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防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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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法规知识(一)2024

防雷法规知识(一)2024

防雷法规知识(一)引言概述:防雷法规知识(一)是关于雷电防护法规和标准的一部分知识。

雷电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可能对人类和设备造成严重伤害和损失。

为了预防和减轻雷电的危害,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规定了雷电防护的要求和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防雷法规知识,包括法规的背景和重要性,以及雷电防护的基本原则和相关保护措施。

正文内容:一、法规的背景和重要性1.1 法规的定义和目的1.2 雷电对人类和设备的危害1.3 法规制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4 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概述二、雷电防护的基本原则2.1 电磁兼容性原则2.2 电气设备的防护原则2.3 结构的防护原则2.4 接地和屏蔽的原则2.5 防雷设备的选择原则三、相关保护措施3.1 外部防护3.1.1避雷针的安装要求3.1.2 金属屏蔽的设计与布置3.1.3 外部接地系统的建设3.1.4 绝缘设施的布置与维护3.1.5 防雷带和防雷网的设置与维护3.2 内部防护3.2.1 内部接地系统的建设与维护3.2.2 防雷设备的配置和安装3.2.3 大型电气设备的保护措施3.2.4 电气设备的绝缘保护3.2.5 电缆敷设和维护的要求四、法规遵守与检测评估4.1 法规遵守的意义和目的4.2 法规遵守的具体要求4.3 防雷设施的检测评估程序4.4 法规遵守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手段4.5 防雷设施的维护和改进措施五、总结5.1 防雷法规和标准的重要性和作用5.2 雷电防护的基本原则和相关保护措施5.3 法规遵守和检测评估的重要性5.4 雷电防护规范化建设的未来发展趋势5.5 对相关行业和个人的建议和启示总结:本文对防雷法规知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包括法规背景和重要性、雷电防护的基本原则、相关保护措施、法规遵守与检测评估等内容。

了解和遵守防雷法规能够有效预防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危害,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强人们对防雷法规的认识和重视,加强防雷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雷电防护的效能。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或代替大地的导电体)的电位; 2. 引导地电流流入和流出大地(或代替大地的
导电体)。 接地的两种结构型式:
A型(单独的水平/垂直接地体) B型(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或围绕建筑物的环型人 工接地体)
接地分析(1)
l 接地电阻是表征接地体向大地泄散电流的一个基本 物理参数,在接地设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l 地分为保护性接地、功能性接地和重复接地。
l 影响接地电阻的主要因子:
l
影响接地电阻的最重要因素是接地电极周围
大地的电阻率,次要因子是接地电极的形状和尺寸

l 接地电阻的估算方法:
l
R=0.5ρ/ A
l
其中,A为建筑占地面积(m2)
l
ρ为土壤电阻率(Ω·m)
A型接地分析
1.不少于2个接地极 2.在土壤电阻率很低, 接地电阻很容易低 于10Ω时, 无 其他要求 3.土壤电阻率较高, 接地电阻不易达到 10Ω以下时, 对各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体有 一长度要求。
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 例如,建筑物、防雷装置、户
2 术语
6.外部防雷装置 :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注 :外部防雷装置完全与被保护的建筑物脱离者称为独立 的外部防雷装置, 其接闪器称独立接闪器。
7、内部防雷装置: 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8、接闪器: 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 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③ 换土。
l
④采用降阻剂。
接地分析
在高频(如1MHz)下, Ω=Rf+2πfL 很大,接地线成了天线 问题一: 环路感应出高电位
Uoc/max=μ0b l H1/max/T1 问题二: 引下线长度为干扰频率的波长λ的λ/4或奇数位时产

防雷技术规范与标准应用(工程资格)

防雷技术规范与标准应用(工程资格)
▪ 本条规定了编制规范的主要目的。其 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 子信息系统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的生命 和财产安全。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1 总则
▪ 在规范中提出是防止和减少雷电的危害,而 不是完全避免雷电灾害的发生。因为雷击是雷云 对大地放电的自然现象,雷击的对象只与雷云或 云地之间的放电条件有关,雷云放电的时间、地 点和放电强度是随机性的,很难做到完全避免雷 击灾害的发生,因此,在条文中提出的是“防止 和减少”,即按照规范提出的防护措施,将大大 减少电子信息系统遭受雷击损坏的风险,使雷电 灾害的损失程度降低。
主编,会同四川省防雷中心和上海市防雷中心等
单位共同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4年3
月1日发布公告,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43-2004,
自2004年6月1日实施。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前言
▪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 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 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 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果和表4.3.1雷电防护等级的选择,确定电子信息
系统的防护等级。以尽可能降低造价,建立一个
有效的雷电防护系统工程。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1 总则
▪ 1.0.5 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 防雷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图1.0.5)。
综合防雷系统
外部防雷措施
内部防雷措施




