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业绩承诺(业绩对赌)之应收账款指标相关案例研究(案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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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收账款案例分析

企业应收账款案例分析

企业应收账款案例分析【篇一:企业应收账款案例分析】应收账款管理案例案例一、乔伊斯公司应收帐款管理案例分析艾利奥特公司是 60 年代早期一家专门生产服装所用的塑料衣架和塑料扣钳的公司. 庞德先生是该公司的独资所有者. 乔伊斯公司是艾利奥特公司的原材料提供者, 并且乔伊斯公司是艾利奥特公司唯一欠款的客户。

一、艾利奥特公司偿债能力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年份 1969 0. 72 7.49 5. 19 1967 0. 72 - - 94. 46% 91. 27% 84. 84% 86. 98% 105. 19% 17. 05 10. 45 5. 60 1968 0. 77 8. 18 5. 73 1970 0. 88 6. 00 4. 36 1971 0. 71 5. 09 4. 19 流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长期资产负债率 11. 37% 18. 52% 8. 32% 16. 40% 6. 68 -20. 25 8. 96% 从下表可以看出, 艾利奥特公司流动比率几年来一直很低, 尚不足 1; 应收帐款周转率越来越低, 导致平均收帐期越来越长, 说明企业应收帐款的收回越来越慢. 同时, 流动资产周转率也越来越低, 参加周转需要补充的流动资产越来越多, 形成资金浪费, 导致企业盈利能力越来越低. 由此可看出, 艾利奥特公司存在严重的资金短缺. 由于资金短缺, 艾利奥特公司不得不把房产作为低押以获得贷款. 且在 1971 年 9 月 30 日卖掉房产来偿还抵押贷款. 但艾利奥特公司仍然没能摆脱资金紧张的困境。

一般来说, 企业债务主要由长期债务组成. 由上表看, 几年来艾利奥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超过 80%以上, 但长期资产负债率却只有 20%不到. 也就是说, 企业资产负债大部分是由于流动资产负债引起的. 再从产权比率看企业资本结构, 1967 年到 1971年资本结构极不稳定.甚至在 1971 年企业负债超过总资产, 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 从案例中可知, 1971 年后半期, 艾利奥特公司主要利用乔伊斯公司提供的卖方信贷和应收帐款代理人提供的款项来维持公司的业务运转. 由此说明了艾利奥特公司面临着很大的财务风险, 企业再举债能力受到严重限制。

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

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

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案例名称】: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上市并购案例在各个行业中愈发普遍。

在上市并购过程中,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并减少风险,常常会涉及到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条款。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上市并购案例中的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情况,探讨其影响因素及对交易各方的影响。

【案例分析】:1. 对赌协议分析在上市并购案例中,对赌协议是一种常见的风险分担机制。

通过对赌协议,买方和卖方可以约定一定的业绩目标,并设定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机制。

对赌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并促使双方共同努力实现预期的业绩目标。

2. 业绩补偿分析业绩补偿是上市并购案例中的另一种常见约定。

当交易完成后,如果目标公司的业绩未达到预期,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相应的业绩补偿款项。

业绩补偿的金额和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通过合同明确约定。

3. 影响因素分析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目标公司的行业背景和市场前景:行业竞争激烈的公司可能会面临更高的业绩要求和补偿金额。

b. 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的公司可能会面临较低的业绩要求和补偿金额。

c. 交易各方的谈判实力和议价能力:实力强大的买方可能会在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方面占据较大优势。

d. 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有不同的规定,需要进行合规性评估和风险管理。

4. 对交易各方的影响a. 买方: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可以保护买方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确保目标公司的业绩达到预期,从而实现投资回报。

b. 卖方: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也可以对卖方产生一定的约束和压力,要求其在交易完成后继续努力提升业绩,以兑现补偿承诺。

c. 目标公司管理层: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对目标公司管理层的激励作用明显,可以促使其更加积极地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增长。

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

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

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一、引言上市并购是指一家公司通过收购或合并其他公司的方式,达到上市的目的。

在上市并购过程中,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是常见的合同安排,用于规定双方在特定情况下的权益分配和补偿机制。

本文将对上市并购案例中的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进行分析,探讨其作用、特点和影响。

二、对赌协议的作用和特点1. 对赌协议的作用对赌协议是上市并购交易中的一种保障机制,旨在保护双方的利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它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补偿机制。

2. 对赌协议的特点(1)双方约定的事项:对赌协议通常约定了一些具体的事项,如业绩目标、股价表现、市场份额等。

当这些事项达到或未达到约定的条件时,将触发相应的权益分配和补偿机制。

(2)风险分担:对赌协议可以帮助双方分担风险,减少不确定性。

如果交易成功,买方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如果交易失败,卖方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3)时间限制:对赌协议通常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即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约定的事项。

