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近现代土地的改革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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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近现代土地的改革及其意义

关键词:土地改革土地所有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摘要: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

也被消灭;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正文:

一、土地改革内容

(1)国共十年对峙时期:

193年2月,毛泽东进一步总结根据土地革命的经验,要求各地各级工农民主政府发布公告,明确规定农民已经分得的田归农民个人私有,可以自主租借买卖,别人不得侵犯;生产的产品,除向政府缴纳土地税外,均归农民个人私有,任凭自由买卖。毛泽东还和邓子恢等一起制定了土地革命中的阶级路线和土地分配方法: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2)解放战争时期:

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保存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3)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冬起,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后,在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第开展了土改运动。近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还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约三百五十亿千克粮食的地租。1950年,美术家朱宣咸创作的作品《争阅土地改革法》,就非常典型生动的记录了在那个特定时代的历史场景。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基本上正确贯彻和执行了党的土地改革的路线和政策。1952年冬,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

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我国存在两千多年(建立于战国,公元前475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此被彻底摧毁,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4)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中国开始以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兴办中外合资企业或向中外合资企业收取场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权可作为合资企业的中方合营者的投资股本。从80年代起,中国开始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分两方面进行。第一,土地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第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把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在使用权上,变过去无偿、无限期使用为有偿、有限期使用,使其真正按照其商品的属性进入市场。1982年,深圳特区开始按城市土地等级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使用费。1986年,国家通过了土地管理法,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1987年4月国务院提出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同年9月,深圳率先试行土地使用有偿出让,出让了一块5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限期50年,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11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土地管理局等部门的报告,确定在深圳、上海、天津、广州、厦门、福州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12月,深圳市公开拍卖了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二、土地改革的纵向对比

(1).1931年土地改革

①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路线:

A、内容: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的有制。

B、意义:使广大贫雇农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保证,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和革命的积极性,推动了革命的发展, 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

②抗日战争时期

A.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B.作用: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特点(区别):出现重大挫折,“左”倾错误,提出坚决“打击富农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主张。

(2).1947年土地改革(人民解放战争时期)

A.路线: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B. 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C.特点(区别):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3).1950-1952年土地改革(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

①背景:新中国成立后,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新解放区的农民无地或少地。

②内容: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富农的政策。

③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3.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4.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5.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6.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

特点(区别):1950年土地改革,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对富农的态度,由消灭和限制到保护。

三次之间的区别:第一次是民族主义时期,中日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致抗日,全国一致反抗日本侵略。第二次是阶级斗争时期,中国人民与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实行有阶级区分的土地政策,联合贫下中农对抗资产阶级。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措施,所以保留了富农经济,减少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阻力,为经济恢复建设提供稳定的保障。

第三次与前两次的区别:1.范围更广(以往是在根据地或解放区进行,这次是在全国包括少数民族地区推行);2.目的有了新变化(以往是为了赢得革命的胜利,这次是为解放农村的生产力和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3.对富农实行了新的政策(以往是打击或限制,这次采取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4.影响更深远(这次土改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使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4).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①原因:过去的人民公社体制,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党中央总结了合作化的经验教训,作出正确的决策。

②内容: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把土地长期包给各家各户使用,分户经营,自负盈亏。

③结果: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土地改革的意义

1、分别意义: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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