闪 器 ︵
▪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穿透的屏 蔽。
▪ 2.0.4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防雷安全法律法规与保护措施

防雷安全法律法规与保护措施

防雷安全法律法规与保护措施防雷安全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特别是在雷电频发的夏季。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并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保护措施。

本文将介绍防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保护措施,并探讨其实施效果。

一、国际法律法规1.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全球电工行业的权威组织,其发布的标准为防雷安全提供了指导。

其中,IEC 62305系列标准为防雷雷电防护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2. 国际电通联盟标准国际电通联盟也发布了一系列防雷安全的标准。

比如ITU-T K.47号建议性标准为通信设备提供了防雷安全的指导。

二、国家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安全法》是我国对防雷安全进行规范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明确了防雷安全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防雷安全工作的投入,并对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2. 国家标准我国国家标准对防雷安全也有明确规定。

其中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为建筑物的防雷提供了具体的设计和施工要求。

三、保护措施1. 防雷接地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是防止雷电侵入建筑物或设备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合理布置和设计接地系统,确保其良好的接地效果,是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关键。

2. 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网等设施,通过放电和引导雷电,减少雷击危险。

根据建筑物的需求和特点,选择合适的防雷装置,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防护效果。

3. 防雷巡检定期对建筑物、设备进行防雷巡检,及时发现并修复损坏的防雷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

防雷巡检还包括对防雷设备的测试和记录,以保障其长期有效性。

4. 宣传教育加强防雷安全的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公众的防雷意识至关重要。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倡导人们关注雷电带来的危害,并提供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可以有效减少防雷事故的发生。

四、实施效果由于多年来防雷安全工作的不断加强,各国的防雷法律法规和保护措施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GB50057-94)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

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

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3m:1、地上部分:当h x<5R i时,S a1≥0.4(R i+0.1h x) (3.2.1-1)当h x≥5R i时,S a1≥0.1(R i+h x) (3.2.1-2)2、地下部分:Se≥0.4R i (3.2.1-3)式中S a1—空气中距离(m);S e1—地中距离(m);R i—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Ω);H x—被保护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

六、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1.当(h+l/2)<5R i时,S a2≥0.2R i+0.03(h+l/2) (3.2.1-4)2.当(h+l/2)≥5R i时S a2≥0.05R i+0.06(h+l/2) (3.2.1-5)式中S a2—避雷线(网)至被保护物的空气中距离(m);h —避雷线(网)的支柱高度(m);l —避雷线的水平长度(m)。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雷电是自然界中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它不仅对人类和建筑物安全构成威胁,还可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建筑物的设计、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范,以确保建筑物的防雷安全。

本文将介绍建筑物防雷安全的法规和规范,以及在不同阶段应该采取的措施。

第一部分:法规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这个规范是我国《建筑设计防雷技术规范》的主要依据,它详细规定了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和技术参数。

根据规范,建筑物的防雷系统应包括接闪带、接地装置、避雷针等。

此外,规范还强调了对建筑物内部设备和线路的防雷保护要求,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建筑防雷高位接闪装置的设计和施工规范》这个规范主要针对高层建筑和特殊建筑物,规定了防雷高位接闪装置的设计和施工要求。

高位接闪装置是建筑物上部的一种接闪装置,能够吸引和分散雷击,减轻雷电对建筑物造成的危害。

规范中详细规定了高位接闪装置的材料、安装位置和施工工艺等。

第二部分:规范1.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和维护规范这是一项综合性规范,详细规定了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维护要求。

根据规范,建筑物的防雷系统应根据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类型进行合理设计,并在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规范还要求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设备和线路都要具备良好的接地条件,以确保防雷系统的正常运行。

2.建筑物内部设备和线路的防雷规范这个规范主要关注建筑物内部设备和线路的防雷保护。

根据规范,建筑物内部设备和线路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例如通过合理的线路布局、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和采取防雷接地等手段。

此外,规范还要求对重要设备和敏感器材进行额外的防雷保护。

第三部分:措施1.建筑物的防雷设计阶段在建筑物的设计阶段,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所处地区的气候特点,合理布置防雷系统,并确保防雷系统的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