如果超过时间限制,对赌协议可能失效。

三、业绩补偿的作用和特点1. 业绩补偿的作用业绩补偿是指在上市并购交易中,当某些约定的业绩目标未达到时,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补偿要求。

业绩补偿的作用是保护买方的利益,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业绩补偿的特点(1)约定的业绩目标:业绩补偿通常约定了一些具体的业绩目标,如销售额、利润、市场份额等。

如果这些目标未达到,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进行补偿。

(2)补偿方式:业绩补偿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如现金补偿、股权补偿、利润分成等。

具体的补偿方式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约定。

(3)时间限制:业绩补偿通常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即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补偿要求。

如果超过时间限制,买方可能无法要求卖方进行补偿。

四、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以某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案例为例,分析对赌协议和业绩补偿的具体情况和影响。

1. 对赌协议分析(1)约定的事项:双方在对赌协议中约定了业绩目标、股价表现、市场份额等事项。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在资本市场中,对赌协议作为一种常见的投资工具,被广泛应用于拟上市公司的融资过程中。

对赌协议既是一种激励机制,也是一种风险控制手段,但同时也可能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深入探讨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的相关问题。

一、对赌协议的定义与常见形式对赌协议,又称为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常见的对赌形式包括业绩对赌、上市对赌、股权对赌等。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一:_____公司与_____投资机构的业绩对赌_____公司是一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新兴企业,为了获得资金支持以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引入了_____投资机构的战略投资。

双方签订了对赌协议,约定公司在未来三年内净利润分别达到_____万元、_____万元和_____万元。

如果未能实现业绩目标,公司创始人需要向投资机构无偿转让一定比例的股权。

在前两年,公司的业绩增长较为顺利,基本达到了预定目标。

然而,在第三年,由于市场环境的突然变化,公司的主要客户订单大幅减少,导致当年净利润未能达标。

按照对赌协议,公司创始人不得不向投资机构转让了部分股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也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案例二:_____公司与_____PE 的上市对赌_____公司是一家具有较高成长潜力的科技企业,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上市。

为了获取PE机构的资金支持,公司与_____PE签订了上市对赌协议。

协议约定,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约定的年化利率回购PE机构持有的股权。

由于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技术瓶颈和市场竞争加剧等问题,上市计划一再推迟。

最终,在对赌期限届满时,公司仍未能成功上市。

按照协议,公司不得不动用大量资金回购PE机构的股权,这给公司的现金流带来了巨大压力,甚至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寻求通过上市来扩大规模、提升品牌影响力并获取更多的资本支持。

而在这些公司的上市过程中,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和风险管理手段,被广泛运用。

本文将以拟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赌协议案例进行分析。

一、对赌协议概述对赌协议,也称为估值调整协议,是指在私募股权投资中,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在达成投资协议时,针对未来不确定情况进行的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估值调整的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拟上市公司对对赌协议的运用拟上市公司通常会在私募股权投资中与投资人签订对赌协议,以保证自己的利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对赌协议案例:1、业绩对赌业绩对赌是指投资者与拟上市公司约定,根据公司的未来业绩进行估值调整。

例如,如果公司未来三年的净利润低于约定值,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进行估值调整,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

2、上市时间对赌上市时间对赌是指投资者与拟上市公司约定,如果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成功上市,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进行估值调整,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

3、股份回购对赌股份回购对赌是指投资者与拟上市公司约定,如果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能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或公司面临重大风险事件,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三、对赌协议的风险与防范虽然对赌协议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以下是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防范措施:1、估值风险由于对赌协议通常基于未来的业绩或市场情况,因此存在一定的估值风险。

如果约定的条件过于严格,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实现目标,进而影响公司的上市计划和经营业绩。

因此,公司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能力,避免设定过高的目标。

2、控制权风险对赌协议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如果投资者通过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等方式获得公司控制权,可能会导致公司原有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因此,公司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股权结构和经营策略,避免失去控制权的风险。

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

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

上市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上市并购成为了企业扩张和增长的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并购涉及的风险与机遇并存,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往往会采用对赌和业绩补偿等方式来保障各自的利益。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上市并购案例,探讨对赌和业绩补偿在并购交易中的作用和影响。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上市并购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对赌和业绩补偿的含义。

