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银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审查要点
银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审查要点一、基本政策方面(一)是否符合金融法律、法规和我行信贷政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主要审查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贷款通则》;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4、《信贷管理手册》(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的要求和规定,防止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三)是否符合总行行业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要求。
主要审查借款人是否属于我行信贷政策限制投向的客户,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我行准入标准。
主要审查依据为:1、《关于印发2008年度行业信贷政策的通知》2、其他正在执行的行业信贷政策二、综合偿债能力方面(一)掌握客户基本情况,分析发展前景1、分析借款人经济性质、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注册资本、经济规模、隶属关系、组织形式、产权构成、地理位置及历史变革等。
对上市公司还要分析其上市时间、募集资金数额、近期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
2、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质量、技术含量、产销量、寿命周期、市场份额、出口创汇能力、实际销售、潜在销售及库存变化等情况。
3、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资源储备情况或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及下游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分析对供应商的依赖程度。
4、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及行业特征、行业管制、行业定位情况,分析行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5、分析借款人技术状况、设备状况、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情况。
6、分析借款人核心领导层的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及法人代表的人品、诚信度、道德水准、历史经营记录及其经验、相对于所有者的独立性等情况。
分析影响决策的相关人员情况及决策过程。
7、分析借款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拟上市情况、改制情况、债转股情况、目前重要诉讼情况及其他重要情况,对客户公司治理、履约记录、行业特点以及宏观经济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8、分析与客户信贷业务相关的社会购买力、通货膨胀、汇率、货币供应量、税收、政府财政支出、价格控制、工资调整、贸易平衡、失业率、GDP增长、外汇来源、外汇管制规定、利率、政府其他管制等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客户发展前景的影响。
公司授信业务审查的要点分析(135页)
• 贷款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盈利的主要途 径。贷款涉及到借款人和金融机构双方的经济利益,为保证信贷资 产的安全,中
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施行了《贷款通则》。目的:为 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
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 提髙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
《贷款通则》的意义
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 及内河航运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
30%;铁路、公路,城市 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 比例为25%;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项目的最 低资本金比例 为20%.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 家重大建设项目,可以适当
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 救措施后 责 成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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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种类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拘保贷 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票据贴现,系指 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 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贷款的期限与利率
经昔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不得套取贷軟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贷款人的权利
- 根据贷款条件和贷軟程序自主审査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 绝任何单位 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贷款通则调整的范畴实际已扩大到所有授信
■ 授信泛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各种信用支持。授信既包括 银行向客户 直接提供的资金支持(如各种贷款、透支、 押汇等),也包括银行 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 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如票据承兑、 开立信用证和保函 等).我们把银行直接向客户提供资金支持的授信 称为 实有授信,只向第三方提供担保而不发生资金流出的授 信称为 或有授信。
XX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管理规定
XX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对公客户授信管理,完善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流程,统一全辖作业标准,提高申报受理效率和审查审批质量,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评审机构受理审批的公司类客户,包括企事业法人、金融同业、其他经济组织等授信业务的评审。
第三条XX银行授信业务实行独立评审制度。
各级授信评审人员必须坚持XX银行利益至上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审批授信业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XX银行信贷政策、制度、信贷审批标准,履行职责,确保评审质量。