此外,还需要进行地质勘察和雷电监测工作,以确保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能够有效应对当地的雷电活动。

【精品】国内外防雷规范

【精品】国内外防雷规范

国家与国际防雷标准和技术--------------------------------------------------------------------------------一、引言1998年10月14日是第29届世界标准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主席、IEC主席和ITU 秘书长发表了题为《标准在日常生活中》的祝词。

祝词指出:标准是一种“基准”,它给人们提供一个事物判别的准则,质量测量的依据和兼容及互联的保障。

标准的目的在于帮助和服务于社会,帮助人们享受和利用环境而不破坏环境;帮助人们塑造生活而不是把生活搞的没有头绪;帮助人们安全的生活而不致遇到危险;帮助人们掌握先进科学的方法而不落后于社会;帮助人们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被轻易损害。

世界三大标准化组织均在致力于国际标准化工作。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在其所颁布的标准前言部分均宣称:为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各IEC国家委员会应尽最大可能地将IEC 标准作为他们的标准,对国家标准与IEC相应标准中的任何分歧,应在该国家标准中明确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

“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国家经委、计委、科委和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出《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若干规定》(1993年532号文)更明确指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对外开放,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措施。

”标准来自实践和科学研究,是千百万科技工作者智慧的结晶,随着技术的进步,标准也在不断地修改和更新。

在IEC标准中均有如下说明:本标准出版时的版本是有效的,鼓励采用标准文件的最新版本。

我国国家标准也常用下达“修订单”的形式进行标准修改,或在新标准颁布的通知中说明原标准的作废。

采用和推广国际标准是世界上一项重要的廉价技术转让。

目前世界上含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均采用等效使用的原则,大量使用国际标准,促进本国技术进步。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建筑物防雷安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内容,并探讨其意义和应用。

一、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标准。

在建筑物防雷安全领域,各国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例如中国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美国的NFPA 780以及欧洲的IEC 62305等。

这些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建筑物防雷设计原则、材料要求、接地系统设计、防雷装置安装等内容。

国家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建筑物防雷安全至关重要。

建筑物防雷设计原则的制定可以指导工程师合理规划和设计建筑物的防雷系统,从而减少雷击概率和降低损失。

材料要求的规定保证了使用的材料符合防雷安全性能要求,可靠耐用。

接地系统设计的规范制定了合理的接地方案,有效地将雷电流引入地下,保护建筑物免受雷击。

而防雷装置的安装要求确保了防雷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布置,充分发挥其防雷保护功能。

二、行业规范除了国家标准,建筑行业也制定了许多行业规范,以保证建筑物防雷安全。

这些行业规范通常是由相关协会、研究机构或专家组织制定,包括《建筑物防雷施工与验收规范》、《建筑物防雷设备检测规范》等。

行业规范的意义在于规范了建筑物防雷施工过程和设备检测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和设备可靠性。

建筑物防雷施工规范通常包括针对不同建筑类型的具体要求,如高层建筑、工业厂房、体育场馆等。

验收规范则指导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建筑物防雷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设备检测规范则规定了建筑物防雷设备的检测方法、周期和要求,保证设备处于有效状态。

三、应用与意义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的应用对于实现建筑物安全防护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

合理的防雷系统可以将雷电流导入地下,防止雷电直接击中建筑物,并减少因雷击导致的事故和伤亡。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
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 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 为引下线。
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 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 但不得小于3m:
IEC 61024 建筑物防雷(系列)
IEC 61024-1:1990-03 建筑物防雷 第 1 部分:通则
IEC 61024-2 建筑物防雷 第 2 部分:建筑物 高于 60m 的附加要 求
IEC61312 防雷击电磁脉冲 ( LEMP)(系列)
IEC61663 通信线路防雷(系列)
IEC 61312-1:1995-02 防 LEMP 第 1 部分: 通则
第 1 部分 第 2 分部分: 指南 B-防雷装置的设 计、施工、维护和检测
IEC 61024-3 建筑物防雷 第 3 部分:有爆炸 危险和易发生火灾 建筑物的附加要求
IEC 61312-3 TS:2000-07 (IEC 81/150/CD) 防 LEMP 第 3 部分:电 涌保护器(SPD)的要求
2002年209号文件
总则
主要内容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三类)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详细介绍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以及其他防雷措施
防雷装置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接闪器的选择和布置
防雷击电磁脉冲(2000年增加)
一般规定,防雷区,屏蔽、接地和等电位连接的要求,对电涌保护器和其他的要 求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 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 跨接。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建筑物防雷安全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建筑物的防雷安全,各国都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规与规范。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探讨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的要点和实施。

