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违规处罚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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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629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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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违规处罚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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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凡有下列行为者,属于公司一类安全违规行为:

1.1 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和根据劳动保护要求做好保护措施者;

1.2 在厂区内吸烟(不含重点防火区);

1.3 在厂区内行车超速;

1.4 非专业人员维修机械和电气设施及设备;

1.5 特殊工种人员在未取得劳动局颁发的“上岗证”前上岗操作;

1.6 在使用、贮存过程中,没有将压力气瓶固定和直立起来;

1.7 违反各类安全提示及标志,如闯黄色安全带等;

1.8 其它类似行为。

2、有下列行为者,属于公司二类安全违规行为:

2.1 未按规定悬挂安全警示牌或安全警示牌上无部门名称;

2.2 违反安全用梯规定,如梯子无防滑功能、在梯子上工作时下面无人扶梯等;

2.3 释放有害有毒介质是时违反其安全要点且未进行隔离;

2.4 未经许可或非紧急情况时擅自动用消防设施;

2.5 非工作场所使用电炉及其它大功率电器;

2.6 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他人轻微受伤;

2.7 其它类似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

3、有下列行为者,属于公司三类安全违规行为:

3.1 未按规定动火,如动火前未办理“动火审批单”、未清理现场可燃物,动火现场无灭火器或灭火器已过期、无防火监护人或其它违反动火规定的行为等;

3.2 违反接用临时电源安全要求,如接用临时电源前未办理“用电审批单”、临时线路无安全保护装置或其它违反接用临时电源的行为等;

3.3 未遵照“进入封闭区域”安全要求,如进入封闭空间前未办理“进入封闭区域工作审批单”、未进行封闭空间气体监测、无监护

人或其它违反进入封闭空间的行为等;

3.4 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他人严重受伤。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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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使用花线的。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同时进行。 18、夜间施工未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道外,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系统安装未符合规范,未按规定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选用安全电压。 19、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 20、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m3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 2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沉淀池,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13-72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款50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颌带(或下颌带过松)的; 2、坐在安全帽上休息,或将安全帽提在手中、放在一边的; 3、不按规定颜色佩戴安全帽,或用油漆涂刷安全帽的; 4、戴有缺陷或不合格安全帽的。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违者,将责令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视情节罚款100元/人.次。

第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四条各岗位(含设备操作司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串岗、溜岗、脱岗及违反规程者,罚款50元/人.次,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时间内喝酒(含啤酒)。违者罚款300元/人.次。 第六条禁止到池塘、河流、航道中游泳、洗澡,违者,给予罚款200元/人.次,并作退场违纪处理。 第七条禁止从设有禁行标志的便道、边坡、管道等危险处通行,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第八条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现场管理,禁止强行进入禁止施工控制区。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100~200元/人.次。 第九条禁止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或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罚款100~200元/人.次。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审批人审核人编制人编制日期荣乌高速第SDHFJ-3合同段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

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 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 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 第四条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

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 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 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 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5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5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0元,情节恶劣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2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10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惩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必须听从安检人员正确的劝阻、指正,违者罚款30元/次。 12、扣押、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班组长1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 14、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未开展活动者处责任班组组长50元/次,不参加活动者处罚款20元/次。 15、未经三级动火审批擅自动火者处罚操作者100元,处罚指挥操作者200元。 16、施工现场卸料平台,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者处罚100元,处罚指挥操作者200元。 17、“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未执行落实者,处罚防护负责人100元/次,并责令整改。 18、施工现场各卫生责任区未达标者处相关责任人200元,拒不整改者加倍处罚或清除出场。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建立良好的约束机制,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本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制度。 本处罚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的贯彻,带有执法和守法的性质,是非常严肃的法制行为.处罚不是管理目的,只是一种必要的管理手段,而且是建立良好约束机制的必要手段。请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消除各种违章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氛围,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 1、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因管理不善,受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给予责任班组、分包单位5000~20000元以上的罚款; 2、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对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及项目部所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到位,给予责任班组、分包单位1000~10000元罚款,并停止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 3、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及项目部等人员到现场检查,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情况恶劣的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 4、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开会、检查等活动,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次罚款500元(累计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5、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资料未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给予200元的罚款,多次催要仍未上报的(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其中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设备资料等应由本人签字,代签的每人次罚款10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本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隐患及事故有权向质量安全科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施工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和质量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轻伤率不超过3%。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

