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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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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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前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保障土地开发整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情况,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程,报国土资

源部备案。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郑凌志、刘仁芙、佟绍伟、余曙、朱德举、江峰、王磊、高永、

陈原。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目录

1 范围

2 验收条件

3 验收组织

4 验收依据与内容

5 验收程序和方法

6 技术档案

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验收内容

附录 B 主要成果内容、格式

附录 C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及使用管理

条文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和建立技术档案。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3-2000)

(修订)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

目次

条文说明 (45)

前言

为了进一步增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的可操作性,明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验收责任,完善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推进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的要求,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了课题组对TD/T1013-2000进行修订。课题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相关行业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试点应用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本规程。

对TD/T1013-2000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工程中间验收环节、验收资料清单目录;修订了验收内容、验收组织、验收条件、验收人员的相关规定;增加、修订了验收成果名称、编写要求及格式;取消了《效益分析报告》。

本规程附录A~F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规程参编单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验收组织和程序、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执行。

1.0.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分为: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oc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oc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oc

1. 引言

1.1 目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的各项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质量的达标。

1.2 适用范围

本文档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的各个环节,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验收等。

2. 术语和定义

2.1 项目

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具体工程实施单元,包括地块、道路、绿化等。

2.2 质量验收

指对项目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确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 质量验收程序

3.1 勘察设计阶段

3.1.1 勘察设计文件审查

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细致的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1.2 地质勘察

进行地质勘察,了解地质情况,评估地基承载力等相关参数。

3.2 施工阶段

3.2.1 施工准备验收

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3.2.2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3 工程竣工验收

3.3.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向相关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3.3.2 工程竣工验收审查

相关部门对工程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

4. 质量验收标准

4.1 施工质量标准

按照相关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检查工程的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4.2 设备设施验收标准

对项目中所涉及的设备设施进行验收,检查其安装质量和功能是否正常。

5. 附件

本文档附件内容包括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表、施工质量控制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等。

6. 法律名词及注释

土地平整项目施工验收标准

土地平整项目施工验收标准

土地平整项目施工验收标准

1. 引言

本文档为土地平整项目施工验收标准,旨在对土地平整工程进

行全面、科学的验收。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平整项目的工程验收,对

各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规范,确保土地平整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工程验收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土地平整项目的工程验收:

- 农田土地平整

- 建筑用地平整

- 道路用地平整

- 绿化用地平整

3. 工程验收步骤

3.1 前期准备

- 确定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

- 提供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 确认土地平整项目的施工合同和规范要求

3.2 材料检查

- 检查土方工程使用的土壤质量和含水率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填充材料的种类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 检查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3 施工技术验收

- 检查土地平整工程的基础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土地平整工程的整体平整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检查土地平整工程的排水和防渗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3.4 环境验收

- 检查土地平整工程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 检查土地平整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4. 验收标准

对于土地平整项目的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标准要求:

- 土地平整度达到设计要求,不存在明显起伏、凹凸不平的情况

- 排水和防渗措施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地面干燥、不积水

-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技术要求,质量可靠

- 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到位,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5. 相关法律法规

本施工验收标准遵循以下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土地平整工程施工规范

6. 结论

本土地平整项目施工验收标准旨在规范土地平整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保护环境。通过严格遵守本标准的要求,确保土地平整工程达到设计要求,提高工程质量和效果。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标准[详]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标准[详]

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前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保障土地开发整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情况,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程,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郑凌志、刘仁芙、佟绍伟、余曙、朱德举、江峰、王磊、高永、陈原。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目录

1 范围

2 验收条件

3 验收组织

4 验收依据与内容

5 验收程序和方法

6 技术档案

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验收内容

附录 B 主要成果内容、格式

附录 C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及使用管理

条文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和建立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

2 验收条件

2.1 项目实施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了土地

开发整理任务,经自验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2.2 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文字部分、附表、附图和附件。

2.2.1 文字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和文档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措施、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土地开发整理 验收 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 验收 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是指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以确定土地整理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一项工作。验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土地整理工程质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本文将就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验收范围。

1.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施工单位等;

2.土地整理工程的设计文件,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等;

3.土地整理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包括土地平整、排水设施、绿化工程等;

4.土地整理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

二、验收标准。

1.设计文件的符合性,验收人员应对土地整理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满足土地整理工程的实际需求。

2.施工质量的合格性,验收人员应对土地整理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土地平整、排水设施、绿化工程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3.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验收人员应对土地整理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估,包括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三、验收程序。

1.组织验收人员,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人员,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确保验收人员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召开验收会议,由主持单位召集验收会议,对土地整理工程的基本情况、设

计文件、施工质量、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汇报和讨论。

3.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对土地整理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

查土地平整、排水设施、绿化工程等,确保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最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

最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

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前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保障土地开发整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情况,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程,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郑凌志、刘仁芙、佟绍伟、余曙、朱德举、江峰、王磊、高永、陈原。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目录