一、国内建筑物防雷法规与规范在我国,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主要有《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GB 50057)和《城市居住区防雷技术规范》(GB 50058)等。

这些法规的出台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物的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和维护,确保建筑物的防雷安全达到国家标准。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建筑物的防雷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避雷针与接闪装置的布设:避雷针是建筑物防雷的重要部分,其布设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同时,接闪装置的设置也要合理,确保建筑物各个部位均能得到有效的防雷保护。

2. 导体的敷设与连接:建筑物内外部导体的敷设和连接要符合规范的要求,保证导体的连续性和可靠性,以便及时将雷电过电压引入地下。

3. 防雷接地系统:良好的接地系统是建筑物防雷安全的基础。

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应具备较低的接地电阻和良好的导电性能,以便将雷电过电压迅速引入地下。

此外,法规还要求建筑物在每年的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进行防雷接地系统的巡检和测试,确保接地系统的可靠性和完好性。

二、国际建筑物防雷法规与规范除了国内的法规与规范外,国际上也有一系列建筑物防雷安全的法规与规范,例如IEC 62305系列。

这些国际标准主要包括建筑物的防雷风险评估、防雷系统的设计和施工以及接地系统的布置等内容。

根据国际法规与规范,建筑物的防雷安全需要进行综合的风险评估。

在此基础上,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环境特点,选择适当的防雷设施和接闪装置,并进行合理的布置与设计。

三、建筑物防雷安全的实施与管理为了确保建筑物防雷安全的实施与管理,以下几点是至关重要的:1.技术人员的资质要求:建筑物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护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

相关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熟悉法规要求和实际操作技术。

防雷检测标准是多少

防雷检测标准是多少

防雷检测标准是多少防雷检测标准是指在建筑、设备、通信、电力等领域中,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评定的技术标准。

防雷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那么,防雷检测标准具体是多少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防雷检测标准的相关内容。

防雷检测标准主要包括对防雷设施的设计、安装、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和设备,其防雷检测标准也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高层建筑、电力设施、通信基站等,其防雷检测标准会有相应的专门规定。

其次,防雷检测标准的制定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标准化组织进行的。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筑设计院、电力行业协会等单位,都会参与制定和修订防雷检测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结合国内外相关技术和经验,制定出来的具有权威性和科学性的技术标准。

再次,防雷检测标准的执行是由相关的防雷检测机构来负责的。

这些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才能进行防雷设施的检测评定工作。

他们会根据相关的防雷检测标准,对建筑和设备进行检测,评定其防雷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此外,防雷检测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雷电活跃的季节,如果建筑和设备的防雷设施不合格,就会存在雷击损坏的风险。

而且,一旦发生雷击事故,可能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的损失。

因此,严格执行防雷检测标准,对于预防雷击事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防雷检测标准是多少,其实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而是根据具体的建筑和设备类型,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具体标准来确定的。

我们要重视防雷检测标准的执行,确保建筑和设备的防雷设施符合要求,从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希望大家都能够加强对防雷检测标准的了解,共同维护雷电安全。

方舱 防雷 标准

方舱 防雷 标准

方舱防雷标准
方舱防雷的标准包括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两部分。

外部防雷主要包括接闪器(避雷针、带、线)、引下线(建筑物钢筋、人工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接地体、地网)等,其主要功能是为了确保建筑物本体免受直击雷的侵袭,将可能击中建筑物的雷电通过避雷针、避雷带、引下线、接地体等泄放入大地。

内部防雷系统是为保护建筑物内部的设备以及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

在需要保护设备的前端安装合适的避雷器,使设备、线路与大地形成一个有条件的等电位体,将可能进入的雷电流阻拦在外,将因雷击而使内部设施所感应到的雷电流得以安全泄放入地,确保后接设备的安全。

另外,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小于等于10欧是另一个防雷标准。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以阅读防雷工程相关书籍或咨询专业人士。

部分国内外防雷及相关标准介绍

部分国内外防雷及相关标准介绍
1
IEC 61643-1: 1998
连接到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第1部分: 性能规定和实验方法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 connected to low-voltage 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s-Part 1: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防雷标准
序号
标 准 号
名称
说明
1
AS/NZS 4117: 1996
Surge suppression devices for telecommunication applications
美国标准
2
NFPA 780
雷电防护规程 美国防火协会(NFPA)780 (1992版)
Electrical safety in low voltage distribution systems up to 1000V a.c.and1500V d .c. -Equipment for testing, measuring or monitoring of protective measures-Part 4: Resistance of earth connection and equipotential bonding
法国标准
8
NF C 17-102: 1995
闪电保护 应用“提前放电接闪器”向建筑物与开阔地区提供闪电保护
Lightning protection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nd open areas against lightning using early streamer emission air terminals