评审人员进行授信审查和审批决策时,不得受包括授信业务申请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授信评审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查和审批决策意见。
第二章授信审查第四条对公授信业务审查,是指评审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政策、信贷政策制度等,通过财务分析与非财务分析等手段,对申报事项及申报材料要件、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督促申报单位按要求申报授信业务,规范申报材料,对授信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内容完整性、安全效益性以及申报事项制度遵循情况进行评价、说明。
第五条各级评审部门,根据正常项目、续议项目、复议项目和变更授信方案项目的不同审查要求,对授信业务申报材料进行分类审查。
第一节审查流程第六条各级审批机构授信评审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由业务受理岗及时受理、登记台账,与报送机构办理申报资料移交,并于当日报部门负责人安排审查人员进行审查。
第七条审查人员工作职责:对授信申报材料要件齐全性、内容完整性以及申报事项政策制度遵循性进行核查,保障授信业务审批权限、授信程序和授信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XX银行政策制度。
第八条审查人员接件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若需补充及落实情况的授信项目,审查人员须填写《授信业务初评意见》(附件1-1)并及时反馈申报机构。
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重点和方法
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重点和方法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金融业也迎来转型发展的良好机遇。
但不良贷款数量增大,贷款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内控关键点不断变化等问题困扰着信贷业务发展。
内部审计作为银行第三道风险防线,运用各种审计方法,针对性地开展信贷业务审计,防范信贷风险成为内部审计的重中之重。
一、新形势下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重点新形势下,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保证信贷资产安全。
金融业为高风险行业,只有稳健经营,才能有效提升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及盈利性。
实践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加强制度执行力。
如自2015年开始实施的史上最严环保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宏观政策对部分企业带来深刻影响。
为达到控制信贷风险的目的,应防范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规定动作不落实等引发的信用风险。
其次,重视客户信用风险。
客户信用风险主要指客户自身经营形成的,包括所处行业、区域、产品交易结构、押品及其他风险缓释措施,外部环境等因素形成的信用风险,以及与其他类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交叉传递导致的信用风险。
最后,关注信贷业务操作合规性。
贷前调查尽职到位,审批环节严格把关,贷后管理落到实处,信贷业务各个环节操作若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则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围绕信贷业务调查评价、授信审批、信贷执行、贷后管理等环节,重点关注信贷准入政策执行、客户信用评级、授信条件落实、担保管理、信贷资金监管、风险预警及化解等是否合规【1】。
二、内部审计工作在银行信贷业务管理中的作用1、监督作用。
由于银行信贷业务自身的特点,其工作一旦开展,银行就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而内部审计工作对降低信贷风险,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在信贷业务中,其风险机理是一个查证过程,具有隐蔽性特点,当风险不断累积,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变,成为事实风险,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按照合规、审慎、透明、公正原则进行,确保对公授信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客户资质审查第二条审查对象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
第三条资质审查内容商业银行应核实客户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以了解客户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
第四条资质审查程序1. 商业银行应要求客户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对其进行核实。
2. 商业银行可通过查询政府公开信息、网络征信平台等途径获取客户的相关信息。
3. 商业银行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客户资质审查,但应确保其独立、公正、专业。
第三章财务报表审查第五条审查对象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的客户应提交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六条财务报表审查内容商业银行应审核客户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第七条财务报表审查程序1. 商业银行应要求客户提交最近的财务报表,并对其进行全面的审核。
2. 商业银行可以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表审查,但应确保其独立、公正、专业。
第四章业务信息审查第八条审查对象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的客户应提供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同、经营计划、担保合同等。
第九条业务信息审查内容商业银行应审核客户提供的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了解其业务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
第十条业务信息审查程序1. 商业银行应要求客户提交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并对其进行审核。
2. 商业银行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业务信息审查,但应确保其独立、公正、专业。
第五章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审查对象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的客户应进行风险评估,以评估其还款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内容商业银行应对客户的还款能力、担保能力、行业风险等进行风险评估。
信贷行业审查要点
信贷行业审查要点1. 背景介绍信贷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信贷业务的特殊性和风险性,必须对信贷行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管,以确保其正常运作和风险可控。