假设公司A打算收购公司B,双方达成协议后,约定了一定的对赌条款和业绩补偿机制。

对赌条款通常是指双方约定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补偿或者赔偿的条款,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而业绩补偿机制则是指在交易完成后,根据公司B的业绩表现赋予相应的奖励或者补偿。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A和公司B约定了一项对赌条款,规定如果公司B在一定期限内的业绩达不到预期,则公司A有权要求公司B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这个对赌条款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B在并购后能够保持一定的业绩水平,以实现交易的预期收益。

同时,双方还约定了一项业绩补偿机制,即如果公司B的业绩超过预期,则公司A会赋予相应的奖励,以鼓励公司B继续努力提升业绩。

对赌和业绩补偿在上市并购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对赌条款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风险。

在并购交易中,双方往往面临着许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市场波动、经营风险等。

通过对赌条款,双方可以在交易前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补偿的标准和方式,从而降低交易风险,增加交易的可控性。

其次,业绩补偿机制可以促进交易后的良好合作。

在并购完成后,双方需要共同努力实现交易的预期目标。

通过业绩补偿机制,公司A可以赋予公司B一定的激励,以鼓励其继续提升业绩。

这不仅可以增加公司B的积极性和动力,还可以促进双方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实现共赢。

然而,对赌和业绩补偿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对赌条款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平衡。

如果对赌条款过于苛刻,可能会对被收购方的发展和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在制定对赌条款时,双方需要充分商议和沟通,确保各自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并购业绩承诺诱发财务舞弊的案例研究》

《并购业绩承诺诱发财务舞弊的案例研究》

《并购业绩承诺诱发财务舞弊的案例研究》一、引言随着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并购已成为企业扩张、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并购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并购协议中的业绩承诺,不惜采取财务舞弊手段,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与诚信。

本文将通过一起具体的案例,深入剖析并购业绩承诺诱发财务舞弊的现象、原因及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案例概述本案例涉及A公司和B公司的并购事件。

B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严重的财务困境。

此时,A公司看中了B公司的资产和业务,提出了并购计划。

在并购协议中,A公司对B公司的未来业绩做出了承诺,承诺在并购后的一年内,B公司的业绩将实现大幅度增长。

为了实现这一承诺,B公司采取了一系列财务舞弊手段。

三、财务舞弊手段及原因分析1. 虚构收入:B公司通过与关联方进行虚假交易,虚构收入和利润。

这些虚假交易往往缺乏合理的商业逻辑和实质性交易内容,仅仅是为了制造出漂亮的财务报表。

2. 资产转移:B公司将部分优质资产转移至其他关联公司,使得报表上的资产质量下降,以降低其账面价值。

同时,通过内部交易将这些资产的价值转移到B公司的报表上,以增加其利润。

3. 会计政策滥用:B公司滥用会计政策,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等手段,以达到调整利润的目的。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会计准则和财务规定。

导致财务舞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业绩承诺压力:由于并购协议中设定了明确的业绩承诺,B公司为了实现这一承诺,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段来调整财务报表。

在巨大的压力下,部分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选择了舞弊。

(2)内部控制失效:B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无法有效防止财务舞弊的发生。

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

(3)外部监管不足: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企业有可乘之机。

同时,一些中介机构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时,为了追求利益而忽视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约束。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

对赌协议:又称为估值调整机制(value adjustment mechanism),在中国被翻译成对赌机制,指在股权性投资安排中,投资方在与融资方管理层达成协议,对于未来的不确定情况进行约定,如果约定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对自身有利的权利,反之则融资方或管理层就可以行使另一种对自身有利的权利。

从理论上分析,估值调整机制实际上是一种期权形式。

上市案例:公司上市准备阶段引入风投,以公司业绩和上市为条件,换取较高的风投入股价格。

但对赌机制并不被证监会认可,如果存在对赌条款,上市前必须清理干净,最好能在风投入股时考虑到这个问题。

特别是上市时间对赌、股权对赌协议、业绩对赌协议、董事会一票否决权安排、企业清算优先受偿协议等五类PE 对赌协议已成为目前IPO 审核的绝对禁区。

清理的方式一般为:①签订补充协议,废止之前投资合同中的对赌条款②发行人、投资方均承诺对赌已清理干净,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赌,并出具证明③核查机构和保荐人出具意见。

一、金刚玻璃——股权对赌、上市对赌对赌协议缘由公司对赌协议源自2007 年一次增资扩股中引入了战略投资者,《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专项说明》中有如下描述:2007 年12 月29 日和2008 年1 月10 日,公司及大股东金刚实业分别与天堂硅谷、汇众工贸和保腾创投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增资扩股协议》中附加了对赌条款,该条款约定如公司达不到协议约定的经营业绩等条件,金刚实业将向三家投资者无偿转让部分股份以予补偿。