防雷法律法规和制度

防雷法律法规和制度

防雷法律法规和制度雷电是自然界中常见的天气现象,但它也可能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防雷法律法规和制度。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防雷法律法规和制度,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分析。

1. 国际防雷法规为了推动国际防雷事业的发展与合作,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了一系列的防雷法规。

其中,IEC 62305系列防雷标准是国际上最常用的防雷法规。

这一系列标准从防雷综合规划、风险评估、防护设计到施工和维护,全面覆盖了防雷工程的各个方面。

许多国家在制定自己的防雷法规时,都直接参考了IEC 62305系列标准。

另外,一些国际组织也制定了相关的防雷法规,如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电信领域的防雷法规,以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针对机场的防雷法规。

这些法规都具有国际公认的权威性,对促进各国防雷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我国防雷法规我国对防雷事业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防雷法规。

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设工程防雷规范》(GB 50057-2010),该规范对建设工程的防雷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涵盖了风险评估、防雷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一些其他与防雷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如《防雷器使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检测规范》等。

这些法规和标准的出台,为我国防雷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3. 防雷制度实施情况分析虽然我国已经有了一系列的防雷法律法规和制度,但在实际的防雷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防雷法规的落实力度不够,导致防雷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到位。

其次,一些单位对防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了防雷工作的重要性。

此外,一些防雷设施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有效地抵御雷电的侵害。

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防雷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

同时,加强对各类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防雷意识,培养社会的防雷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浅谈国内外防雷方法

浅谈国内外防雷方法

浅谈国内外防雷方法摘要:目前,随着国内电力设计单位承接国外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增多,设计人员必须了解有关国际防雷设计的标准,本文对国际上使用较多的防雷标准做了介绍,并且对国内采用的标准与国外的标准做了分析比较。

关键词:防雷标准;国际标准1 国内外防雷标准与防雷保护相关的国际标准在防雷方法上各有差别,现简单介绍各个标准中采用的方法。

1.1 IEC 62305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主要采用三种方法:滚球法,防护角法,网格法。

(1)滚球法滚球法是以R为半径的一个球体,沿需要防直击雷的部位滚动,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包括被利用作为接闪器的避雷针、避雷线等金属物),或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包括与大地接触并能承受雷击的金属物),而不触及需要保护的部位时,则该部分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

(2)防护角法防护角法的保护范围是以避雷针/线夹角为α的角度形成的园锥。

(3)网格法网格法适用于平坦建筑的保护,在建筑物的屋顶设置用金属导体设置网格状的避雷带,通过引下线,接入到主接地网。

防护角法适用于大多数简单形状的建筑物,但限于表2列出的接闪器高度。

防护角法受限制于被保护物高度,滚球方法适用于所有情况,网格法对于水平表面的防护是一种比较合适的形式。

IEC62305中对雷击造成的损伤用一组雷击电流参数值作定义,雷击防护等级是用相关雷击电流参数去设计防护措施的,划分为四个雷电防护等级(Ⅰ至Ⅳ级),对每一个雷电防护等级(LPL),固定一组雷击电流最大和最小参数。

表1 中给出了雷击电流参数的最小值和最大值。

经验曲线法是根据避雷针/线的高度和被保护物高度,算出两者差值(纵坐标),查询不同被保护高度的保护范围曲线,得出避雷针/线距离被保护物的最大距离(横坐标),此法受限制于仅有的几种被保护物高度曲线。

1.3 NFPA780-2004《Standard for the Installa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s》美国消防协会(简称NFPA)防雷标准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滚球法和屋顶避雷针法。

国内外防雷标准

国内外防雷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强制执行性标准:建筑物防雷设施应包括接地体、引下线、避雷网格、避雷带、避雷针、均压环、等电位、避雷器共八个技术环节。

GB/T 17618-1998相当于IEC CISPR 24:1997信息技术设备(ITE)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ITE在0Hz~400GHz频率范围内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和对ITE内部抗菌素扰度提出合适的要求,以使其在预定的环境中正常工作。

