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营小学2012年小学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小学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小学生的入学问题也愈发凸显。
为了更好地解决小学就近入学问题,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学区划分制度。
通过科学合理地划定学区范围,可以有效地避免学区内学校招生过多或者过少的问题,保证每所学校的招生规模合理均衡。
此外,学区划分还可以减少学生因为就近入学而产生的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方便家长和孩子。
其次,要加强学校规划建设。
在城市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到学校的分布和规模,合理布局学校,使得每个学区都能有足够的学校容纳当地的学生。
同时,还要注重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设施的完善,确保每所学校都能够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
另外,要建立健全的入学政策。
制定公平、公正的入学政策,避免因为各种不合理的原因导致学生无法就近入学。
同时,还要加强对学校招生政策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学校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歧视某些学生,保障每个学生都能够享有平等的入学机会。
最后,要加强家长和社会的参与。
鼓励家长选择就近学校,减少学生跨区就读的情况,减轻学生和家长的压力。
同时,也要加强社会各界对学校建设和入学政策的监督,促进学校入学制度的公平和透明。
综上所述,小学就近入学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只有建立健全的学区划分制度,加强学校规划建设,建立健全的入学政策,以及加强家长和社会的参与,才能更好地解决小学就近入学的问题,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
日照市城区孩子入学(小学和中学)区域划分方案
孩子入学相关文件日教字〔2012〕8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三、招生办法(一)划定招生片区根据义务教育招生原则,经与东港区教育局商定,确定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2年招生区域划分方案(见附件1)。
市区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由东港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公布,确保做到全覆盖、无缝隙。
各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按划定的招生区域组织招生。
(二)片内学生认定办法片内适龄儿童少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认定办法为:1.看户籍。
必须具有日照城区(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同三高速以东)户籍,落户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前。
学生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看居住地。
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产权证办理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前。
(三)特殊情况认定办法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并实际居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2.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由学校调查核实其父母房产情况,如有房产,以父母房产所在地为准确定就读学校。
3.租赁经营性房屋或拥有经营性房屋产权,不属于居住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呼和浩特市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呼和浩特市八所重点小学名单学校排名榜学校地址区域1 苏虎街小学苏虎街1号新城区2 北垣街小学北垣西街新城区3 满族小学关帝庙街新城区4 新华小学呼伦贝尔北路81号新城区5 农大附小鄂尔多斯东街赛罕区6 电力小学鄂尔多斯东街赛罕区7 锡小(锡林南路小学)地质局南街12号赛罕区8 贝尔路小学贝尔路27号回民区1、新城区收购呼市滨海学校,建成呼市实验中学北校区。
2、新城区在爱民街以北一家村二巷以西,新建苏虎街小学鲁桥校区。
3、新城区在塔利村,新建青山小学塔利校区。
4、回民区在沿河路以东与金海路以北交界处,新建回民区新建小学。
5、回民区在呼武公路以北坝口子村附近,新建一所完全中学。
6、玉泉区在小黑河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新建五塔东街小学小黑河校区。
7、玉泉区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以南世纪十九路以东新建内蒙古大学附属中学。
8、玉泉区在鄂尔多斯大街南原烟厂以西,新建石东路小学碱滩校区。
9、赛罕区在永泰城住宅小区,新建南门外小学永泰城校区。
10、赛罕区在大台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新建大学路小学南校区。
11、赛罕区在万达广场,新建南门外小学万达校区。
12、赛罕区在巨海城项目中,新建东风路小学巨华校区。
13、赛罕区在原呼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东校区旧址新建民族儿童体验馆及幼儿园。
14、赛罕区民族中学更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民族中学,15、土左旗在金山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以南,新建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山校区。
呼和浩特市小学招生划片范围【新城区】向阳小学:通道北路以东,海拉尔大街以北,团校巷以西(包括气象局铁路宿舍),北郊公园以南。
八一小学:团校巷以东,呼伦北路以西,公主府街以北,北郊公园以南。
海拉尔路小学:气象局西路以东,海拉尔大街以北,呼伦北路以西,公主府街以南;呼伦北路以东,爱民街以南,哲里木路以西,海拉尔大街以北。
成吉思汗街小学:北郊公园以北,北二环以南,通道北路以东,呼伦北路以西。
胜利街小学:海拉尔大街以南,哲里木路以西,京包铁路、北垣西街以北,通道北路以东;呼伦北路以西,呼和浩特火车站以东,京包铁路以南,车站东街以北。
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2]9号)文件精神,根据《宣州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实施方案》,经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1、坚持“免试、就近、足龄入学”的原则(一年级新生为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2、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小学每班56人,初中每班60人);3、坚持公民办学校不得违规招生的原则;4、坚持户口簿和房产证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的原则。
二、学区划分根据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初步划分学区,明确工作要求,视具体入学情况适时调整学区范围。
1、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根据本辖区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合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确保入学率达100%。
2、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接收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到本部或村完小(含教学点)入学,中心初中(含分校)负责接收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3、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对市区民办小学、初中进行评估考核,依据评估及整改情况下达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可自主设置班级数和班级人数,但招生计划和班额不得突破。
招生宣传简章统一报区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在宣州教育信息网上发布,集中时间到指定地点统一登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产生新生名单。
市十二中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外的学生招生工作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4、市区小学、初中学区范围:市实验小学:鳌峰办事处、西林办事处、澄江办事处环绕学校的部分社区,含开元小区、状元府、沁园小区、观塘小区、锦城花园、民族商城等。