1 范围

2 验收条件

3 验收组织

4 验收依据与内容

5 验收程序和方法

6 技术档案

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验收内容

附录 B 主要成果内容、格式

附录 C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及使用管理

条文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和建立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

2 验收条件

2.1 项目实施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了土地开发整理任务,经自验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2.2 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文字部分、附表、附图和附件。

2.2.1 文字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和文档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措施、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验收内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验收内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验收内容

A1 土地开发整理的综合质量

A1.1 平整程度。与灌溉方式、耕作机械等因素有关,如大水漫灌要求平整度高且略有一定坡降,以保证田块水分接受均匀,喷灌和滴灌对平整程度要求降低。

A1.2 连片程度。开发整理后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机械耕作。

A1.3 通达性。与机耕路、公路、村庄等的距离及到达的难易程度应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相适应,应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

A1.4 区域布局合理性。各类用地比例协调,布局合理。

A2 不同利用方式下的土地质量

A2.1 用地耕作

A2.1.1 土层厚度。作为耕地,耕作层的厚度不得少于30cm。

A2.1.2 耕层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当地平均耕层有机质含量。

A2.1.3 土壤酸碱度和含盐量。一般耕地PH值在6~8之间,种植水稻的PH值范围可以适当放宽;耕层含盐量不得超过当地轻盐化土壤含盐量标准。

A2.1.4 排灌保障率。一般旱作耕地的排灌保障率在70%以上,水田的排灌保障率应该在85%以上,应达到项目设计标准要求。

A2.1.5 土壤质地。质地以砂壤至壤土为佳,不能是极端的砂或粘土;土体构型以蒙金土为佳。

A2.2 用作园地

A2.2.1土层厚度。作为一般园地,岩石或者其他基质层次上的土体厚度应在60cm以上,表层的厚度至少在20cm以上。

A2.2.2 土壤酸碱度。一般园地土壤PH值在6~8之间,与树种生理特点和地区差异有关,如茶园PH值范围可以放宽4.0~5.0左右。

A2.2.3 排灌保障率。一般园地的灌水保障率在75%以上,排水标准要达到10年一遇的涝害水平。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前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保障土地开发整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情况,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程,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郑凌志、刘仁芙、佟绍伟、余曙、朱德举、江峰、王磊、高永、陈原。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目录

1 范围

2 验收条件

3 验收组织

4 验收依据与内容

5 验收程序和方法

6 技术档案

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验收内容

附录 B 主要成果内容、格式

附录 C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及使用管理

条文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和建立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

2 验收条件

2.1 项目实施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了土地开发整理任务,经自验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2.2 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文字部分、附表、附图和附件。

2.2.1 文字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和文档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措施、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一、引言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是指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资料的编制、土地利用效果等进行检查、监督,以评估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合同约定和规划要求,是否满足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需求。

二、验收程序

1. 规划与设计阶段的验收

1.编制规划与设计方案:由开发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机构编制,需经专

家论证和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交给验收委员会审查。

2.规划与设计文件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须按规定提交相关部门进行

备案。

3.进行现场踏勘:验收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现场踏勘,对各项设

计指标进行检查和确认。

4.完成规划与设计验收报告:验收委员会根据踏勘情况和专家意见,编制规划

与设计验收报告,将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2. 施工过程的验收

1.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施工

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和技术水平。

2.进行施工过程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

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

3.完成施工过程验收报告:监理单位根据施工过程监督情况,编制施工过程验

收报告,将其提交给验收委员会。

3. 工程质量验收

1.完成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验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编制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将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2.形成工程质量归档: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开发单位组织编制工程质量档案,

并交由相关部门归档保存。

4. 工程进度验收

1.编制工程进度报告:开发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进度要求,编制工程进

度报告,将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一、前言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是指对土地进行开发整理后,对其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规程。该规程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验收前准备

1. 验收委员会组建

验收委员会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规划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并应设立主席团和秘书处。

2. 验收方案编制

验收方案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具体项目特点编制。方案中应包括验收目标、验收内容和方法、验收人员及其职责等内容。

3. 现场勘察

在实施项目之前,需要进行现场勘察,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用地范围、用途性质等信息,并作出记录。

三、项目验收过程

1. 资料审查

首先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土地使用证明文

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审查结果应作出书面记录。

2. 实地检查

实地检查是重要的验收环节之一。主要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工程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等。验收人员应认真记录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3. 技术评估

技术评估是对项目技术指标的检查,包括土地利用效益、环保措施等。评估结果应作出书面记录。

4. 问题反馈和整改

验收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并要求其进行整改。整改后需要再次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四、验收结论

1. 验收结论形式

验收结论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包括验收报告和意见书。其中验收报告

主要是对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综合评价,而意见书则是对存在的问题提

出具体整改要求。

2. 验收结论内容

验收结论中应明确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1. 引言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是指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