本文将重点介绍信贷行业审查的要点,以帮助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监管要求。
2. 审查对象信贷行业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信贷机构、信贷产品和信贷交易。
信贷机构是指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信贷产品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贷款和信用工具;信贷交易是指贷款申请与审批、贷款发放、贷款使用和还款等整个信贷过程。
3. 审查要点3.1. 信贷机构审查要点(1)机构资质:审查信贷机构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包括注册登记、资本金要求等方面的条件;(2)组织架构:审查信贷机构的组织、管理和决策结构,是否健全、合理、有效;(3)内部控制:审查信贷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涉及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内容;(4)信贷政策:审查信贷机构的产品定价、授信标准和审批程序等信贷政策,是否合规、合理;(5)信贷业绩:审查信贷机构的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包括贷款规模、收入状况、不良贷款情况等;(6)合规管理:审查信贷机构的合规管理情况,包括合规意识、合规培训、合规监测等。
3.2. 信贷产品审查要点(1)产品设计:审查信贷产品的设计合理性和适应性,包括产品定位、利率政策、还款方式等;(2)风险评估:审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以评估风险水平;(3)贷款利率:审查贷款利率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高或不合理定价现象;(4)贷款期限:审查贷款期限是否合理,是否与贷款用途相匹配;(5)还款方式:审查还款方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常见还款方式;(6)抵押担保:审查抵押物的可行性和价值,以确保担保物能够覆盖贷款本息。
3.3. 信贷交易审查要点(1)贷款申请与审批:审查贷款申请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审批程序的合规性;(2)贷款发放:审查贷款发放程序的合规性和审核把关的严谨性;(3)贷款使用:审查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和监管情况,以确保贷款资金不被非法使用;(4)贷款还款:审查还款情况的监控和风险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坏账风险;(5)贷款核销:审查贷款核销程序和效果,以确保贷款关系的终止和记录的完整性。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流程1.客户需求和申请:客户首先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需求或申请授信额度。
客户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如财务报表、资质证明、经营计划等。
2.风险评估和审查: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经营风险等进行评估和审查。
这一步骤包括收集客户的申请资料,进行财务分析,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等。
3.决策提交和审批:基于对客户的风险评估和审查结果,商业银行将申请提交给授信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根据银行的授信政策和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批准客户的申请,并确定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等条件。
4.进一步尽职调查:在决策阶段,商业银行有时会进行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包括走访客户的企业、调查其经营状况、核实财务报表等,以进一步确认客户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
5.贷款合同和担保安排:商业银行批准客户的申请后,将制定贷款合同,并与客户商议担保安排。
贷款合同将明确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约定,而担保安排则是为了确保贷款的安全性,通常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公司等。
6.放款和贷后管理:商业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客户的账户。
放款后,商业银行还需对贷款进行贷后管理,包括监控客户的还款情况、经营状况的变化、贷款用途是否符合约定等。
7.还款和结算:客户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还款,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还款计划,收取还款本金和利息。
在贷款期限结束时,客户需偿还全部贷款,商业银行对该笔贷款做出结算处理。
8.风险控制与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在整个授信业务流程中,需要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与风险管理部门,监控和评估授信业务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控措施,以保证银行的资产质量和风险可控性。
以上是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一般流程,不同的银行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和内部规定进行调整和变动。
同时,在具体实施授信业务时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授信(贷款)业务法律审查指引
授信(贷款)业务法律审查指引授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开展授信业务的法律审查,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的授信业务的合法性。
这种合法性也主要是指各类授信业务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
在授信业务法律审查岗位上的人员应是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和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
进行法律审查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这些授信业务资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目的是为了保证这些授信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这些文件和资料出现法律上的问题和障碍以致影响到授信业务的安全。
授信业务的法律审查就是为各类授信业务的开展使之在合法有效的轨道上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其中,重点是如下授信业务的法律审查:1、新增贷款的发放;2、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3、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4、开立保函;5、重组贷款的操作等。
法律审查的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物权法》、《担保法》、《贷款通则》、《公司法》、《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票据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本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指引等)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等。