市二小:鳌峰办事处城南社区,含宣城日报社宿舍、鳄城花园(含奥林世家)、丽都文华小区、金陵新村、城南菜场居民、晏公桥小区、梅溪苑小区、太阳石小区、九同碑、烟草公司宿舍、后福村、市公路局宿舍、市二中宿舍、宣宝小区、绿锦小康村、地质队宿舍等。
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就近入学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学校制定了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让学生就近入学,减少他们的通勤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同时也方便家长的监护和照顾。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首先,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家庭住址,确定其就读学校的具体位置。
学校将在每个区域设立就近入学办公点,家长可以在就近入学办公点进行学校报名、资料审核等相关手续。
这样一来,家长就不用跑到学校远处的招生办公室,大大减轻了家长的负担。
其次,学校将在周边地区增设校车线路,方便学生的上下学。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分布情况,合理规划校车线路,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方便快捷地乘坐校车到达学校。
这样不仅能减少学生的通勤时间,还能提高学生的安全系数。
另外,学校还将加强与周边社区的合作,提供更多的学生服务。
学校将在周边社区设立学生活动中心,为学生提供课外辅导、兴趣培养等服务。
这样一来,学生就近入学后,不仅能在学校内接受良好的教育,还能在周边社区享受更多的学习资源。
最后,学校将在就近入学方案中加强家校沟通,建立家校合作机制。
学校将定期举办家长会、家访活动,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情况,积极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这样一来,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之,就近入学实施方案旨在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
通过学校和社区的合作,学生将能够在更好的环境中学习成长,家长也能更放心地将孩子交给学校。
相信这一方案的实施将为学校和家庭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好处。
希望家长和学生能够支持并配合学校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新营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
新营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正文:随着教育理念的不断创新和家长对幼儿教育质量要求的提高,新营小学幼儿园在即将到来的新学年之际,正式发布了全新的招生方案。
该方案旨在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全面发展的平台,同时满足家长们对于幼儿教育的高标准和严要求。
新营小学幼儿园作为地区内知名的教育机构,一直以来都致力于为孩子们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在新的教育环境下,幼儿园领导团队经过深思熟虑,决定推出一系列创新的招生政策,以吸引更多家庭的关注,并为他们的孩子提供一个更加优质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首先,新营小学幼儿园将采用小班化教学,确保每位孩子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指导。
小班化的教学模式不仅有助于教师更好地了解每个孩子的个性和需求,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其次,幼儿园将引入多元化的课程体系,包括基础学科知识、艺术创作、体育锻炼以及科学探索等。
这样的课程设置旨在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幼儿园还将定期举办各类文化和体育活动,让孩子们在参与中学习,在体验中成长。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新营小学幼儿园特别强调师资队伍的建设。
所有教师均需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且接受定期的专业培训和教学评估。
此外,幼儿园还邀请了多位教育专家担任顾问,为教学活动和课程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在招生方面,新营小学幼儿园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有意愿加入的家庭都有机会参与。
招生流程包括在线申请、资料审核、面试互动以及家庭访问等环节。
幼儿园将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性格、兴趣以及家庭背景等因素,力求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里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此外,新营小学幼儿园还特别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
幼儿园将定期举办家长会和开放日活动,让家长们能够直观地了解孩子在园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同时,幼儿园也鼓励家长参与到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总之,新营小学幼儿园的全新招生方案体现了其对教育质量和孩子成长的重视。
通过小班化教学、多元化课程、专业师资队伍以及家长的深度参与,新营小学幼儿园致力于为孩子们打造一个温馨、快乐、充满学习乐趣的成长环境。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
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大教[2012]69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5.02
【实施日期】2012.05.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大教〔2012〕69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和《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辽教发﹝2012﹞2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2﹞6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2012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小学要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保证年满6周岁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
务教育。
因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原因造成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入学的,由区市县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报本级政府、管委会批准。
学校原则上不招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特殊情况的须报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特殊儿童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须由家长提出申请并经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
小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小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小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导致城市教育资源分配问题日益凸显。
许多家长想让孩子就近入学,但由于住房分配、学区划分等原因,孩子们往往需要走远路上学,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身心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小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已成为城市教育发展的迫切需求。
二、目标1.实现小学生就近入学,减轻孩子们的学习负担,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2.调整学校布局,合理规划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3.提高城市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为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三、实施方案1.学区划分(1)划定合理的学区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居民分布情况、学校资源等因素,划定合理的学区范围,确保每个学区内的学生可以就近入学。