GB/T 17626-1999相当于IEC 61000-4-5:1995电磁兼容性EMC第四部份“试验及量测技术”第五章:突波耐受性测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A173-1998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直接接入网络(局域网)的线路(专用架空线、经过调制解调器进入网络、微波接收或发射进入网络)的端口应加装防雷保护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第2.0.9条规定:电力变压器低压侧的每根相线应分别就近对地加装进需器。

第2.0.10条规定:低压电力电缆的三根相线及零线在进交流屏之前,应分别就近对以口装进雷器。

第2.0.13条规定:交流屏输入端、自动稳压稳流的控制电路,均应有雷电浪涌过电压防护装置。

YD2007-93公用移动电话工程设计规范YD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即将出台的专项防雷法规有《新一代天气雷达站防雷技术规范》、《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气象台(站)防雷技术规范》及《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1000-4-5:1995电磁兼容性·EMC第四部份"试验及量测技术"第五章:突波耐受性测试。

IEC61312:1995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1是第一部分:通则-3是第三部分:对过电压保护器(SPD)的要求-4是第四部分:现在建筑物内信息系统的保护-5是第五部分:应用指南IEC61643-3、IEC61644、IEC61647-1/2/3/4接入通信和信号网络的过电压保护器以及元件的技术标准CISPR 24:1997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国际电信联盟建议ITU-T Recommendation K.11过电压和过电流保护的原则,包括过电压起因,保护元器件的类型,交换和传输设备的防护,用户终端设备的防护等。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一、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建筑物经常面临着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

其中,雷电活动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

因此,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系统探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目标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目标是保护建筑物及其使用者、设备设施免受雷击的伤害,降低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下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主要要求:1. 避免直接雷击危险:对于高层建筑、重要工业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区域的建筑物,应设立气防和线路防雷装置,以降低直接雷击风险。

2. 避免感应雷击危险:通过合理的接地系统和设备配置,减少对建筑物内部设备的感应雷击影响。

3. 防止雷电电磁脉冲对设备的干扰:通过合理的电磁屏蔽措施,避免雷电电磁脉冲对建筑物内部设备的影响和损坏。

4. 保护人身安全:在建筑物内部和周围设置合理的防雷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在雷电活动期间的安全。

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具体要求1. 对建筑物的周边环境进行分析,了解附近的雷电活动情况和雷暴季节的发生频率。

根据情况,确定防雷设备和防护措施的类型和数量。

2. 配备合格的防雷设备,例如:避雷带、避雷针、外伞式闪电保护装置等。

确保这些设备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放电雷电,保护建筑物不受直接雷击。

3. 建筑物的接地系统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接地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必须合理可靠,确保雷电能够迅速安全地通过接地系统流出,减少雷电灾害的发生。

4. 建筑物内部电气设备和电缆的布置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安全要求。

设备和电缆的接地要穿越避雷带,以确保在雷电击中时电流能够迅速流入地面,而不是通过建筑物内部的设备。

5. 针对建筑物内部各个区域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布置电磁屏蔽装置,减少对设备的电磁干扰。

在需要的地方设置电磁屏蔽隔离室,以实现对关键设备的最大限度保护。

6. 对各类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防雷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之欧阳家百创编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之欧阳家百创编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欧阳家百(2021.03.07)•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P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2011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

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术语一章;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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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国际防雷标准和技术--------------------------------------------------------------------------------一、引言1998年10月14日是第29届世界标准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主席、IEC主席和ITU 秘书长发表了题为《标准在日常生活中》的祝词。

祝词指出:标准是一种“基准”,它给人们提供一个事物判别的准则,质量测量的依据和兼容及互联的保障。

标准的目的在于帮助和服务于社会,帮助人们享受和利用环境而不破坏环境;帮助人们塑造生活而不是把生活搞的没有头绪;帮助人们安全的生活而不致遇到危险;帮助人们掌握先进科学的方法而不落后于社会;帮助人们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被轻易损害。

世界三大标准化组织均在致力于国际标准化工作。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在其所颁布的标准前言部分均宣称:为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各IEC国家委员会应尽最大可能地将IEC 标准作为他们的标准,对国家标准与IEC相应标准中的任何分歧,应在该国家标准中明确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

“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国家经委、计委、科委和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出《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若干规定》(1993年532号文)更明确指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对外开放,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措施。