2009 年1 月,对赌协议签署方就有关业绩指标进行了调整。

对赌协议的终止为促进本公司稳定发展,维护股权稳定,相关股东取得一致意见,重新签订《关于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终止原《增资扩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书》中对赌条款。

2009 年9 月15 日,公司、金刚实业分别与投资者重新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各方一致同意终止原协议关于无偿转让股份的相关条款。

近三年业绩承诺与财务舞弊案例

近三年业绩承诺与财务舞弊案例

近三年业绩承诺与财务舞弊案例
财务舞弊是一个严重的商业问题,近年来,随着监管的加强和公众对财务舞弊的关注度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司和人员因财务舞弊被曝光和受到惩罚。

以下是近三年业绩承诺与财务舞弊案例:
1. ST凯乐:该公司在2016年至2020年间,通过与隋田力合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其高管包括副总经理隗凯和朱后利、董事段和平、副总经理赵晓城和财务总监刘莲春等都涉及其中。

2. 科迪乳业:这家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间连续三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时其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和担保的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相关责任人因此被罚款。

除了上述案例外,还有康美药业、乐视网、獐子岛等公司也存在财务舞弊的情况。

这些案例都表明,财务舞弊不仅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对于财务舞弊,应该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加强公众教育和意识,提高公众对财务舞弊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案例检索研究:与公司对赌的业绩补偿“行权”要点iCourt

案例检索研究:与公司对赌的业绩补偿“行权”要点iCourt

案例检索研究:与公司对赌的业绩补偿“行权”要点iCourtAlpha海量内容法律数据库快、准、全检索体验申请加入 Alpha,扫描二维码联系诺诺多作者:许诗婕马铭蔚单位: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微信:mingwei-ma编者按通过合适的检索数据库,匹配良好的检索分析技能,精准检索并分析类案裁判规则,有助于律师解决实务案件。

今天推文即为作者结合大数据检索、类案研究、典型案例研读后,通过专业研究能力得出法律分析。

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常用的保障投资者利益的方式,其中业绩补偿条款又是对赌协议中估值调整的重要手段,通常指在股权投资交易中约定,目标公司或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目标公司未来业绩作出一定承诺,并且在业绩目标未达成时对投资方进行业绩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公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 号,以下简称“《九民纪要》”),根据《九民纪要》第5 条,此类对赌协议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应认定有效。

《九民纪要》同时对业绩补偿条款的履行作出规定,“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承担金钱补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公司法》第35 条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和第166 条关于利润分配的强制性规定进行审查。

经审查,目标公司没有利润或者虽有利润但不足以补偿投资方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或者部分支持其诉讼请求。

今后目标公司有利润时,投资方还可以依据该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尽管《九民纪要》对投资方与目标公司业绩对赌条款的效力进行了认可,但该条对目标公司实际履行业绩补偿设置了诸多限制,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约定有效但无法实际履行的情况。

本文将从实务角度,结合相关司法裁判案例,对投资方与目标公司业绩对赌条款的履行进行探析。

一、目标公司向投资方现金补偿的要件分析根据《九民纪要》规定,经审查,如目标公司没有利润或者虽有利润但不足以补偿投资方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或者部分支持其诉讼请求。

具体而言,投资方对业绩补偿的举证责任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证明业绩补偿条款约定的补偿条件已全面触发,其二是证明目标公司有足够利润补偿投资方。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篇1一、案例背景近年来,对赌协议在拟上市公司中愈发受到青睐。

对赌协议,又称为估值调整机制,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约定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根据特定事件的发生与否,对投资金额、投资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协议。

本案例将对某拟上市公司与投资方签订的对赌协议进行分析,探讨其条款设计、风险控制及市场影响等方面。

二、条款设计分析1. 对赌标的:对赌协议中明确约定,若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实现特定的业绩目标或财务指标,则投资方有权要求调整投资金额或投资条款。

这种对赌标的的设计,旨在激励公司努力达成约定目标,同时也为投资方提供了相应的风险保障。

2. 对赌期限:协议中对赌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通常为3-5年。

这样的期限设定,既能够给予公司足够的时间来达成目标,又能够确保投资方的利益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保障。

3. 对赌金额及调整方式:协议中详细规定了对赌金额的调整方式,包括金额调整的具体比例、调整时间的计算方式等。

这些条款的设计,确保了双方在达成协议后的权益得到明确保障。

三、风险控制分析1. 市场风险:对赌协议中通常包含市场风险的控制条款。

例如,若因市场原因导致公司未能达成约定目标,投资方可以要求调整对赌条款或延缓对赌期限。

这些条款的设计,有效地保护了投资方的利益。

2. 财务风险:公司财务风险也是对赌协议中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

通过设定财务指标和对赌金额的调整方式,协议确保了公司在面临财务风险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