(2)学区资源均衡配置:划定学区后,根据学生人数和学校数量,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确保每个学区内的学校都有足够的教室、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住房分配政策调整(1)建设教育配套住房: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合理规划教育配套住房。
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优质住房,使他们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2)加强住房分配监管:建立健全住房分配制度,确保住房分配公平公正。
对于有亲属工作在学校的家庭,给予一定的住房优先权。
3.学校布局调整(1)学校重点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加大学校建设力度。
新建或扩建学校,增加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硬件设施,以应对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
(2)学校特色发展:在学校布局中,考虑学校的特色发展。
例如,在某个学区内建立艺术类学校、体育类学校等,以提供更多样化的教育选择。
4.交通安排(1)校车服务:对于就近居住但学校距离较远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
确保学生安全、方便地抵达学校。
(2)交通规划优化:城市交通规划中,加大对学校周边交通的优化力度。
增设人行横道、减少车流量等,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1.调研阶段:了解当前的教育资源分配情况、学校布局和学生家庭住房情况等,为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小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小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小学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起始环节,对于培养优秀人才、实现教育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在我国的一些地区,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市规划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城市中的小学分布不均、招生难题突出。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小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促进小学生入学公平,提高教育资源合理分布,是当务之急。
目标:1.解决城市小学入学难问题,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在身边就近入学。
2.实现小学生入学公平,减少家庭经济条件对教育机会的影响。
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二、就近入学原则1. 以家庭住所为基准原则:小学生就读的学校应该是离家最近的学校。
2. 教育资源均等原则:不同学校之间应均匀分布并保持教育资源的相对均衡。
3. 择校自由原则:家长有权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在规定范围内的学校。
三、就近入学政策制定1. 制定小学分区划定原则:根据城市规划、交通条件和学校分布等因素,划定小学分区,确保每个小学分区的学生能够就近入学。
2. 确定学校招生范围:根据小学分区划定结果,确定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确保每个小学分区内的学生都能就读该区域内的学校。
3. 强化学校资源配置:根据各小学分区的就学需求,增加或减少小学班级数量,提供足够的教室和师资力量。
4. 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完善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申请流程等,确保入学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四、实施方案1. 小学分区划定: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条件,制定小学分区划定方案。
划定小学分区时,要考虑人口密度、学生数量、交通便利度等因素,并确保划分的小学分区数量适中,不至于造成学校范围过小或过大的问题。
2. 招生范围确定:根据小学分区的划定结果,确定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要确保每个小学分区内的学生都能就读该区域内的学校。
对于学校范围较大的情况,可以适当划分就学片区,确保每个学校的学生数量合理。
3. 教育资源配置:根据各小学分区的就学需求,加强教室和师资力量的配置。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辽教发[2012]61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4.20【实施日期】2012.04.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2]61号)各市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现就2012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中小学招生工作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0]18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2]1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监察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辽教发[2012]22号),制定本市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
2.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拟定学区划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城市公办学校(含高等院校附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做好招生工作,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
实施阳光分班合理排座,不得设置重点班、特长班、奥数班等。
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统计工作,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别是返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正常入学。
3.进一步稳定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要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
XX小学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XX小学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小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小学入学问题逐渐凸显。
小学学生的就近入学不仅可以减轻交通压力,更能够让孩子们更方便地接受教育。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小学就近入学实施方案,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制定目标1. 实现小学学生就近入学,减少交通压力。
2. 提高小学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 保障小学生的学习权益和教育机会均等。
三、方案设计1. 优化小学布局通过人口调查和城市规划,确定每个小学的招生范围。
根据学校周边的居民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规划小学的位置和规模。
确保小学的就近性和合理规模,减少学生的上下学距离和交通压力。
2. 制定招生政策制定一套公平公正的招生政策,确保小学的招生机会公平而合理。
招生政策应考虑家庭所在地、学区划分及社会资源分配等因素,以尽量缩短学生的上下学距离,降低家长送孩子上学的成本和负担。
3. 落实学区划分根据小学的规模和布局,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学区,并确定每个学区内的小学数量和招生规模。
学区划分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等因素来确定,以保证每个学区内小学的招生压力和容量合理。
4. 完善学生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每个小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和学校录取情况等。