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及各科室科长、协作单位主管为组员的施工安全委员会,并设三个施工安全小组,由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担任小组长。各协作单位设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对全体官兵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施工安全规定、规程以及施工规范。 3、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大检查,针对主要安全问题,主持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八条:副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规定、规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惩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事故 2.火灾事故 3.交通事故 4.渡汛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场内机动车辆和特种设备事故 7.环境污染事故 8.危化品事故 9.职业病危害事故 10.职工群体健康事故 11.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的事故。 第四条在对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坚持依法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职责对等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标准,以事故责任为依据,杜绝以岗论责的诛连式处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各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工程局(厂)、全资和控股公司;

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的分局(工程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单位或二级单位所属或管理的施工局、联营体和项目部等。 第六条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的职责划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时,各单位提出处理建议,由集团公司做出处罚决定;发生违规行为、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时,由各单位做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按照管理权限督促落实。 第二章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第七条发生下列违规行为,虽未造成安全事故,应当对违规行为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对重大危险因素未作辨识或辨识不清、监控不力; 4、机械设备“带病”运行、违规运行; 5、安全防护设施失效、警示标志缺损; 6、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不交底、不落实或存在明显缺陷; 7、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 8、其它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八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一、轻伤、重伤责任事故 对轻伤、重伤责任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分,由各单位制定具体处分细则并实施。 二、一般责任事故 1、发生一般责任事故,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8047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 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 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项目办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组、监理、施工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一、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施工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各施工队在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 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 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 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 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 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 (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 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2

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 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一、安全管理 1、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机械设备进场后5日内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施工队伍进行处罚500元。 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对施工队伍处罚200元/人次。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安装、拆除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的。对施工队伍处罚2000/次。 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对施工队伍处罚1000元/次。 5、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 6、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7、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的,对施工队伍罚款100元

8、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施工队伍罚款500元/人次 9、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给予施工队伍200-1000元罚款。 10、招用年龄超过60岁或特殊工种限定规定的,罚500/人次 二、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管理 1、机具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破损、残缺已起不到保护作用,每一台(套)处罚200元,其中大型设备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一处罚500元。 2、运输车辆、机动车信号系统严重失灵的每车/次处罚200元,制动系统失灵的每车/次处罚500元。 3、使用超过拆旧年限的设备、车辆,未经检测合格或没有办理使用手续的每台(套、辆)处罚300元。 4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上面带人或在驾驶室内乘人的每人/次处罚50元。 5、钻机未悬挂操作规程的处罚100元。 6、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设备的处罚500元/次。 7、机械手在操作机械过程中玩手机,带耳机的,处罚200元/次 三、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不带安全帽:普通员工每人/次处罚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处罚100元。连续多次(3次)以上不带安全帽的,加倍处罚。

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5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07年11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李毅中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 罚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618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 Penalty system for safety viola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electric power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4、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5、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四、程序与规定 1、违章定义: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审批: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分包施工单位、各参施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民集中安置区滨西绿洲三期新居工程7#、8#、9#楼项目经理部针对本工程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希望各分包施工单位、各参施单位认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本规定,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的完成。 附:项目经理部下发《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1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人在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上岗证者不得入内。 2、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50元,两米以上(含两米)的高处作业,不系安 全带者罚款50元。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20元。 3、禁止带领闲散人员、特别是带领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 4、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特种作业非特殊工种操作者罚款200元。 5、随意损坏、挪动、拆除现场各种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者罚款100 —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 刑事责任。 6、上下基坑、边坡不走马道者罚款50 —100元,乱从架子爬上爬下者罚款50 —100元。 7、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站人、行走,违者罚款100 元。 8、从高处乱扔物料、工具者罚款100 —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9、电工作业不穿戴绝缘保护用品者罚款100 —200元。 10、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每条罚款200元,全部没有整改罚款1000元。 在危险地带、黑暗处、机械或汽车下休息、睡觉者罚款、50 —100元。11垂直运输吊运物资等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罚款指挥者12、50 —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每人罚款13、50元,不参加周一安全例 会的每人罚款20元。 14、现场严禁大小便、倒垃圾,违者罚款20 —50元,现场乱写乱画者罚款20 —50元。 禁止损坏各种安全、质量宣传标语、标志、板报等,违者罚款50 —10015、元,并按原价赔偿 损失。 施工队私招不明身份的人员在工程施工,一经发现罚款施工队500元,并立即清退。、16 结伙打架者,无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对于首先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 罚17款1000元,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自行承担。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8、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首先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罚款1000 元,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自行承担。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