3. 法律风险:对赌协议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包括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争议解决方式等。

协议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相关法律风险的控制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四、市场影响分析1. 对公司融资能力的影响:对赌协议能够显著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

通过签订对赌协议,公司可以获得更多投资方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2.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对赌协议通常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一定要求,如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等。

上公司应收账款案例参考

上公司应收账款案例参考

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案例参考在财务报表的分析中,我们通常会用应收账款周转率这个指标,但是,很多人对这个指标并不了解具体的使用方法,今天,我把我了解的应收账款的含义及如何应用,跟大家作一个分享。

一、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含义: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公式通常表达为: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 ((期初的应收账款+期末的应收账款)/2)通常我们以年为单位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单位为次,即一年内应收账款回收了几次。

如果用365天除以应收账款周转率,我们就得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如应收账款周转率为6次,则应收账款的财转天数约为60天或两个月,即公司销售出货物后大约60 天可以收回货款。

在通常意义上,我们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要看公司的销售贷款平均多长时间回款?是否及时?从数据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是否足够,行业景气度如何?那么,我们怎么运用应收账款周转率这个指标呢?它能反映出企业什么样的问题。

二、应收帐款财转率指标的应用1、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降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应收账款对一家企业来说,有即定的管理政策,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在多数时间比较平稳。

我在一般的情况下,会看连续几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化,以判断企业是否在正常的状态。

如:很明显,铝制品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集中在14次到17次之间,不过从三年的情况来看,这个指标是持续向下走的,表明铝制品行业的回款周期在加长,回款难度在增加,侧面也反映了行业景气度下降。

我们在选择这样的股票时,就需要慎重。

2、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上升的情况不同的行业,境况可能完全不相同,下面是风电设备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我们看到,风电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在三年内持续上升,表明这个行业应收账款的账期越来越短,回款越来越快,从侧面反映了该行业的景气度越来越好。

不过,细心的读者也许留意到,上述的铝制品行业与风电设备行业,尽管一个在下降,另外一个在上升,但下降的铝制品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仍然高于风电设备行业,那么会不会认为铝制品行业好于风电行业呢?答案当然不是。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8篇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8篇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8篇篇1一、案例介绍在拟上市公司中,对赌协议是一种常见的风险防范措施。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以供参考。

二、案例详细描述1. 协议背景:某拟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市过程中,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与投资人签订了对赌协议。

该协议旨在明确公司与投资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公司在上市前能够达成预定的业绩目标。

2. 协议内容:(1)对赌条款:* 上市时间:公司需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上市,否则需向投资人支付违约金。

* 业绩目标:公司在上市前需达到预定的业绩目标,如营收、净利润等,否则需向投资人支付相应的赔偿。

* 回购条款:若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上市,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2)其他条款:* 保密条款:双方需对协议内容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

* 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 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案例结果:由于公司在签订对赌协议后,未能按时完成上市计划,触发了回购条款。

投资人根据协议要求,成功实现了股份回购,保障了其投资利益。

同时,公司也通过这一案例,深刻认识到对赌协议的重要性,并在后续上市过程中更加注重风险防范。

三、案例分析1. 对赌协议的有效性: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风险防范措施,在拟上市公司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签订对赌协议,公司可以明确自身在上市过程中的业绩目标,并以此来激励和约束自身行为。

同时,对赌协议也能为投资人提供一种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其在投资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回报。

2. 回购条款的适用条件:在回购条款中,一般规定了触发回购的条件和程序。

如某案例中,触发回购的条件为公司未能按时完成上市计划。

此外,回购条款中还可能包括其他具体细节,如回购价格、回购时间等。

因此,在签订回购条款时,公司需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确保回购条款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3. 争议解决机制:在争议解决方面,对赌协议中一般规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管辖法院。

应收账款案例分析(论文资料)

应收账款案例分析(论文资料)

