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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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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4.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 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 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 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 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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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混凝土验收规范的内容概况
共分为 10 章: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模板分项 –5 钢筋分项 –6 预应力分项 –7 混凝土分项 –8 现浇结构分项 –9 装配式结构分项
5 个附录: – A 质量验收记录 – B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 搭接长度 – C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 验方法 – 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 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 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 厚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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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
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
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
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 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 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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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 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5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 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 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 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 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一般项目) 4.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 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 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 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 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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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混凝土验收规范的内容概况
共分为 10 章: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模板分项 –5 钢筋分项 –6 预应力分项 –7 混凝土分项 –8 现浇结构分项 –9 装配式结构分项
5 个附录: – A 质量验收记录 – B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 搭接长度 – C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 验方法 – 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 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 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 厚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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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
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
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
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 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 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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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 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5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 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 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 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 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混凝土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PPT课件
2.模板安装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6)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 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 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 体。 (7)当钢模板高度超过15m,应安设避雷设施,避雷设施的接 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施工,模板应有抗风 的临时加固措施。 (8)遇大雨、大雾、沙尘、大雪或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 应暂停露天高处作业。5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 雨、雪停止后,应及时清除模板和地面上的积水及积雪。 (9)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 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10)模板施工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报告有关 人员处理。当遇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和采取应急措施;待修复或 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1、 钢筋进场检查程序、内容和要求 ①凡钢筋进场前,总监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前报拟进场时间、
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以便安排人员进行验收。 ② 钢筋进场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原件 (复印件限制使用且必须盖公章)、产品备案证原件 (复印件必须盖备案企业公章)、生产许可证编号。 ③产品合格证应认真核对以下项目是否完整、准 确。 产品名称、型号与规格、牌号; 生产日期、 生产厂名、厂址、厂印及生产许可证编号; 具有检 验人员与检验单位证章和机械、化学性能规定的技术数 据; 采用的标准名称或代号; 螺纹钢筋表面必须 有标志和附带的标牌; 一张合格证钢材总量不能超 过60t(一个检验批)
可调支托承托模板,形成轴心受压传递荷载。 5.立杆间距应根据所承受荷载确定,一般不大于1.2
2.模板安装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模板工程安装高度超过3.0m,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 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2)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3)施工人员上下通行必须借助马道、施工电梯或上人扶梯等 设施,不允许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上下,不允许在 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4)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严 防滑落。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脚 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5)高处支模作业人员所用工具和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 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以免坠落伤人。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课件(PPT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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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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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规范概述
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 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 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 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 大区别。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 求; 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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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培训
目录
一、新规范概述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四、新源自范修订内容解读一、新规范概述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 文)的要求,本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 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修订完成。
混凝土验收规范ppt课件
5、增加了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第3.0.6 条) 3.0.6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 格时不得使用; (2)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 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 (3) 混凝土浇筑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 应按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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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 批容量放大及材料进场合并验收的规定; (如3.0.8、5.1.2、7.1.7等) 3.0.8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
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收时 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 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次。
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 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 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 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 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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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 3、完善了材料进场验收的技术规定,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
11、修改了结构实体检验组织和实施的规定; 第10.1.1条 “结构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组 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施工 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经 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除结构位置与 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具 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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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 收规定(新规范6.2.4) 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 筋用锚具系统。
(1) 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 格时不得使用; (2)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 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 (3) 混凝土浇筑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 应按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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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 批容量放大及材料进场合并验收的规定; (如3.0.8、5.1.2、7.1.7等) 3.0.8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
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收时 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 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次。
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 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 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 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 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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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 3、完善了材料进场验收的技术规定,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
11、修改了结构实体检验组织和实施的规定; 第10.1.1条 “结构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组 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施工 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经 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除结构位置与 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具 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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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 收规定(新规范6.2.4) 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 筋用锚具系统。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pt课件
检验批的容量
2~8 9~15 16~25 26~50 51~90 91~150
表3.0.9 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最小抽样数量 检验批的容量 最小抽样数量
2 2 3 5 5 8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3 20 32 5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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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原材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不 超过30t为一批。每批中每种钢筋牌号、规格均应至少抽取1个钢筋试件 总数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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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增加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6.2.4 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用锚具系统,应按现 行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的相关规定检验其防 水性能,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新增条文)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 2、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扩大规定; 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 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5、增加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6、增加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7、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8、增加了回弹-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9、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
3.0.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规范
各章 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讲解()课件
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概 述
规范内容概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主要 包含以下内容:混凝土原材料质量要求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质量 控制、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混凝土结
构验收等。
规范对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要求进行了 明确规定,包括水泥、骨料、外加剂等
的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
规范规定。
优化配合比设计
根据工程要求和实际情况,优 化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确保 混凝土的工作性能和强度。
规范施工操作
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 施工,确保混凝土的浇筑、振 捣、养护等环节符合规范要求 。
强化质量检测
在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试块 进行抗压强度检测,及时发现
并处理质量问题。
施工后检测与验收
预制构件
通过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生产和安装,实现工程的 高效建造和资源节约。
结构加固与修复
针对既有结构的加固与修复需求,发展相应的技 术和方法,延长结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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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对混凝土结构的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了规定,以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 量符合要求。
规范的重要性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它规定了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标准,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了明 确的质量控制依据。