学生信息系统可以方便地统计和分析学生的分布情况,并根据需要作出调整和优化。
5. 加强家校合作小学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非常重要。
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和活动,充分了解家长的需求和意见。
家长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关注孩子的教育问题,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负责。
6. 加大教育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小学教育的投入,提高小学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
通过增加小学校舍建设、教师培训等措施,提高小学的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不断增长的小学生需求。
四、实施步骤1. 召开相关会议,制定小学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2. 对小学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每个小学的招生范围和规模。
小学免试就近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小学免试就近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现教育均衡发展,XXX 提出了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案。
一)入学原则
1.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无论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或宗教,年满7周岁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迟入学,可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经当地镇政府审核并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应公示有关小学新生入学的意见、本校服务区域及新生入学登记的条件、登记时间及咨询电话等信息,确保公开透明。
二)总体要求
1.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或变相考试、测查,确保依法免试入学。
2.严格控制班额。
小学班级学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3.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好残疾学生入学,切实保障残疾儿童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4.严格执行小学新生入学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本校服务
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
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入学名额。
5.认真宣传入学政策,妥善处理适龄儿童入学工作中的来
信处理和来访接待,不得相互推诿。
三)服务区域
1.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入学。
但可根据家庭实际居住
地在居住地小学就近入学。
2.务工返乡子女必须按规定办理入学和转学手续,原则上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居住地小学就近入学,特殊情况需择校的XXX同意。
3.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区域划分:。
小学2012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
小学2012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厦门市、同安区201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服务区内(片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与年龄(一)招生对象:本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居住在官浔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
(二)招生年龄: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不招收不及龄幼儿入学。
三、报名材料与时间(一)报名材料(1)本村户籍学龄儿童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②新版户口簿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首页与学生所在页复印在同一页的正面[在空白处写上家庭电话或监护人手机号码],监护人[父母双方]页复印在背面);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同一页)④预防接种证(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一份,印有封面、孩子姓名一页、接种证内容的几页);⑤离园手册。
(2)非本村户籍学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新版户口簿原件、复印件(A4纸,首页与学生所在页复印在同一页的正面[在空白处写上家庭电话及监护人手机号码],监护人[父母双方]页复印在背面);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身份证的正面与反面皆要印在同一面);②监护人暂住证原件、复印件(须属于官浔村;同时暂住证附页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用A4纸复印);③学生父(母)亲在我区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④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⑤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注: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印有封面、孩子姓名一页、接种证内容的几页);非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学生成绩单(或素质教育报告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至少前3项材料要齐全方能报名,符合市定条件(合同一年以上,居住一年以上,办理社保,符合计生条件)的随迁子女优先。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文件长教〔2012〕27号关于2012年长宁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小教学区、小学: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2〕13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本区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工作机制,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现就长宁区2012年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2、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执行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状况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二、招生对象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㈠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1、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新生入学告知书》、户口簿原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012年长宁区小学对口划块分布情况》见附件1) 学校将根据招生的实际情况,对户主及户口迁入年限有所要求(具体要求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对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实行对口入学;对不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实行统筹入学。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家长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户籍地学校下发的新生入学《告知书》、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实行统筹入学。