安全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安全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100%; (2)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每周组织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7)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8)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处罚措施 责任期间发生突破第3条控制指标第(1)~(8)项情况的,有权每次在当期的工程款中扣罚1万元人民币; 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进入工地的任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反者每人罚款 100元。 (2)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 拖鞋或光脚,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3)酒后作业的,罚款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款200元。 (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的,罚款100元。

(6)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的,罚款500元。 (7)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8)施工期间,外脚手架、钢井架各立面设置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两侧面和外立面设置疏目安全网,违者每例罚款200元。 (9)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及建筑垃圾的,每件罚款1000元。 (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没有安全培训证的新工人上岗作业,每一人罚款100元。 (11)木工拆卸顶架模板时,先将顶架满堂红拆卸,再拆梁板底板枋的,罚款500元。 (12)井架无搭设方案或无验收使用,每台罚款200元。 (13)凡施工机械应设防护罩的必须按规定设置,如没有设置安全防护罩的每台罚款200元。 (14)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300元/人/次,小便罚款100元/人/次。 (15)进入施工现场吸烟,罚款500元/人/次。

安全处罚条例

北方集团安全质量管理部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条例 1、总则: 为了促进北方集团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带隐患及违章作业,加强集团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及安装队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此条例。 2、现场安全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缺项或弄虚作假,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集团安全质量部经理将对现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质量巡检员、工程经理、工程副经理各处罚200元。现场多项资料不全、记录不及时的将加倍处罚,属安装队原因的对安装队加罚1000元。 2.1吊篮违章处罚条例 2. 1.1现场无吊篮专职维护人员,无吊篮检查及维修记录的,或记录与实际 不符的。 2.1.2吊篮使用完成后未清扫杂物;未收拾工具;小件物品散放在吊篮内 的,未将平台固定牢靠;手动操纵安全锁未将钢丝绳锁紧的;未断电的。 2.1.3按当地政府要求,吊篮应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当地政府未要求 的,未经培训的人员须内部培训后,可操作吊篮,吊篮内应保证两人操 作,单人升空作业的。 2.1.4吊篮无防护板或防护板不牢固及有缝隙的。 2.1.5平台超载或平台内载荷不均布或用吊篮运料及设备的,吊篮内存放氧 气、乙炔等易燃物品的。 2.1.6随意拆卸或挪用设备零件与附件的;擅自开动他人设备的。 2.1.7工作人员在空中进出吊篮,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在空中攀登吊篮 拦杆边缘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的,穿易滑鞋进入吊篮的。

2.1.8如现场需要在吊篮内使用梯板等登高工具及特殊部位施工要有施工方案,高血压、心脏病等身体不好的,或酒后上吊篮的。 2.1.9在没有保险限位及防护装置下运行吊篮的,将安全锁人为采取措施使其处于常开状态的。 2.1.10升降吊篮未使用操纵开关操作的。 2.1.11吊篮在高空施工作业时,未进行可靠连接,固定点少于两处,并未用安全锁锁住安全钢丝绳的,空中维修未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2.1.12吊篮长度大于7.5米的,且加长使用未经专业厂家或吊篮维修员同意及无施工方案并无安全保障措施的。 2.1.13吊篮支架伸出端大于吊篮规定要求且无安全保证措施的,吊篮支架间距与提升机间距不符的。 2.1.14吊篮连接不牢或连接螺栓、附件不全的。 2.1.15吊篮平衡铁数量不够,或平衡铁缺损未补加的,吊篮平衡铁未绑牢的。 2.1.16吊篮工作平台应保持与悬挂机构处于垂直状况,篮筐倾斜后未及时调整的。 2.1.17安全绳未从正规厂家购买,使用时与建筑物硬性接触或与幕墙外饰面直接接触的,安全绳有断股破损的。 2.1.18每部吊篮未设独立的安全保护绳的,吊篮缺少安全绳,三人共用一条安全绳的。 2.1.19安全保护绳未固定于建筑物主体上未配备专用自锁器的;工作人员的安全带未与之可靠连接的。 2.1.20安全绳及钢丝绳卡扣数量少于3个,方向不正确的,钢丝绳破损扭曲,两绳互相环绕的。 2.1.21使用滑板高空作业时未使用独立的安全绳的。 2.1.22吊篮在六级以上风力条件下使用的,距高压线10M范围内使用吊篮的。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5764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 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 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项目监理部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要以预防为主,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必须制止并令其整顿改正,对拒不执行规范和规程,按有关程序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组织体系及分工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负责。 2、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安全生产

