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1世纪被判死刑纪实】黑社会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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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保护伞
核心提示:55年12月-2010年7月7日),四川省巴县(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在职大专学历,一级警监。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引曾先后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常委、副书记。2010年7月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执行死刑(注射)。
文强最新恶行:
文强自己交代如何玩弄女性,知情人士称,“几个黑帮到学校为他‘选美’,有确切证据的就有4个女孩被其强奸,都是中学生。”一位警方人士告诉本刊记者,文强“霸占”经侦总队总队长陈光明10多年也是事实,“不准她结婚,陈光明也至今未婚。”
提起文强,人们现在耳熟能详的是他藏在水池里的2000万元钱、价值数千万元的豪华别墅和收藏的文物古董,以及他与被他玩弄过的女明星们的那些事儿。而实际上,文强与全重庆最著名的地下色情场所“亮点”之间的秘密关系,才是文强最令公众感到扑朔迷离的所在。
相关的人物
陈明亮:重庆江州实业董事长。渝中区人大代表,被称为重庆“最大古玩商”,在江北枪案追捕过程中落网。
龚刚模: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被摩托车行业人士誉为销售奇才。与黑恶势力头目共同成立万贯财务公司。
黎强: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巴南区第二富、重庆市人大代表。涉足从道路客运到房地产开发、汽车维修等诸多领域,以“涉案涉黑”手段进行争夺客运线路。
查处结果
2009年9月27日[1],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许可,经重庆市纪委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日前被警方执行逮捕,该案于2010年2月2日开庭,重庆第五中级法院将于4月14日下午3时进行一审宣判。审判长当庭宣判: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发表作家殷谦的最新评论文章《除恶务尽方能长治久安》:“很多人习惯在腰间佩个似狮而带翼的‘辟邪’这种传说中的神兽,面目狰狞,果真能唬退邪恶吗?有些单位的领导信奉‘以恶制恶’,任用恶霸来‘保一方平安’,给恶草施肥,这些‘吴县官’、‘李县官’有恃无恐,为非作歹。如果一个地方,恶人咳唾为玉,便溺皆香,那么好人还能指望秦桧来保佑自己吗?重庆文强、蒋勇这一类高级‘恶草’也确实够能难拔的,但是终于被铲除了,如果一个国家好人当政,正义凛然,那么有些指望秦桧来保佑自己的恶人,即使磕了头,也是徒劳的。”(殷谦·《除恶务尽方能长治久安》,
文强罪行
【一宗罪】夫妻搭档受贿1625万余元
经警方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周晓亚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5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
【二宗罪】1062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