第一章新增贷款发放过程中的法律审查指引第一节当事人的相关资格审查在企业贷款业务中,为保障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首先应对贷款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法律审查。
(一)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借款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以及经济、财务上的条件。
如果借款人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存在法律瑕疵,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其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引言】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商业环境中,商业银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金融行业的核心机构之一,商业银行在为企业提供贷款、授信等业务过程中,扮演着风险管理和资金配置的关键角色。
为了确保授信业务的安全性和流程的透明性,银行需要进行审查和审批。
本文将深入探讨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的要点,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分析和论证。
【正文】一、审查阶段1.信息收集:商业银行在进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时,首先需要收集与企业申请资料相关的各项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担保物等信息。
通过收集和分析这些信息,银行可以初步判断企业的还款能力和风险状况。
2.信用评估:在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后,商业银行会进行信用评估。
信用评估是评估企业信用状况的一种方法,通过评估,银行可以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从而为后续的审批提供参考依据。
信用评估通常包括对企业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市场前景等方面的评估。
3.风险分析:商业银行进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时,必须考虑风险因素。
在风险分析阶段,银行会对企业的风险特征、行业风险、担保物的价值等进行评估。
通过综合分析这些风险因素,银行可以确定授信的可行性和金额范围,从而为后续的审批决策提供依据。
二、审批阶段1.内部审批流程:商业银行在审批授信业务时,往往需要经过内部的多个层级的审批流程。
这些审批流程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的审批、信贷委员会的审批等。
这些流程主要是为了确保授信业务的决策过程透明、合规和有效。
2.授信额度确定:在审批阶段,商业银行还需要对授信额度进行确定。
授信额度是指商业银行愿意向企业提供的贷款或授信的最大金额。
商业银行会结合风险分析的结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出借机构的资金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授信额度。
3.审批决策:商业银行需要根据审查和审批的结果进行决策。
审批决策是银行对授信业务申请进行最终判断和决策的过程。
银行可以选择批准、拒绝或者要求进一步的信息核实。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的审计要点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的审计要点1、授权管理的审计。
审计授权层次是否清晰,授权事项、范围是否确定,责任是否明确,授权形式是否合规,授权及变动是否有书面依据。
授信业务环节中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以防止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发生。
授信业务的调查和审批部门是否分设,各部门、各负责人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是否对所有客户进行了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查、认定并据以实行。
贷款是否符合信贷流程,是否符合贷审分离、贷审会制度和审批权限,授信业务审查要点是否落实,风险揭示及防范措施是否充分和完备。
是否严格执行授信审批程序,有无逆程序操作和放松授信标准的情况。
2、凭证和记录的审计。
审计授信业务流程中是否设置和使用适当的凭证和记录,以确保授信业务活动记载准确,能够全面反映授信业务的操作轨迹。
如贷审会记录、授信业务审批传递单、授信业务审定单、贷款合同、放款凭证等书面记录是否完整反映业务轨迹。
3、授信业务操作环节的审计。
(1)调查环节审计。
贷前调查是否做到双人调查、实地查看。
对借款人的管理水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发展前景、还款能力、信誉情况,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是否作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并写出信息充分的调查报告,以作为授信审查和决策的依据。
(2)审查环节审计。
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是否进行认真的复核,审查意见是否简单地建立在调查人员所作的调查结论基础上。
贷时审查是否根据借款人的资金需要和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有无认真揭示业务风险,并提出降低风险对策。
(3)贷后管理环节审计。
是否保持与借款人的密切联系,贷后检查有无做到双人交叉,现场检查;是否进行定期的信贷分析,发现问题是否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范信贷资产风险。
授信业务档案是否齐备。
信息资料收集、记载、归档是否及时和完整。
信贷员管理考核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从事信贷重要岗位人员在离开本岗位时,是否对其在任职期间和职责权限内所发放贷款的风险情况进行检查认定,并严格工作移交手续。
XX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管理规定
XX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对公客户授信管理,完善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流程,统一全辖作业标准,提高申报受理效率和审查审批质量,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评审机构受理审批的公司类客户,包括企事业法人、金融同业、其他经济组织等授信业务的评审。
第三条XX银行授信业务实行独立评审制度。
各级授信评审人员必须坚持XX银行利益至上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审批授信业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XX银行信贷政策、制度、信贷审批标准,履行职责,确保评审质量。
评审人员进行授信审查和审批决策时,不得受包括授信业务申请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授信评审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查和审批决策意见。