3、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复印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实行统筹入学。
㈡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1、持上海市引进人才类居住证(CW9)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家长持父母或父母一方一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件、实际居住地证明(居住长宁的合法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且与居住证件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孩子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儿童出生证及居住证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实行对口或统筹入学。
小学生就近入学政策实施方案
小学生就近入学政策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城市规划的调整,小学生入学问题日益突出。
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旨在解决小学生入学难问题,确保孩子们能够就近入学,提高教育公平,增加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
本方案旨在规范小学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确保其顺利进行。
二、实施措施:1. 制定就近入学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制定招生范围。
具体的招生范围应当基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如学校所在地区的居民、学校周边固定的招生区域等。
2. 提供入学信息透明化:学校应当将入学政策、入学流程、招生范围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的透明化,便于家长和学生了解入学情况并做出选择。
3. 制定公平的入学政策:就近入学政策应当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不得歧视某一群体或个体。
学校应当确定公平的招生标准,如优先录取居住在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兄弟姐妹就读学校的学生等。
4. 建立公平的入学程序:学校应当建立公平、透明的入学程序,如采用电脑派位、公开摇号等方式录取学生。
确保录取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5. 加强宣传和沟通:学校应当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和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情况、录取程序和政策变化等信息,增加公众的参与和理解。
6. 配套措施的落实:为了更好地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政府和学校应当加大对教育资源的供给和改善,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条件。
三、组织实施:1. 政府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就近入学政策和招生范围,并与学校协商制定具体的入学标准和程序。
同时,加强对学校的督导和指导,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2. 学校:负责执行就近入学政策,发布入学信息,进行学生的录取和安排,确保录取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同时,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及时解答疑问,确保政策的顺利推进。
3. 家长和社会公众:积极了解就近入学政策,配合学校的调查工作,了解入学的具体要求和政策变化,积极参与入学程序,增加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四、预期效果:1. 孩子们能够就近入学:通过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减少了学生与学校之间的距离,方便了孩子们的上学,降低了家长的负担,提高了教育的便利性。
小学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小学就近入学实施方案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小学教育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解决小学入学问题,各地纷纷制定了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就近入学实施方案是指学生就读小学时,选择就读学校的原则是以学生家庭住址为依据,学生就读的学校应当是距离学生家庭住址最近的学校。
就近入学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解决小学入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学校资源分配不均、学生就读学校距离过远等问题。
实施就近入学方案,可以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入学权利,同时也有利于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具体来说,就近入学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就近入学的范围和原则。
就近入学的范围一般是以学生家庭住址为中心确定的一定范围,学生在这一范围内可以选择就读的学校。
就近入学的原则是指学生就读学校应当是距离学生家庭住址最近的学校,以便减少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和路程,方便家长的监护和照料。
其次,建立健全的就近入学政策。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就近入学政策,包括学校划片范围、学校资源配置、家长选择学校的程序和方式等。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就近入学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公平公正。
再次,加强学校资源的统筹和配置。
就近入学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学校资源的分布和利用情况,合理安排学生的就读学校,避免因学校资源过度集中或过度分散而导致教育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
最后,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
就近入学实施方案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让家长和学生了解就近入学的政策和原则,引导他们理性选择就读学校,避免盲目跟风选择热门学校,造成资源浪费和学校拥挤。
综上所述,就近入学实施方案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对于解决小学入学问题、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就近入学实施方案,确保学生能够公平、便利地就读学校,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新营小学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措施的实施意见
新营小学2012年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措施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关于贯彻教育部等部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甘教基〔2012〕18号,附件2)精神,深入贯彻《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推进治理择校乱收费,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规定。
国家“八条措施”和省“贯彻意见”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治理择校乱收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规定。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把治理择校乱收费作为各地、各单位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切实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要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统一部署,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治理择校乱收费的工作合力,确保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二、扎实推进高位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是缓解择校的治本之策。
