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材料成本控制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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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销三元石窟煤业
机电材料成本控制管理方案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山西煤销三元石窟煤业
机电材料成本控制管理方案
为加强机电材料日常消耗管理,完善材料计划申报、领用、考核制度,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节支增收,降耗增效的目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方案。
机电材料计划管理
一、日常使用材料计划编制:
1、机电设备材料计划按照《三元石窟煤业材料成本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一节材料计划编制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
2、各队编制计划时,要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转情况进行申报,日常消耗材料以一个月为循环周期,杜绝一次报计划两个月以上不领用的情况发生。各队分管机电及第一责任者要对每月申报计划认真进行审核,确保所报计划能满足生产需要还不浪费,使用机电材料库存达最优化。
3、对于一些设备使用日常购置比较方便的配件,以最小额度进行备存,避免备件积压过多,占用资金,周转周期过长。
4、各队申报计划要写清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标明材料使用原因及所用设备或地点,标明可能使用的大致日期,备品备件的标明备品备件。
二、材料计划的领用:
1、机电设备材料计划按照《三元石窟煤业材料成本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二节材料计划领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
2、各队要指定专职领料员对本队材料进行领用发放,确保机电材料领取发放到位。
3、供应科发放机电设备材料时,要根据相关领导签字的《设备材料领料单》进行发放。无相关领导签字不得发放,如遇生产紧急情况,打条发放后要及时进行补签单。不得出现没有领料单材料空出的现象发生。发现一次罚发放人员100元,领用人100元。
4、各队材料员每日下午要核实明天工作所需材料,填写《设备材料领用单》,找相关人员签字后以备第二天生产领用材料使用。各队材料员每日将领导签字的领料单复印一联报送机电科存档。
三、机电设备材料计划到货情况及领用考核
1、每月月底机电科对各队申报的计划到货情况及领用情况进行考核。
2、到货情况考核是按照各队计划的需要到货时间核实供应库是否及时到货,采用供应库现场进行核实。
3、对各队计划领用情况考核是根据各队报机电科的《材料领料单》领用明细进行的。无领料单视为无领用。非备品备件按最两个月的领用量进行考核。两个月后材料未领用量超过计划30%,按一种50元分别对计划申报人、材料员及单位第一责任者进行处罚,所报计划两个月还未开始领用的,发现一次扣单位责任人50元,扣材料申报人100元。
矿用设备管理
一、“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1、周转性材料:
①周转性材料包括:管材、甩头、H架、托辊、皮带、边干、工字钢、π型钢、单体柱等重复使用的材料。
②周转性材料必须将回收材料交生产材料库后方可领用新材料。交旧后由材料库管员根据回收情况出具回收单据。(单据中需注明回收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及材料现状),单据一式两份,库房管理员一联月底提交生产科汇总考核。使用单位一联提交供应科进行新材料领用。回收材料按领新数量100%交旧,对于不能按领新数量完成交旧的每件材料按原值的20%给予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③供应科收到生产材料库出具的有效单据后,需仔细进行核对并根据单据内容进行新材料的领取。对于多交的材料可以累计到下次领新数量中。若未收到交旧单据擅自发货罚款供应库管员500元。
④新增工作面或账上没有的物资及特殊原因不能交旧的材料应在“交旧领新单据”中“用途”栏注明原因,由分管矿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新材料领取。
⑤相关单位若未按交旧领新制度执行,供应库房不予发放新材料并罚款单位负责人300元,材料员500元。
2、消耗性材料:
①消耗性材料包括:钻头、风镐尖、螺丝、螺母、道钉、水管垫、铅丝等日常消耗性材料。
②消耗性材料不得井下擅自随便乱扔乱放,必须回收全部升井交生产库,不能使用由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放入废料堆,可以继续使用联系库管员分类码放。
二、“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1、生产材料库需对各单位回收升井的材料及具有可修旧的材料出具回收单据,登记造册,并将可修复材料分类码放。
2、各分管科室应及时对升井需要修复的材料与机电队沟通进行维修,维修完的材料要各分管科室进行验收并将以修复材料送往生产库房有序码放进行下次使用。沟通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罚款相关科室管理员500元。
3、机电队维修过程中,要对材料进行全面查看,如发现人为损坏应及时申报职能科室进行核实,确属人为损坏将按照材料价值的100%对使用队组进行罚款。机电队隐瞒不报罚款责任人500元。
4、生产材料库管理员应严格执行“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回收物品要仔细查看,杜绝将可修复材料扔入废料堆,否则罚款责任人500元。
三、矿用设备回收、修复及存放
1、井下不用的机电设备,禁止在井下长存;
2、闲置的机电设备要及时升井,升井后由井口把钩工登记,登记要写清编号,编号按月编号,每天下午4点将设备升井登记表报送至机电科。设备升井人员将设备升井后,由机电科进行确认,根据设备情况,将设备及时交付至指定地点。月底审核,发现一次登记未送
至机电科扣把钩工50元。
3、设备升井后,需外送修复的送供应科;其余的送至机修厂。
4、机修厂要根据设备好坏情况分类放置。好的设备要及时除煤粉,防锈,搞完好,验收后转至供应科,以备下次复用。坏的设备,分析原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队内费用自理,及时修理,修理后送到供应科;正常损坏的设备,由机修厂按正常维修费用办理。修好后送至供应科备用。收到的设备无修复价值,确认后送至生产科库房,生产库房进行标识,待报废。
5、机修厂、供应科对修好的设备要进行标识,严格管理。严禁人员到修好的设备上拆卸配件,发现一次,罚拆卸人1000元。
设备配件管理
一、大型配件:
1、对不易损坏的大型配件原则上不备用;原有备件能周转开的原则上不再购买新的,轮替修复使用。
2、对新购置的大型设备,配件备品原则上在一年内不购置非易损备件。
3、凡大型配件损坏后,使用单位必须提交报告,分析原因,属责任事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隐瞒事实,对单位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4、大型配件损坏升井后,由机电科对其进行鉴定,如属责任事故(操作不当、检修不到位、野蛮使用、缺油少水、冷却装置不起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