第二章授信审查第四条对公授信业务审查,是指评审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政策、信贷政策制度等,通过财务分析与非财务分析等手段,对申报事项及申报材料要件、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督促申报单位按要求申报授信业务,规范申报材料,对授信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内容完整性、安全效益性以及申报事项制度遵循情况进行评价、说明。
第五条各级评审部门,根据正常项目、续议项目、复议项目和变更授信方案项目的不同审查要求,对授信业务申报材料进行分类审查。
第一节审查流程第六条各级审批机构授信评审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由业务受理岗及时受理、登记台账,与报送机构办理申报资料移交,并于当日报部门负责人安排审查人员进行审查。
第七条审查人员工作职责:对授信申报材料要件齐全性、内容完整性以及申报事项政策制度遵循性进行核查,保障授信业务审批权限、授信程序和授信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XX银行政策制度。
第八条审查人员接件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若需补充及落实情况的授信项目,审查人员须填写《授信业务初评意见》(附件1-1)并及时反馈申报机构。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一、审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1.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审查贷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报告,了解其以往还款记录、违约行为、债务情况等。
2.贷款申请人的职业和经济状况:审查贷款申请人的职业背景、工作稳定性、收入水平等,判断其偿还贷款的能力。
3.贷款申请人的资产状况:审查贷款申请人的资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评估其还款能力和还款保障措施。
1.贷款用途的合理性:审查贷款申请人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和风险承受能力,是否有清晰的资金用途安排。
三、审查贷款申请人的担保情况:1.担保方式的选择:审查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个人担保、企业担保、抵押担保等,评估担保方式的可行性和风险。
2.担保品的评估:审查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品,如房产、车辆等,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以确定担保的资产是否足以覆盖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审查贷款申请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1.贷款申请人的经营状况:审查贷款申请人的企业规模、经营历史、行业地位等,评估其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贷款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审查贷款申请人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评估其偿还能力和偿债能力。
五、审查贷款申请人的行为诚信:1.贷款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审查贷款申请人过往的贷款记录,包括还款是否按时、是否有逾期等,评估其履约能力。
2.贷款申请人的法律纠纷:审查贷款申请人是否有涉及法律纠纷的记录,如诉讼、仲裁等,评估其信用状况和诚信度。
六、审查贷款申请人的合规性:1.贷款申请人的合规性:审查贷款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政策的要求,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评估其合规性。
2.贷款申请人的申报信息:审查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申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虚假信息或遗漏信息。
以上是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的主要要点,通过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经营和财务状况、行为诚信以及合规性的全面评估,能够确保商业银行制定合理的授信政策,减少信贷风险,保护银行和贷款申请人的利益。
银行信贷业务审查要点
银行信贷业务审查要点为规范我公司信贷业务运作,提高信贷业务调查、审查质量,较好地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根据目前现行法律法规、金融制度、产业政策、信贷制度,以求在调查、审查工作中达到合法性、合规性要求。
本审查要点仅属于指导性规范,不具备信贷制度的效力,但由于其为信贷有关制度的细化和具体运用,可作为信贷业务审查工作中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内容。
一、信贷资料完整性审查市场业务部门对提交上报审批部或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审批的信贷业务,须提供信贷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审批部门对市场部门移交的信贷资料与交接清单逐一核对,并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认定。
信贷资料主要包括:(一)申请人基础资料1、法人客户:1)企业提供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审核是否参加上一年度年度年检,贷款期间能否覆盖经营有效期,所申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经营范围要求,公司类型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照章程、验资报告验证股东数量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验证注册资金与验资报告、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是否一致,如验资报告、财务报表中反映增资,须相应变更手续,组织机构代码证。
审核是否参加上一年度年度年检,用组织机构代码登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平台”核查法人身份。
登陆号可向信贷管理部申请。
税务登记证。
包括国税及地税登记证明,审核是否照章纳税,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可通过报表及相关税率验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及公民身份核查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授权办理,履行签字手续的)。
2)经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企(事)业章程、验资证明。
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
3)贷款卡、开户许可证。
4)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收费许可证等;按规定需取得环保许可证明的,必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环保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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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试行)一、程序及要件审查(一)支行申报的业务是否属于总行审批权限范围。