”标准来自实践和科学研究,是千百万科技工作者智慧的结晶,随着技术的进步,标准也在不断地修改和更新。

在IEC标准中均有如下说明:本标准出版时的版本是有效的,鼓励采用标准文件的最新版本。

我国国家标准也常用下达“修订单”的形式进行标准修改,或在新标准颁布的通知中说明原标准的作废。

采用和推广国际标准是世界上一项重要的廉价技术转让。

目前世界上含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均采用等效使用的原则,大量使用国际标准,促进本国技术进步。

二、国际防雷技术标准框架防雷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主要由IEC和ITU(国际电信联盟,过去称为CCITT)进行,根据协议IEC与ISO紧密协作。

各国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参加IEC关于电气和电子领域标准化的国际合作,并履行义务,将IEC标准等效(eqv)或等同(idt)采用为该国国家标准。

最早的国际防雷技术标准工作是由IEC/TC81(第81技术委员会──防雷)在1980年开始进行的,最初的目标是制定建筑物防雷标准和指南。

中国是25个P成员(Participating members),属积极参加工作,承担对标准草案投票表决的义务,尽可能参加会议的国家。

林维勇先生作为中国代表参加了1992年会议,目前正参加对IEC1024-l的修订工作。

随着电子设备遭受雷电过电压(标准中又常称大气过电压)和投切过电压(电网的投入或切除,又称操作过电压)的损失日趋严重,经IEC中央办公室协调,部分TCSI专家加入IEC其他有关委员会工作,而其他委员会专家又应邀加入TCSI委员会工作,使各学科技术得以相互渗透,由于工作量的侧重不同,在防雷技术标准的颂布上,由除TC81外,相关的尚有TC64、TC37、TC77颁布的建筑物电气装置、过电压保护装置、电磁兼容(EMC)等有关标准。

ITU和CIGRE(国际大电网会议)也分别从电信行业,供电系统行业特点,颁布涉及到本行业的防雷技术标准,其原则是在与IEC标准不矛盾的情况下制定更具体可行的技术标准。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卓有成效的组织下,各国专家得以充分发挥,自1990年IECI 0241颁布后,出台了大量防雷技术标准,且有许多草案在讨论中,为解决飞速发展的电子技术与相对滞后的防护技术这一突出矛盾的中国现实提供了廉价的技术转让。

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说明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GB)和非强制性(GB/T)又称自愿性或推荐性,由设计单位自愿选用。

除国家标准外,尚有行业标准(电力标准DL,邮电标准DY,铁道标准TB等)。

行业标准也有自愿性标准,如TB/T。

此外,尚有地方标准DB、工程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等。

我国的建筑物防雷标准最早为GBJ57-83。

1994年11月由起草人林维勇先生按IEC 1024-1进行了修订,即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在《规范汇编》中许多行业、系统的直击雷防护技术标准均源自GBJ57-83或GB50057-94。

从现在的观点看GB50057-94是符合IEC1024-l的原则的,但有些规定已落后了。

林维勇先生在一封来信中写到:“分开接地不是方向。

下次修订防雷规范时,可能会将分开接地的内容(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外)删去。

因等电位连接(包括50Hz人身安全)将是首选措施。

它的作用和意义正逐渐为人们所接受。

”1996年10月29日,一批在京的专家开会发出呼吁:“只要正确遵循防雷设计规范的各个环节,就可以大大减少雷电灾害。

把雷击造成的损失限制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IEC/TCSI 正在编制防雷电磁脉冲(LEMP)的一系列标准,其中对敏感电子装置的防护占有相当的条款,1995年已正式出版第一部分通则(IECI312-l)。

我国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并制定相应的规范或参照执行。

”1998年国家计委批准中国气象局科研项目“气象台站现代防雷技术的研究”,其中一项为“防雷技术标准”的制定,这项工作预计今年(1999年,编者注)10月全面完成。

同时,与公安部联合编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技术规范》草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这Th个标准可能是我国国内首次参照IEC标准综合制定的系统防雷标准,相信一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国际防雷标准简介1.直击雷的防护(外部防雷)IEC1024-1:在1990年这是第一个国际防雷标准,它适用于高度60m及以下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和安装,不适用于铁路系统、建筑物外的输变电系统和输电讯系统以及移动的船舶、车辆和飞机。

标准中第一句话是;“防雷装置不能阻止雷闪的形成”。

林维勇老师最近参加IEC/TC81标准修改时看到这句话进行了如下修改:“应该注意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装置(或方法)能阻止雷电的产生,也没有能阻止雷击到建筑物上的器具和方法。