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 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图纸的正确性 和完整性,并明确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
采购材料
施工现场布置
根据施工方案和图纸要求,采购合格的混 凝土原材料,如水泥、骨料、添加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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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要点:
1、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 批容量放大及材料进场合并验收的规定; (如3.0.8、5.1.2、7.1.7等) 3.0.8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
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 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扩大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次。
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 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 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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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善了结构实体砼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 护试件取样和留置规定;(附录C.0.1条)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 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 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 程施工周期内;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 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 法;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质量问题全部移交搅拌站, 施工单位在混凝土进场时检测质量证明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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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现浇结构分项验收
8.1.1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混凝土 表面未作修整和装饰前进行,并应作出记录; 2、 已经隐蔽的不可直接观察和量测的内容, 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修整或返工的结构构件或部位应有实施 前后文字及图像记录。 8.1.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的确定(严重、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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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加了成型钢筋的进场验收规定; 5.2.2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 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 定。 3、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
求;(10.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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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明确了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结构实体 砼强度的技术规定;增加了回弹-取芯检验结 构实体强度方法。(第10.1.2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技术部 2015.9
课件
实施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705号公告,批准《混凝 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15,将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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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规范的关系: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 GB50300的框架下制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以此修订。
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与5204-2002及2011修订版比较)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 3、完善了材料进场验收的技术规定,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
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 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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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增加(加严)了现浇结构外观质量及位置 偏差、严重缺陷处理应经设计确认的规定; (第8.2.1条)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 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 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为:表8.1.2中 的裂缝、连接部位的所有严重缺陷,也包 括漏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外形、 外表等严重缺陷中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部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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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增加了钢筋机械连接施工过程的验收规定; (第5.4.3条) 5.4.3螺纹接头应检验拧紧扭矩值,挤压接 头应量测压痕直径,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的相关规定。
8、完善了结构实体砼强度检验的龄期规定; (第10.1.2,600℃·d,不小于14d,无上限 规定,冬季可取实际养护温度)
三类 a: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冰冻区环境;受除冰盐影响环境; 海风环境。三类 b:盐渍土环境;受除冰盐作用环境;海岸环境。
13、增加了混凝土预制构件进场进行结构性能检 验的规定 9.2.2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 进场时,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下列规 定: 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进场时应进行 结构性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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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了钢筋隐蔽验收规定;(第5.1.1条) 5.1.1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 收。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
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 长度; (3 )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 距、位置,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和位置。
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 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5、增加了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第3.0.6 条) 3.0.6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 格时不得使用; (2)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 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 (3) 混凝土浇筑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 应按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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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修改了结构实体检验组织和实施的规定; 第10.1.1条 “结构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 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施 工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 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除结构位置 与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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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 收规定(新规范6.2.4) 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 筋用锚具系统。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 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 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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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增加了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基本性能 试验报告的要求(新规范7.1.5) 大批量、连续生产(2000m³)的统一配合 比混凝土,混凝土制备生产方应提供基本性能 试验报告。
生产方应提供的基本性能试验报告有:稠度、凝结时 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表观密度等基本性能, 设计有要求时,还应提供其他基本性能。 15、删除了对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的要求(老规范7.3)
1、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 批容量放大及材料进场合并验收的规定; (如3.0.8、5.1.2、7.1.7等) 3.0.8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
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 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扩大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次。
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 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 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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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善了结构实体砼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 护试件取样和留置规定;(附录C.0.1条)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 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 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 程施工周期内;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 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 法;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质量问题全部移交搅拌站, 施工单位在混凝土进场时检测质量证明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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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现浇结构分项验收
8.1.1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混凝土 表面未作修整和装饰前进行,并应作出记录; 2、 已经隐蔽的不可直接观察和量测的内容, 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修整或返工的结构构件或部位应有实施 前后文字及图像记录。 8.1.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的确定(严重、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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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加了成型钢筋的进场验收规定; 5.2.2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 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 定。 3、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
求;(10.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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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明确了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结构实体 砼强度的技术规定;增加了回弹-取芯检验结 构实体强度方法。(第10.1.2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技术部 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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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705号公告,批准《混凝 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15,将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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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规范的关系: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 GB50300的框架下制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以此修订。
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与5204-2002及2011修订版比较)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 3、完善了材料进场验收的技术规定,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
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 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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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增加(加严)了现浇结构外观质量及位置 偏差、严重缺陷处理应经设计确认的规定; (第8.2.1条)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 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 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为:表8.1.2中 的裂缝、连接部位的所有严重缺陷,也包 括漏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外形、 外表等严重缺陷中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部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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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增加了钢筋机械连接施工过程的验收规定; (第5.4.3条) 5.4.3螺纹接头应检验拧紧扭矩值,挤压接 头应量测压痕直径,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的相关规定。
8、完善了结构实体砼强度检验的龄期规定; (第10.1.2,600℃·d,不小于14d,无上限 规定,冬季可取实际养护温度)
三类 a: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冰冻区环境;受除冰盐影响环境; 海风环境。三类 b:盐渍土环境;受除冰盐作用环境;海岸环境。
13、增加了混凝土预制构件进场进行结构性能检 验的规定 9.2.2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 进场时,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下列规 定: 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进场时应进行 结构性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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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了钢筋隐蔽验收规定;(第5.1.1条) 5.1.1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 收。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
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 长度; (3 )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 距、位置,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和位置。
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 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5、增加了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第3.0.6 条) 3.0.6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 格时不得使用; (2)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 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 (3) 混凝土浇筑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 应按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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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修改了结构实体检验组织和实施的规定; 第10.1.1条 “结构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 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施 工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 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除结构位置 与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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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 收规定(新规范6.2.4) 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 筋用锚具系统。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 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 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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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增加了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基本性能 试验报告的要求(新规范7.1.5) 大批量、连续生产(2000m³)的统一配合 比混凝土,混凝土制备生产方应提供基本性能 试验报告。
生产方应提供的基本性能试验报告有:稠度、凝结时 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表观密度等基本性能, 设计有要求时,还应提供其他基本性能。 15、删除了对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的要求(老规范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