管理控制负责。 3、建筑安装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4、控制图及控制内容: 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检查与控制 1、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内容的检查 1.1对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核。 1.2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作人员证件的审核。

承包商安全违规处罚规定

承包商安全违规处罚规定1.违规描述及分级

违反安保规定 50.B未经登记擅自进入工地 51.D无通行证带出工地里的财物(视为偷窃) 52.D赌博 53.D故意破坏建设工地的设备和财物 54.D胁迫、挑衅和攻击任何人 55.D偷盗 56.D打架斗殴 58.D携带危险武器或炸药 其它违规 59.B在施工场所钓鱼 60.B未经允许将消防和安全设备用于其它用途 61.D危险或鲁莽的行为引起伤害或财产的损坏 62.C酒后施工(按照酒驾规定模式裁定) 63.D醉酒施工(按照醉驾规定模式裁定) 64.A/B/C/D其它违规(违规等级依严重程度由公司管理部门酌情确定) 2.对违规个人及承包商公司的处罚 2.1.对违规个人的罚款和扣分等级 等级A:一般违规 处罚:首次发现违规,当场教育并口头警告,不罚款, 第二次违规,罚款200元, 第三次则禁止进入工地。 扣分:首次违规扣1分;再次违规扣2分。第三次违规扣5分; 等级B:中等违规 处罚:首次发现违规,罚款100元,并敦促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教育, 第二次 500元,

第三次则禁止进入工地。 扣分:首次违规扣2分;再次违规扣5分。第三次违规扣10分; 等级C:严重违规 处罚:首次发现违规罚款1000元,严重警告, 第二次则禁止进入工地。 扣分:每项违规均扣10分。 等级D:重大违规 处罚:发现违规即罚款1000元,并禁止进入施工工地。情节恶劣的移交司法机 关处理。 扣分:每项违规均30分。 2.2.对承包商公司的奖罚 此项仅适用于承包商单位,一个承包商单位的总扣分是由其违规员工个人的扣分累加而得。以月累计扣分计算,其奖罚规定如下: 0-5分:给予通报表彰,并授予该标段当月“安全表现先进单位”流动红旗。 6-9分:无奖励无处罚。 10-19分:罚款10,000元; 20-29分:罚款50,000元; 30-39分:罚款200,000元; 以此类推。罚款将从承包商工程项目安全保证金里扣除。 当月扣分超40分的承包商,还会受到责令停工整顿的处罚。 对安全管理不善,连续两个月扣分超40分的承包商,业主有权要求承包商单位 撤换项目经理。 Note: 备注 1.处罚本身不是目的,根本目的在于严肃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的安全纪律,避免事故的 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编号:SM-ZD-13472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方针,杜绝事故,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 1、公司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落实。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事故,减少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94【精编版】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94【精编版】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道部令第30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302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项目所涉及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本细则所称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照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Ⅰ级、Ⅱ级、Ⅲ级)和维修两类。 本细则所称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按照影响程度分为:A类、B类、C类。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按照铁路营业线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照高速铁路管理。具体范围见《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302号)第3条。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照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长期慢行施工的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和申报,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服从运输、减少干扰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 第七条施工项目。 (一)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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