2021/5/9
15
销售方式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5%的交易都是以 信用销售方式完成的。
• 在医药行业,这也是十分常见的销售现象。
• 应收账款既是财务“风险源”,又是企业发展的 “推动器”,对企业而言是一把“双刃剑”。
2021/5/9
16
现代医药企业的经营特点
• 一、现代医药企业分为制药企业和批发零售企业 • 制药企业属于工业企业,其主要客户是各个医药批发企业和医疗
2021/5/9
17
应收账款分析
2021/5/9
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天
应收账款占主 营业务的分析
应收账款的增幅与 主业务务收入增幅
作比较
应收账款组成 及坏账准备
18
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应收账款周转天
主营业务收入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95.92百万 263.58百万 279.51百万 331.69百万 379.91百万
• 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 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 物等保证金等。
2021/5/9
7
坏账损失的确定
• 公司确定坏账损失时,应遵循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会计核算 的基本原则,具体分析各项应收账款的特性,金额的大小 、信用期限、债务人的信誉和当时的经营情况等。
机构。
• 医药批发零售企业则属于商业企业,其主要客户是零售药店、医 院、小型医药公司。
• 药品批发企业负责药品的批发业务,往往下设若干连锁药品经营 店,从事药品的零售业务,其主要客户是终端消费者
• 二、激烈的商业竞争 •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企业为了能在市场竞争

三个案例解读应收账款指标

三个案例解读应收账款指标

三个案例解读应收账款指标案例一:A公司拖欠应收账款A公司是一家小型贸易公司,经营规模较小,主要业务是向客户销售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然而,由于公司管理不善,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大量拖欠。

在过去两年的财务报表中,A公司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渐增加,已经超过30%。

这表明公司的销售收入无法及时回收,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无法正常运营。

由于大量的拖欠应收账款,公司必须寻求借款或提前支付供应商以维持日常运营,这进一步加重了公司的财务负担。

案例二:B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B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的大型企业,多年来一直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

然而,在最近的财务报表中发现,B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从去年的10次降低到今年的6次。

这意味着公司的销售收入无法及时回收,导致了资金的长时间占用。

对于这种情况,B公司的管理层应该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首先,可能是公司的销售政策发生了变化,导致了客户支付账款的延迟。

因此,应该重新评估销售政策,确保客户及时支付欠款。

其次,公司可以考虑与供应商协商,采取一些灵活的贸易方式,如提供贷款或分期付款的选择,以提高客户的付款率。

此外,还可以通过减少库存和优化供应链来缩短销售到收款的时间。

通过这些措施,B公司可以改善应收账款周转率,提高资金回收效率,从而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财务支持。

案例三:C公司的坏账损失上升C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多年来一直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

然而,在最近的财务报表中发现,C公司的坏账损失明显上升。

进一步分析发现,C公司的应收账款拖欠时间逐渐增加,信用风险和逾期风险不断上升。

由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追回欠款,导致了大量的坏账损失。

针对这种情况,C公司的管理层应及时调整公司的信用政策,加强对客户信用的评估,并设立合理的信用额度。

与此同时,应建立一个完善的催收系统,定期进行客户欠款的跟踪和追讨,确保及时回收欠款。

此外,可以考虑与保险公司合作,购买应收账款保险,降低坏账风险。

《并购业绩承诺诱发财务舞弊的案例研究》

《并购业绩承诺诱发财务舞弊的案例研究》

《并购业绩承诺诱发财务舞弊的案例研究》一、引言近年来,企业并购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常态。

并购过程中,业绩承诺往往被视为交易的重要部分,旨在保证目标公司的业绩和预期收益。

然而,不乏有企业为达到承诺的业绩指标而采取不当手段,其中财务舞弊行为尤为严重。

本文以某企业并购案为例,深入探讨并购业绩承诺如何诱发财务舞弊问题,并分析其背后的成因与影响。

二、案例概述本案例中,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成功收购了另一家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在并购协议中,目标公司的原管理层做出了明确的业绩承诺,即在未来三年内实现一定程度的业绩增长。

然而,在并购完成后不久,收购方就发现了一系列异常的财务状况,疑似存在财务舞弊现象。

三、并购中的业绩承诺与财务舞弊动机1. 业绩承诺压力:目标公司的原管理层为达成并购协议中的业绩承诺,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来调整财务报表,以迎合承诺的业绩指标。

2. 利益驱动:管理层可能因个人或集团利益考虑,通过财务舞弊来虚增业绩,从而获得更高的薪酬或奖励。

四、财务舞弊的具体表现及分析1. 虚构收入:目标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发票等方式虚增收入。

2. 成本操纵:管理层可能通过调整成本计算方法、减少成本列支等方式降低报告成本。

3. 资产减值准备金的不当处理:管理层可能通过不当处理资产减值准备金来调整报告的资产价值。

五、舞弊的发现与调查收购方在完成并购后,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发现了目标公司存在的异常财务状况。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了一系列财务舞弊行为。

调查过程中还发现,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参与了舞弊行为。

六、舞弊的后果与影响1. 法律后果:涉事的管理层和财务人员面临法律追责和处罚。

2. 财务影响:舞弊行为导致收购方的财务报表出现严重失真,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和信心。