(二)支行申报的业务要件是否齐全。
根据总行相关文件及《关于规范支行信贷业务报批程序的通知》要求,支行上报业务至少包括以下材料:1、支行信贷档案资料(档案内容须填写完整)。
2、客户书面申请。
3、客户近3年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确实无法提供的除外),集团客户另需提供合并报表。
其中最近一期月度财务报表的报告期与支行上报时间原则上不得相差3个月。
年度财务报表须经过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客户授信额度在3000万元以内或项目法人可除外),至少包括三部分:(1)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2)财务报表编制说明;(3)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论。
4、全部贷款近期的五级分类情况。
5、贷款的信用评级和风险度测算情况。
6、支行通过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的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信用情况、不良记录情况等。
7、支行通过信贷管理系统查询的客户在我行辖内的融资情况、信用情况、不良记录情况等。
(三)下列授信业务需事先征询总行相关部门意见:1、涉及关系人业务的,需征询总行理事会办公室的意见;如确认为关系人贷款的,还需上报总行理事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审批。
2、涉及突破监管部门要求和总行信贷政策的,需征询总行风险管理部的意见。
3、涉及集团统一授信,以及公司业务新品种的,需先征询总行公司金融部的意见。
4、涉及外汇信贷利率、费率确定及需要总行调剂外汇资金的,需征询总行计财部、金融市场部等部门的意见。
5、涉及客户开立帐户、结算等问题的,需征询总行运营管理总部的意见。
6、涉及法律疑难问题的,需征询合规与法律部的意见。
二、合法合规性审查(一)审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的要求和规定,防止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二)审查是否符合金融法律、法规,总行信贷政策、制度或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防止借款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或以信贷资金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防止借款人利用贷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的投资。
三、综合承贷能力审查(一)掌握客户基本情况,分析其发展前景1、分析借款人经济性质、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注册资本、经济规模、隶属关系、组织形式、产权构成、地理位置及历史变革等。
对上市公司还要分析其上市时间、募集资金数额、近期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
审查要点主要包括:⑴借款人是否具备《贷款通则》规定的主体资格。
⑵借款人行业排名及发展前景情况。
⑶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说明原因。
⑷是否涉及重大诉讼。
⑸有无交叉违约的历史记录。
2、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质量、技术含量、产销量、寿命周期、市场份额、出口创汇能力、实际销售、潜在销售及库存变化等情况。
3、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资源储备情况或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及下游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分析对供应商的依赖程度。
4、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及行业特征、行业管制、行业定位情况,分析行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5、分析借款人技术和设备状况、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情况。
6、分析借款人核心领导层的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及法人代表的人品、诚信度、道德水准、历史经营记录及其经验、相对于所有者的独立性等情况。
分析影响决策的相关人员(实际控制者)情况及决策过程。
7、分析借款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拟上市情况、改制情况、债转股或债务重组情况、目前诉讼情况及其他重要情况,对其公司治理、履约记录、行业特点以及宏观经济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8、分析与客户信贷业务相关的社会购买力、通货膨胀、汇率、货币供应量、税收、政府财政支出、价格控制、GDP增长、外汇来源、外汇管制规定、利率、政府其他管制等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客户发展前景的影响。
(二)掌握客户银行融资总量、结构和质量情况,分析客户融资能力及信用状况1、掌握借款人与我行合作情况。
分析借款人近三年信用等级及变化、基本帐户开立、通过我行结算占比以及其他中间业务占比情况。
2、掌握借款人银行融资总量及我行融资占比。
通过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结果,对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信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分析客户在我行的融资余额与其年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审查我行融资占比是否符合相关信贷政策和管理要求。
3、了解本地区同业和我行对借款人的授信情况。
审查我行对该客户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及目前的可用授信额度情况。
4、了解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债务重组、核销贷款及挂帐停息等情况。
5、了解有无逃废银行债务情况。
6、了解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
(三)全面分析客户财务状况,核实其综合偿债能力1、审查财务报表的合规性、真实性⑴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经会(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户委托审计的会(审)计师事务所有无不良从业记录。
⑵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具有可比性。
特别要关注并表范围是否一致,会计处理方法是否连续。
对汇总或合并报表要了解汇总或合并范围是否完整。
⑶对集团公司客户,还应当分别分析集团公司本部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2、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资产负债及变化情况分析⑴关注近三年以来资产、负债增减变化情况,分析增减原因。
⑵分析客户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结构及财务比率(主要是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⑶如果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数额较大,需分析其构成及账龄分布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情况,核实是否与关联单位的关联交易有关。
