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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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学
课程作业及课后习题
第五章土地登记
第一节、土地登记概述
第二节、土地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第三节、土地权利设定登记第四节、其他土地登记
第五章土地登记
第一节土地登记概述
一、土地登记简介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我国的土
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按照民法理论,登记是一项法律规定,它的根本目的是对权力的公式。

所谓公式,是指将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公开向社会公众显示。

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是对世权和绝对权,除了物的权利人之外,其他人均为权利已义务人,物权变动(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必须遵循公式原则,即物权的变动必须通过法定的公式方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依据不同的标准,土地登记科分为不同类型:
(1)实体权利登记与程序权利登记。

(2)权利登记与表彰登记。

(3)权利登记与宣示登记。

(4)预备登记与本登记。

二、土地登记制的类型
契制登记制
权利登记制
托伦斯登记制
三、土地登记的特性
(一)登记规则的统一性
(二)登记区域的完整性.
(三)登记时间的连续性(四)登记效力的一致性四、土地登记的客体和类型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土地登记的类型包括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
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6种。

1、土地总登记,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建立的每宗地的表卡证是以后初始、变更、注销及其他土地登记的依据。

2、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以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

3、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4、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而进行的登记。

5、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

更正登记包括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更正登记、土地权利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更正登记3种。

第二节土地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一、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包括实体法律依据和程序法律依据
(一)实体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3.1962年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7.《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
9.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二)程序法律依据
(1)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

(2)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

(3)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
二、土地登记的内容
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内的土地登记对象质和量方面的要素,包括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体以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

具体包括: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他项权利者,土地权属性质,土地权属来源,土地使用期限,土地面积,土地坐落及四至,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地价,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物类型等。

(一)土地权利登记
(二)土地权利主体
(三)土地权属界址
(四)土地用途
(五)土地总面积
(六)权属类别及其面积
(七)地类及其面积
(八)土地等级和价格
三、土地登记的程序
土地登记可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土地变更登记两个阶段。

(一)初始土地登记阶段
、填发土地登记通知单及其附图1.
2、申请土地登记
3、填写土地登记文件和办法土地证
(二)土地变更登记阶段
1、申请变更登记
2、调查核实
3、变更记录
4、改图
四、土地登记文件
(一)土地登记文件内容
土地登记文件主要包括:土地登记通知单、土地登记申请单、土地登记表、土地证、土地变更原始记录等。

(二)主要土地登记文件的填写说明
1、土地登记通知单
2、土地登记申请单
3、土地登记表
4、土地登记表整理
第三节土地权利设定登记
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一、权利设定登记与初始土地登记的区别
(1)登记时限有所不同。

(2)登记方式有所各异。

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
土地划拨主要有3种类型:
(1)国家建设使用国有荒山、荒地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划拨。

(2)征用后划拨,既是将农民集体土地由国家依法征用,将其变为国有土地后再划拨给建设单位使用。


(3)特殊的土地划拨类型,即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后,原集体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国有土地的情况。

四、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五、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六、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七、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八、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九、土地使用权出租权设定登记
第四节其他土地登记
一、土地变更登记
(一)名称变更登记
名称变更登记又称更名登记,是指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的条件下因土地权利人名称或姓名的改变而进行的变更土地登记。

(二)地址土地登记
土地变更登记又称更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住址改变而进行的土地变更登记。

(三)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目前我国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有3种类型:
(1)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2)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已登记地类变化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

二、注销土地登记
主要包括以下5种情况:
(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2(.
记。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4)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
记。

(5)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

第五章课后习题
一、何谓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有哪些特性?
答: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

土地登记的特性
(1)登记规则的统一性
(2)登记区域的完整性
(3)登记时间的连续性
(4)登记效力的一致性
二、简述土地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答:土地登记的内容
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内的土地登记对象质和量方面的要素,包括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体以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

具体包括: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他项权利者,土地权属性质,土地权属来源,土地使用期限,土地面积,土地坐落及四至,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地价,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物类型等。

土地登记的程序
土地登记可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土地变更登记两个阶段。

(一)初始土地登记阶段、填发土地登记通知单及其附图1 、申请土地登记2
、填写土地登记文件和办法土地证3 (二)土地变更登记阶段、申请变更登记1 、调查核实2 3、变更记录 4、改图三、土地登记应依据哪些法律?土地
登记的法律依据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包括实体法律依据和程序法律依据(一)实体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3.1962年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7.《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
9.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二)程序法律依据
(1)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

)2(.
(3)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
四、简述各类土地权利设定登记。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租权设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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