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接触式眼压计产品技术要求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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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能指标
2.1使用性能
2.1.1光源要求见下表 1
表 1
2.1.2眼压测量偏差
眼压测量偏差,允差±2mmHg。
2.1.3眼压测量重复性偏差
眼压计的测量重复性偏差应该小于 4mmHg。
2.1.4眼压测量范围
眼压测量范围:5mmHg 到 50mmHg。
2.1.5最大喷气压力
眼压计的最高喷气压强应不大于11kPa(82.5 mmHg)。
2.1.6对齐屏幕和目标靶
眼压计应具有目标靶引导对焦,操作者应能通过对齐屏幕观察定位及对焦情况。
2.1.7检测模式
a)自动模式,当正确定位和对焦后,眼压计能自动喷气并显示测试结果。
b)简易模式,当定位和对焦完成,未找到自动喷气检测最佳位置,可通过“easy Pulse”按钮,实现眼压测试。
2.1.8左右眼识别
眼压计需能根据目前处于测试左眼或右眼的位置而正确显示眼别。
2.1.9运动敏感唤醒功能
当探头从左向右移动或从右向左移动时,眼压计能从待机模式开启。
2.1.10自动关闭
当系统在两分钟没有活动后,系统能自动关闭。
2.1.11打印功能
眼压计内置打印机,并实现检测结果的打印功能。
2.1.12下巴托
a)眼压计的下巴托能进行垂直升降,不应有停顿和突跳现象。
b)下巴托升降范围不小于72mm。
2.1.13移动台
a)移动台能进行任意的平移和停止,不应有停顿和突跳现象。
b)移动台左右调节范围不小于(0~78)mm,前后调节范围不小于(0~56)mm。
c)移动台具有运动锁功能。锁止状态下探头无法随意移动,以保证静止状态和关机状态下探头滑动。
2.1.14探头
a)探头能进行垂直升降,不应有停顿和突跳现象。
b)探头升降范围不小于30mm。
2.1.15工作距离
工作距离 15mm,允差±10%。
2.1.16软件功能
a)软件应具有自动判断对焦情况,并控制喷气功能;
b)软件应能够对喷气测试采集数据并计算眼压值;
c)软件应具有控制仪器自检程序;
d)软件应具有清除历史数据和自动喷气演示功能;
2.2外观和结构
2.2.1外观应美观大方,色泽均匀;结构合理。
2.2.2文字和符号应清晰、准确。
2.2.3各调节部件操作应灵活、可靠,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
2.3环境试验要求
眼压计的环境试验应符合 GB/T14710-2009 中气候环境试验Ⅱ组,机械环境试验Ⅱ组的规定。运输试验、电源电压适应能力试验应分别符合 GB/T14710-2009 中 4 章、5 章的规定。
2.4电气安全要求
眼压计应符合 GB9706.1-2007 的要求。
2.5电磁兼容要求
眼压计应符合 YY0505-2012 的要求。
2.6光辐射安全
眼压计光源使用激光二极管,应满足参照 GB7247.1-2012 的要求。
(以下内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