审查和评估,以确定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本

文将详细介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规程和要点,旨在帮助项目相

关方了解、实施和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

2. 验收程序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

2.1 资料准备:开发商应按要求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包括项目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竣工图纸、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2.2 验收组成:由土地管理部门、规划部门、土地开发商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应组建并分工合作。

2.3 现场勘察:验收组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建筑、道路、绿化等方面进行现场勘察,验证设计与实施的一致性和工程质量。

2.4 技术交底:开发商应向验收组介绍项目的技术要点、关键工艺以及工程施工情况。

2.5 文件审核:验收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6 综合评价:验收组根据现场勘察和文件审核结果,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7 验收报告:验收组应编写验收报告,包括对项目的评价和改进建议,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3. 验收要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主要要点包括:

3.1 工程质量:验收组应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筑质量、园林绿化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3.2 法律合规性:开发商应确保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规、规划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土地利用效益:验收组应评估项目的土地利用效益,包括土地使用率、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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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前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保障土地开发整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情况,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程,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郑凌志、刘仁芙、佟绍伟、余曙、朱德举、江峰、王磊、高永、陈原。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目录

1 范围

2 验收条件

3 验收组织

4 验收依据与内容

5 验收程序和方法

6 技术档案

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验收内容

附录 B 主要成果内容、格式

附录 C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及使用管理

条文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和建立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

2 验收条件

2.1 项目实施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了土地

开发整理任务,经自验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2.2 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文字部分、附表、附图和附件。

2.2.1 文字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和文档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措施、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2.2.2 附表,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见附录B。

2.2.3 附图,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图、土地权属界限图或地籍图。

2.2.4 附件,包括:

a)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准文件;

b) 项目合同;

c) 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

d) 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

e) 项目财务预决算资料和审计报告;

f) 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

g) 效益分析报告;

h) 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及有关质检部门意见。

3 验收组织

验收由项目批准部门组织,验收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4 验收依据与内容

4.1 验收依据

验收应以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项目规划设计及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

4.2 验收内容

4.2.1 主要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包括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中的主要工程任务在数量、质量方面的完成情况。

4.2.2 开发整理土地的面积

包括开发整理前后各类土地的面积及变化情况。

4.2.3 开发整理土地的质量

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综合质量和不同利用方式下的土地质量,主要内容见附录A。

4.2.4 土地开发整理效益

土地开发整理效益是指依据验收时点的实际情况,在正常的管理、维护条件下能够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主要指标见附录B表B3。

4.2.4.1 土地开发整理效益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a) 土地开发整理区有效耕地面积;

b) 土地开发整理前后产值增减量;

c) 开发整理区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年人均纯收入增减量;

d) 土地开发整理区资金投入产出率;

e) 土地开发整理区各类农产品的生产总量及单位面积产量的增见情况;

f) 土地开发整理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情况;

g) 土地开发整理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

h) 土地开发整理区抗御自然灾害和防止土地退化情况;

i) 土地开发整理区的植被覆盖率变化情况。

4.2.5 土地权属

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权属明晰、界限清楚;对土地权属的调整合理、合法,无争议;调整后依法办理了土地登记,颁发了土地证。

4.2.6 资金管理

4.2.6.1 项目资金应按时、足额到位。

4.2.6.2 项目资金管理要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按规定开支范围开支。资金管理使用应符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4.2.7 项目管护措施

项目竣工后,应明确落实路、渠、泵站等公共设施的管护主体,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整理后的耕地要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5验收程序和方法

5.1 验收的申请与受理

a) 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批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条件规定的资料;

b) 验收申请受理后,由项目批准部门下发验收通知,提出验收工作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验收组。

5.2 验收方法

对按照规划设计实施的各项工程,采取全面核查与抽样核查相结合、室内核算与实地勘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验收。抽样核查可采取系统抽样或随机抽样。

5.2.1 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

以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为依据,具体核对工程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于重要工程,应逐项核对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工程量等指标,并查验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及有关质检部门意见。

5.2.2 土地开发整理面积的验收

a) 开发整理前各类土地的面积,应依据经批准的立项报告所附具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核定。

b) 开发整理后各类土地的面积,应依据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界线图或地籍图核定。

c) 土地开发整理面积测量、统计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进行。

5.2.3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的验收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的验收,应严格依据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对开发整理项目的综合质量和不同利用方式下的土地质量逐项进行。

5.2.4 效益验收

根据《效益分析报告》,采取现场勘查、走访与室内核算、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价效益分析的合理性。

5.2.5 权属验收

根据《土地权属调查情况报告》,采取室内验收与室外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对土地权属情况进行验收。

5.2.5.1 室内验收:听取土地权属调整情况的汇报,评价土地调整方案;查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图或地籍图、土地登记等有关材料。

5.2.5.2 室外验收:实地抽样查验土地权属界线、界址点标志,土地权属界线应与土地权属界线图或地籍图上标注的一致。

5.2.6 资金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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