3. 声誉影响:目标公司的声誉受损,影响了其业务发展和客户关系。

七、防范与治理建议1. 加强内部审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上市案例研习(91)存货和应收账款双高的解决之道

上市案例研习(91)存货和应收账款双高的解决之道

上市案例研习(91)存货和应收账款双高的解决之道【案例情况】一、科泰电源(一)风险因素1、存货管理的风险2007年末、2022年末、2022年末和2022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8,572.73万元、9,403.19万元、10,029.10万元和7,578.39万元,占相应期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30%、40.22%、36.83%和24.72%,虽然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在资产构成中仍占比较高。

本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发出商品构成,2007年末、2022年末、2022年末和2022年6月30日,三者合计占公司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93.67%、94.61%、99.35%和95.77%。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按订单生产。

本公司主要部件发动机需要从海外采购,供应商供货周期和海外运输时间均较长,且单位价值较大,故公司一般保持2个月的库存量;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一般在取得订单后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从领料到产成品验收入库的过程中,均核算为在产品,通常需要4-8周;公司发出商品的形成、期间的长短和规模的大小,主要依据销售合同中关于产品交付、安装和验收的条款规定,同时受到货物运输、安装工程和客户的验收周期的影响,期限通常为2-3个月,有时甚至更长。

综上所述,本公司存货规模较大系正常经营所需,符合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同时,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8、2.45、2.65和1.75,周转情况正常。

公司通过ERP系统对存货进行管理,首先,根据销售、生产和原材料库存情况,确定采购需求;其次,根据订单下达生产任务单;最后,产品完工入库后,根据合同订单的交货约定,发出商品在取得客户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相应结转营业成本。

但是,由于存货规模较大,占用了公司营运资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扩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若公司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合理库存管理,及时消化存货,可能产生存货跌价和存货滞压情况,并导致存货周转率下降,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A股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

A股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

A股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篇1一、引言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A股拟上市公司中广泛应用。

它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估值,还能为投资者提供一种风险管理的手段。

然而,对赌协议的复杂性和潜在风险也要求我们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理解。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对A股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相关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案例介绍某A股拟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升估值,吸引更多投资者,决定采用对赌协议。

协议规定,如果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能达到特定的业绩目标,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以特定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反之,如果公司达到了约定的业绩目标,投资者则需按照约定的价格将股份出售给公司。

三、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1. 对赌标的:该对赌协议以公司的净利润作为对赌标的。

2. 对赌期限:协议期限为三年,即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3. 业绩目标:公司在三年内需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0%。

4. 回购价格与出售价格:如果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以协议签订时的股价回购其股份;如果公司达到了约定的业绩目标,投资者则需按照协议签订时的股价将股份出售给公司。

5. 违约责任: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对赌协议的风险分析1. 公司业绩风险:对赌协议以公司的净利润作为对赌标的,如果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需要按照协议以较高的价格回购投资者的股份,这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压力。

2. 投资者风险:虽然对赌协议为投资者提供了风险管理的手段,但如果公司达到了约定的业绩目标,投资者需要按照约定的价格出售股份,可能会面临股价波动带来的风险。

3. 信息披露风险:对赌协议涉及复杂的金融工具和潜在的风险,如果公司未能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五、对赌协议的应对措施1. 加强信息披露:公司应充分披露对赌协议的相关信息,包括对赌标的、对赌期限、业绩目标、回购价格与出售价格等,以便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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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业绩对赌)之应收账款指标相关案例研究(案例统计)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通常伴随着相应的业绩承诺(业绩对赌),作为对上市公司股东的保护措施。

常规业绩对赌,包括全额倍数对赌、差额对赌、分层对赌、部分对赌等。

此外,不少上市公司还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市场化的对赌指标,比如分次收购、分层责任承担、应收账款对赌、锁定期根据现金流情况延长、客户集中度对赌、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对赌、上市公司追加投资、经营活动现金流对赌,以及奖励等反向对赌。

其中,关于应收账款指标的对赌是一个重点。

以下就近年来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项目中应收账款指标对赌统计了十个上市公司重组项目,涵盖了目前上市公司业绩对赌中有关该指标的主要案例。

1、科达股份(600986)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考核余额,将未收回应收账款调节收入及相应的成本利润补偿期间标的公司每年年末至次年6月30日期间从某一客户实际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低于该年年末(12月31日)对该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对于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计算的相关期间为自开票当月起的后6个月内;若开票时间晚于次年的6月30日,则计算的相关期间为自次年的6月30日起的6个月内),则前述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对应的收入和成本同时冲减,该利润补偿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冲减后的净利润余额为准。