新营小学要坚持把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促进教育公平作为重要工作目标,认真对照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位均衡发展的各项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关键环节突破,全面提升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成效,努力办好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最大限度降减因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造成的择校需求。
三、严格控制择校比例。
要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规划布局状况,科学合理划分、及时调整施教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要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在2011年全面实施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建设贯标评估的基础上,到2012年,择校生比例控制到10%以下。
小学201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小学201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招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根据《关于做好初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小学201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
1、具有本村儿童和在本村工作的外地农民工子女;
2、具有孩子相关接种证明,无传染病。
三、入学办法
1、报名时间: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小学。
3、报名材料:
(1)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2)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3)孩子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
4、招生工作负责人:
5、新生班主任:
四、教室设置
报名暂时在学前班教室进行,新学期开学仍使用现一年级教室。
五、劝学工作
对报到当天未能及时报到的要尽快掌握情况,并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家长进行劝学工作,确保本辖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小学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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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营小学2012年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榆中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安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小学入学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全校计划招收小学新生36人。
二、入学条件
(一)凡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二)非本村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1.对持有县教育局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校户口对待。
2.非本校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村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村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村暂住证、在村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村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
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办理借读手续。
严格禁止各校收取借读费和捐资助学费。
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到所在村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三、入学程序
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在2012年5月31日前,到新营小学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具体流程:
(一)注册参加信息采集。
具有我村常住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村的榆中籍儿童,榆中籍儿童在我村开具就读证明的可在我村参加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系统全县联网,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县参加信息采集。
(二)信息录入。
监护人按网站提示录入信息,应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
由于未按规定选择学校参加信息采集而对入学产生的影响由监护人承担。
(三)打印报名表。
信息录入确认后监护人自行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签字。
(四)学校初验接收。
家长在6月15—16日(六、日)带领适龄儿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新营小学登记入学。
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学校收取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在
系统学校管理端进行操作。
(五)补报登记。
未能及时登记入学或入学材料不全的适龄儿童,在6月30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新营小学进行补报登记。
(六)教育局审核。
县教育局审核学校接收信息。
如审核通过,适龄儿童在信息采集端将可以看到入学通知,监护人也将收到适龄儿童入学通知短信。
四、入学政策
(一)凡具有本村正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具备在本村入学的条件。
无本村正式户口,但有本村正式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出具在本村居住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个别解决入学问题。
(二)本校职工子女可在父母所在学校登记入学。
(三)各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班额不得突破40人。
(四)凡属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县教育局协调解决。
(五)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
件下给予照顾。
五、入学办法、范围
(一)适龄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须经监护人签字)、家庭户口簿到村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榆中县新营小学招收具有新营乡户籍(户主须学生本人或第一监护人姓名)的适龄儿童。
本范围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家长意愿安排到新营小学就读。
(二)相关规定。
1.凡不足入学年龄或不属于城关地区招生范围的儿童,新营小学不予接收。
2.“人户分离”学生的处理办法。
(1)只将孩子一人户口迁入城内亲属或朋友家中者,或不能提供有效住房材料者,均以暂无固定住址对待。
(2)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新营,但在新营居住的,凭暂住证安排入学。
3.“人户统一”学生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因历史原因,楼房未办理房本的老住户,可出示购房协议书、交款收据(正式银钱收据)、电卡、电话初装单据、水暖费收据等有效证件。
4.适龄儿童及父母住祖父、外祖父房屋的,父母属单传且户口变更日期在三年以上的按有固定住址对待;父辈还有其他亲属的,按无固定住址对待。
5.所审验的住房材料要求房主姓名是孩子本人或第一监护人的姓名。
6.适龄儿童户口、住址的变更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
7.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新营小学入学资格。
榆中县新营小学
201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