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登斯的社会排斥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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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登斯的社会排斥理论

——读《社会学(第五版)》有感

第一部分:引言

自从1974年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Rene Lenoir)首次提出“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的概念以来,无论学者还是政府部门,“社会排斥”已经变成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概念,但是正如牛津大学纽费尔德(Nuffield)学院院长托尼•阿特金森一再提示学者们那样:虽然人们逐渐广泛使用“社会排斥”,但仍然不清楚它的准确含义。这说明了一个现状:人们广泛关注社会排斥,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完整、权威的理论体系。

吉登斯(Giddens)也是众多关注这一理论的学者之一,1997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吉登斯为该院院长)成立了开展跨学科研究的社会排斥分析中心。该中心是全球最权威的社会排斥问题研究中心之一。

第二部分:吉登斯的社会排斥理论

吉登斯的《社会学(第五版)》是一本教材性的书籍,书中介绍社会排斥理论的部分不是很多,只占了一章节。由于是教材的缘故,他在介绍这一理论时力求客观,因此这本书中社会排斥理论不仅仅是吉登斯自己的观点,还部分引用了其他学者的意见。《社会学》对社会排斥的介绍分为五个部分:(一)对社会排斥的定义;(二)社会排斥的维度;(三)社会排斥的实例;(四)犯罪与社会排斥;(五)上层社会的社会排斥。

(一)社会排斥的概念。1.吉登斯指出,“社会排斥”是社会学领域的学者首先提出来的,现在已被政治家所接受(例如英国政府设有社会排斥部;上世纪80年代末,社会排斥概念被欧洲委员会所采纳并作为其形成社会政策的核心)。“社会排斥”指的是造成新的不平等的根源,是指通过某些方式有可能阻隔个体全面参与社会。2.社会排斥的原因:一方面是个体的行动与责任,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社会力量在塑造人们所处的环境时所起的作用。3.社会排斥的概念比“底层阶级理论”更宽泛,它不单指状态,其优越的地方在于强调了动态过程,强调了排斥的动力机制。

(二)社会排斥的维度。吉登斯根据戈登及其同事所做的“英国的贫困与社会排斥”调查,区分出了“社会排斥”的四个维度:

1.贫困,但是吉登斯认为“社会排斥理论”比“贫困”更宽泛,它关心的是一系列妨碍个体或群体拥有对人口中大多数人开放的机会的广泛因素。

2.劳动力市场排斥,吉登斯认为劳动力市场排斥可以导致其他形式的社会排斥,比如社会关系排斥(因为劳动力市场也是发生社会关系的重要领域)。同时,他也指出,不能认为在劳动力市场的不活跃就等于被“排斥”(例如,学生,退休者,从事自家家务活动人)

3.服务排斥,是指缺乏获得基本服务的渠道,包括在家中(例如缺乏水电供应)和在家外(例如获取交通、购物或金融服务的渠道)。服务排斥的对象可能是个体排斥(一个人因负担不起而无法享受某项服务),也可能是集体排斥(整个社区无法享用一项服务)。“英国的贫困与社会排斥”调查发现,英国的服务排斥领域很广泛且感受到排斥的人群占总人口的比例也比较大。

4.社会关系排斥,其表现有五个方面:第一,个体没有能力参与日常的社会活动(比如消遣娱乐,休闲度假);第二,如果与亲朋相隔绝,也是被社会关系排斥;第三,在必要时缺乏实际上的情感上的支持(比如在心情抑郁时无人倾诉,在面临重大事情时无人商量);第四,缺乏公民参与,这是社会关系排斥的最先体现出来的(包括投票等);第五,部分人自己离群索居,也是社会关系排斥。

(三)社会排斥的实例。吉登斯指出,社会学家研究了很多种形式,包括住房、教育、劳动力市场、犯罪、年轻人和老年人等,吉登斯介绍了已经在英国和其他工业化国家引起注意的三种社会排斥:

1.住房与住区,社会排斥的本质可以在住房方面清楚地表现出来。处于劣势的个体选择理想住房的机会被排斥,同样,整个社区也可能被排斥。在安全、环境状况及公共设施的便利性而言,各住区之间的差异相当大。在受到剥夺的社区,人们比较难以克服排斥,难以采取措施更加充分的参与社会。

2.农村地区,在城市被认为是积极健康生活所必须的医院、学校、政府服务可以就近得到,但是农村地区获得这些服务的机会很有限。而交通服务是影响农村排斥的最大因素之一。

3.无家可归,这是一种最极端的排斥形式,无家可归者是街头暴力的受害者,且被法律和警察保护所排斥。吉登斯认为,最容易沦为无家可归者的人,是那些来自较低层阶级的人,长期失业是一个重要原因,与亲朋好友关系断裂也是一个影响。但是社会学上对于这类排斥产生的原因和应对办法的争议也最大:①为无家可归者辩护的人认为,需要采取一种更为长远的思路解决问题,比如提供咨询、中介、职业培训及交友扶助计划等;②许多慈善团体反对终止短期措施,比如提供睡袋和保暖衣物等;③英国政府部门认为这是“花钱把问题留在那里”;④而大多数社会学家认为,提供合适的住房对于解决这个问题至关重要;⑤少部分人强调这个问题与个人的情况高度相关。

(四)犯罪与社会排斥。吉登斯认为,犯罪与社会排斥存在密切的关联,现代社会有一种趋势:背离“包容性”的目标,转而趋向承认甚至助长某些对公民排斥的制度。吉登斯认同美国社会学家埃利奥特•柯里的看法,即犯罪的增加与社会排斥存在着几种主要关联:第一,知识经济的兴起,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转型及政府政策的变化,这造成了贫困的增加;第二,许多问题社区(流动人口增加,房价过高,社区凝聚力减弱)可以感受到社会排斥的加强;第三,经济剥夺和社群分裂给家庭生活造成了压力;第四,国家“削减”了许多可能“重新融合”社会排斥者的计划(例如儿童早期干预,心理保健等);第五,遭受“社会排斥”的人群避开合法渠道而采用非法的手段变迁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提升自己的消费水平。

(五)上层社会排斥。吉登斯认为,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排斥现象都发生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身上,现在正出现“上层社会排斥“的新动向,指的是位于社会顶层的少部分人由于自身的财富、影响力和社会联系,主动退出参与主流制度的现象。上层社会排斥的形式有许多,比如,富人选择私人服务,从而完全退出公立教育和保健服务领域;富人住区与其他部分相隔绝;通过私人顾问的帮助,可以大幅减少纳税等。他认为,上层社会排斥和底层社会排斥一样,破坏了社会的团结,不利于社会的整合凝聚。

第三部分:对吉登斯的社会排斥理论的思考(一)吉登斯社会排斥理论的创新点,吉登斯在该书中对社会排斥理论进行阐述的闪光点主要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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