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时间根据应收账款计算期间的截止时点相应顺延。

于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导致调减对应收入和成本的,在应收账款实际收回当年,相应调增对应收入和成本。

2、深大通(000038)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考核余额、占收入比率,对未收回应收账款作现金补偿截至2016年12月31日,如冉十科技仍未收回本次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未收回金额由曹林芳以现金补偿,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补偿完毕;业绩承诺期间内,如冉十科技每一年末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款的金额占上一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40%,超过部分金额由曹林芳以现金补偿。

3、创意信息(300366)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考核余额,对未收回应收账款作现金补偿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保证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保证在业绩承诺期内按照标的公司以往经营惯例以及行业特性做好应收账款回收工作,并承诺按照以下标准回收应收账款:(1)标的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90%以上。

如果逾期未能收回,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按照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被收回,则按照应收账款(经审计)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2)标的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90%以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尽力与债务人沟通,采取磋商、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按照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被收回,则按照应收账款(经审计)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3)标的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90%以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尽力与债务人沟通,采取磋商、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按照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被收回,则按照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4)标的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90%以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尽力与债务人沟通,采取磋商、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按照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被收回,则按照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4、绿盟科技(30036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考核回款率,对未收回应收账款作股份补偿乙方中的各方共同及分别承诺:标的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00万元、4,160万元、5,408万元;标的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在承诺期届满后三年内即2019年12月31日前收回85%以上。

针对乙方关于“标的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在承诺期届满后三年内即2019年12月31日前收回85%以上”之承诺,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标的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收回比例未达到85%及以上,则乙方应在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以其全部剩余未解锁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1元对价回购并注销,上市公司应在2019年年报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如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低于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额的10%,则乙方无需以其剩余锁定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5、坚瑞消防(300116)2014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考核回款率、周转率,对未收回应收账款作现金补偿交易对方童新建、童建明承诺,盈利承诺期满之日起3年内,童新建、童建明将负责标的公司按照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所确认的已完工未结算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总额(以下简称“应收款项总额”)全额收回款项,逾期不能清收部分,由童新建、童建明以连带责任方式按照未能清收部分总额的95%(扣除盈利承诺期内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补偿给坚瑞消防,且应于盈利承诺期满3年之日起的3个月内将补偿款全额现金支付给坚瑞消防。

坚瑞消防承诺对童新建、童建明清收工程款给予全力支持,坚瑞消防同意标的公司特别授权童新建、童建明全权负责清收标的公司的上述应收款项总额,并由标的公司承担合理的清收费用。

如果标的公司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标的公司2013年的存货和应收款周转率【计算公式为: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率=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标的公司平均应收账款余额+标的公司平均存货余额),其中: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平均存货余额=(存货余额年初数+存货余额年末数)/2】,那么童新建、童建明应以连带责任方式在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审计报告出具日后30日内向坚瑞消防缴纳保证金,应收款项总额中1-2年账龄的需缴纳该部分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应收款项总额中2-3年账龄的需缴纳该部分金额的50%作为保证金;应收款项总额中3年及3年以上账龄的需缴纳该部分金额的100%作为保证金;计算保证金金额时,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审计基准日之后、童新建、童建明缴纳保证金之前的期间内实际收回的款项及审计基准日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从应收款项总额中扣除。

童新建、童建明所要缴纳的因上述约定产生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上述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存入坚瑞消防账户。

当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满之日起3年内全额收回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应收款项总额时,坚瑞消防应在10日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童新建、童建明。

盈利承诺期满之日起3年内,标的公司未能全额收回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应收款项总额时,保证金应用于冲抵上述的应收款项总额补偿款,如保证金在冲抵应收款项总额补偿款后存在结余,坚瑞消防应将结余的保证金在10日内退还给童新建、童建明。

6、华谊嘉信(30007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考核周转率、回款率和坏账率应收账款指标:(1)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东汐广告①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3次/年,且②截止每年7月末,上一年度末的应收账款回款率不低于90%,且③每年坏账率不高于0.2%,且④全部股份解锁前应收账款回收率达到95%。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年初应收账款余额+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率=实际发生的坏账÷当年应收账款发生额。

(2)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波释广告①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2次/年,且②截止每年7月末,上一年度末的应收账款回款率不低于90%,且③每年坏账率不高于1%,且④全部股份解锁前应收账款回收率达到95%。

(3)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美意互通①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3次/年,且②截止每年7月末,上一年度末的应收账款回款率不低于90%,且③每年坏账率不高于1%,且④全部股份解锁前应收账款回收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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