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企业章程范本 - 泉州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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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经济技术联合发展公司章程
(联营企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横向联合,发展地方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市**经济技术联合发展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第三条本企业是由***经济技术协作公司(甲方)与**化学工业公司(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双方协议联合成立的紧密型经济联合实体,双方均有同等权利。
第四条企业的经济性质是全民与全民联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法人。
第五条本公司的宗旨是:依托**市优越的地理条件和丰富的物产资源,以及**化学工业公司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优质的化工产品,兴办科、工、贸相结合的综合性经济实体。实行经工为主,促进**市化学工业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的逐步发展;进行对国民经济和双方有利的流通贸易;推广使用新型高效的专用复合化学肥料事项以技咨询和农化服务,提高**地区经济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发天然资源,利用**市对台小额贸易活动的便利条件和**化学工业公司具有进出口权的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
第六条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律,并依法接受工商、税务、财政、审计、银行、物委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权
第七条根据联营协议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甲方派代表四人,乙方派代表三人组成。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为该企业的决策机构,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并任命经理、副经理的人选;
2、审查并批准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章程、任期目标、编制待遇、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重要的管理制度等;
3、经理任期目标经董事会审定批准,由董事长与经理签约生效。董事会根据任期目标对经理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执行情况给予奖励、批评,处分直至表示不信任。
4、决定和批准公司重大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发展项目的计划;
5、决定和批准公司重要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暂定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
本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出任或变更人选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取得对方的谅解和同意。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届时未出席
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董事长或经任何一方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作出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董事讨论通过,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字。会议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八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经理负责制,公司第一届领导班子设经理一名(甲方),副经理一名(乙方),经理受董事会委托,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是公司对外行使签字权的法定代表人。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
经理有以下权利义务: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寂法,全面完成超额完成"任期目标";
2、完善企业内部机制,加强企业管理,不断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应变能力和发展后劲,提高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
3、负责制定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中、长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全体同志为公司的兴旺发达而奋斗、拼博;
5、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注重集体福利设施建设;
6、接受董事会的财务会计;
7、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有集中统一的领导、指挥权;
8、对职工的使用和调动有决定权(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
贤的原则,对调进人员原则上实行半年考核期)。
对中层干部的配备应在征求同级领导意见后进行任免。
公司职工按政策规定的晋级、调资、考核分别根据编制所在地的部署进行。
9、根据国务院颁布发的职工奖惩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对职工有奖惩权。
第九条公司机构暂设四部一室:
1、技术开发部:负责技术改造与新建项目、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农化服务、科技咨询等;
2、工程部:承包承接化工工程设计,设备制作、建筑安装、人员培训及开车投产等;
3、计划财务部:编制与公司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的发展计划、生产、经营与运输计划,进行财务管理与监督;
4、贸易部: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积极组织货源泉,进行对国民经济和双方有抻的流通贸易。
5、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事务和人事、劳动、文书、档案的管理,协助经理处理好各业务部门的关系,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条件与保证。
第十条实行民主管理,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有权依法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生产发展。
第三章生产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工程设计、设备制作;兼营建材、机电设备、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百货、轻纺产品。经营方式为:代理、批发、承包工程、科技咨询。
第十二条本公司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依照《经济合同法》,做到"重合同、守信用"。
第十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保卫工作的规定,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章企业资产利润分配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金为一百万元,甲乙双方投资各平,双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额投入资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为预算外的全民与全民联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接受当地审计、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税收利润分配:双方投资红利40%,生产发展基金35%,福利基金10%,奖励基金15%。为了支持公司的生产发展,双方商定一九九O年年底之前不分红利,只按年付投资利息。
第十七条逐步购置本公司必须的固定资产(汽车、办公楼、职工宿舍等)以发展生产,改善工作条件和集体福利。
第十八条实行计划内工资和计划外津贴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根据责任大小确定津贴标准。对乙方派驻本公司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