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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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说明

1、总则

1.0.1 为适应古田县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深化古田县城总体规划,满足古田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有关城市规划技术规定,制定古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0.2 编制本规划的主要依据为《古田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2006年9月)、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国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国标《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行标《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07]316号,试行)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08]199号)等。

1.0.3 本区规划范围东至莲桥——赖厝——前山一带,西南至局下——苏洋厝——吉兆一带,北以规划玉田路为界。本次规划范围用地1

2.89平方公里。

1.0.4 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城市建设活动。包括土地使用性质、用地规模的变更、各类建筑物的改造、扩建和新建,城市道路及市政工程管线的改造和新建等。

1.0.5 本规划文本和图则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不得随意分割。在文本和图则的有关规定外,未涉及的其它控制指标应参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1.0.6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作为强制性内容。本规划所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文中带下划线部分即为强制性内容)。

1.0.7 本规划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是古田县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的主要依据。本规划解释权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古田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规划要点

2.1 规划指导思想

2.1.1 本规划以古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指导,以古田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县城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深化县城总体规划,为古田县城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供最直接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定前提条件。

2.1.2 树立全局观念,重点把握好三个衔接:一是与国高主干线(京台高速)古田互通口规划控制相衔接;二是与省道202线规划

控制相衔接;三是与古田县工业集中区及食用菌加工综合园区规划相衔接。

2.1.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理念。充分利用自然山体和河流水系,扩大绿化用地面积,建设山地生态公园,创建人与自然协调平衡,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严禁建设“三合一”(居住、厂房、仓储)的建筑,工业园区应尽量建设标准厂房。

2.1.4 城市更新改造与发展应延续历史文脉,营造城市特色。严格控制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建筑形式、体量、风格和色彩等要求,创建有古田特色的景观建筑。

2.1.5 以市场经济和弹性规划为原则,在旧城更新改造过程中遵循“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原则成片综合改造,尽量避免“见缝插针”的零星改造给城市带来新的不合理。

2.1.6 兼顾土地区位和级差地租,以经营城市为理念,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促进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

2.1.7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在用地性质上尽量满足兼容性的需要,在功能布局上进行适当的功能划分,使规划具有一定的弹性和可操作性。

2.2 功能定位及规模

2.2.1 根据《古田县城总体规划》本区的功能定位为:行政管理中心,生活居住中心、商贸金融服务中心、科教文化娱乐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体育休闲中心。

2.2.2 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1198.75公顷,人均92.21m2/人。其中居住用地354.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9.57%,人均27.27m2/人。

2.2.3 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13万人。

2.3 规划结构

2.3.1 规划本区的功能结构为“二轴、五片”。

2.3.2 二轴:以城东路——六一四路——城西路,构成城市的东西发展轴;以规划城南路构成城市的南北发展轴。

2.3.3 五片:规划以资福路、城西路、六一四路、古屏路、罗苏路及前山溪等,把本区划分为玉田、城东、城西、城南和莲桥五个片区。

玉田片区:东至古屏路,西靠资福路,南临城西路——六一四路,北以玉田路为界;

城南片区:东至前山溪,西靠罗苏路,北临城西路——六一四路,南以京台高速控制线为界;

城东片区:东临前山溪,西至古屏路,北靠西峰路,南以省道202线为界;

城西片区:东至资福路——城西路——罗苏路,西南到玉田路——官江店仔坪,南以京台高速控制线为界;

莲桥片区:西至前山溪,东以规划省道202线为界。

2.4 居住用地规划

2.4.1 根据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规划结构形式。结合古田县城区四个片区(街区)的规划结构,规划将古田县城区划分成若干个居住小区或组团。

2.4.2 玉田片区:规划面积362.50公顷,规划居住用地124.58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4.5万人;规划按罗华、新翠(含新秀、前坂、文兴和青云等)、十字街(含文河、文安和胜利等)、新丰和西山5个小区组织。

2.4.3 城南片区:规划面积260.87公顷,规划居住用地82.34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

3.0万人;规划按松台、南山和吉兆3个小区组织。

2.4.4 城东片区:规划面积161.25公顷,规划居住用地59.17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2.0万人;规划按前山和翠屏2个小区组织。

2.4.5 城西片区:规划面积365.00公顷,规划居住用地59.93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2.5万人;规划按局下、官江和苏洋厝3个小区组织。

2.4.6 莲桥片区:规划面积139.11公顷,规划居住用地28.44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1.0万人;规划按莲桥和赖厝2个小区组织。

2.5 教育设施规划

2.5.1 中学:本区规划共设7所中学,其中新增1所(完中,城西中学),合并1所(新城中学并入古田一中),扩建4所(古田一中、古田六中、古田七中和松吉中学);

2.5.2 职业中专:本区规划共设2所职业中专,其中扩建职中1所(古田职业中专),新建古田第二职业中专;

2.5.3 小学:本区规划共设11所小学,其中新增1所(华兴小学),新建2所(因受用地发展条件限制,规划就近搬迁新建罗华中心小学和赖厝小学,原罗华中心小学用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扩建7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局下小学、前山小学和湖滨中心小学),整合1所(受用地布局影响,规划整合吉兆和松台小学为松吉小学,重新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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