统,包括交由第三方信息公司托管;
企业配备的计算机系统无法支持企业的经营管理需求,经营活动可绕开计算机系 统进行; 企业计算机系统基础数据库未包含其全部经营活动,如品种、供货单位、购货单 位、相关人员等信息不全,或不在有效期; 计算机系统不能拦截不符合《规范》的购销行为,如超范围销售、超方式销售、 向非法渠道销售、从非法渠道购进等; 计算机系统不能实现对经营数据相关信息的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结果判定变化:监督检查结果判定非常严格
第二部分
关键项目结果判定
1
批发企业严重缺陷
2
零售企业严重缺陷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企 业严重缺陷
3
**00201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
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商品流向追溯 实物流转追溯
总局发布了《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药 品电子监管、疫苗等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据此,总局组织对《食品药 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食药监药化监〔2014〕20号)所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 指导原则》进行了修订,修改完善了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和第二 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有关条款,新增了第三部分《体外诊断试剂(药 品)经营企业》的内容。
(医疗药品管理)国家局附件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药品管理)国家局附件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说明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4项,主要缺陷项(*)58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检查项目, 结果判定严重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0, 0, ≤20%, 通过检查0, 0, 20%~30%, 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0, <10%, <20%,≥1, , , 不通过检查0, ≥10%, ,0, <10%, ≥20%,0, 0, ≥30%,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序号, 条款号, 检查项目1, 总则, **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2, ,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3, 质量管理体系, *00501,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4, , 00502, 企业应当确定质量方针。
新版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新版G S 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说明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3六、结果判定: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4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二、附录部分(一)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2526272829(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3031323334(三)温湿度自动监测353637(四)药品收货与验收3839404142434445(五)验证管理4647484950。
(完整版)新版GSP现场指导原则
(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三)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78
15508
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10
*12605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
11
*12606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12
12607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
13
12608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83
15513
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等内容。
84
*15601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账、货相符。
85
*15701
企业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
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序号
条款号
检查项目
1
总则
**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2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3
质
GSP认证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说明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检查项目结果判定 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 00 ≤20% 通过检查 00 20%~30% 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 0<10% <20% ≥1不通过检查≥10% 0<10% ≥20% 0 0 ≥30%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序号条款号 检查项目1 总则 **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2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3 质量管理与职责12301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药品质量。
4 **12401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一、检查依据和目标明确现场检查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明确检查目标和重点。
检查目标主要包括药品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药品仓储管理、药品采购管理、药品销售管理、药品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二、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检查人员应制定合理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范围、重点和次要检查内容等。
计划应充分考虑企业特点和现有情况,确保检查全面、有针对性和高效。
三、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通知、入场准备、开展检查、采集样品、记录整理和总结报告等环节。
检查人员需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检查表格、采样工具等,并按规定进行现场记录和采样。
四、与被检单位建立良好沟通机制现场检查应与被检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检查对象主动配合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检查人员应有礼貌、平等的态度与被检单位沟通,及时解答疑惑和回应被检单位的问题。
五、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及时向被检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被检单位应积极配合整改,主动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检查人员应向上级部门汇报检查结果和建议,及时处理不合格情况。
六、查处和追责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合格情况,应及时进行查处和追责。
查处要坚决、公正,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
对于一时性问题,可以给予警告和整改指导,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的一些指导原则。
通过规范检查程序和方法,加强与被检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和建议,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医疗药品管理】国家局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药品管理】国家局药品GSP现
场检查指导原则
附件
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明
一、为规范《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运营企业实施《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
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8项,一般缺陷项目144项。
《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79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7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
(一)《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二)附录部分
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和运输管理
2.药品运营企业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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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明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二、附录部分
(一)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
(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
(三)温湿度自动监测
(四)药品收货与验收
(五)验证管理
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