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风险评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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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风险评估理论

作者李爽王勇毅

【摘要】在对大型社会活动特点及其活动增长趋势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大型社会活动典型伤亡事故的统计,将事故发生直接原因归纳为突发自然灾害、设备设施故障、管控措施失误、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人为事件和其他因素6类;根据风险管理理论,针对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从人-机-环-管安全系统工程的观点出发,以准确反映大型社会活动的本质特征和事故预防与控制为目标、尽可能量化为原则,提出具有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的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依据,并对周边环境、人群密度、疏散速度及人群状况指标进行量化分级。

【关键词】大型社会活动;突发事件;人群疏散;安全风险;指标体系

引言

近年来,我国大型社会活动的数量急剧增长,仅2004年在北京举办的单场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大型社会活动就有6000余场次,涉及经济、文化、体育、旅游、教育等各个领域[1]。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地多集中于人口高度密集、财富高度集中的大城市。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将至,在未来的几年内,我国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的数量、规格和档次将呈上升态势。

伴随大型社会活动数量的增加,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事故也在增加。例如:1977年新疆某俱乐部,因儿童燃放鞭炮引发特大火灾,死亡694人;1991年在我国山西某市,10万人涌进了只能容纳4万人的公园,造成106人因踩踏死亡;1990年麦加朝圣者在通过一条长隧道时发生洞内拥挤踩踏事件,导致1426人死亡;2001年在加纳阿克拉体育场看台上,球迷发生混战造成126人死亡;2004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夜总会出口处突然发生火灾,造成175人死亡。

大型社会活动安全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问题,而对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控制的研究还未见成熟的理论和方法。笔者通过对国内外近几十年发生的100起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依据,根据安全系统工程和风险管理理论,识别、分析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通过建立安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控制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的要素,以期为大型社会活动管理、安全风险控制和预警提供思路。

1大型社会活动

根据《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大型社会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庙会、灯会、游园会等群体性活动。

大型社会活动与一般活动相比有以下特点:

1)广泛的社会传播性

大型社会活动本身就是一个传播媒体,其作用像一个大众传播媒介,一旦这个活动开展起来,就能产生传播效果。

2)参与人数众多,且汇聚的时问高度集中

《北京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试行)》以1000人为大型社会活动界限;《青岛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将露天场所10000人、室内3000人以上的活动列为大型活动。活动持续时间短。

3)参与人员的机构和背景复杂,涉及行业领域广泛,国际化程度高

大型社会活动涉及社会各个层面,尽管活动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主要参与人群的范围,但这些人一般都来自不同的行业,从事不同的职业。

4)形式多样、内容庞杂

以活动性质划分,大型社会活动可分为政府行为类活动、商业行为类活动、文艺行为类活动、体育行为类活动、群众行为类活动等多种类别。

2大型社会活动的风险识别

事故是风险损失的来源,事故研究是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识别的基本依据。笔者通过对1918—2007年国内发生的26起、1903—2006年国外发生的74起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事故类型、原因的统计、分析以及大型活动安全事故资料分析,总结和归纳大型社会活动风险源、风险要素,建立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2.1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现状

根据国家公布的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事故资料,仅场地设计和搭建物的质量这两项硬件指标就有半数以上的大型活动存在安全隐患,其中:消防门、消防栓等设施被遮挡占20%;活动现场安全通道宽度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标识不清占40%;活动前未进行电检,灯具、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范占25%;其他问题,如现场特装未进行安全评估、场地舞台高度超过规定占15%[2]。

此外,在安全投入、安全职责以及安全法治上的欠缺,都使我国现阶段的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存在安全隐患。

2.2大型社会活动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对近百年来国内外举办的100起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得出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为6类:

1)突发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突发性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等。这类事故的特点是不可预测,一旦发生,难以控制并会造成严重后果。该原因引发事故占统计事故的4%,死亡人数占统计事故的3.2%。

2)设备设施故障,如断电、建筑物倒塌等。设备设施的风险具有可预测和可预防性。但根据事故资料,该因素所导致的后果是最严重的。该原因引发事故占统计事故的12%,死亡人数占统计事故的29%。

3)管控措施失误。由于策划的不全面、不细致,导致超出场地负荷的人数进入,或局部人群密度过高。如果没有正确的人群疏导措施预案,易发人群失控事件。该原因引发事故占统计事故的60%,死亡人数占统计事故的49%。

4)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国家对于楼梯、安全疏散通道的数量以及宽度等重要指标都有相应的规定,然而一些场馆由于年代久远或者根本不适合举办大型活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极易产生导致人员拥堵的“瓶颈”,从而引发事故。该原因引发事故占统计事故的12%,死亡人数占统计事故的9.5%。

5)恐怖袭击、纵火等人为事件。“9·11事件”之后,国际恐怖主义有所抬头,而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以及众多的参与者,这些因素都会吸引恐怖分子的注意。该原因引发事故占统计事故的10%,死亡人数占统计事故的8.1%。

6)谣言、假象等。该原因引发事故占统计事故的2%,死亡人数占统计事故的0.97%。此类原因所占比例虽然不大,一旦发生在人群密度较大,而且人员情绪不稳定时,会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3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指标

纵观国内外大型社会活动事故发生原因,其构成基本要素为人(Man)、物(Machine)、环境(Medium)、管理(Management),即4M问题[3]。大型活动的事故原因4M可以分解为环境因素、人为因素、设备设施因素和管理因素4个方面并以其构成了大型社会活动的风险指标体系的基础。大型社会活动的风险指标体系的建立以准确反映大型社会活动的本质特征和事故预防和控制的目标,应具有可操作性、可采集性和可量化的特点,并尽可能简化。

3.1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是指存在于活动场所人、物系统外的物质、经济、信息和人际的相关因素的总称。可分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周边环境因素。

对大型社会活动产生影响的自然环境风险主要是突发的灾害性天气,此类风险可用引发灾害的气象事件出现的强度和概率衡量。

大型社会活动作为精神文明的表现取决于物质文明的水平,因此,一些影响巨大的社会活动,如奥运会等,应充分考虑举办国的经济实力以及政治氛围。根据宋林飞教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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