特别要关注上市公司母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核实公司主要股东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核实有无集团公司占用子公司或子公司占用集团公司资金的情况。
⑷如果存货数额较大,需分析其形态分布情况(原材料、在产品和产品)及近三年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与销售情况比较。
⑸如果借款人对外长期投资较大,需关注其投资形式及投资收益情况,分析对外投资的资产质量如何。
⑹需要特别关注下列几种情况:①企业资产规模扩张过快;②应收账款大幅度增加,应收账款帐龄过长;③应付账款规模大幅度增加;④无形资产规模及递延资产大幅度增加;⑤企业过度负债经营。
3、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经营收入及损益情况分析⑴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是否正常,是否有大起大落的情况,对其异常变化有无合理解释。
⑵关注销售收入有无虚列或重复计算等问题,成本计算有无少计或不当转移等情况。
⑶关注利润变化是否异常,核实是否有人为调节或编报虚假利润等情况。
⑷如果投资收益较大,需了解主要投资项目,对项目前景进行预测。
4、近三年现金流入及流出情况分析⑴近三年现金流入量、流出量的增减变化是否正常,如增减变化幅度较大,应分别分析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或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形成原因,了解其变化是否正常。
如果增减变化不正常,需逐个项目分析。
⑵如果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有较大差异,或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账面利润有较大差异,应分析形成差异的原因是否正常、合理。
⑶预测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现金支付能力。
5、客户主要财务指标之间相互关联及逻辑关系分析⑴主营业务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否匹配,如差距过大,其原因是什么。
⑵经营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否匹配,如差距过大,其原因是什么。
⑶投资收益与长期投资是否匹配。
⑷未分配利润的增减与上年净利润是否匹配。
(四)弄清客户关联关系,防范关联交易风险1、分析客户存在哪些关联关系⑴了解客户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哪些企业或受哪些企业控制,如借款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包括母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的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等关系);⑵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及集团公司等;⑶私营企业或家族式企业各利益方以及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企业有哪些;⑷其他存在关联关系并可能转移资产、收入和利润的企业有哪些,如借款人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和产品经销商等;⑸形成互保及连环保关系的企业有哪些。
2、分析股东及关联企业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总量、结构和我行占比⑴了解关联客户的融资方式:①集团公司统贷统还。
如果集团公司控制力较弱,财务管理不统一,则存在较大风险。
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同时从我行融资。
应关注对该集团的统一授信情况,对集团公司本部融资要注意与其自身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匹配,对集团本部自身没有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的原则上不能提供贷款。
③集团公司不融资,子公司独立融资。
应重点分析子公司偿债能力,并要关注有无集团公司占用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⑵了解集团内部我行融资总量、结构及占比。
既要看各分子公司融资总量和结构,又要看集团整体的融资总量和结构。
⑶了解控股股东及主要关联企业基本情况和关联程度,掌握内部关联交易及内部定价等情况。
3、对关联客户授信审查需重点把握以下几点:通过对股东及关联企业基本情况、财务及经营效益、信用状况等进行分析,重点研究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动情况,特别要关注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应付科目的数额及资金流向,分析是否存在通过关联关系转移资金及作假帐等问题。
如果借款人主要股东为民营企业或自然人的,更要对其通过关联关系转移资金、甚至长期占用借款人资金的情况予以关注,切实防范其挪用我行贷款甚至骗取信贷资金等情况发生。
审查中要同时了解股东及关联企业中有无债转股、政策性破产、贷款挂帐停息等情况,关注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负债划分是否合理,我行原有贷款偿还责任是否落实,借款人及股东有无悬空我行债务、损害我行利益等情况。
四、用途审查(一)流动资金贷款审查要点1、是否真正用于生产经营,防止挪用于项目建设和对外投资;2、是否真正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防止转借其他企业使用(集团公司实行统贷统还的除外)或代其他企业融资;3、流动贷款原则上只能用于短期生产资金周转,不能作为生产经营过程中铺底流动资金长期占用;4、注意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衔接,对发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要从严控制;(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审查要点1、审查有无真实贸易(商品交易及服务)背景,严禁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2、审查承兑申请人(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有无关联关系,防范关系人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3、审查是否存在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
(三)保函业务审查要点1、对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或工程的,原则上不得出具非融资类保函;2、对非融资类保函重点是核实申请人有无履行本笔保函项下业务的能力;3、融资类保函必须从严掌握,除国家政策性银行外,不得对申请人从其他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4、我行担保所筹措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自身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不能办理。
(四)项目贷款审查要点1、审查项目建设是否合规⑴项目产品是否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之内;⑵项目建设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或核准,可研报告是否已获有权部门批准;⑶项目环境评价报告是否已获有权部门审批通过;⑷项目占用土地的审批是否依法合规,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⑸其他按规定需由有权部门批准的事项是否已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