采用金属材料接闪、引下并导入大地是目前唯一有效的外部防雷方法。

”在GB50057-94中,大量引用IEC的术语和定义,如防雷装置在IEC中为“用于对需要防雷的空间作防雷电效应的整个装置,它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内部防雷装置是除外部防雷装置以外的全部附加措施。

它们可能减小雷电流在需要防雷的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GB50057-94名词解释是:“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合。

”请注意IEC在此提出了外部防雷与内部防雷的概念,外部防雷就是应用外部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或兼而有之的法拉第笼)吸引雷电并尽快和畅通无阻的将雷电流引入地中安全泄放。

马宏达老师分析认为:防雷如同防洪,其原理是为雷电脉冲电流提供一条低阻抗的通道(注:外部防雷),同时防止通过磁场和电场对设备的干扰(注:内部防雷)。

对半导体消雷器之争焦点首先在于其是否能阻止雷闪的形成(所谓“消雷”功能),其次在于利用非金属材料接闪(如碳素纤维外涂漆物,或如优化避雷针使用玻璃钢管内置食盐水等高阻液体)在接闪器与引下线之间串上35KΩ的“限流”物,是否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对照IEC标准说明的原理,应该是非常明白的了,迄今为止IEC的标准中未对任何非常规接闪器给予肯定。

在国外只有法国、西班牙和南斯拉夫分别批准了E.S.E(具有提前放电功能的避雷针)标准,但在1992年和1995年IEC/TC81会议上,都没有作出明确的决定,既不否定,也不肯定,只是呼吁各国科学家对这类避雷装置作更深入的研究。

我们可从IEC1024系列标准的标题上得知,目前已颁布和尚属草案的1024-l、2、3和1-1、l-2都是外部防雷标准,但均与内部防雷关联。

如1998年5月颁布的IEC1024-1-2附录B的标题为:“内部装置中抗感应电流影响的防护”。

内容涉及到除外部防雷装置之外的线路屏蔽,适合的内部线缆布线路径和内部电气与通信装置的定位。

同时示例说明一个建筑物上一次雷击造成的电压和能量的估算方法。

IEC1024-2对高于60m的建筑物提出了防雷的附加条件,IEC1024-3对易燃易爆场所提出了附加条件。

IEC外部防雷标准给人总的感觉是比较细,有些国外标准如美国防火协会(NFPA780:1992)的“雷电防护规程”,英国标准(BS6651;1992)的“构筑物避雷的实用规程”,日本工业标准J15(JISA4201-1992)“构筑物等的避雷设备”也同样细致的对船舶、风力发电站、体育场、大帐篷、树木、桥梁、停泊的飞机、储罐、海滨游乐场、码头乃至露天家畜养殖场的外部防雷做出规定。

特别要提出的是,一些标准对石头山地的接地装置在很难达到规定的低阻值时做出这样的规定:在地面平铺环型扁钢,并与被保护物的引下线在四个方向连接,环型地的半径不应小于5m,这种等电位连接方式同样能起作用。

关于外部防雷国家标准和国外标准一致认为:外部防雷的标准是建立在对雷电的统计规律上的,是在绝对保护与防雷装置耗费之间取的折衷方案。

也正是GB50057-94中所讲的:“按照本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是100%”。

今年1月林维勇老师在写给我的一封信中介绍了修改GBJ57-83为GB50057-94过程中的一件事:采用滚球法后,保护范围比过去小很多,因此需增加避雷针和架空线的高度或数量,一些单位,特别是那些经常采用独立避雷针和架空线的单位有意见,最后只能将IEC规定的滚球半径加大,一类由20m加大到30m,二类由30m加大到45m,这也是一种妥协或折衷。

2.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内部防雷)IEC61312系列目前正式颁布的有1312-l通则:1995年。

这个通则介绍了内部防雷的原则,同时对1992年版1024-1-l公布的雷电流参数确认和给出雷电波形图。

分析和研究雷电流参数是雷击电磁脉冲(LEMP)防护的基础。

1998年3月IEC61312-2的投票稿“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及接地”交各国IEC 委员会投票,其截止时间为1998年8月31日,很快便可颁布施行。

这项标准对建筑物的屏蔽计算、等电位连接网络和共用接地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最近西安交大叶佩生教授主编的《计算机机房环境技术》一书出版,在第六、七章大量引用了IEC标准,而第八章“计算机机房屏蔽技术”由于定稿时尚未拿到我们(广东省防雷中心和华云克雷公司)对IEC61312-2新版的译稿,内容有些单薄,请大家学习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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